李祖源(1943年6月13日),湖北省汉川县人,国立政治大学外交学系学士、外交研究所硕士[1]是现任由亲民党推荐产生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同样由亲民党推荐的还有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刘宗德)。李祖源在中国广播公司总经理任内,由于不满中广售地案而辞职。

1999年12月18日上午,时任台湾电视公司副董事长的李祖源驳斥《自由时报》该日头条《宋楚瑜秘书长专户资金 流入10余人户头》[2]报导不实,在其女儿台视新闻主播李弘敏陪同之下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自由时报》发行人吴阿明等三人涉及《中华民国刑法》妨害名誉罪与诽谤罪,并称愿意公开账户接受调查;李祖源说,该报导所指的时间应是1991年至1993年间,但根本无《自由时报》所指情事,《自由时报》却未经任何查证就报导,已经构成诽谤,对他造成严重伤害;同日晚间,《自由时报》发表书面声明:“报导《宋楚瑜秘书长专户资金 流入10余人户头》新闻,确有所本并经查证,始予刊载。对散布于众、损害本报报誉的说词,本报保留法律追诉权。”[3][4]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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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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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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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播电视年鉴编纂委员会,《中华民国广播电视年鉴:79~84》,中华民国广播电视事业协会发行,《广播与电视》杂志社1996年5月20日出版,第174页。
  2. ^ 《宋楚瑜秘书长专户资金 流入10余人户头》,《自由时报》1999年12月18日
  3. ^ 台视新闻《资金曾入账?李祖源告自由时报》[永久失效链接],1999年12月18日
  4. ^ 张国仁 台北报导,《李祖源告自由时报诽谤》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4-08-10.,《中国时报》1999年12月19日
  5. ^ 刘屏,《李祖源女婿 任美国防部东亚主管》[永久失效链接],《中国时报》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