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英语:Police Station),俗称差馆,为香港开埠初时对香港警察队的警署级的建筑物的官方名称,后更名为现今名称,亦即是香港的警察局。直至现时,差馆一词仍然是香港人的惯用语。至2011年,全香港共有42座警署。

称号 编辑

香港几座最先兴建先成的警署均有其独有的号字称号,详细如下:

大地 编辑

大地是指香港警务建筑,尤其是指警署内供香港警察车辆专用停泊的用地[3]。昔日,每支军装巡逻小队有一名见习督察(多为鬼头)、一至两名警长、4至6名警目,其余均为警员,整体人数视乎警区而定。出更前训示时,全数人员须于大地集合(现时安排在训示室进行),大地中央座有一座木制地台,用以放置训示文件。见习督察和警长皆站于台后,警员分成2至3列站于台前,警目则站于台两边。训示前,会先由一名警目负责点名,闻声警员须立正回应。人数确定无误后,见习督察和警长会训示上级的主要要求和新规例等等,再由警目声读各员当天所属巡逻范围(咇份)、联络位置(因为当时仍然未有设备通讯系统)、罪案消息、通缉犯及失车等资料,此时,警员均须将资料纪录下。训示毕后,全队会立正,由警长陪同见习督察进行检阅,及后开始执勤。

捕房 编辑

捕房(英文:Report Room)为香港开埠初时报案室的官方名称,直至1964年初改称为报案室。以前,捕房柜台高高在上,高达1.5,值日的警务人员坐于距离地面高一米的座椅上,与报案者形成一个不对等的官威效应。加上捕房柜台之上,放有一本厚重的报案簿,使到当时平均身高1.6米的香港市民无从机会一睹驻守于捕房的警务人员及报案簿上的纪录。当时,值日的人员会手持长尺,用以指导市民[4]

杂差房 编辑

杂差房香港警察队刑事侦缉处于1972年前设立于差馆的办公室[5],包括探长室、探员休息室、茶水室和所有疑犯和涉及案件的有关人士都会于该处轮流等候,接受或者协助调查的大厅房[6]。后来基于刑事侦缉处解散及警务处改革,以及基于保安现代化设计理由,此种办公模式不再复存。杂差房的名称至今仍然被香港社会广泛地使用,成为惯用语,用以形容警区刑事调查队等于警务处改革后所出现的部门办公室。

名称来源 编辑

杂差房的名称来源,源于侦探人员(现称侦缉人员)有杂差俗称

后生 编辑

1960年代,每所杂差房大多聘有一名“后生”以负责清洁、杂务,并且协助处理文书事务,包括负责侦探人员及所有杂差房人士的出入纪录(俗称为流水簿)、接线、协助准备有关搜集指模的器具、为关帝君神龛打扫、烧香,以及为所有侦探人员跑腿。后生名义上是由全队侦探人员出资聘请,实际上由探长总探长出资聘请。总探长和一些大环头(即今警区)的探长均额外多聘请拥有大学学历毕业生担任私人助理,负责私人书信与翻译工作。[7]

民间顺口溜 编辑

“为X死,为X亡,为X打入杂差房。”[8][9]

羁留室 编辑

羁留室为位于警署内,用作羁留疑犯建筑设施

2009年2月,警务处为了提高拘留及羁押的管理专业性,逐成立拘留管理及羁押特别职务小队,全面审视警务处的拘留羁押管理政策,包括修订和引进新程序,提高警务人员对保护被羁留人士的人权以及对被羁留人士的责任认知。此外,羁留设施更新工程完成以后,可以提供一个更安全及更卫生的工作环境予负责羁押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为了推展上述改善计划,警务处于2011年1月成立羁留改善计划督导委员会,成员来自支援部、策划及发展部、5个陆上总区建筑署,负责就各总区的行动需要,安排警署工程的优先次序,按阶段进行工程和监测进展情况。羁留设施改善计划将于同年2月开始分为5个阶段展开,为32所警署拘留室及新屋岭羁留中心翻新,及于同年年底完成。项目计划包括提升羁留人士的隐私保障及加强卫生设施:

  • 于羁留室内加装热水淋浴设施;
  • 提高羁留室洗手间的墙壁和加装金属板加强保障隐私;
  • 在羁留室外安装电风扇,加强空气流通;
  • 改善羁留室的冲厕系统,提升卫生环境;
  • 重髹羁留室,于地面加上防滑物料提高安全性,及加装方向指标,切合宗教人士的需要;及
  • 在羁留室安装告示板,展示被羁留人士权利的通告。[10]

巴沥房 编辑

巴沥房音译自英文barrack,原意军营,泛指宿舍或者休息室。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