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裕
高元裕(774年—850年),字景圭,唐代渤海(河北景县)人。
七世祖高士廉,六世祖高真行。德宗贞元十二年(796),进士及第,调补秘书省正字。大和初年,任侍御史。[1]改中书舍人。郑注被任命为翰林侍进学士,由高元裕撰写诏书,叙述郑注因医药精湛,得以侍奉君王,认为郑注不应为翰林学士。为郑注所忌。大和九年,李宗闵获罪南迁,元裕出城饯别,被郑注检举,开成二年五月,贬阆州刺史。开成三年复召为谏议大夫、翰林侍讲学士,兼太子宾客。开成四年,任御史中丞。唐武宗时,担任京兆尹,历左散骑常侍,迁兵部侍郎,转尚书左丞。会昌五年,为宣州刺史、宣歙观察使。[2]大中初年,改任刑部尚书。大中二年,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官至吏部尚书。[3]高元裕为官清廉,生活俭约,通儒术,性格耿直不惧权贵。大中四年(850年)去世。[4]
注释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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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编辑
- 《新唐书》卷一七七《高元裕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