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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以英国为代表;二是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以美国为代表;三是大范围的公务员,以法国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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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小范围、中范围、大范围?--水水 12:32 2006年2月7日 (UTC)

在台湾,公务员、公务人员的定义是依法规的不同而不同的。另外公职人员的定义指的是另一群人 pnf2012 2013年5月

目前中华民国公务员条目有明显的错误,但我还不知该从何修起好,直接把别人写的东西删除再自己写入内容有引发编辑战的疑虑,再加上我是维基新手,因此目前本人“暂时”不对该修目做大辐度的修改。希望能有专家出手来修改本条目。Pnf2012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6:52 (UTC)回复

(:)回应中华民国公务员因行政法制延续日、德等大陆法系着重特别权力关系(Das besondere Gewaltverhaltnis),后来一直修法又往“公法上职务关系”(见大法官解释,释字第 637 号)那倾斜,学者一堆理论,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常业文官才是公务员,武职不算,有的又不这么认为……等等,都要罗列只会更乱,你倒是觉得有“明显的”错误,定义不好下呀!36.227.110.50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21:54 (UTC)回复

为何本条目未连结英文版条目Civil service?218.166.40.164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22:00 (UTC)回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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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中华民国公职人员不要重定向到公务员

2.中华民国公职人员,是否可以用中华民国官职表的方式来叙述。

以上建议,如有不妥,请删除或忽略。 --Pastnowfuture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13:50 (UTC)回复

建议改名:“公務員”→“公務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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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 “公務員體系”:不只介绍个别公务员(Civil servant),英文维基条目名为“Civil service”;而此中文条目更指出“并非所有在政府工作的雇员等皆属于公务员”,移动条目有助厘清概念--UU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9:27 (UTC)回复

对中华民国的公务员介绍占了大部分的篇幅,对于更有代表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美,法的介绍却很少--Ayjdcg留言2024年2月23日 (五) 09: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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