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小白狮
Yans1230-talk在话题“合并讨论”中的最新留言:1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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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讨论
编辑本条目被挂上合并模板,建议跟森林大帝条目合并。然而,当合并完成后,因被指未达成共识而回退。为消除编辑争议,遂发起是次讨论,寻求共识。
窃以为,即使有朋友认为尚未有共识,不适宜合并,可以回退到重定向前的面貌即可(或重挂合并模板),没道理连之前的正常扩充的编辑步骤也一并回退,反正这条目也被挂上了扩充模板。--210.6.97.67 2009年10月25日 (日) 10:42 (UTC)
至于是否需要合并编辑历史一事。过去“重复条目”里处理的,并不一定需要合并编辑历史,可以只是作重定向页即可。可详阅这项旧讨论,讨论里对几个近似的功能的分工有详细的解释--210.6.97.67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02 (UTC)
- 当初会挂合并是因为已有森林大帝条目,此条目原本显然是只有述说动画的部分。而要求合并编辑历史是因为,合并时并没有在“编辑摘要”说明是从森林大帝合并过来,虽然编辑历史还是可以找的到,但是有一种不尊重原条目编辑者的感觉。至于要从哪个条目合并到哪个条目,因为两个都是正式译名,自然先到先得的森林大帝会比较具优势。—yans1230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31 (UTC)
- “自然先到先得的森林大帝会比较具优势。”←如果只是因为这样,当之前已首次完成合并的当时,你把重定向页面和主条目页面的内容对调就OK了--210.6.210.153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06 (UTC)
-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先不论要用哪个作为条目名,若今天你编写的内容被我复制贴上到另一个条目名,然后原条目重定向(且没在摘要说明),这样你不会生气吗?—yans1230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1:13 (UTC)
- 那么,你可以在这里把你觉得最理想的处理方法作为动议,正式提出,待大家讨论或表决寻求共识好了。--210.6.97.107 2009年10月29日 (四) 08:28 (UTC)
-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先不论要用哪个作为条目名,若今天你编写的内容被我复制贴上到另一个条目名,然后原条目重定向(且没在摘要说明),这样你不会生气吗?—yans1230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1:13 (UTC)
- “自然先到先得的森林大帝会比较具优势。”←如果只是因为这样,当之前已首次完成合并的当时,你把重定向页面和主条目页面的内容对调就OK了--210.6.210.153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06 (UTC)
—RalfX(议) 2009年10月27日 (二) 05:20 (UTC)
- 回RalfX君,楼上大家都愿意先停下编辑步伐,进行交流,试图去透过讨论达致共识。既没有人坚持论点不肯让步,也没有出现回退过三的编辑战,更没有酿成不愉快的编辑争议。大家只是各自提出想法、建议,探讨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你却跳过这种文明的讨论不去参与,在这里敲钉转脚去做判决,宣判人家的为行被定性为破坏,此实言重矣,殊无必要,让人看了觉著惋惜和遗憾。愿公众明鉴--210.6.97.82 2010年1月21日 (四) 08:01 (UTC)
讨论在上面一段“不理解、不反馈、没有建设性”的判辞后中断了,这个合并模板一直放到现在也差不多三年了,现在是……
- 继续进行合并好?
- 是移除模板好?
- 还是继续这项还没有结论的讨论好?--123.202.64.17 2012年5月9日 (三) 12:08 (UTC)
我是被email通知来的。我原本支持合并的想法应该是认为,原作条目并没有长到必须分割条目,不过事过已久我也有点忘了。不合并的话应该也没差,可先将模板移除,此条目在概要部分已较当初有所改善,应可自己独立成一个条目,惟条目名部分我认为应该修改,找出一个比较通用的译名(这边先假定是森林大帝),然后改成森林大帝 (1965年动画),毕竟动画名称在各处皆不同,此条目的繁简转换中,简体是转换成森林大帝,感觉会与原作条目混淆。--Yans1230-talk(留言) 2012年5月9日 (三) 13:02 (UTC)
不合并的话应该也没差,可先将模板移除,此条目在概要部分已较当初有所改善,应可自己独立成一个条目
- done,余下的交给大家了--123.202.64.17 2012年5月11日 (五) 03: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