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站务奖/Waihorace/第2次

提名Waihorace获得维基站务专家 编辑

提名Waihorace讨论页+·贡献(最早编辑次数·注册日期·所创条目:从2010年4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一直都是User:Waihorace负责每天把所有页面标记为已巡查(见Special:Log/patrol/Waihorace),巡查次数多达9326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回复]

被提名人意见:已于提名人用户讨论页表示接受-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2日 (三) 12:19 (UTC)[回复]
预提名期(最长三个星期)︰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2月1日。
投票期(两个星期):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日。
延长投票期(一个星期):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8日。

支持 编辑

  1.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回复]
  2. (+)支持,值得鼓励。--达师197336 2011年1月13日 (四) 09:27 (UTC)[回复]
  3. (+)支持,值得支持。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1:36 (UTC)[回复]
  4. (+)支持,努力打拼,值得肯定。-《 中坛太子元帅 》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39 (UTC)[回复]
  5. (+)支持,继续加油,但请别热心过头提删一次就大量不该删除提删的台湾商圈条目(请参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3)。--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3日 (四) 17:29 (UTC)[回复]
    (:)回应请拿出证据,胡乱指控可是要不得。-220.131.142.86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7:31 (UTC)[回复]
    我确认我曾就数十条台湾条目提删,但是否过量提删大量不该删除的条目就请参看存废讨论结果。-HW (留言 - 贡献) 维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17日 (一) 07:58 (UTC)[回复]
  6. (+)支持,可以有。--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0:50 (UTC)[回复]
  7. (+)支持,应该的。A3903357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7:20 (UTC)[回复]

反对 编辑

  1. (-)反对 - 根据我的记忆,过去一年的所有罢免管理员提议,不论理据是否足够,HW都走去联署。--Mewaqua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5:09 (UTC)[回复]
  2. (-)反对。站务的处理除了单纯的执行以外,还需要包括程序的思考。譬如说,结束一个投票是执行,可是结束的时间,结束的动机或者是结束前的沟通是否恰当与足够,也是站务执行恰当与是否成功有关系。换句话说,在考虑奖励站务方面,需要将整个过程(从一个需求开始,譬如说是不是侵权,或者是关注度是否足够,或者是巡察新条目)一起考虑方妥。如果说仅仅是执行的数量多寡,那么,许多所谓不恰当的删除,保护等等站务上的争议就不会出现在社群中。这位用户在执行的数量上很多,但是在思考上显然相当不足。在许多场合发出很不恰当,甚至引发社群部分用户反弹的站务处理言论,也曾经因为未经沟通的关闭投票引发极大的争议。诸如此类的状况,对于站务的实质影响其实是负面的,因为社群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去弥补,修正,更改或者是平息他的决定产生的影响。根据这些考虑,并且鼓励更宽广的思考路线,关心不同立场的用户,在此投下反对票。-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13:15 (UTC)[回复]
  3. (-)反对,有执行的热情或许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手法实在不敢恭维。--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0日 (四) 10:08 (UTC)[回复]
  4. (-)反对,显示未见成熟。虽然有很多构思,但当一遇上反对的意见时,都不懂如何应该。建议多读圣贤书,虽然我知道将你是个维基宝贵人才,但我真想不到你走错方向。--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2日 (六) 04:47 (UTC)[回复]
  5. (-)反对 - 在黄世泽条目风波中,本人态度一直平和,但面对大事大非,我直斥其非,不属人身攻击,然而User:Waihorace多次诬告本人对黄先生作出人身攻击,并主张套用“文字涉及人身攻击>需要隐屏”的模板,并教唆黄世泽使用之,此举亦有如打压本人,User:Waihorace更协助黄世泽对本人的诬告抹黑,此人将本人于各个申诉页、条目讨论页的留言以一个“留言属人身攻击”的模板给隐屏,本人为此曾到User:Waihorace的讨论页理论,但此人竟同样地将本人的留言以“人身攻击”为由隐屏并向管理员“投诉受到滋扰”,此二人以以上的手段为本人营造一个“闹事”的形象并不断要求个别管理员要求封禁本人,让本人早前被错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连申诉电邮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见此二人是处心积虑要“置本人于死地”。但当多名管理员了解过事件,发现二人对我的指控并不成立,User:Waihorace亦受到管理员的遣责,但面对相关诬告指控,此人就说“要结案”、“不再评论”,又以“现在忙于维基十周年企画”为由着他人“不要再骚扰他”,企图置身事外。本人不了解亦认为无必要了解此用户对维基有多少贡献,但此人一直对事件未有陈明交代,亦可见其不负责任,本人不认为这种不公平不中立的判断可以被无视,若要说这种人这种行为可以得到什么荣誉,这将会破坏荣誉本身的的意义。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3:54 (UTC)[回复]
    恕我直言,我看不到User:Crazy diasuke“态度一直平和”,看到的是你像追债般的不断重复投诉。
    “此二人是处心积虑要“置本人于死地””←证据?
    “但当多名管理员了解过事件,发现二人对我的指控并不成立,User:Waihorace亦受到管理员的遣责”←无三不成几,“多名”就至少有三名,是哪几名?哪些管理员责过HW?
    --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5:08 (UTC)[回复]
    楼上,本人在黄世泽一条目在编辑和讨论上,本人一直都以理服人,并基于事实去编辑、去讲道理,态度一直平和,直至有人负隅顽抗、例证当前都强言别人怎样抹黑他,本人甚至遭受诬告,难道本人在这个位置上面是没权愤慨?难道一个基于维基方针、基于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去编辑的人受到无理打压,又不断被黄世泽先生和WH君不断向不同的管理员作出笼统的指控,本人是无权以证视听为自己辩解?该二人的“不断重复投诉”先生你却又可以视而不见?有关此二人的问题,可见这里,管理员JWONG君遣责过有关人士,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亦翻查过本人相关留言,表示未见人身攻击成分,曾封禁本人的管理员白河亦接纳JWONG君的意见,最后本人得到解封。
    再者,如有任何人要向管理员作出任何投诉,采用极其笼统的字眼,仅声言“某某在某某条目作出破坏行为”、“人身攻击”之类,但就未有提及事发经过以及问题词组等等,对于此类未有“言清事实”的投诉,我们必须质疑,WH君无论是接受荣誉、当巡查员、甚至日后要当上管理员也好,继续以此类欠缺事实根据的指控去误导他人,这绝不会是维基之福,也只会产生更多冤狱。即使楼上人兄与黄先生及WH君带有同样的立场,你都不能否认WH君处理这件事的不济,更甚是对编辑者的不公平。
    纵然至今管理员仍未对此人(WH)作出封禁,我也不是要管理员或维基非要惩处此人不可,但此人既有这个污点就不值得被赐予荣誉。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9:23 (UTC)[回复]
    (!)意见 请Crazy Daisuke尊重一下投票区,不要把投票区当成自己的申诉区。亦劳烦负责投票事务人员,把Crazy Daisuke与投票无关言论,搬到适当地方,例如Crazy Daisuke的User Page。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22:25 (UTC)[回复]
    黄世泽先生,请你留意,不尊重投票区的人,是阁下,请不要混淆视听或箝制言论,本人在这里绝并不是要申诉,而是要质疑候选人的个人中立操守,倘若阁下他日得到这种“荣誉”本人亦会如实告知大家我对阁下有所保留的理由和事例。作为维基的一员任何人都有权投票,而当次事件本人权利受到侵害,当然可以投上反对票,但本人无论支持或反对必会举出理由,这是本人的原则,事实上,即使你要支持一个人总会有个理由,究竟因何值得你去支持他?还是你认为他值得大家支持?但理由呢?“值得支持”根本是一个无凌两可的“支持理由”,黄世泽先生作为当次事件的其中一位施袭者及利益者,你对WH君的“支持”票是否带有“报恩”成分我们不得而知,但你无权阻止别人投票,更无权阻止投票者指出其取向和理由。另外,黄世泽先生公开要求人员“搬走”投票者的投票理由,此项要求等同阻止未投票者对候选人的人格操守能力等之了解,有操控投票之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0:10 (UTC)[回复]

中立 编辑

  1. (=)中立:熟悉于站务?我现在对于第一次IP创文权投票时HW的自作主张依旧非常不解。--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15日 (六) 14:48 (UTC)[回复]

意见 编辑

结果 编辑

7支持,5反对 -> 未能获奖。--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0: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