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草案/一/其他语言版本制度参考


管理人员解任方针
2007.09.28-2008.06.18

已经结束的议题
议题1
是否要有此制?
表决 2007.10.07-21
完成-通过
(纳入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
议题2
其他版本比较
投票解任是否唯一?
表决 2007.10.17-30
完成-通过
(纳入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
议题3
程序问题
是否付委?
完成-不需成立委员会
议题4
细节讨论
提交草案
表决 2008.06.12-18
完成-通过

通过的方针

另见:
过去票数讨论

其他语言版本的管理制度,我想先从比较优缺及长短处,以及在中文维基百科执行上的影响这点开始。

为避免讨论失焦,敬请遵守以下的简单规定:

  • 在这里所讨论的并非是正式的共识,而是让大家先有个交流看看各方面的建议。
  • 请勿提出针对特定意见或个人的攻击语言。
  • 务必签名,发言者最少必需要有见习编辑的资格。
  • 绝对不可以利用冷嘲热讽的方式发表言论。
  • 重复发表过的议题请勿再发表。

这部分希望能产生以下共识:

  1. 只能用投票的方式来解任有问题的管理员吗?
  2. 要用什么样的管理员解任制度?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lexsh对话贡献)于2007年10月26日 (五) 08:41加入。

修改一下,我想在制度还没成形前就谈仲裁委员会太早了。这么早就限制这事可能会不太好。另外我想再提一个第二点前的问题:只能用投票的方式来解任有问题的管理员吗?我想这个得先讨论--Alex S.H. Lin 2007年10月27日 (六) 09:39 (UTC)回复

只用投票制解任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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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人觉得可以使用任期制,到了一定期限重新选一次,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不用牵扯罢免的复杂性,也能使维基持续发展。如果要作类比的话,其实就相当于现在各国选国家元首。虽然一个人可能有问题,但是也只能在任期内出问题,下一次重选就可以避免此类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0月27日 (六) 15:07 (UTC)思考后撤销此言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0月29日 (一) 14:22 (UTC)回复

各语言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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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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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是必然的,只要是三个人以上做最后的决定就会是投票制。-- 百楽兎 2007年10月28日 (日) 02:11 (UTC)回复

我是认为两种都需要,不过这两个议题可能应该要分开讨论。--汪汪 2007年10月28日 (日) 03:53 (UTC)回复
  • 无论如何,维基百科应该有一个制度去确保管理员被任免后服气,首先确保确保罢免者的门槛不要太高或太低,首先要罢免一个管理员/行政员,就先要有充足的讨论,就如上法庭也携要带足够的证据上法庭。继续X天的讨论期后就进行投票,在投票后,根据比例的门槛而得出结果(这个可以在日后讨论)。这样的话也确保了避免杀错良民。—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11月8日 (四) 02:20 (UTC)回复

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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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制和罢免方针是两回事,不应该放在一起讨论。终生制与任期制都会面临罢免的问题。-- 百楽兎 2007年10月28日 (日) 02:03 (UTC)回复

不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用任期制代替罢免,还是设置罢免规则之外也将终生制改为任期制?由上面的言论来看,你的意思是前者,但前者不合理。后者是合理的,过去也曾办过改为任期制投票,见:Wikipedia: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 百楽兎 2007年10月29日 (一) 03:30 (UTC)回复
懂你的意思了,也看了上次的投票,明白了现在当务之急确实是找到一个罢免的议案即可。谢谢指教。—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0月29日 (一) 14:23 (UTC)回复
现在已经有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用于处理长时间未继续参予维基的管理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0月31日 (三) 03:13 (UTC)回复
唉,阁下终于看出此方案不管怎改名怎运作必然与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严重冲突的事实。Wikipedia:管理员上面就明明说“管理员只是一群维基百科的用户”,“用户”哪来任期、终生、罢免之说。再说: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的精神明明就是管理员用户不使用管理员职权久了,就自动消失。违反管理职权规定,就在取得共识后由相关人员提交元维基封禁其管理员职权,而其共识更可依照Wikipedia:共识产生。现在却绕在制度上:又是改名又是程序又是制度地转转转还在转。见到右版面冗长的尚未制定步骤,再比照参与讨论的管理员寥寥无几模样,现在讨论像极县议会在修订立法院组织章程。--winertai 2007年11月9日 (五) 06:07 (UTC)回复

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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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认为现在重点应该是解任制度,这次讨论的范围又是除了投票解任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那么大家就在这下边写下自己设想的方法。方便对此讨论最后的处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1月3日 (六) 14:04 (UTC)回复

除了难以实行的独裁制之外,台面上的解任的方法只有“社群投票”(直接民权)与“仲裁委员会”(代议制)这两种而已。台面下的方法就五花八门了,但既不是正途所以也就不必多提。-- 百楽兎 2007年11月3日 (六) 14:47 (UTC)回复
可惜这个讨论一直也不热烈,似乎关注的人不多。其实与其每次事到临头再发牢骚不如先把游戏规则制定好,免得到时候白受委屈。我谈谈我的看法,基本上我比较赞成投票罢免,如果设立仲裁委员则其人选、任免等等又添许多不确定因素,不如投票来得简单直接。其实中文维基真正活跃的人也不太多,1000人撑死了,实行“直接民主”完全可以。投票罢免配合任期制应该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4日 (日) 19:10 (UTC)回复
同意Mukdener兄的看法,个人认为在这里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最终结果,真的要罢免的时候可能会变成一方质疑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结局,最后可能适得其反。虽然每人有一票也有其风险,但总比仲裁委员会这种代议制更容易说服其他使用者。如能实行任期制,就如人神之间兄所言,对所有人,包括维基,都有利益。但这个就要在完成此议题后再讨论了...(希望那时候参与的人数不比现在少...(茶))—Altt311 2007年11月4日 (日) 19:26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制度曾被社群反对(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赞成投票制。—Eky- 2007年11月7日 (三) 03:51 (UTC)回复

有关解任管理员方针第二议题的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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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这个议题讨论了那么久,为了避免久悬不决,我建议本议题的表决事项如下:“您是否赞成本次解任方针草案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后再议?”。请在本周末结束前就我的提议提出意见,如未有意见,则自下周一开始表决。--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11月9日 (五) 05:04 (UTC)回复

“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是指“社群全体投票”吗?--百楽兎 2007年11月9日 (五) 05:21 (UTC)回复
是的。(任期制或仲裁制以后再议,投票制应该就指社群全体投票)--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11月9日 (五) 06:29 (UTC)回复
我问一个关于此投票有效性的问题,在其他制度没有出来之前,社群是否就遵照这个制度执行呢?否则的话又是相当于把问题无限期拖延。—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1月9日 (五) 06:12 (UTC)回复
你说的投票,是指本议题的表决?或是整个管理员解任方针制度的投票呢?我想这次既然耗费了大量人力、时间来拟定以投票解任管理员的方针,日后在投票制以外的其他制度出现前,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应该就只有这种解任方法(不含离任、辞职),不过这个方针并没有排除日后有其他制度经讨论产生的可能。我所建议第二议题表决事项之用意即在确认这件事。--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11月9日 (五) 06:29 (UTC)回复
了解。我同意虎兄的做法。--百楽兎 2007年11月9日 (五) 07:46 (UTC)回复
了解了,我也很赞同这种方法,先将部分争议搁置,专心解决这一个方法。—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1月9日 (五) 12:07 (UTC)回复
赞成这个方法,管理员任期问题可容后再谈,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把管理员解任的制度确定。—Altt311 2007年11月9日 (五) 14:45 (UTC)回复
什么时候开始?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9日 (五) 13:57 (UTC)回复
理论上今天开始是可行,我记得英语连选个管理员也没有一个投票比例,倒不如现在清理一些旧账好一点。—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11月10日 (六) 00:41 (UTC)回复
虎儿提出这个案子也好一阵子了,进度上的确偏慢,也没有太多的宣传和宣导来参与讨论。其实已经可以开始进行是不是要用罢免制来解职。以后要有其他的制度可以另外讨论,至少先有一个架构出来让整个任免制度有完整的体系,其他的可以可以后面再讨论。打铁要趁热,别辜负虎儿和其他几位参与协调的使用者的用心。—cobrachen 2007年11月10日 (六) 20:45 (UTC)回复
什么时候投票才正式开始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11月12日 (一) 16:15 (UTC)回复

投票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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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主题:您是否赞成本次解任方针草案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后再议?

※本文所指之“管理人员”系指所有透过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投票选举而产生的职务,包含管理员、行政员及尚未产生的用户查核员。

提案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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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票为确认建立“以投票方式解除管理人员的职务及收回管理权”的中文维基方针。

虽然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能依据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之规定投票产生管理人员并授予管理权力,但由于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中并未规定社群也得以投票方式解除管理人员的职务及收回管理权,一直以来在中文维基百科社群中存在着歧见与纷扰。为补强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的不足与缺漏、建立公平而合理的管理人员解任制度,因此举办本投票以确认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的共识。

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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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资格至少为见习编辑或同等资格以上。
  • 每人限投一票,只需签名及日期,在表决区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投票时间为两周(自UTC○年○月○日○时○分至UTC○年○月○日○时○分止),投票时间截止前可以改票。
  • 通过门槛为“赞成本次解任方针草案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后再议”的票数至少达25票(含)且占总投票数的80%(含)以上。
  • 可以仅于意见区发表意见而不参与投票。
  • 意见区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表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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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本次解任方针草案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后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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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本次解任方针草案仅先就投票解任管理员进行制定,其他制度日后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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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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