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仲文(497年—556年),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出自清河崔氏的清河大房,北魏、東魏、北齊官員。

生平 編輯

崔仲文有文學才能,在北魏時期擔任高陽郡太守、清河郡內史,太昌年間,擔任丞相掾。沙苑之戰後,崔仲文手持馬尾渡河,在波浪中時出時沒,高歡望見說:「是崔仲文。」於是立刻派船接應。崔仲文渡河上岸後,高歡慰勞他說:「你為了國君為了親人,不顧死一萬次,可以說是家庭的孝子,國家的忠臣。」崔仲文加官為中軍將軍。後來高澄想派崔仲文作為使者前往青州,聽說崔仲文經常喝醉酒,就終止了計劃。北齊天保初年,崔仲文的大哥崔㥄擔任侍中,崔仲文擔任銀青光祿大夫,同一天拜官,當時人說他們是兩隻鳳凰一起飛翔。崔仲文後來被齊文宣帝高洋召見,醉酒過夜仍未醒,齊文宣帝大怒,將要處罰他,讓崔仲文試著寫十首觀射詩,崔仲文拿起筆立刻寫成,齊文宣帝於是原諒了他。崔仲文後來擔任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天保七年(556年)去世,虛歲六十[1][2][3][4]

其他 編輯

崔仲文與叔叔崔夤的兒子崔長謙同年,只是比崔長謙小月份,崔家家裡稱他們為大二、小二[5]

家族 編輯

高祖 編輯

曾祖 編輯

祖父母 編輯

父親 編輯

兄弟姐妹 編輯

夫人 編輯

子女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魏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弟仲文,散騎常侍。
  2. ^ 《北齊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五》:㥄昆季仲文,有學尚,魏高陽太守、清河內史。興和中,為丞相掾。沙苑之敗,仲文持馬尾以渡河,波中乍沒乍出。高祖望見曰:「崔掾也。」遽遣船赴接。既濟,勞之曰:「卿為親為君,不顧萬死,可謂家之孝子,國之忠臣。」加中軍將軍。天保初,拜散騎常侍、光祿大夫。七年卒,年六十。
  3.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弟仲文,有文學。太和中,為丞相掾。沙苑之敗,仲文持馬尾度河,波中乍沒乍出。神武望見,曰:「崔掾也。」遽遣船赴接。及至,謂曰:「卿為君為親,不顧萬死,可謂家之孝子,國之忠臣也。」後文襄欲使行青州,聞其多醉,乃止。天保初,㥄為侍中,仲文為銀青光祿大夫,同日受拜,時雲兩鳳連飛。嘗被敕召,宿酲未解,文宣怒,將罰之,試使為觀射詩十韻,操筆立成,乃原之。拜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卒。
  4. ^ 《北史校勘記·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五》:太和中為丞相掾沙苑之敗仲文持馬尾度河波中乍沒乍出神武望見曰崔掾也 殿本從北齊書崔㥄傳改「太和」為「興和」。按「太和」是魏孝文帝年號,顯誤。但沙苑之戰在天平四年,此後兩年方改元興和。若崔仲文於興和中始為丞相掾,則高歡不得於天平四年便稱之為「崔掾」。疑「太和」是「太昌」之誤,太昌為孝武帝年號,其時高歡始為大丞相,仲文初為丞相掾,當在此時。下距沙苑之戰五年。
  5.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長謙與休第二子仲文同年而月長,其家謂之大二、小二。
  6. ^ 《魏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始休母房氏欲以休女妻其外孫邢氏,休不欲,乃違其母情,以妻叉子,議者非之。
  7.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始休母房氏欲以休女妻其外孫邢氏,休乃違母情,以妻叉子,議者非之。
  8. ^ 《魏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休少而謙退,事母孝謹。及為尚書,子仲文納丞相雍第二女,女妻領軍元叉長庶子祕書郎稚舒,挾恃二家,志氣微改,內有自得之心,外則陵藉同列。
  9.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休少而謙退,事母孝謹。及為尚書,子仲文娶丞相高陽王雍女,女適領軍元叉庶長子舒,挾恃二家,志氣微改,陵藉同列。
  10. ^ 賈振林編著. 《文化安丰》. 鄭州: 大象出版社. 2011年11月: 281–282. ISBN 978-7-5347-6898-9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