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

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英語:Chinese Immigration Act, 1923),通稱排華法(英語:Chinese Exclusion Act),加拿大華僑稱之爲「四三苛例」,[1]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的一個禁止華人進入加拿大的法律,於1923年7月1日生效,直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議會廢除。

歷史 編輯

1881年,加拿大西部的英屬哥倫比亞省人口約為3.5萬,當時大約9000名華人勞工在此修築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最後一段後,加拿大政府為了限制華人入境,[2]作出了對華人徵收人頭稅的決定。加拿大政府強行向這些華人徵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頭稅,相當於當時他們兩年的工資。而且這項稅務只向進入加拿大的各國移民中的華人徵收。從1886年至1923年之間,加拿大政府從中獲利2300萬加元,折合2006年貨幣價值12億加元。被徵稅者需要工作三到五年才能償還。[3]

1923年,加拿大聯邦政府決定取消人頭稅,通過了新的《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同年7月1日執行。該法規定除了以下的例子,所有華人都不可以進入加拿大。《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裏容許進入加拿大的華人是:

  1. 商人
  2. 外交官員
  3. 留學生
  4. 「特別個案」[註 1]

該法不局限中國公民,英籍華人也禁止進入加拿大[3]法令生效後,幾乎所有華人無法入境加拿大,包括已經在加拿大居住的華人勞工的親屬。該法案實施的24年時間內,總共只有20多名華人入境加拿大。1931年加拿大有約4.6萬名華人,男女比例達13比1。[4]

因為《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開始執行的日期和加拿大國慶的日期是一樣的,所以當時的在加華人都稱國慶日為「恥辱日」而拒絕慶祝加拿大國慶。[4]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不少華人參軍並捐獻款項。鑑於在加華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加拿大的貢獻以及聯合國憲章的約束,加拿大國會於1947年5月14日廢除了《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然而,加拿大在1967年才開放入境政策,讓華人用「獨立移民」身份入境到加拿大。[4]

致歉及賠償 編輯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總理哈珀(保守黨)在國會舉行正式「道歉」儀式,平反華人入境法,並宣布將對尚存的人頭稅繳納受害者及親屬進行「賠償」。總理用廣東話說出道歉,令許多年紀較長、受過人頭稅之苦的加拿大華人潸然淚下。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議會2014年5月15日通過議案,就100多年前該省歧視華人及反華排華的法令,向華人社區正式道歉。內容包括當時禁止華人投票、禁止華人擔任公職和對華人徵收人頭稅,以及在教育、勞工等方面的政策歧視等。省長簡蕙芝表示,正式道歉是要結束該省歷史上的黑暗一頁。[5]

2023年5月14日,在《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頒布100周年前夕,加拿大總理賈斯汀·特魯多發表聲明稱:「1923年頒布的《華人移民法》,又名《排華法案》,代表著加拿大歷史上一段黑暗的時期,其影響力甚至延續至今。在那之前,1885年的《華人移民法》曾要求新入境加拿大的華人繳納人頭稅,而1923年的種族主義法案幾乎完全阻止了華人進入加拿大,持續時間長達24年,最終於1947年的今天被最終廢除。當年,這一系統性歧視的種族主義政策迫使至親至愛分離、家庭陷入貧困、對華裔的偏見加深,而這些歷史的創傷持續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華裔群體。「[6]

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加拿大總督伍冰枝的家庭就是用了這個例子在戰時移民到加拿大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黎全恩 David Chuenyan Lai. Chinese Community Leadership: Case Study of Victoria in Canada. 2010: 145 [2023-03-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6). 
  2. ^ 加拿大华人纪念废除排华法案65周年. 新華網. [201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2). 
  3. ^ 3.0 3.1 承诺协商赔偿 加拿大政府为人头税向华人道歉. 星島環球網. [2013-02-10]. [永久失效連結]
  4. ^ 4.0 4.1 4.2 加拿大“人头税”祸害华人60年(图). 東北新聞網. [2013-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7-19). 
  5. ^ 為排華歷史 加卑詩省道歉. 蘋果日報. 2014-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10). 
  6. ^ 总理就1923年《华人移民法》100周年发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