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宋祖英

121.15.171.108的最新留言:9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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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原文引用的第九個Reference的那一段,經查閱,這個網站的參考材料中不包含這段話的最後一句。無論後半部分來源為何處,將其來源劃歸為第九條顯然是不對的。希望能夠提供關於「傳聞」的後半部分的可參考來源,否則,無法驗證其真偽,不好會讓人相信呢。 121.15.171.108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7:47 (UTC) Frank回覆

零星討論 編輯

wikipedia保留這樣的偏激條目絕對有損於中文版wikipedia的發展。wikipedia存在這樣的條目,也難怪wikipedia網站會被大陸會封鎖。—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63.161.86.254對話貢獻)2007年12月12日

由於xx對這個條目的破壞是零星不連續的,所以這個條目的保護情況不是很好,遭到破壞有必要保護時可以到社區申請半保護—河蟹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01:33 (UTC)回覆
這個條目顯然太和諧了,不完整。中文維基也沒有什麼公信力,不完整了。大規模協作能夠有效對抗破壞性編輯在中文維基里好像沒有發生。遺憾。AliYoung.com (留言) 2008年8月1日 (五) 14:18 (UTC)回覆

以上發言中的髒話與人身攻擊用詞已根據Wikipedia:討論頁指導方針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刪除。—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4:51 (UTC)回覆

所謂「捉賊捉贓,捉姦捉雙」,威爾斯王子的情婦還有狗仔隊抓拍的照片和黛安娜的言論為證,僅根據「傳言」公開指認某人為「情婦」,即使是對「自由世界」的領導人也構成了誹謗罪。--方洪漸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51 (UTC)回覆
領導人?指認?不知道是我對中文的理解程度有問題還是什麼,傳言一段完全是以比較客觀的口氣敘述的,誰也沒說傳言說的就是真的,哪裡有什麼指認成分。請再讀一遍您刪除的內容再判斷吧。順手也可以將en:Jiang Zemin中的負面消息刪除。—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10:01 (UTC)回覆
我認為刪除「傳聞」部分是不合適的。沒有證據證明他們之間沒有關係,而恰恰有文章指出他們之間存在不正當的曖昧關係,而且文章是作者署名的,文章的作者在大陸也是可以查到的,這說明他們對自己寫的文章負責。而中國大陸不是英國,這種新聞在中國媒體上絕對是禁忌,是不可能報導的。因為在中國大陸得不到證實,所以打上了傳聞的標籤。宋和江到底有沒有關係,讀者會有自己的判斷,但是刪除「傳聞」這個項目顯然是不合適的。--AirBicycle (留言) 2009年2月8日 (日) 13:28 (UTC)回覆
文中"傳聞"的來源一共有四個, 其中兩個的頁面上寫明反對中國共產黨, 因此不是第三方來源. 阿波羅的沒有給出連接, Nownews名義上是第三方的, 但文中所連接的文章裡談到有關此傳聞的部分是:

但是你一定不知道,宋祖英在對岸卻是鼎鼎大名的演唱家,每年春晚必看到她之外,大陸民眾甚至私底下稱她為「國母」。1966年出生現年42歲的宋祖英是苗族人,畢業於中央民族學院音樂舞蹈系,1990年以電影婉君出道,並在當年的春晚上獻唱,傳聞說,就是在這場春晚上讓江澤民相中她,從此之後,她是江澤民的情婦這緋聞就不從間斷過,因此許多大陸人私底下都稱呼她為「國母」。甚至湖南書商還打算為這緋聞出本書,書名就叫「國母宋祖英」,當然,這本書後來沒有出版成功,但是寫書人被判刑,另涉及出版的50多人受株連獲罪,一度引起社會關注。

當然, 我一定不知道. 從行文來看, 並不知道是第幾手資料, 因為它也沒有資料來源.

根據Wikipedia:生者傳記, 已經確定的醜聞可以寫上, 但對於醜聞的傳聞則有失公允.

由於此段維護不力, 因此我覺得有刪除的必要. 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9:15 (UTC)回覆

宋祖英 編輯

宋祖英條目被用戶AirBicycle三次加入「傳聞」相關內容,曾兩次被維基網友回退或刪除操作,不知道他們的做法誰的合適,請維基管理員來討論並處理此問題(是否需要保護?)--Xianwik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2:32 (UTC)回覆

流傳如此之廣的傳聞,就算以「傳聞」的形式加入都不為過。—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4:12 (UTC)回覆
請提供可靠來源證明--Advisory 2009年2月4日 (三) 04:18 (UTC)回覆
到Google搜一下宋祖英 江澤民就知道了。—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4:29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收錄內容的標準並不是你認為某件事多有名就應該收錄,也不是Google認為某件事多有名就應該收錄。Wikipedia:可供查證已經給出了唯一的標準,只有來源可靠且可查證的內容才能收錄。此外,Wikipedia:生者傳記還給出了一個更嚴格的要求,所有關於在世人物的負面內容必須有可靠來源作為支持,否則就可能構成誹謗。—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4:41 (UTC)回覆

這個條目按照慣例是不應該刪除傳聞的Wlub86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2:25 (UTC) 大紀元美國之音博訊網木子網人民報阿波羅娛樂今日新聞倍可親,以及AirBicycle提供的AFAR網站,哪一個不算可靠來源?就連英文維基的江澤民條目也有記錄。另外再貼幾個網址,證明一下傳言的存在性:天涯問答在GOOGLE上搜索 江澤民 +_ 宋祖英 竟然沒有結果. 百度搜索結果Google的搜索結果,注意百度網頁上方的兩行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部分搜索結果未予顯示。」、「您要找的是不是: 宋祖英 江浙民 」,以及下方相關搜索的內容「宋祖英和江浙民」、「宋祖英 江浙民」、「宋祖英緋聞」。就算只搜宋祖英,在下方的相關搜索也仍然有「國母宋祖英」。摘用User:PhiLiP上的一句話:「因此,不要試圖用維基百科來改變大眾的看法,只能通過改變大眾的看法來改變維基百科。」。現在是想用大眾的看法改變維基百科,可是維基百科把條目鎖起來了,開始自我審查了。—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5:39 (UTC)回覆

說句不好聽的話,如果宋祖英現在死了的話,那麼她的條目就不會再受Wikipedia:生者傳記的保護了,您貼上這些內容也不會造成多大意見。閣下提供的這些連結,除了美國之音(根本沒提到這件事)與今日新聞以外都不能說是非常可靠的來源,大紀元、阿波羅和人民報這三個媒體在報導與中共相關的新聞時並沒有什麼好的聲譽;而且,歸根結底來說,您說的這個事終歸是傳言,如果沒有當事人的聲明或者其他非常可靠的證據的話,那麼的確有違反Wikipedia:生者傳記之嫌:「必須確保該條目之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特別是個人生活細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6:18 (UTC)回覆
現在要用對中共不友好的新聞來源,原因是在各大主要的大陸媒體,以及重要的論壇、貼吧、搜尋引擎等信息渠道中,發表及評論這類內容都是不被允許的。換句話說,雖然從百度搜六四事件時,找不到各大媒體的專題報導和對該事件的詳細敘述,但這並不代表這件事不存在,或沒有知名度。維基的六四事件條目,也還是需要大量引用博訊、大紀元、wenxuecity等仇視中共的媒體的文章,才能使文章的內容變得充實。這並不意味著它們的報導絲毫不具真實性,它們只是屬於為數不多的可用來源,不得不引用它們;更何況,現在還沒有對各種來源進行評審和分級,任何只憑來源性質而認定信息不可靠的行為,都是主觀臆斷,多半是個人認為「這件事不可能是真的」,而將這種感覺嫁禍於參考資料的來源身上。這些媒體不是個人網站或博客,因此引用是符合維基方針的。它們的報導雖然不及其他有些媒體的客觀性強,但如果真要對各種媒體進行分級的話,禁止對某些媒體進行引用,那麼恐怕最後給維基剩下可以引用的媒體就寥寥無幾了。同一件事情,大陸的官方媒體和西方媒體從兩個不同的角度敘述,措辭稍微講究一下,就可以使讀者感到語氣的不同,一種是歌功頌德,而另一種則在諷刺浮華不實的行為。兩種報導都是真實的,但從這兩種媒體的角度看來,對方都是不「客觀」的,沒有將事情的另一面敘述清楚。顯然,聽慣了大陸官方媒體的新聞,自然就會覺得大紀元等媒體是偏見的,因此不能引用。相反,看慣了博訊等反中共媒體的新聞後,自然會覺得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都是偏見、不客觀的,因此也不能引用。對「客觀」這個詞的定義本身就是很主觀的。
跑題了。。上面列出的來源足可以證明該傳言的存在性,因此將該信息以「有傳言說」的形式加入,完全是可以的。加入並不代表這件事一定存在,只是這個傳言太廣,成為「大眾的看法」而已。—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7:03 (UTC)回覆
維基百科奉行的是三大方針是「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與「非原創研究」。在您拿「客觀」說事前,請看一看這個:Wikipedia:NPOV#根本都沒有「完全客觀」這回事兒,這是大多數人都知道的事情。那麼又能談什麼「中立」?不帶任何偏見的中立根本不可能存在!
的確,我承認這一傳言存在,我再重複一遍上面說的那句不好聽的話了,等宋祖英死了,或者等《紐約時報》等聲譽相當高的大報報導了這件事,您就可以在她的條目里寫這內容了,就因為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要求非常可靠的來源。在敲這麼多字的時候,我想問問閣下到底看沒看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7:32 (UTC)回覆

什麼是大報?您都不能證明這些不是非常可靠的來源,那麼說不能引用這些來源自然也是個人臆測了。一個紐約時報能證明什麼?另一方面,一個、兩個、…、十個非紐約時報來源難道就不能證明什麼?現在在說的是傳言存在不存在,不是宋祖英乾沒幹過這件事,因此凡是可以證明傳言存在的來源都是可用的。而且傳言顯然是存在的。—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7:48 (UTC)回覆

自己不去讀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我不陪你玩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7:54 (UTC)回覆
無法證明來源不可靠,於是拿個所謂的方針敷衍了事,這種管理員的作風,在當年將條目快速提刪時已經見過了。你那個方針我看過好多遍了,但是方針本身又沒有解釋上面的問題。要說的是傳言存在不存在,說傳言存在,又不代表事實就是那樣,這叫誹謗?說傳言存在是誹謗?就跟金正日條目中,不允許加入任何外界對他目前健康狀況的傳言,原因是編者認為這些傳言都是胡編,或者認為這些來源都不是可靠來源,唯恐日後金正日指控維基百科誹謗?—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08:14 (UTC)回覆
暫且以陳列事實的方法寫入,但我仍覺得這一傳言有重要性的問題。如果有人把它刪掉,我決不恢復。—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4日 (三) 08:44 (UTC)回覆

所謂三人成虎。—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4日 (三) 10:35 (UTC)回覆

是因為在中文維基的風氣是烏煙瘴氣,信口雌黃,選邊大打編輯戰,最後劣幣驅逐良幣,生存下來的多半是腦子進水的偏執狂,宗教瘋子和政治洗版工.121.34.169.18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1:16 (UTC)回覆
中文維基管理員從來都是秉承中南海方針政策的優良傳統。--222.255.28.33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14:23 (UTC)回覆
所謂「捉賊捉贓,捉姦捉雙」,威爾斯王子的情婦還有狗仔隊抓拍的照片和黛安娜的言論為證,僅根據「傳言」公開指認某人為「情婦」,即使是對「自由世界」的領導人也構成了誹謗罪。一個70多歲肚子如此大的男人會包養情婦?還有人傳言毛澤東80多歲去世前攙扶他的小護士也是他的情婦,難道這類「政治正確」的傳言都能上維基的傳記?維基的可靠性是靠這些傳言來增加的嗎?--方洪漸 (留言) 2009年2月7日 (六) 09:53 (UTC)回覆
如果刪除「傳言」部分符合Wikipedia:生者傳記,那麼習近平詞條的「爭議」部分,胡錦濤詞條的「負面」部分,賈慶林詞條的「負面報導」部分...也都應該被清理,因為這部分內容都大量引用了「非可靠的來源」如果不刪除「否則就可能構成誹謗」。更登確吉尼瑪詞條更是應該被全面的清理甚至完全刪除,因為他在沒有「捉賊捉贓,捉姦捉雙」的情況下嚴重的「誹謗」了現任班禪確吉傑布的聲譽,對他的合法性構成了威脅,更深深的傷害了藏族人民的感情 --AirBicycle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05:04 (UTC)
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雖然為了避免編輯戰,我不會再親手刪除這段內容,但我認為這些來源的質量並不高,而這又是特別的斷言——如果能有《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BBC、CNN乃至美國之音等等基本或完全置身事外的媒體報導,才足以下這樣的斷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10日 (二) 08:57 (UTC)回覆

宋祖英與羅浩結婚跟05得一子之間不應該用逗號 編輯

維基不應不加來源地認定05年得一子與他們結婚存在因果關係(因為還有另外一個因果關係存在),只要沒有證據證明該子是羅的,兩者就應該用句號隔開。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9:15 (UTC)回覆

建議分成兩個小節,「婚姻」跟某某結婚;「子女」得一子。維基不應該暗示兩者的因果關係,除非有確鑿證據(DNA鑑定)。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9:19 (UTC)回覆
This is kind of strange... Who post DNA proofs for any other articles of biography? 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0:34 (UTC)回覆
問題是宋女士有染在身,你怎麼知道該女士懷孕是哪一方引發的呢?維基不能誤導讀者,亂給孩子找爸爸,這對該女士的孩子也是不尊重的。該女士需要尊重,她孩子就不需要了嗎?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15:14 (UTC)回覆
從新聞中可以看出。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19:27 (UTC)回覆
從新聞沒看出是誰的,羅長的又高又瘦,怎麼會生出胖孩子?新聞說高齡媽媽,也沒說是不是高齡爸爸。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4:30 (UTC)回覆
有道理。Lightest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01:37 (UTC)回覆
宋祖英、羅浩一家應該都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吧,他們一家三口生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女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育的子女,應當視為婚生子女,兩者存在自然的因果關係。如果沒有血緣關係,是需要男方舉證的。如宋祖英不需要證明這個孩子是羅的一般,每個結婚生子的中國女人都是如此。另外,我還沒聽說過哪個國家的女人結婚後生子,需要先證明這個孩子是自己丈夫的,才能獲得法律的認可。--Berthe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07:3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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