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良民證

由Sanmosa在話題請求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合併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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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良民證」→「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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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名稱在二戰時期有其特殊含義,在此處用作標題不合適、具有爭議;且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5/28#良民證中說的廣泛接受的名稱,未提供任何可靠來源--Kethyga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2:09 (UTC)回覆

(-)反對:反對僅從中國大陸的角度出發使用僅中國大陸使用的名稱為條目的新名稱,「良民證」在其他地方根本沒有Kethyga所聲稱存在的那種奇怪的意思,另提供臺灣與香港官方認可「良民證」為一般性通稱的來源([1][2])。節刪 2022年5月3日 (二) 15:13 (UTC)回覆
如果改成台灣的名稱也不反對,原俗名類似於針對猶太人的集中營。之前有人提刪也說明不止我意識到這個名稱問題。--Kethyga留言2022年5月3日 (二) 20:53 (UTC)回覆
@Kethyga不,你完全把焦點搞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條目名稱在多個地方均為常用,那移動到只有一個地方常用的名稱會構成地域中心,而且「良民證」在中國大陸以外的所有地方完全沒有那種意思,我反對一切擾民的操作。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6:45 (UTC)回覆
沒有一定要移動到大陸的正式名稱,可以移動到香港或者台灣的正式名稱,既然是個爭議的名稱,移動也無可厚非吧,就像COVID-19。而且香港和大陸的正式名稱只差了一個「書」字,用哪個相差不大。--Kethyga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6:48 (UTC)回覆
你到底有沒有看到「我的意思是如果條目名稱在多個地方均為常用,那移動到只有一個地方常用的名稱會構成地域中心」這句話???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10:16 (UTC)回覆
一般情況下,可以用通用的俗稱,可是有爭議的條目該另算吧,應該是尋求無爭議的命名吧?另外您卻把條目乌克兰海军步兵移動到常用名稱烏克蘭海軍陸戰隊的討論關閉了,Special:diff/71493679--Kethyga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11:08 (UTC)回覆
@Kethyga良民證這個主題又沒有命名一致性的需求,不可與烏克蘭海軍步兵混為一談。我覺得「有爭議的條目」這個詞語已經被過分泛化理解了,很多被稱作「有爭議的條目」實際上根本沒有甚麽爭議,真正「有爭議的條目」少之又少,就我看來這條目完全不在「有爭議的條目」的範疇裏。節刪 2022年5月9日 (一) 09:56 (UTC)回覆
(-)反對:把香港良民證污名化為集中營--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1:25 (UTC)回覆
為什麼不用正式名稱「無犯罪紀錄證明書」?--Kethyga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1:33 (UTC)回覆
一般名稱就是良民證,正如前面說的"廣泛接受的名稱"--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1:41 (UTC)回覆
但是這個只是俗稱,見[3];另外該名稱在大陸確實是爭議名稱,就像中維之前把COVID-19改名,還有之前有人提刪。--Kethyga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01:49 (UTC)回覆
條目名稱使用俗稱沒問題,NC:COMMON是支持使用俗稱的(只要足夠常用)。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6:46 (UTC)回覆

請求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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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主題重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的內容應歸入此條目處理。節刪 2022年5月3日 (二) 15:14 (UTC)回覆

在臺灣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與抗戰時期本名為「良民證」的文件並不相同,建議「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作為主條目,而非併入此處。—— 2023年1月31日 (二) 03:06 (UTC)回覆
@MStargazer不是,重點是這個條目也有介紹「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的內容,而這個條目介紹的「良民證」也不只ROC的「良民證」,我還是感覺合併到這個條目介紹更為合適。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31日 (二) 04: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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