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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09:01 (UTC)回覆

蜆仔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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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認為刪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對條目做了改善,請在被提刪頁面快速刪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並在條目的討論頁中說明理由。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09:02 (UTC)回覆

reply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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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不准許您書寫該頁面。只是在編寫在世人物條目時要參考生者傳記,並遵守中立的觀點,否則可能如同這個條目被疑似廣告而提請刪除(書寫方式可參見上方的歡迎詞)。

如果條目內沒有任何實際內容,則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品質,會被我們根據快速刪除守則進行刪除。您要稍後補上可以在條目開頭加上inuse模板。但基於同樣的理由,最好是將資料蒐集齊全後,一次寫好再送出編輯。同時歡迎您繼續對維基百科做出貢獻。--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5:39 (UTC)回覆

  1. 使用維基百科的頁面進行編輯討論的原因之一,我認為是為了讓產生任何爭議時能迅速被第三人完全的看見、處理。正如網路上許多論壇一般。當然問些問題用私信也是可以的。而直接編輯頁面時看到的Java語法確實是wiki系列的架構之一。如果要在別人處留言可以直接按下上方的「加入主題」,就不會看到原本它留言板上的密密麻麻一大串東西。
  2. 維基百科上所有的文字、影像、聲音等媒體都是採用CC共享釋出,沒有任何版權。所以要上傳有版權的圖片則必須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常看到的方式有「上傳較低解析度的版本」等。如果是任何有版權的圖片那是不能經過「額外授權」而原圖上傳到維基百科或維基共享媒體。關於圖的方面我比較不熟,你可以在互助客棧IRC線上即時聊天頻道詢問其他更熟悉圖片使用的維基人,相信他們可以給你更完整的解答。
另外如果您要寫些關於藝人的條目(詞條),孰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參考其他同類型條目。優良條目特色條目頁面都有編得很不錯的東西(像是黛安·基頓等)。參考著書寫,可以給想避免被認為廣告用詞或不中立的編者一點措辭上的幫助。祝 編安。─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7:24 (UTC)回覆
阿對了,補充一下:閣下寫條目時用圖不是「不中立」而是圖本身違反合理使用喔。─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7:31 (UTC)回覆
確實可以更改上次寫的內容,但我們通常不會這麼做(頂多像我剛改些措詞)。而每次編輯都會永遠被記錄在維基媒體的網站上不消失。可以按頁面上方的「檢視歷史」找回。關於圖片的部分,給你回信的應該是維基共享媒體上的外國管理員,閣下在file:HuangFei.JPG的做法是正確的,就不用擔心了。上傳圖片沒有什麼中不中立的問題啦。如果還有任何問題可以在我的討論頁提出。─ SilentLawyer 2012年8月26日 (日) 18:10 (UTC)回覆

蜆仔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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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蜆仔」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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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05:05 (UTC)回覆

r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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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用戶的最後一次編輯已經是在幾個月之前了,且所有破壞都已經被修正。如果他近期還有活躍那你可以把它提報到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管理員採取行動。─ Silent · Lawyer 2012年10月13日 (六) 00:23 (UTC)回覆

劉俊峰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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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2月28日 (五) 12: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