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主
鄭主(越南语:Chúa Trịnh/主鄭,1545年-1787年),有時也稱作「鄭朝」[1],是越南南北朝(1533年-1592年)及鄭阮紛爭期間的四個政體的其中之一,由鄭氏家族掌政,歷十三代領袖。
鄭主 Chúa Trịn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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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年—1787年 | |||||||||
首都 | 昇龍 | ||||||||
常用语言 | 越南語 | ||||||||
宗教 | 佛教 | ||||||||
政府 | 君主制 | ||||||||
历史 | |||||||||
1545年 | |||||||||
• 昇龍被西山軍攻陷 | 178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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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歷史系列條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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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東山文化) | |||||||||||
傳說時期(鴻龐氏、甌貉) | |||||||||||
第一次北属時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漢、新、東漢) | |||||||||||
東漢:徵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時期 43–544 | |||||||||||
(東漢、吳、晉、宋、齊、梁) | |||||||||||
吳:赵妪 248 | |||||||||||
前李朝(萬春國)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時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鸞、馮興、楊清 | |||||||||||
越南自主時期 905–938 | |||||||||||
(唐、後梁、南漢) | |||||||||||
靜海軍:曲家、楊廷藝、矯公羨 | |||||||||||
吳朝與十二使君時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陳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時期 1407–1427 (明) | |||||||||||
明:後陳朝 1407–1413 | |||||||||||
後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後黎朝 後期 | |||||||||
後黎朝後期 1533–1789 | |||||||||||
後黎朝後期 鄭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鄭主 1545–1787 |
阮主 (南進)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屬印支:保護國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屬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護國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屬印支:南圻國、山地國、越南臨時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國1969–1976 |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1976至今 | |||||||||||
越南主题 | |||||||||||
歷史
编辑鄭氏家族的第一代首領鄭檢,自稱是後黎朝開國功臣鄭可的後代。莫登庸於1527年篡奪後黎朝皇位之後,後黎朝舊臣阮淦於1533年尋獲黎昭宗幼子黎寧,並擁立他為帝,令滅亡了六年的後黎朝復辟。鄭檢被阮淦當作心腹大將,並因參與後黎朝反莫的戰事而有功於後黎朝,成為重臣,鄭檢後來更娶阮淦長女阮氏玉寶為妻。1545年,阮淦被莫朝派來的奸細杀死,之後鄭檢與阮淦長子阮汪分任後黎朝左、右丞相,後來擁有兵權的鄭檢殺害阮汪,獨攬大權,阮淦幼子阮潢為自保主動要求出鎮順化,之後鄭檢將廣南省的統治權授予阮潢,阮潢後來成為世襲的阮主。
隨後鄭氏家族世襲執掌後黎朝朝政獲任「大元帥總國政」之職,在1592年奪取昇龍、誅殺莫茂洽的戰事之後,鄭氏權力更加膨脹,並擁有凌駕於後黎朝皇帝的地位。1677年,鄭柞攻滅高平莫氏政權之後,創立了「入朝不拜、書奏不具名」之例,並於黎帝的御座左側設立鄭主的坐椅[2],後黎朝皇帝完全成為了一個擺設。到第四代鄭主鄭柞在位時,這種“不奪國亦如奪國、不稱帝勝似稱帝”的體制被進一步深化。[3]鄭氏掌權之時,皇室稱為「朝廷」,鄭主的幕府稱為「府僚」。所有事務,不論是政治還是軍事事務,皆由府僚管理。府僚虛化了朝廷的六部,原六部的職能全由府僚的“六番”取代及行使[4],六番直屬於鄭主,並設置“參從”、“陪從”、“府僚官”等宰相機構以輔佐鄭主施政[5],國家大事須由鄭主府僚決議。後黎朝的朝廷僅僅具有虛名,沒有任何實際權力。[6]這與朝鮮半島歷史上的武人政權、日本歷史上的幕府很相似。許多鄭主甚至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隨意廢黜、擁立皇帝,並且誅殺反對自己的後黎朝宗室。
阮潢掌管廣南省後,數十年間將廣南變為「市無二價,人不為盜,諸國商船湊集之地」,但他在世時仍忠於鄭主,亦派兵協助鄭主對付莫朝。鄭主奪取昇龍、誅殺莫茂洽後,開始對阮潢出現戒心,一度強留阮潢在北方。1600年,阮潢成功返回廣南後,雖仍向鄭主稱臣,但與鄭氏逐漸疏離。1627年,阮主與鄭主終爆發長期的戰爭之中。這場戰爭最後以和解告終,1673年雙方在清朝的斡旋下達成協議,以𤅷江為界。鄭主據有江北領地,故在當時越南的正式文章中亦被稱為「北河」(越南语:Bắc Hà/北河)或「北河國」;在口語上則被稱為「外路」(越南语:Đàng Ngoài)。而中國人稱之為「交趾國」,日本人稱之為「東京國」。而商貿方面,1637年,清都王鄭梉正式批准讓荷蘭人來往北河庸憲開設商館,後來中國人,日本人,暹羅人來此貿易者達2000餘家,包括舖憲(興安),渭黃(南方)等地形成十分繁榮的商貿之地,而當時的升龍(河內)也是相當發達的貿易中心。人口方面,由於1669年范公著動議制定平例法,即清查人口以此年為準,以後徵收丁稅永遠以這為標準,日後百姓有增加死亡不算,這雖然避免了擾民,可也使得以後人口的增減官吏不能詳知,1713年的地方官員指出,當時需向朝廷納稅的人丁僅僅在206345名。
1669年,鄭氏趁宣光武氏的裒主內亂出兵討平,1677年,又乘三藩之亂之機攻滅了高平的莫氏殘餘勢力,徹底一統北方。在鄭柞,鄭根,鄭棡稱主時,均致力於民治,著手改革,內又有范公著,阮公沅等賢臣輔助,故而政治比較清明,但後來的鄭主日益暴戾專橫,奢侈無度,加之優兵腐化驕橫,反而成為國家負類。如此之下賦稅日重,民變屢生,社會持續動蕩不安,1771年,南方阮主統治的西山邑發生大規模民變,以阮岳、阮惠、阮侶三兄弟為首的民變領袖建立西山朝,鄭氏與西山軍互通,利用西山軍作先頭部隊對付阮主,以大將黃五福率軍討伐阮主。1776年,西山軍攻陷阮主首都富春,阮主滅亡,但坐大了的西山朝在推翻阮主了以後倒戈,北伐鄭氏,於1787年滅亡鄭氏政權。最後一代鄭主出家為僧,後黎朝的昭統帝也流亡清朝。
歷代鄭主
编辑廟號 | 封號 | 爵號 | 諡號 | 姓名 | 在世 | 在位時間 | 墓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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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綏道王 (1782年聖祖鄭森追贈)[7] |
- | 圓長 | 鄭紀 | ?年-?年 | - | 永祿縣 |
穆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福蔭王 (1782年聖祖鄭森追贈)[7] |
- | 圓崇 | 鄭柳 | ?年-?年 | - | - |
肇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演慶王 (1782年聖祖鄭森追贈)[7] |
- | 圓道[7] | 鄭欄 | ?年-?年 | - | - |
興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毓德王 (1782年聖祖鄭森追贈)[7] |
- | 直道[7] | 鄭樓 | ?年-?年 | - | - |
- | 明康太王 (1570年成祖鄭松初次尊封) |
太國公 | 忠勳 | 鄭檢 | 1503年-1570年 | 1545年-1570年 | 忭上鄉 |
世祖 (1643年文祖鄭梉追尊) |
明康仁智武貞雄略顯德豐功啟業宏謨濟世澤民 建謀匡辟肇祥裕國廣運洪謨裕後衍福靖難佐辟 垂休篤弼開國剛毅輔國贊治毅威耀武延慶永緒 經文綏祿耿光丕憲揚武扶祚興業垂統鴻休綿緒 篤裕衍嗣燕謀鴻業豁達寬容立極永興綏福至德 廣惠扶運資治洪恩積厚永德大功盛業制治服遠 立經陳紀剛明雄斷彰善耀威鎮國安疆光明睿智 恭懿果決創法開基景泰永光含章載物茂功宏憲 法天興運廓宏恢疆齊聖聰武英果避遠仗義平殘 聖神睿智剛健中正英雄豪傑建義造謀開先昌後 太始孚先崇基肇慶神武聖文雄才偉略立業配天 功高德厚兆謀啟運創業立本太王[8] (歷代累加美字) | ||||||
- | 俊德侯 | - | 鄭檜 | ?年-1584年 | 1570年 | 安定縣場粮地 | |
- | 恭和寬正哲王 (1623年文祖鄭梉初次尊封) |
平安王 | 睿武 | 鄭松 | 1550年-1623年 | 1570年-1623年 | 槊山鄉 |
成祖 (1643年文祖鄭梉追尊) |
恭和寬正明哲聰顯英毅剛斷奮武經文匡國衛民 雄才偉略厚功豐業威靈顯應護國紹祐受祿錫胤 綿祚延禧啟佑鴻勳茂功敷勇造謀兆武貽典肇迹 垂裕永命高行厚恩顯謨光緒撫業集慶保治造夏 潤物垂準憲天普惠略韜公直執柄扶綱奉親法古 振令攬權崇熙開慶普通光天繼天出治嘉惠洪恩 肇基永命握樞御宇廓容奮斷植國禦邊聰明勇決 神武雄斷靖內寧外正直忠厚創業垂統盛德茂功 桓武英謨徽恭神聖深略宏謨峻功茂德基命耿光 燕謀宏烈述事圖功奮威造宇哲王[8] (歷代累加美字) | ||||||
文祖 (1657年弘祖鄭柞尊上) |
誼王 (1657年弘祖鄭柞初次尊封) |
清王 | 隆緒 | 鄭梉 | 1577年-1657年 | 1623年-1657年 | 瑞原縣九巷社 |
德威恩信睿文豁達量天準世昭善至孝純信篤寔 儼容廓度執中貽則重威厚福傳家謀國培基助勝 綏內治外敷教垂憲純嘏放勳立極垂統貽謀裕後 嚴敬韜略英斷靈威殄寇濟生遠謨宏略豐功偉績 保業守成立極陳紀溫恭仁恕明允宣哲寬洪威斷 廣博溫粹顯仁弘烈文德武功深圖遠算定功保大 延庥垂澤崇勳廣業顯謨承烈誼王[8] (歷代累加美字) | |||||||
- | 崇義王 (1642年文祖鄭梉尊封) |
崇國公 | 雄度 | 鄭橋 | ?年-1642年 | - | |
弘祖 (1682年昭祖鄭根尊上) |
陽王 (1682年昭祖鄭根初次尊封) |
西王 | 聰憲 | 鄭柞 | 1606年-1682年 | 1657年-1682年 | 雷陽縣萬賴冊 |
洪謨遠略安國恢疆振綱興治雄度英威揆文奮武 惇大明作峻德巍功睿算神謀耿光大烈造夏肇基 垂庥闡範修內攘外保和致治陽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昭祖 (1709年僖祖鄭棡尊上) |
康王 (1709年僖祖鄭棡初次尊封) |
定王 | 融斷 | 鄭根 | 1633年-1709年 | 1682年-1709年 | 永福縣金山社 |
洪猷神智雄才宣義敷道立政淵懿神智聖武文功 承烈顯謨監憲秉哲保國綏方光前振後制治垂準 盛業大功恢綱振紀綏內寧外康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淳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良穆王 (1711年僖祖鄭棡初次尊封) |
良郡公 | 淳正 | 鄭栐 | 1651年-1678年 | - | 農貢縣古汴社 |
裕仁偉量垂休篤祐延福錫功紹前昌後綏成嗣美 駿德燕謀夤和中正積慶純嘏良穆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睿祖 (1782年聖祖鄭森追尊)[7] |
晉光王 (1711年僖祖鄭棡初次尊封) |
晉國公 | 明慶 | 鄭柄 | 1670年-1702年 | - | 淳祿縣富田社 |
英明聰睿迪哲溫文積善培基貽謀裕後紹猷昌胤 篤祐延休廓度宏謨崇禧茂德晉光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僖祖 (1729年裕祖鄭杠尊上) |
仁王 (1729年裕祖鄭杠初次尊封) |
安王 | 懿略 | 鄭棡 | 1686年-1729年 | 1709年-1729年 | 安定縣快樂社 |
溫穆莊肅寬裕徽濬經文緯武洪謨大略垂統憲天 神謀睿算闢國開彊耀武宣威輯鄰和夏振綱陳紀 和衷迓衡仁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裕祖 (1761年毅祖鄭楹尊上) |
順王 (1761年毅祖鄭楹初次尊封) |
全王 | 頤穆 | 鄭杠 | 1711年-1761年 | 1729年-1740年 | 永祿縣本始社 |
恭讓寬惠純粹輝嘉廣淵博厚履道謙光宣慈愷悌 厚德遠謀順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毅祖 (1767年聖祖鄭森尊上) |
恩王 (1767年聖祖鄭森初次尊封) |
明王 | 紹基 | 鄭楹 | 1720年-1767年 | 1740年-1767年 | 金城社 |
神謀睿算盛德放勳洪慈達孝宏謨大烈闡猷基績 定武開平迪文敷訓遠謨厚澤恩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聖祖 (1782年奠都王鄭檊尊上) |
盛王 (1782年奠都王鄭檊初次尊封) |
靖王 | - | 鄭森 | 1739年-1782年 | 1767年-1782年 | 汴上鄉 |
紹天興運制治開疆洪量英猷正誠仁孝盛王[9] (歷代累加美字) | |||||||
- | 奠都王 | 沖愍 | 鄭檊 | 1775年-1782年 | 1782年 | - | |
- | 英烈靈王[10] (1786年晏都王鄭槰尊封) |
端南王 | - | 鄭棕 | 1763年-1786年 | 1782年-1786年 | 東山縣布衞總 |
- | 晏都王 | - | 鄭槰 | 1749年-1791年 | 1786年-1787年 | 豐祿縣登陽社 |
世系图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安南風水》:……此局,我國主鄭朝之發迹陵也。以扶黎旗而起者……,漢喃研究院編號A693,卷四,79頁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三):「西王(鄭)柞入朝不拜、章奏不名,設座於御座之左...柞踰僭無忌,欲自加殊禮。先要帝優詔賜之,求以掩人耳目。自是太阿倒持,堂陛之禮蕩然矣。」
- ^ 陳仲金《越南史略》,戴可來譯(中文譯名《越南通史》),商務印書館出版,1992年12月。參見191頁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卷之三十五):「鄭府舊設兵、戶與水師三番,至是增置吏、禮、刑、工,與兵、戶爲六番。又并徵收各號,分爲六宮。凡屬宮租庸簿籍,六番以本職分掌之。諸鎭財賦,兵民之政竝屬焉。令文臣知番,內監與文屬充副僉〈官名〉,屬吏六十人。自此政權盡歸六番,而部寺徒爲虛社矣。」
- ^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三十三):「參從、陪從,前黎未有,中興後,政歸鄭氏,始設之,以參陪政府。神宗辰,鄭柞以禮部尚書范公著、吏部尚書楊致澤竝參從。自是參從爲首輔,而陪從次之。」
- ^ 陳仲金《越南史略》,戴可來譯(中文譯名《越南通史》),商務印書館出版,1992年12月。參見223頁
-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歷朝憲章類誌》卷二十一·禮儀誌·宗廟奉祀之禮
- ^ 8.0 8.1 8.2 《南風》合刊第廿一卷·第一百二十四期·〈鄭氏世家〉
- ^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南風》合刊第廿二卷·第一百二十五期·〈鄭氏世家(續)〉
- ^ 《歷朝憲章類誌》卷二十三·禮儀誌·鄭王諸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