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柳新CBE(英語:Brian Denis Wilson,1924年6月12日),英國殖民地官員,曾任市政事務署長、運輸署署長、元朗大埔理民官等職。

惠柳新
Brian Denis Wilson
CBE
市政事務署長
任期
1975年3月23日—1983年6月4日
主席沙利士
張有興
前任阿力山大
继任班禮士
運輸署署長
(前稱交通事務處處長
任期
1971年11月26日—1974年12月2日
輔政司羅樂民
羅弼時
前任薛璞
继任麥法誠
元朗理民官
任期
1953年9月21日—1955年3月12日
前任徐家祥
继任李作新
大埔理民官
任期
1950年9月2日—1951年6月1日
前任鐸慈
继任區歲樂
个人资料
出生 (1924-06-12) 1924年6月12日99歲)
菲律宾 美屬菲律賓馬尼拉

生平 编辑

早年生活 编辑

惠柳新於1924年6月在美屬菲律賓馬尼拉出生,其後於六歲時返回英國居住,之後在牛津大學青銅鼻學院就讀,獲文學碩士銜。[1]其後,英國政府給予數處英聯邦的地區予他選擇,因他喜歡近海的生活,所以選擇到香港工作。[1]1948年12月,惠柳新赴港以官學生(Cadet Officer)身份加入香港政府,並隨即在大埔理民府工作。1950年7月,改任華民政務司署的助理華民政務司,但旋即在兩個月後調任大埔理民官一職。[2]

理民府 编辑

1951年6月,惠柳新改到輔政司署任助理輔政司。1953年9月,他再度被派遣至理民府工作,任元朗理民官。[2][3]在任期間,他關注當地村民的生活困難,包括在林錦公路通車後,初期巴士班次疏落的問題;[4]以及博愛醫院發展、增設健康院及拆遷安排等民生訴求。[5][6]1955年3月,正當惠柳新離任之時,屬元朗經濟核心的元朗墟商會改選出現新舊派的競爭,其後演變成互相發出律師信及爭拗章程的改選風波,惠柳新因此出面調停。[7]

中期官職生涯 编辑

其後,惠柳新於1955年4月返回輔政司署任職助理輔政司,並於翌月改任助理防衛司。1958年4月,任市政事務署副署長。[2]任職期間,他經常巡視香港各區的街市,聽取商戶對改善街市運作及小販管理隊執勤的意見。[8][9]期間,他在1959年7月晉升為高級政務官,並於1961年8月再成為首長級丙級政務官。1962年11月,他升任副華民政務司,[10]並於1964年9月改任徙置事務處助理處長,1966年12月離任返英度假。[2][11]

1967年4月,他晉升為首長級乙二級政務官,[2]並隨即於兩個月後出任市政事務署副署長。[12]期間,他主要巡視市政工作及出席典禮,包括慰問洗街工人、主持新設施及學校典禮等。[13][14]在1969年7月至9月期間,由於時任市政事務署長阿力山大(David Richard Watson Alexander)離港,他曾一度晉身為立法局官守議員。[15][16]任職期間,他曾答覆議員對墳場墓地短缺、公屋空置及家庭模式變化、非法流動熟食小販提出的問題,[17]以及提出將新落成的長沙灣屠場納入《1968年屠宰場附則》管轄的動議。[18]1970年6月,惠柳新晉升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並於同年10月出任副防衛司。

 
長沙灣屠場在惠柳新任市政事務署副署長期間落成,專責提供九龍半島的鮮肉供應

運輸署署長 编辑

1971年11月,他出任交通事務處處長(1974年1月改稱運輸署)。[2]在任交通處期間,他負責主理各式各樣的交通問題,包括交通擠塞、地鐵建造計劃、以及巴士與的士的經營問題。[19][20][21]惠柳新在任期間,曾多次警告交通擠塞問題將會在欠缺改革政策下急速惡化。[22]

同時,在任運輸署三年間,他以作風強硬聞名,經常將不少拖延已久,而且具爭議性及破格的交通改革政策提上檯面討論。就任初期,他曾提出的增加的士牌照數量、削減機場的士及停止發出巴士司機教師牌照。[23]自其就任後,他多次提出政府必須要以限制車輛數量,包括限制發出私家車牌照數量,作為解決交通擠塞的手段。[24][25]1973年,他進一步認為港府應嚴格限制汽車經過城市的核心區域,並推廣高運量的公共交通工具取代汽車。[26]然則,該等手法至今仍未能落實,但在香港則持續地引起討論。[27]1973年年中,港府發表《交通政策綠皮書》,惠柳新認為市民應藉此提供對交通問題的意見,加強政府徵集民意的能力。[28]同時,他批評港府政出多門和行政緩慢的弊病,以致他無法實行有效的交通改革,包括提升驗車進度及交通處欠缺職權監察車輛狀況,對道路安全造成影響。[29]

 
中華汽車旗下的巴士

1973年,香港兩間專營巴士公司中巴九巴的專營權屆滿,須討論續約問題。惠柳新因認為香港巴士的服務,若缺少外部的交通管理專家加入管理,將無法取得進步。[30]因此,他提出邀請英國顧問公司插手巴士公司經營,以兩巴是否接納此改革建議作為續約的考量。結果,此舉逼使兩巴召開聯席會議商討對策。[30]同年,他推行禁止大嶼山車輛增長的政策,並指出不能容忍繼續有更多車輛出現在險峻的大嶼山道路,他必須堅持這項原則。[31]翌年,他解釋推行此政策的目的,乃是兩巴的服務質素不變,將無法吸引市民改用公共交通工具,因而令擠塞問題裹足不前。[28]同時,他嚴厲批評兩巴著重股東利益多於市民利益的做法,令兩巴曾表示對他的反感。[32]然則,九巴在同年終委託麥健時公司對該公司進行審視,亦釐清了九巴對改善服務的努力。[33]

在小巴及的士問題上,惠柳新在1973年9月於中區推行擴大小巴禁區政策以減低擠塞問題。[34]結果,他曾因此被小巴業界人士威脅要燒毀其住所,以及展開罷駛行動作抗議。[35][36]在的士加價問題方面,惠柳新曾於1972年及1974年兩度接獲的士從業員工會要求加價的申請。然則,惠柳新認為的士行業獲利甚豐,因此拒絕他們的加價申請。[37]1974年,惠柳新更否認收到的士團體的加價申請書,直接忽略他們的加價要求。[38]

其施政風格亦一如既往,喜愛親自體驗需處理的社會問題,包括曾乘搭擠迫的巴士往返山頂的私邸,以感受交通擠塞的問題。[39]在管理交通處方面,1972年的《工商日報》報道指出,惠柳新的人事作風強硬,並重視政策革新。因此,他曾展開內部人事調查以整肅部門運作,革除績效不佳的員工。[40]《工商晚報》更以頭版大字標題「惠柳新大展鴻圖之際 手下大將紛紛掛冠」,形容惠柳新對交通處造成的震撼。[23]

1973年5月,惠柳新晉升為首長級甲級政務官。1974年12月,惠柳新離任運輸署署長一職,職務由麥法誠接任。[2][41]

運輸署總部鬧鬼事件 编辑

 
美利道停車場大廈

自運輸署總部遷入中環美利道2號美利道停車場大廈後,該署的職員一直指出有鬧鬼事件發生,包括有怪聲傳出及在女廁內有女子哭聲。因此,惠柳新於1974年2月親自邀請香港佛教聯合會的高僧,赴大廈作法超渡亡靈。他更親自拈香禮佛及靜觀法事進行。[42]由於政府部門驅鬼之事屬非常罕見,因此此事件在當時獲主要傳媒報道,而亦需要需動用公帑作法事,因而存有相關的檔案紀錄。[43]

市政事務署長 编辑

1975年3月,惠柳新改任市政事務署長,其任期長達八年。在任期間,他兼任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負責與保育文物有關的事宜,包括在1977年處理保留尖沙咀鐘樓及在萬宜水庫出土的明代古物,1979年將東涌炮台列入法定古蹟等。[44][45][46]然則,他在1981年中指出,港府和發展商為求發展的態度,往往令具歷史價值的古蹟被犧牲。同時,古諮會欠缺實權亦令該會在成立四年後,仍未能推動任何一座私人建築成為法定古蹟。[47]

1978年末,惠柳新曾一度決定於任期在1979年屆滿後退休,遺缺亦預定由華樂庭接任。[48]但他受職工團體積極挽留,最終決定延任。[49]1979年10月,他晉升為司級官員。[50]

 
牛池灣市政大廈為惠柳新任滿前最新落成的市政大廈

另外,他在市政事務署長任內亦積極推行與市政有關的政策,包括在新界各地開設圖書館、在荃灣沙田屯門推行建設大會堂的計劃,以及設立更多文康場地。[51]1977年,他加強對經營無牌食肆的刑罰,以保障公共衛生。[52]1981年起,他推行重整小販計劃,以建設市政大廈的形式,將原有的街頭小販遷入,讓他們繼續維持生計。[53][54]

1983年6月,惠柳新因任期屆滿而離任,遺缺由班禮士接任。此後,他返回英國逗留約一個月後,前往澳洲西岸展開退休生活。[1]

榮譽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1.2 〈市政總署署長惠柳新退休前談感受 香港發展迅速令人鼓舞〉,《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83年6月1日。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Staff list,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2: 178. 
  3. ^ 〈惠柳新接任元朗理民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53年9月8日。
  4. ^ 〈惠柳新今巡十八鄉 林錦公路渴望增車〉,《華僑日報》第三張第一頁,1953年11月11日。
  5. ^ 〈新界八鄉六千鄉民切望規復錦田婦兒院 惠柳新已答應設法使之實現〉,《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53年11月22日。
  6. ^ 〈惠柳新巡視博愛醫院 表示力助解决困難俾臻發展〉,《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53年10月15日。
  7. ^ 〈在朝派全入選惠柳新主張選舉後再開大會〉,《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55年3月12日。
  8. ^ 〈市政署副署長惠柳新昨巡視街市檯位 對檯商之請求允予考慮〉,《香港工商日報》第六頁,1962年4月26日。
  9. ^ 〈惠柳新定星期四巡視油蔴地街市〉,《大公報》第三頁,1962年5月6日。
  10. ^ 〈五行首腦賀惠柳新 榮陞副華民司〉,《華僑日報》第一張第四頁,1962年11月15日。
  11. ^ 〈惠柳新薛文離港度假〉,《香港工商日報》第四頁,1966年12月4日。
  12. ^ 〈市政署新副署長惠柳新開始工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67年6月4日。
  13. ^ 〈清潔工人勤勞不倦 東方之珠永遠光芒〉,《工商晚報》第四頁,1967年6月30日。
  14. ^ 〈荃灣續建游泳池 市政副署長惠柳新伉儷主禮〉,《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一頁,1969年5月14日。
  15. ^ 〈惠柳新暫任立法局議員〉,《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69年7月22日。
  16. ^ 〈惠柳新免任 立法局議員〉,《工商晚報》第四頁,1969年9月2日。
  17.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27th August 1969 (PDF).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69-08-27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30). 
  18.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30th July 1969 (PDF).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69-07-30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30). 
  19. ^ 〈惠柳新演講交通問題〉,《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2年1月8日。
  20. ^ 〈的士司機代表見惠柳新〉,《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3月29日。
  21. ^ 〈當局欲經營電召的士 惠柳新正在擬訂報告中〉,《大公報》第五頁,1972年4月4日。
  22. ^ 〈交通處長惠柳新表示汽車昨已達廿萬輛 交通惡化速度大增 今年來車禍死傷逾九千四百人〉,《大公報》第四頁,1973年8月9日。
  23. ^ 23.0 23.1 〈惠柳新大展鴻圖之際 手下大將紛紛掛冠〉,《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4月5日。
  24. ^ 〈惠柳新又再表示要限制新車登記〉,《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4月2日。
  25. ^ 〈解決交通擠迫惠柳新有辦法 絕招係限制發私家車牌〉,《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8月15日。
  26. ^ 〈惠柳新談疏導交通 嚴限汽車使用封閉心臟區域〉,《工商晚報》第七頁,1973年9月9日。
  27. ^ 【塞車之城.觀點】交通擠塞嚴重 私家車有錯?. 香港01. 2018-01-16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3). 
  28. ^ 28.0 28.1 〈運輸署長惠柳新強調 改善兩巴服務已成急務〉,《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7月24日。
  29. ^ 〈交通處長惠柳新強調 不應成為汽車奴隸〉,《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73年7月21日。
  30. ^ 30.0 30.1 〈惠柳新証實邀請英公司 插手兩巴經營〉,《工商晚報》第一頁,1973年5月17日。
  31. ^ 〈惠柳新在扶輸社午餐會談交通問題〉,《工商晚報》第七頁,1973年7月21日。
  32. ^ 〈對惠柳新嚴厲批評 兩巴均表反感〉,《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7月26日。
  33. ^ 〈運輸署長惠柳新表示 欣聞九巴董事會認識公司服務仍有待改進〉,《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8月2日。
  34. ^ 〈交通事務處長惠柳新說 擴大小巴禁區未致引起不便〉,《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73年12月8日。
  35. ^ 〈小巴商會黎國明謂將聘律師研究 否認小巴人員要火燒惠柳新住宅〉,《工商晚報》第八頁,1973年12月10日。
  36. ^ 〈中區採交通新措施當局稱非針對小巴 惠柳新昨稱小巴罷駛無此必要〉,《大公報》第五頁,1974年1月10日。
  37. ^ 〈九龍的士仍想加價 電召的士見獵心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2年8月7日。
  38. ^ 〈惠柳新發於硎收到的是加價申請書 香港營業汽車商會出示雙方來往公函〉,《香港工商日報》第八頁,1974年1月11日。
  39. ^ 〈惠柳新嘗搭車苦〉,《工商晚報》第一頁,1971年12月27日。
  40. ^ 〈交通事務處長惠柳新 採強硬革新政策 對人事調查整肅〉,《香港工商日報》第十二頁,1972年4月5日。
  41. ^ 〈惠柳新麥法誠 行將就任新職〉,《華僑日報》第三張第一頁,1974年4月15日。
  42. ^ 〈運輸署新總部鬧鬼 女廁傳出女子哭聲〉,《香港工商日報》第七頁,1974年2月8日。
  43. ^ 1974年美利大廈鬧鬼疑雲. 頭條日報.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44. ^ 〈尖沙咀鐘樓圍牆將保留〉,《大公報》第四頁,1977年4月28日。
  45. ^ 〈地下可能有古船埋藏 水庫地盆加緊發掘珍貴古物陸續出土〉,《工商晚報》第二頁,1977年5月7日。
  46. ^ 〈古物古蹟委會 巡視東涌炮台〉,《工商晚報》第二頁,1980年3月4日。
  47. ^ 〈官商齊發展古跡被犧牲 惠柳新建議保留四建築物〉,《大公報》第六頁,1981年6月23日。
  48. ^ 〈華樂廷繼惠柳新出長市政事務處〉,《工商晚報》第一頁,1978年8月24日。
  49. ^ 〈五個職工團體力挽 惠柳新仍決定退休〉,《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8年10月15日。
  50. ^ 〈惠柳新、羅能士、何鴻鑾、程慶禮 晉升「司級」官階〉,《香港工商日報》第八二頁,1979年10月6日。
  51. ^ 〈港府決心為新界居民 增文化康樂〉,《華僑日報》第三張第四頁,1978年4月21日。
  52. ^ 〈無牌食肆經營者將被拘控兼重罰 惠柳新謂下月四日實行〉,《大公報》第八頁,1977年7月28日。
  53. ^ 〈惠柳新昨在午餐會上表示當局擬建卅餘個街市 容納在街頭擺賣小販 港府將繼續容許街頭小販營生〉,《大公報》第八頁,1981年3月27日。
  54. ^ 〈惠柳新署長表示 市政總署積極工作 籌劃管制小販活動〉,《華僑日報》第三張第四頁,1982年5月27日。
官衔
前任:
阿力山大
市政事務署長
1975年3月-1983年6月
繼任:
班禮士
前任:
薛璞
運輸署署長
1971年11月-1974年12月
繼任:
麥法誠
前任:
徐家祥
元朗理民官
1953年9月-1955年3月
繼任:
李作新
前任:
鐸慈
大埔理民官
1950年9月-1951年6月
繼任:
區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