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柳新
惠柳新,CBE(英語:Brian Denis Wilson,1924年6月12日—2024年5月22日),英國殖民地官員,曾任市政事務署長、運輸署署長、元朗及大埔理民官等職。
惠柳新 Brian Denis Wilson CB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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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事務署長 | |
任期 1975年3月23日—1983年6月4日 | |
主席 | 沙利士 張有興 |
前任 | 阿力山大 |
继任 | 班禮士 |
運輸署署長 (前稱交通事務處處長) | |
任期 1971年11月26日—1974年12月2日 | |
輔政司 | 羅樂民 羅弼時 |
前任 | 薛璞 |
继任 | 麥法誠 |
元朗理民官 | |
任期 1953年9月21日—1955年3月12日 | |
前任 | 徐家祥 |
继任 | 李作新 |
大埔理民官 | |
任期 1950年9月2日—1951年6月1日 | |
前任 | 鐸慈 |
继任 | 區歲樂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24年6月12日 美屬菲律賓馬尼拉 |
逝世 | 2024年5月22日 英国 | (99歲)
生平
编辑早年生活
编辑惠柳新於1924年6月在美屬菲律賓馬尼拉出生,其後於六歲時返回英國居住,之後在牛津大學青銅鼻學院就讀,獲文學碩士銜。[1]其後,英國政府給予數處英聯邦的地區予他選擇,因他喜歡近海的生活,所以選擇到香港工作。[1]1948年12月,惠柳新赴港以官學生(Cadet Officer)身份加入香港政府,並隨即在大埔理民府工作。1950年7月,改任華民政務司署的助理華民政務司,但旋即在兩個月後調任大埔理民官一職。[2]
理民府
编辑1951年6月,惠柳新改到輔政司署任助理輔政司。1953年9月,他再度被派遣至理民府工作,任元朗理民官。[2][3]在任期間,他關注當地村民的生活困難,包括在林錦公路通車後,初期巴士班次疏落的問題;[4]以及博愛醫院發展、增設健康院及拆遷安排等民生訴求。[5][6]1955年3月,正當惠柳新離任之時,屬元朗經濟核心的元朗墟商會改選出現新舊派的競爭,其後演變成互相發出律師信及爭拗章程的改選風波,惠柳新因此出面調停。[7]
中期官職生涯
编辑其後,惠柳新於1955年4月返回輔政司署任職助理輔政司,並於翌月改任助理防衛司。1958年4月,任市政事務署副署長。[2]任職期間,他經常巡視香港各區的街市,聽取商戶對改善街市運作及小販管理隊執勤的意見。[8][9]期間,他在1959年7月晉升為高級政務官,並於1961年8月再成為首長級丙級政務官。1962年11月,他升任副華民政務司,[10]並於1964年9月改任徙置事務處助理處長,1966年12月離任返英度假。[2][11]
1967年4月,他晉升為首長級乙二級政務官,[2]並隨即於兩個月後出任市政事務署副署長。[12]期間,他主要巡視市政工作及出席典禮,包括慰問洗街工人、主持新設施及學校典禮等。[13][14]在1969年7月至9月期間,由於時任市政事務署長阿力山大(David Richard Watson Alexander)離港,他曾一度晉身為立法局官守議員。[15][16]任職期間,他曾答覆議員對墳場墓地短缺、公屋空置及家庭模式變化、非法流動熟食小販提出的問題,[17]以及提出將新落成的長沙灣屠場納入《1968年屠宰場附則》管轄的動議。[18]1970年6月,惠柳新晉升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並於同年10月出任副防衛司。
運輸署署長
编辑1971年11月,他出任交通事務處處長(1974年1月改稱運輸署)。[2]在任交通處期間,他負責主理各式各樣的交通問題,包括交通擠塞、地鐵建造計劃、以及巴士與的士的經營問題。[19][20][21]惠柳新在任期間,曾多次警告交通擠塞問題將會在欠缺改革政策下急速惡化。[22]
同時,在任運輸署三年間,他以作風強硬聞名,經常將不少拖延已久,而且具爭議性及破格的交通改革政策提上檯面討論。就任初期,他曾提出的增加的士牌照數量、削減機場的士及停止發出巴士司機教師牌照。[23]自其就任後,他多次提出政府必須要以限制車輛數量,包括限制發出私家車牌照數量,作為解決交通擠塞的手段。[24][25]1973年,他進一步認為港府應嚴格限制汽車經過城市的核心區域,並推廣高運量的公共交通工具取代汽車。[26]然則,該等手法至今仍未能落實,但在香港則持續地引起討論。[27]1973年年中,港府發表《交通政策綠皮書》,惠柳新認為市民應藉此提供對交通問題的意見,加強政府徵集民意的能力。[28]同時,他批評港府政出多門和行政緩慢的弊病,以致他無法實行有效的交通改革,包括提升驗車進度及交通處欠缺職權監察車輛狀況,對道路安全造成影響。[29]
1973年,香港兩間專營巴士公司中巴及九巴的專營權屆滿,須討論續約問題。惠柳新因認為香港巴士的服務,若缺少外部的交通管理專家加入管理,將無法取得進步。[30]因此,他提出邀請英國顧問公司插手巴士公司經營,以兩巴是否接納此改革建議作為續約的考量。結果,此舉逼使兩巴召開聯席會議商討對策。[30]同年,他推行禁止大嶼山車輛增長的政策,並指出不能容忍繼續有更多車輛出現在險峻的大嶼山道路,他必須堅持這項原則。[31]翌年,他解釋推行此政策的目的,乃是兩巴的服務質素不變,將無法吸引市民改用公共交通工具,因而令擠塞問題裹足不前。[28]同時,他嚴厲批評兩巴著重股東利益多於市民利益的做法,令兩巴曾表示對他的反感。[32]然則,九巴在同年終委託麥健時公司對該公司進行審視,亦釐清了九巴對改善服務的努力。[33]
在小巴及的士問題上,惠柳新在1973年9月於中區推行擴大小巴禁區政策以減低擠塞問題。[34]結果,他曾因此被小巴業界人士威脅要燒毀其住所,以及展開罷駛行動作抗議。[35][36]在的士加價問題方面,惠柳新曾於1972年及1974年兩度接獲的士從業員工會要求加價的申請。然則,惠柳新認為的士行業獲利甚豐,因此拒絕他們的加價申請。[37]1974年,惠柳新更否認收到的士團體的加價申請書,直接忽略他們的加價要求。[38]
其施政風格亦一如既往,喜愛親自體驗需處理的社會問題,包括曾乘搭擠迫的巴士往返山頂的私邸,以感受交通擠塞的問題。[39]在管理交通處方面,1972年的《工商日報》報道指出,惠柳新的人事作風強硬,並重視政策革新。因此,他曾展開內部人事調查以整肅部門運作,革除績效不佳的員工。[40]《工商晚報》更以頭版大字標題「惠柳新大展鴻圖之際 手下大將紛紛掛冠」,形容惠柳新對交通處造成的震撼。[23]
1973年5月,惠柳新晉升為首長級甲級政務官。1974年12月,惠柳新離任運輸署署長一職,職務由麥法誠接任。[2][41]
運輸署總部鬧鬼事件
编辑自運輸署總部遷入中環美利道2號美利道停車場大廈後,該署的職員一直指出有鬧鬼事件發生,包括有怪聲傳出及在女廁內有女子哭聲。因此,惠柳新於1974年2月親自邀請香港佛教聯合會的高僧,赴大廈作法超渡亡靈。他更親自拈香禮佛及靜觀法事進行。[42]由於政府部門驅鬼之事屬非常罕見,因此此事件在當時獲主要傳媒報道,而亦需要需動用公帑作法事,因而存有相關的檔案紀錄。[43]
市政事務署長
编辑1975年3月,惠柳新改任市政事務署長,其任期長達八年。在任期間,他兼任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負責與保育文物有關的事宜,包括在1977年處理保留尖沙咀鐘樓及在萬宜水庫出土的明代古物,1979年將東涌炮台列入法定古蹟等。[44][45][46]然則,他在1981年中指出,港府和發展商為求發展的態度,往往令具歷史價值的古蹟被犧牲。同時,古諮會欠缺實權亦令該會在成立四年後,仍未能推動任何一座私人建築成為法定古蹟。[47]
1978年末,惠柳新曾一度決定於任期在1979年屆滿後退休,遺缺亦預定由華樂庭接任。[48]但他受職工團體積極挽留,最終決定延任。[49]1979年10月,他晉升為司級官員。[50]
另外,他在市政事務署長任內亦積極推行與市政有關的政策,包括在新界各地開設圖書館、在荃灣、沙田及屯門推行建設大會堂的計劃,以及設立更多文康場地。[51]1977年,他加強對經營無牌食肆的刑罰,以保障公共衛生。[52]1981年起,他推行重整小販計劃,以建設市政大廈的形式,將原有的街頭小販遷入,讓他們繼續維持生計。[53][54]
1983年6月,惠柳新因任期屆滿而離任,遺缺由班禮士接任。此後,他返回英國逗留約一個月後,前往澳洲西岸展開退休生活。[1]
榮譽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1.2 〈市政總署署長惠柳新退休前談感受 香港發展迅速令人鼓舞〉,《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83年6月1日。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Staff list,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82: 178.
- ^ 〈惠柳新接任元朗理民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53年9月8日。
- ^ 〈惠柳新今巡十八鄉 林錦公路渴望增車〉,《華僑日報》第三張第一頁,1953年11月11日。
- ^ 〈新界八鄉六千鄉民切望規復錦田婦兒院 惠柳新已答應設法使之實現〉,《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53年11月22日。
- ^ 〈惠柳新巡視博愛醫院 表示力助解决困難俾臻發展〉,《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53年10月15日。
- ^ 〈在朝派全入選惠柳新主張選舉後再開大會〉,《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55年3月12日。
- ^ 〈市政署副署長惠柳新昨巡視街市檯位 對檯商之請求允予考慮〉,《香港工商日報》第六頁,1962年4月26日。
- ^ 〈惠柳新定星期四巡視油蔴地街市〉,《大公報》第三頁,1962年5月6日。
- ^ 〈五行首腦賀惠柳新 榮陞副華民司〉,《華僑日報》第一張第四頁,1962年11月15日。
- ^ 〈惠柳新薛文離港度假〉,《香港工商日報》第四頁,1966年12月4日。
- ^ 〈市政署新副署長惠柳新開始工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67年6月4日。
- ^ 〈清潔工人勤勞不倦 東方之珠永遠光芒〉,《工商晚報》第四頁,1967年6月30日。
- ^ 〈荃灣續建游泳池 市政副署長惠柳新伉儷主禮〉,《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一頁,1969年5月14日。
- ^ 〈惠柳新暫任立法局議員〉,《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69年7月22日。
- ^ 〈惠柳新免任 立法局議員〉,《工商晚報》第四頁,1969年9月2日。
-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27th August 1969 (PDF).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69-08-27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30).
-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30th July 1969 (PDF).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69-07-30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6-30).
- ^ 〈惠柳新演講交通問題〉,《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2年1月8日。
- ^ 〈的士司機代表見惠柳新〉,《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3月29日。
- ^ 〈當局欲經營電召的士 惠柳新正在擬訂報告中〉,《大公報》第五頁,1972年4月4日。
- ^ 〈交通處長惠柳新表示汽車昨已達廿萬輛 交通惡化速度大增 今年來車禍死傷逾九千四百人〉,《大公報》第四頁,1973年8月9日。
- ^ 23.0 23.1 〈惠柳新大展鴻圖之際 手下大將紛紛掛冠〉,《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4月5日。
- ^ 〈惠柳新又再表示要限制新車登記〉,《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4月2日。
- ^ 〈解決交通擠迫惠柳新有辦法 絕招係限制發私家車牌〉,《工商晚報》第一頁,1972年8月15日。
- ^ 〈惠柳新談疏導交通 嚴限汽車使用封閉心臟區域〉,《工商晚報》第七頁,1973年9月9日。
- ^ 【塞車之城.觀點】交通擠塞嚴重 私家車有錯?. 香港01. 2018-01-16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3).
- ^ 28.0 28.1 〈運輸署長惠柳新強調 改善兩巴服務已成急務〉,《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7月24日。
- ^ 〈交通處長惠柳新強調 不應成為汽車奴隸〉,《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73年7月21日。
- ^ 30.0 30.1 〈惠柳新証實邀請英公司 插手兩巴經營〉,《工商晚報》第一頁,1973年5月17日。
- ^ 〈惠柳新在扶輸社午餐會談交通問題〉,《工商晚報》第七頁,1973年7月21日。
- ^ 〈對惠柳新嚴厲批評 兩巴均表反感〉,《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7月26日。
- ^ 〈運輸署長惠柳新表示 欣聞九巴董事會認識公司服務仍有待改進〉,《工商晚報》第八頁,1974年8月2日。
- ^ 〈交通事務處長惠柳新說 擴大小巴禁區未致引起不便〉,《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73年12月8日。
- ^ 〈小巴商會黎國明謂將聘律師研究 否認小巴人員要火燒惠柳新住宅〉,《工商晚報》第八頁,1973年12月10日。
- ^ 〈中區採交通新措施當局稱非針對小巴 惠柳新昨稱小巴罷駛無此必要〉,《大公報》第五頁,1974年1月10日。
- ^ 〈九龍的士仍想加價 電召的士見獵心喜〉,《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2年8月7日。
- ^ 〈惠柳新發於硎收到的是加價申請書 香港營業汽車商會出示雙方來往公函〉,《香港工商日報》第八頁,1974年1月11日。
- ^ 〈惠柳新嘗搭車苦〉,《工商晚報》第一頁,1971年12月27日。
- ^ 〈交通事務處長惠柳新 採強硬革新政策 對人事調查整肅〉,《香港工商日報》第十二頁,1972年4月5日。
- ^ 〈惠柳新麥法誠 行將就任新職〉,《華僑日報》第三張第一頁,1974年4月15日。
- ^ 〈運輸署新總部鬧鬼 女廁傳出女子哭聲〉,《香港工商日報》第七頁,1974年2月8日。
- ^ 1974年美利大廈鬧鬼疑雲. 頭條日報. [2021-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 ^ 〈尖沙咀鐘樓圍牆將保留〉,《大公報》第四頁,1977年4月28日。
- ^ 〈地下可能有古船埋藏 水庫地盆加緊發掘珍貴古物陸續出土〉,《工商晚報》第二頁,1977年5月7日。
- ^ 〈古物古蹟委會 巡視東涌炮台〉,《工商晚報》第二頁,1980年3月4日。
- ^ 〈官商齊發展古跡被犧牲 惠柳新建議保留四建築物〉,《大公報》第六頁,1981年6月23日。
- ^ 〈華樂廷繼惠柳新出長市政事務處〉,《工商晚報》第一頁,1978年8月24日。
- ^ 〈五個職工團體力挽 惠柳新仍決定退休〉,《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78年10月15日。
- ^ 〈惠柳新、羅能士、何鴻鑾、程慶禮 晉升「司級」官階〉,《香港工商日報》第八二頁,1979年10月6日。
- ^ 〈港府決心為新界居民 增文化康樂〉,《華僑日報》第三張第四頁,1978年4月21日。
- ^ 〈無牌食肆經營者將被拘控兼重罰 惠柳新謂下月四日實行〉,《大公報》第八頁,1977年7月28日。
- ^ 〈惠柳新昨在午餐會上表示當局擬建卅餘個街市 容納在街頭擺賣小販 港府將繼續容許街頭小販營生〉,《大公報》第八頁,1981年3月27日。
- ^ 〈惠柳新署長表示 市政總署積極工作 籌劃管制小販活動〉,《華僑日報》第三張第四頁,1982年5月27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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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阿力山大 |
市政事務署長 1975年3月-1983年6月 |
繼任: 班禮士 |
前任: 薛璞 |
運輸署署長 1971年11月-1974年12月 |
繼任: 麥法誠 |
前任: 徐家祥 |
元朗理民官 1953年9月-1955年3月 |
繼任: 李作新 |
前任: 鐸慈 |
大埔理民官 1950年9月-1951年6月 |
繼任: 區歲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