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平方数因数的数(英語:square-free integer)是指其因數中,沒有一個是平方數的正整數。簡言之,將一個這樣的數予以質因數分解後,所有質因數的冪都不會大於或等於2。例如:54=
,由於54有因數是平方數(
),所以54不是无平方数因数的数;而55=
,55沒有因數是平方數,所以55是无平方数因数的数。
以數學概念說明:若一個數
是無平方数因数的数,則對於任意平方數
且
則
;或者說當
且
皆為質數時,對於任意
,
而言,
另一方面,默比乌斯函数
當且僅當
且
或
為無平方数因数的数時
前20個無平方因數的數是:1、2、3、5、6、7、10、11、13、14、15、17、19、21、22、23、26、29、30、31(OEIS中的数列A005117)
由於「無平方数因数的数」的所有質因數指數均為一次方,故除1以外,有關數的正因數數目必定是2的非負整數次方。
將无平方数因数的数分解為兩數之積,這兩數一定互質。[查证请求][來源請求][原創研究?]
依定義,顯然所有的質數、楔形数、質數階乘與有4個正因數的半質數都是无平方数因数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