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荷西統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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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明鄭時期
1661-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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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歷史上的荷西統治時期(1624年-1662年),其中荷蘭統治臺灣前後共約38年,採取「製造原漢衝突,便於分而治之」[1]。荷蘭對七歲以上的漢人移民要求須繳「人頭稅」(能以鹿皮繳交),而明鄭時期則是對16歲以上的男子課「人丁銀」;荷蘭禁止漢人直接與原住民交易而是必須經由贌社制度許可,另亦把奪自原住民的土地交給漢人耕作,又給予漢人獵鹿的權利,由此造成原、漢衝突,以便分而治之。又稱荷西殖民時期,簡稱荷西時期,台灣教科書多稱為大航海時期(包含荷西、明鄭時期)[2]國際競爭時期(部份版本教科書將該時期起始時間定為1600年)[3][4],其中涵蓋的時期可以指:

某些情況下,也會被列入此時期: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誰是台灣的殖民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聯合報2017年12月16日 林金源
  2. ^ 《國中社會1上》,康軒版國審第字108031
  3. ^ 《國中社會1上》,翰林出版,2011年4月版,ISBN 978-986-123-857-9
  4. ^ 《普通高中歷史(一)》,泰宇出版,陳豐祥主編,2012年7月初版,2015年3月三版,ISBN 978986774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