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張景嵐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传记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这个條目属于传记专题的一部分,用于整理和撰写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条目。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参与者加入这个专题参与讨论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錄影紀錄

编辑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請幫助改進這個條目,使用中立的語氣(而不是愛好者或媒體報導的語氣),移除瑣碎的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連結收集等。 Zenk0113留言2015年1月30日 (五) 04:19 (UTC)回复

  • 提出我的看法!我刪除的原則就是藝人的錄影紀錄而已,試想如果所有藝人拍過任何平面媒體、錄影紀錄或是任何參與活動的紀錄都寫上維基的話!這是一場災難。所以我在該藝人的模版"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言下之意就是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可以紀錄於維基的。如果您真的覺得有必要 可以將這些錄影記錄提出第三方證明! 以上是我的想法Zenk0113留言2015年2月2日 (一) 04:37 (UTC)回复

編輯請求

编辑

  请求已处理

刪除活動代言及錄影節目兩個段落! 屬細項內容 --Zenk0113留言2015年2月10日 (二) 11:30 (UTC)回复

根據「去年拍照,今年不符」就移除圖片,這是那門子想法?

编辑

現在是2016年,圖片不是今年拍攝,所以內容記載不正確,因為不符合實際才移除。這我不知道是什麼想法,換到明年又要繼續移除今年拍攝的圖片,這樣子豈不維基百科每個有照片的條目都被移除圖片了?我想問,如果這不叫破壞(他說維基百科要符合正確),你們會怎麼處理?--111.252.236.136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20:22 (UTC)回复

換言之,不就意味著「去年拍照沒上傳就不能現在上傳,否則就不正確」這意思?--111.252.236.136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20:27 (UTC)回复
誰,和哪一個条目? EDIT: 啊,張景嵐George Leung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22:33 (UTC)回复
已註明拍攝年份。--Kolyma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2:00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一堆在世人物的照片都不是今年拍攝的,羅傑·摩爾至今還放著1973年的照片。除非Wm621能提供更新的照片,否則就不該直接移除。--M940504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51 (UTC)回复
File:Changchinlan 2016.jpg是不是侵權了?怎麼現在改放這一張?-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6月12日 (日) 11:23 (UTC)回复
已警告相关用户,持续删除请提报WP:VIP。#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6月12日 (日) 16:17 (UTC)回复

因為我不是管理員,前前後後我與他溝通數次,他不但堅持立場,而且還反控我扭曲臆測他的邏輯,他認為我對圖片來討論是惡意栽贓,這種事我就沒法了,反正他若是按照他這種想法,硬要將不是今年拍攝的圖片全都刪,自然會有人出面阻止他,我也不用向這種老搬出經紀公司來說事的人善意溝通。不過,正因經過數次溝通,也才他話中看出這不是一般的追星族,手法有點像是經紀公司或公關公司用圖片的刪改來達到宣傳效果。--111.252.235.76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6:50 (UTC)回复

各維基管理員,在[[1]],張景嵐本人說“為什麼我維基百科的照片都換不掉啦\就不喜歡那張眼睛眨一半的咩\我想換成下面這張宣傳照啦(也就是User:Wm621放的照片)\粉絲團管理員幫我換成下面這張又被換回去。這代表張景嵐自己違反了WP:PROMO. 206.226.72.136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5:24 (UTC)回复

其實只有照片未經授權的問題,關於這點用OTRS就能解決。--KOKUYO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6:55 (UTC)回复

舊的那張看起來倒比較想台灣人,新的這張看起來好像韓國人(純路過吐嘈XD)--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13日 (一) 13:34 (UTC)回复

206.226.72.136行為很離譜,利用張景嵐名義在Facebook對維基百科回話:「覺得誰都可以編輯也不是件好事」,這倒是挺嗆辣的!不如意就惡言相向,誰知道是不是真的張景嵐本人,又沒按照當地法律(攝影師的著作權及被攝者的肖像權)行事,再加上不依維基百科或依維基共享資源的規定釋出版權(或經OTRS取得授權),什麼都不想按秩序來做,就算是真的張景嵐本人,也要按規定來做,如果每個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豈不天下大亂(我可沒說「張景嵐本人在耍大牌」),所以我給206.226.72.136建議是:「開放給這種人編輯也不是件好事!是不是真的是張景嵐本人根本就沒關係,上傳照片不需要請她本人出馬,只要乖乖按法律與維基規定來做就好了,就是這麼簡單。」--111.252.234.143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06:1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張景嵐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24日 (日) 09:4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張景嵐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1日 (五) 18:09 (UTC)回复

返回到“張景嵐”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