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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 (留言) 2012年8月15日 (三) 08:36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可能侵犯版權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繼續保留该內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Hakkatw留言2012年8月26日 (日) 12:41 (UTC)回复

  您好。留意到您对一些条目的贡献是对内文进行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例如中華民國無犯罪促進會中的修订版本22567209,您的编辑中的全部或部分修改已被自动取消,若您认为机器人的判断有误,请撤销机器人的编辑。出于善意的假定,估计您可能是不大清楚维基百科具有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所以特意前来說明:

维基百科简繁转换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正常情况下,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简体中文或是繁体中文,词汇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为港澳用语、台湾用语或是大陆用语。因此,除非是系统出现一些不能正确转换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内文的用字应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系统能够正常转换的话,维基百科的规则是不允许对其中的用字人工的进行简单的简繁/地區詞修改的。

如果确实存在系统不能正常进行转换的情况下,请使用简繁转换标签,具体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zh-hans:简体用字;
zh-hant:繁体用字;
zh-cn:中国大陆用字;
zh-tw:台湾用字;
zh-hk:香港用字;
zh-sg:新加坡用字;}-

  注:上面的范例是为了方便阅读而进行的换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不换行。

请注意:如果在系统能够正常对用字进行转换的情况下,将原文中的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之間替换、或港澳用字、台灣用字、大語用字之間變更,被社群认定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这将可能导致阁下的账号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

最后,祝编辑愉快,谢谢!Liangent-bot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5:22 (UTC)回复

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4日 (五) 01:31 (UTC)回复

  1. 首先必須告訴你,由於維基百科是中立的,因此不希望被特定團體用來進行宣傳,也包括為國家宣傳。
  2. 至於要讓大家認同這團體具有關注度的最簡單方法,是找出媒體、雜誌對這個團體進行報導的紀錄。
  3. 而這條目目前另外一個大問題在於宣傳意圖太明顯,特別是「該會之青少年人權教育」、「該促進會的方案與活動」、「該促進會使用之教材」這幾段的內容都是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而其他段落中類似「這五年來之心路歷程,可說是台灣的「人權之光」」、「所篩選出來的佼佼者」這樣的用詞也是因為具有宣傳性質是不大洽當的。
  4. 最後,再提醒您,維基百科是強烈建議與該團體相關的人不要自行來建立該團體自身的條目,因為立場的原故,雖然可能當事人不覺得有宣傳性質,但是一樣的內容從其他大多數人的角度來看,可能還是覺得具有宣傳意圖,因此這樣的內容很容易被提送存廢討論。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7日 (一) 22:22 (UTC)回复
受教了,將針對您的建議做修改和刪減。目前只有一個提問,如果說:「該團體相關的人不要自行來建立該團體自身的條目」那麼,自己不能寫,而使用別人內容,那麼著作的版權問題應該如何回應呢?或者應該如何去寫別人寫過的東西呢? --scntwn8008請留言 @ 2012年9月18日 (二) 8:12 (UTC)
  • 敬請斟酌,既然稱為分會,若在另一個較無爭議的條目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後面另設一個叫做「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區隔的章節段落,是否較可被接受?如果關注度夠,在章節或條目中呈現應無分別或計較。也能觀摩該條目。請注意,就算你知道內容真確但尚未被可靠三方出版或報導之前,任何人都可能以關注度或缺乏可供查證來源提出編修意見。若有意宣傳(寫出內容超過了被公開報導範圍)不論在章節或條目都可能被刪改。-- ♬ bonne journée ☺ 2012年9月18日 (二) 03:31 (UTC)回复
  • 感謝指正!說是分會也只是會承辦每團體每年在台灣的活動,實際運作是分開的「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平日的活動是做校園霸凌的防治宣導,這並非國際的青少年人權協會主要任務,我所以才另成條目。另外,關於宣傳意味之內容我將予以刪除。 --scntwn8008請留言 @ 2012年9月18日 (二) 8:12 (UTC)

提醒您一件事,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9/14上面攻擊他人的言論,對於能否保留這個條目是完全沒有幫助,相反的,也會讓大家對您的印象不好;因此提醒您未來留言與進行討論時,務必避免再次使用這類的言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9日 (三) 00:44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林惠珍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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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林惠珍」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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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4:18 (UTC)回复

王珮穎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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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王珮穎」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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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2:41 (UTC)回复

2012年10月

编辑

  您在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發生进一步的罵戰或編辑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广雅 范 2012年10月2日 (二) 12:52 (UTC)回复

中華民國無犯罪促進會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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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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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JC→往監管會的列車 2013年8月9日 (五) 03: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