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2次撤、1次地市合并,新设2个地级市,1个地区更名,吉林市上海市湘潭市绵阳市等市的市辖区发生了大规模调整;除此以外,还有2个市辖区改为县,3次县与县级市合并,49个县改为县级市,新设1个市辖区,8个县和2个自治县隶属变更,4个市辖区更名,5个县人民政府迁移。相较于上一年,全国共减少了3个地区、46个县,增加了4个地级市、34个县级市、12个市辖区[1][2][3]

本年内,淄博市[注 1]邯郸市[注 2]本溪市[注 3]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

列表中,行政单位名称后的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

地级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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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列表均按省级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撤销地区,设立地级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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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谓的撤地建市

原行政单位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安徽省
滁县地区 342300 撤销滁县地区和滁州市(县级)
设立滁州市(地级)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注 4]
滁州市 341100 国务院12月20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201号[5]
- 滁州市 342301 - 琅琊区 341102
南谯区 341103
天长县 342321 改由滁州市管辖 天长县[注 5] 341121
来安县 342322 来安县 341122
全椒县 342324 全椒县 341124
定远县 342325 定远县 341125
凤阳县 342326 凤阳县 341126
嘉山县 342327 嘉山县[注 6] 341127
四川省
万县地区 512200 撤销万县地区及万县市、万县,设立万县市(地级)
新设万县市设三个市辖区:龙宝区、天城区和五桥区
万县市[注 7] 511200 国务院12月11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94号[5]
- 万县市 512201 - 龙宝区[注 8] 511202
天城区[注 8] 511203
万县 512221
五桥区[注 8] 511204
开县 512222 改由万县市管辖 开县[注 9][注 10] 511221
忠县 512223 忠县[注 9] 511222
梁平县 512224 梁平县[注 11][注 12] 511223
云阳县 512225 云阳县[注 9] 511224
奉节县 512226 奉节县[注 9] 511225
巫山县 512227 巫山县[注 9] 511226
巫溪县 512228 巫溪县[注 9] 511227
城口县 512229 城口县[注 11] 511228

地区和地级市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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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谓的地市合并。地级市行政区划代码和下辖县市名称、隶属关系、行政区划代码均未改变的不再列出。

原行政单位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湖北省
宜昌地区 422700 撤销宜昌地区 国务院7月6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72号[17]
- 枝城市 422701 改由湖北省直辖,宜昌市代管 宜昌市代管 枝城市[注 13] 420581
当阳市 422702 当阳市 420582
宜昌县 422721 改由宜昌市管辖 宜昌市管辖 宜昌县[注 14] 420521
枝江县 422723 枝江县[注 15] 420523
远安县 422725 远安县 420525
兴山县 422726 兴山县 420526
秭归县 422727 秭归县 420527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422728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420528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422729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420529

新设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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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吉林省
白城地区[注 16]管辖 扶余市 222303 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
设立松原市扶余区[注 17]
松原市 220700 国务院6月6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60号[23]
- 扶余区[注 18] 220702
长岭县 222323 改由松原市管辖 长岭县 220722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222324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220721
乾安县 222328 乾安县 220723
山东省
泰安市代管 莱芜市 379004 莱芜市升为地级市
设立莱城区、钢城区[注 19]
莱芜市[注 20] 371200 国务院11月22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82号[5]
- 莱城区[注 21] 371202
钢城区[注 21] 371203

地级行政区划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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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注 22] 变更时间与批文
山东省
惠民地区 372300 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 滨州地区[注 2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2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5号[29]

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变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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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的新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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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原属省市 变更方式 现属省市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昌邑区管辖 吉林省吉林市 将吉林市郊区更名为吉林市丰满区
调整丰满区与昌邑区、船营区、龙潭区、永吉县行政区域[注 24]
吉林省吉林市 船营区管辖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4号[30]
郊区 220211
昌邑区龙潭区管辖
丰满区 220211
船营区永吉县管辖
瓯海县 330321 浙江省温州市 撤销瓯海县,设立温州市瓯海区(县级)
同时撤销县辖的5个区公所
浙江省温州市 瓯海区 33030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3月9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24号[31]
井陉县管辖[注 25] 河北省石家庄市 恢复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井陉矿区 130107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5月3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57号[32][33]
雨湖区 430302 湖南省湘潭市 撤销湘潭市雨湖区、湘江区、岳塘区、板塘区和郊区的行政建制
湘江为界,设立雨湖区、岳塘区[注 26]
湖南省湘潭市 雨湖区 4303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6月25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64号[34]
湘江区 430303
郊区 430311
岳塘区 430304
岳塘区 430304
板塘区 430305
汉阳县 420121 湖北省武汉市 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
以原汉阳县的行政区域为蔡甸区的行政区域
湖北省武汉市 蔡甸区 42011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1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01号[35]
上海县 310221 上海市 撤销上海县和闵行区,设立新的闵行区
以原上海县和闵行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闵行区的行政区域
上海市 闵行区 310112 国务院9月26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30号[5]
闵行区 310112
川沙县 310224 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
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的浦东部分
浦东新区 310115 国务院10月11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46号[5]
上海县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管辖
嘉定县 310222 撤销嘉定县,设立嘉定区
以原嘉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嘉定区的行政区域
嘉定区 310114 国务院10月11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47号[5]
市中区 510702 四川省绵阳市 撤销绵阳市市中区,设立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注 27] 四川省绵阳市 涪城区 51070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3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27号[36]
游仙区 510703
宝安县 440321 广东省深圳市 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注 28] 广东省深圳市 宝安区 440306 国务院8月11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00号[4]
后经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1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40号[36]
龙岗区 440306
日照市直接管辖 山东省日照市 设立日照市东港区
以日照市的行政区域为东港区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日照市 东港区 3711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2月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58号[36]

撤销市辖区,设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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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原属省市(地、州) 变更方式 现属省市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清郊区 441811 广东省清远市 撤销清远市清郊区,设立清新县,其行政区域不变 广东省清远市 清新县[注 29] 441827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5月18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47号[32]
临江区 220604 吉林省浑江市[注 30] 撤销浑江市临江区,设立临江县 吉林省浑江市 临江县[注 31] 22062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5号[35]

县与县级市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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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原属省市(地区) 变更方式 现属省市(地区)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阜阳市 342101 安徽省阜阳地区 撤销阜阳市、阜阳县,重新组建阜阳市(县级)
以原阜阳市和阜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阜阳市的行政区域
安徽省阜阳地区[注 32] 阜阳市[注 32] 34210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2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52号[36]
阜阳县 342121
六安市 342401 安徽省六安地区 撤销六安市、六安县,重新组建六安市(县级)
以原六安市和六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六安市的行政区域
安徽省六安地区[注 33] 六安市[注 33] 342401
六安县 342421
宿州市 342201 安徽省宿县地区 撤销宿州市、宿县,重新组建宿州市(县级)
以原宿州市和宿县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宿州市的行政区域
安徽省宿县地区[注 34] 宿州市[注 34] 342201
宿县 342223

撤销县,设立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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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原属省市(地、州) 变更方式 现属省市(地、州)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孝义县 142324 山西省吕梁地区 撤销孝义县,设立孝义市(县级)
以原孝义县的行政区域为孝义市的行政区域
山西省吕梁地区[注 35] 孝义市 14230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2号[30]
介休县 142432 山西省晋中地区 撤销介休县,设立介休市(县级)
以原介休县的行政区域为介休市的行政区域
山西省晋中地区[注 36] 介休市 1424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3号[30]
遵化县 130228 河北省唐山市 撤销遵化县,设立遵化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遵化县的行政区域为遵化市的行政区域
河北省直辖
唐山市代管
遵化市 139003[注 37]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7号[29]
吴江县 320525 江苏省苏州市 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吴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吴江市的行政区域
江苏省直辖
苏州市代管
吴江市[注 38] 329018[注 39]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8号[29]
晋江县 350522 福建省泉州市 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晋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晋江市的行政区域
福建省直辖
泉州市代管
晋江市 359004[注 40]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3月16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23号[46]
永川县 510229 四川省重庆市 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永川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市的行政区域
四川省直辖
重庆市代管
永川市[注 41] 519005[注 4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3月9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25号[31]
顺德县 440623 广东省佛山市 撤销顺德县,设立顺德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顺德县的行政区域为顺德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佛山市代管
顺德市[注 43] 449001[注 4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3月26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32号[51]
建德县 330126 浙江省杭州市 撤销建德县,设立建德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建德县的行政区域为建德市的行政区域
浙江省直辖
杭州市代管
建德市 339013[注 4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4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33号[51]
台山县 440722 广东省江门市 撤销台山县,设立台山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台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台山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江门市代管
台山市 449002[注 46]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4月1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41号[52]
钟祥县 422431 湖北省荆州地区 撤销钟祥县,设立钟祥市(县级)
以原钟祥县的行政区域为钟祥市的行政区域
湖北省荆州地区[注 47] 钟祥市 422406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5月2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48号[32]
番禺县 440126 广东省广州市 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番禺县的行政区域为番禺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广州市代管
番禺市[注 48] 449003[注 49]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5月2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49号[32]
瑞丽县 533125 云南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撤销瑞丽县,设立瑞丽市(县级)
以原瑞丽县的行政区域为瑞丽市的行政区域
云南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瑞丽市 5331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6月26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69号[34]
邳县 320325 江苏省徐州市 撤销邳县,设立邳州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邳县的行政区域为邳州市的行政区域
江苏省直辖
徐州市代管
邳州市 329019[注 50]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7月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70号[4]
肥城县 370922 山东省泰安市 撤销肥城县,设立肥城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肥城县的行政区域为肥城市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直辖
泰安市代管
肥城市 379019[注 5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3号[4]
章丘县 370122 山东省济南市 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章丘县的行政区域为章丘市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直辖
济南市代管
章丘市[注 52] 379020[注 5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4号[4]
兖州县 370822 山东省济宁市 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兖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市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直辖
济宁市代管
兖州市[注 54] 379021[注 5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5号[35]
兖州县 370822 山东省济宁市 撤销兖州县,设立兖州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兖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市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直辖
济宁市代管
兖州市[注 56] 379021[注 57]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5号[35]
江津县 510225 四川省重庆市 撤销江津县,设立江津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江津县的行政区域为江津市的行政区域
四川省直辖
重庆市代管
江津市[注 41] 519005[注 58]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4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8号[56]
合川县 510226 撤销合川县,设立合川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合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合川市的行政区域
同时撤销原县辖的十三个区公所
合川市[注 41] 519005[注 59]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4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9号[35]
海林县 231022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海林县的行政区域为海林市的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直辖
牡丹江市代管
海林市 239007[注 60]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7月28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0号[35]
永康县 330721 浙江省金华市 撤销永康县,设立永康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永康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康市的行政区域
浙江省直辖
金华市代管
永康市 339014[注 6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24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3号[35]
上虞县 330622 浙江省绍兴市 撤销上虞县,设立上虞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上虞县的行政区域为上虞市的行政区域
浙江省直辖
绍兴市代管
上虞市[注 62] 339015[注 6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24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4号[35]
临湘县 430622 湖南省岳阳市 撤销临湘县,设立临湘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临湘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湘市的行政区域
湖南省直辖
岳阳市代管
临湘市 439007[注 6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6号[35]
讷河县 230222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讷河县的行政区域为讷河市的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直辖
齐齐哈尔市代管
讷河市 239008[注 6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7号[35]
南海县 440622 广东省佛山市 撤销南海县,设立南海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南海县的行政区域为南海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佛山市代管
南海市[注 43] 449004[注 66]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8号[35]
云浮县 440622 广东省肇庆市 撤销云浮县,设立云浮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云浮县的行政区域为云浮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肇庆市代管
云浮市[注 67] 44900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9号[35]
泰兴县 321025 江苏省扬州市 撤销泰兴县,设立泰兴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泰兴县的行政区域为泰兴市的行政区域
江苏省直辖
扬州市代管
泰兴市[注 68] 329020[注 69]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04号
庄河县 321025 辽宁省大连市 撤销庄河县,设立庄河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庄河县的行政区域为庄河市的行政区域
辽宁省直辖
大连市代管
庄河市 219010[注 70]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05号
乐平县 360221 江西省景德镇市 撤销乐平县,设立乐平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乐平县的行政区域为乐平市的行政区域
江西省直辖
景德镇市代管
乐平市 369002[注 7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06号
邹县 370825 山东省济宁市 撤销邹县,设立邹城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邹县的行政区域为邹城市的行政区域
山东省直辖
济宁市代管
邹城市 379022[注 7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4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10号[35]
新乐县 132329 河北省石家庄地区 撤销新乐县,设立新乐市(县级)
以原新乐县的行政区域为新乐市的行政区域
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注 73] 新乐市 13230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11号[35]
新会县 440721 广东省江门市 撤销新会县,设立新会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新会县的行政区域为新会市的行政区域
广东省直辖
江门市代管
新会市[注 74] 449006[注 7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12号[35]
舒兰县 220222 吉林省吉林市 撤销舒兰县,设立舒兰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舒兰县的行政区域为舒兰市的行政区域
吉林省直辖
吉林市代管
舒兰市 229008[注 76]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13号[35]
建瓯县 352123 福建省南平地区 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
以原建瓯县的行政区域为建瓯市的行政区域
福建省南平地区[注 77] 建瓯市 352104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0月2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21号[35]
盖县 210824 辽宁省营口市 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盖县的行政区域为盖州市的行政区域
辽宁省直辖
营口市代管
盖州市 219012[注 78]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28号[36]
营口县 210821 撤销营口县,设立大石桥市(县级),由省直辖
以原营口县的行政区域为大石桥市的行政区域
大石桥市 219011[注 79]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29号[36]
阜康县 6523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撤销阜康县,设立阜康市(县级)
以原阜康县的行政区域为阜康市的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 6523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30号[36]
清镇县 522525 贵州省安顺地区 撤销清镇县,设立清镇市(县级)
以原清镇县的行政区域为清镇市的行政区域
贵州省安顺地区[注 80] 清镇市 522502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1月6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31号[36]
琼海县 460023 海南省直辖 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县级)
以原琼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琼海市的行政区域
海南省直辖 琼海市 460002[注 8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3月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32号[36]

县级行政区划行政隶属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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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所属省市(地区) 变更方式 现属省市(地区) 新行政区划代码 变更时间与批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 210622 辽宁省丹东市 将丹东市管辖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鞍山市管辖 辽宁省鞍山市 21032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月23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9号[64]
莲花县 362431 江西省吉安地区[注 82] 将吉安地区的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 江西省萍乡市 36032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6月20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66号[34]
林甸县 230228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将齐齐哈尔市的林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绥化地区的肇州、肇源县划归大庆市管辖 黑龙江省
大庆市
230623 国务院8月21日批复同意
国函〔1992〕103号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230226 230624
肇源县 232328 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注 83] 230622
肇州县 232329 230621
五莲县 370729 山东省潍坊市 将潍坊市的五莲县、临沂地区的莒县划归日照市管辖 山东省日照市 371121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2月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58号[36]
莒县 372826 山东省临沂地区[注 84] 371122
康平县 211225 辽宁省铁岭市 将铁岭市管辖的康平、法库两县划归沈阳市管辖 辽宁省沈阳市 210123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2月1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60号[68]
法库县 211226 210124

县级行政区划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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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单位 所属省级行政区划 变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变更时间与批文
东郊区 120110 天津市 东郊区更名为东丽区
南郊区更名为津南区
西郊区更名为西青区
北郊区更名为北辰区
东丽区 行政区划代码不变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2月1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6号[29]
南郊区 120112 津南区 行政区划代码不变
西郊区 120111 西青区 行政区划代码不变
北郊区 120113 北辰区 行政区划代码不变

县级行政区划行政机构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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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列出民政部批复的行政区划行政机构迁移。

行政单位 所属省市(地区) 变更方式 变更时间与批文
云阳县 512225[注 9] 四川省万县地区 云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云阳镇迁至双江镇青龙嘴[注 8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月27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号[64]
湘潭县 430321 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迁至易俗河镇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6月25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65号[34]
襄阳县[注 86] 430321 湖北省襄樊市[注 87] 襄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襄樊市迁至襄阳县张湾镇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86号[35]
潮安县[注 88] 430321 广东省潮州市 潮安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枫溪镇迁至庵埠镇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07号
兴山县 420526 湖北省宜昌市 兴山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高阳镇迁至古夫镇[注 85]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12月12日批复同意
民行批〔1992〕161号[7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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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务院关于批准淄博市为“较大的市”的通知(国函〔1992〕89号),1992年7月25日[4]
  2. ^ 国务院关于批准邯郸市为“较大的市”的通知(国函〔1992〕90号),1992年7月25日[4]
  3. ^ 国务院关于批准本溪市为“较大的市”的通知(国函〔1992〕91号),1992年7月25日[4]
  4. ^ 琅琊区辖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七个街道;
    南谯区辖南谯街道和乌衣沙河章广珠龙大柳黄泥岗、汪郢、腰铺、黄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个乡镇。
  5. ^ 1993年9月18日,天长县批复撤销,设立县级天长市,由滁州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349001(后调整341181[6])(民行批〔1993〕187号)[7]
  6. ^ 1994年5月31日,嘉山县批复撤销,设立县级明光市,由滁州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349002(后调整341182[6])(民行批〔1994〕87号)[8]
  7. ^ 1996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中共四川省委委托重庆市代管涪陵市、万县市和黔江地区的请示》,9月15日起万县市重庆市代管党政工作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三峡库区移民工作[9][10]
    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重庆直辖市管辖原万县市所辖行政区域[11]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撤销万县市(中办厅字〔1997〕34号)。
  8. ^ 8.0 8.1 8.2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撤销万县市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区(中办厅字〔1997〕34号)(万县区未实际设立),下设龙宝、天城、五桥三个管理委员会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代管原万县市三个区的行政区域;
    1998年5月22日,万县区被批复更名为万州区,行政区划代码500101(国函〔1998〕37号)[12]
    2000年7月,龙宝、天城、五桥管理委员会分别改称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
    2005年4月10日,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万州区撤销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由区一级直接管理乡镇[13][14]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6县由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代管(中办厅字〔1997〕34号),行政区划代码分别调整为500233、500234、500235、500236、500237、500238;
    1998年5月22日,万县移民开发区被批复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国函〔1998〕37号)[12]
    2000年6月25日,万州移民开发区被批复撤销,原万州移民开发区代管的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和巫溪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国函〔2000〕88号)[15]
  10. ^ 2016年6月8日,开县批复撤销,设立重庆市开州区,行政区划代码500154(国函〔2016〕99号)[16]
  11. ^ 11.0 11.1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梁平城口两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中办厅字〔1997〕34号),行政区划代码分别调整为500228、500229。
  12. ^ 2016年11月24日,梁平县批复撤销,设立重庆市梁平区,行政区划代码500155(国函〔2016〕185号)[16]
  13. ^ 1998年6月11日,枝城市批复更名为宜都市(民行批〔1998〕21号)[18]
  14. ^ 2001年3月22日,宜昌县批复撤销,设立宜昌市夷陵区,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420506(国函〔2001〕28号)[19][20]
  15. ^ 1996年7月30日,枝江县批复撤销,设立县级枝江市,由湖北省直辖,宜昌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420583(民行批〔1996〕51号)[21]
  16. ^ 1993年6月14日,白城地区批复撤销,设立白城市(国函〔1993〕87号)[22]
  17. ^ 松原市扶余区的行政区域是:原扶余市的行政区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团结繁荣建设、原江、松江、铁西民主街道,胜利街道的五个居民委员会,育才街道的两个居民委员会,毛都站镇,镇郊乡的9个村,前瓦房村的部分区域,达里巴乡的2个村。
  18. ^ 1995年7月20日,松原市扶余区批复分设扶余县(行政区划代码220724),扶余区更名为宁江区(国函〔1995〕68号)[24]
    2013年1月24日,扶余县批复撤销,设立县级扶余市(民函〔2013〕28号)[25]
  19. ^ 莱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区办事处及北孝义、张家洼苗山、见马、和庄、常庄、雪野茶叶口、上游、腰关、鹿野、大槐树、大王庄寨里杨庄羊里方下牛泉、圣井、高庄、南冶、辛庄、铁车、口镇二十四个乡镇;
    钢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子坡、颜庄、黄庄、里辛、寨子五个乡镇。
  20. ^ 2018年12月26日,莱芜市批复撤销,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国函〔2018〕163号)[26]
  21. ^ 21.0 21.1 2018年12月26日,济南市莱芜区批复设立,以原莱芜市莱城区的行政区域为莱芜区的行政区域,行政区划代码370116;济南市钢城区被批复设立,以原莱芜市钢城区的行政区域为莱芜区的行政区域,行政区划代码370117(国函〔2018〕163号)[26]
  22. ^ 1994年地级行政区划更名均未改变行政区划代码。
  23. ^ 2000年6月10日,滨州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地级滨州市,行政区划代码371600(国函〔2000〕59号)[27][28]
  24. ^ 具体行政区划调整如下: 将原郊区欢喜乡、沙河子乡的4个村,九站乡的2个村,孤店子镇的2个村和昌邑区吉林大街以西、岔路乡以南的南京街道和站前街道的4个委划归船营区管辖;
    将原郊区孤店子镇的10个村、九站乡的其余部分和沙河子乡的4个村,龙潭乡的2个村,九站双吉两个街道划归昌邑区管辖;
    将原郊区的金珠乡江北乡、龙潭乡的7个村划归龙潭区管辖;
    将原郊区的丰满乡、江南乡小白山乡前二道乡、石井沟、红旗街道和船营区江南丰满街道及永吉县旺起镇划归新的丰满区管辖。
  25.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于1989年12月8日被批复撤销、划归井陉县管辖(民行批〔1989〕30号),但未实际执行。
  26. ^ 雨湖区辖原湘江区窑湾、羊牯塘、广场楠竹山、中山路六个街道),原雨湖区云塘鹤岭城正街雨湖路、平政路四个街道),原郊区长城昭潭、先锋、护潭四个乡和先锋农场
    岳塘区辖原板塘区(社建村、建设路五里堆、易家湾、马家河、滴水埠六个街道),原岳塘区书院路下摄司、中洲路、岳塘东坪五个街道),原郊区的霞城宝塔板塘荷塘昭山五个乡和仰天湖、红旗两个农场。
  27. ^ 涪城区城厢、城北、工区、南山、朝阳五个街道和石塘丰谷塘汛永兴、[镇 (绵阳市)
  28. ^ 宝安区新安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八个镇和光明华侨畜牧场;
    龙岗区布吉平湖横岗龙岗坪地坪山坑梓大鹏南澳葵涌十个镇。
  29. ^ 2012年11月15日,清新县批复撤销,设立清远市清新区,行政区划代码441803(国函〔2012〕192号)[37]
  30. ^ 1994年1月31日,浑江市批复更名为白山市(国函〔1994〕8号)[38]
  31. ^ 1993年11月18日,临江县批复撤销,设立县级临江市,由吉林省直辖,浑江市(今白山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229011(后调整为220624[6])(民行批〔1993〕237号)[39]
  32. ^ 32.0 32.1 1996年1月1日,阜阳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地级阜阳市,行政区划代码341200;县级阜阳市被撤销,设立阜阳市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行政区划代码341202、341203、341204(国函〔1996〕1号)[40]
  33. ^ 33.0 33.1 1999年9月2日,六安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地级六安市,行政区划代码341500;县级六安市被撤销,设立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行政区划代码341502、341503(国函〔1999〕109号)[41]
  34. ^ 34.0 34.1 1998年12月6日,宿县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地级宿州市,行政区划代码341300;县级宿州市被撤销,设立宿州市埇桥区,行政区划代码341302(国函〔1998〕102号)[42]
  35. ^ 2003年10月23日,孝义市批复改由吕梁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141181(国函〔2003〕112号)[43][44]
  36. ^ 1999年9月24日,介休市批复改由晋中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140781(国函〔1999〕124号)[45]
  37. ^ 后调整为130281[6]
  38. ^ 2012年8月17日,吴江市批复撤销,设立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区划代码320509(国函〔2012〕102号)[37]
  39. ^ 后调整为320584[6]
  40. ^ 后调整为350582[6]
  41. ^ 41.0 41.1 41.2 1997年重庆直辖后,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重庆市直接管辖,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500381、500382、500383;
    2006年10月22日,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被批复撤销,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行政区划代码500116、500117、500118(国函〔2006〕110号)[47][48]
  42. ^ 后调整为510281[6]
  43. ^ 43.0 43.1 2002年12月8日,南海市顺德市批复撤销,设立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行政区划代码440605、440606(国函〔2002〕109号)[49][50]
  44. ^ 后调整为440681[6]
  45. ^ 后调整为330182[6]
  46. ^ 后调整为440781[6]
  47. ^ 1994年9月29日,钟祥市批复改由荆沙市(今荆州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429014(后调整为421082[6])(国函〔1994〕99号)[53]
    1996年12月2日,钟祥市批复改由荆门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420881(国函〔1996〕111号)[54]
  48. ^ 2000年5月21日,县级番禺市批复撤销,设立广州市番禺区,行政区划代码440113(国函〔2000〕44号)[55][28]
  49. ^ 后调整为440181[6]
  50. ^ 后调整为320382[6]
  51. ^ 后调整为370983[6]
  52. ^ 2016年9月14日,县级章丘市批复撤销,设立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区划代码370114(国函〔2016〕155号)[16]
  53. ^ 后调整为370181[6]
  54. ^ 2013年10月18日,县级兖州市批复撤销,设立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区划代码370812(国函〔2013〕115号)[25]
  55. ^ 后调整为370882[6]
  56. ^ 2013年10月18日,县级兖州市批复撤销,设立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区划代码370812(国函〔2013〕115号)[25]
  57. ^ 后调整为370882[6]
  58. ^ 后调整为510282[6]
  59. ^ 后调整为510283[6]
  60. ^ 后调整为231083[6]
  61. ^ 后调整为330784[6]
  62. ^ 2013年10月18日,县级上虞市批复撤销,设立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划代码330604(国函〔2013〕112号)[25]
  63. ^ 后调整为330682[6]
  64. ^ 后调整为430682[6]
  65. ^ 后调整为230281[6]
  66. ^ 后调整为440682[6]
  67. ^ 1994年4月5日,云浮市批复升格为地级市,行政区划代码445300(国函〔1994〕24号)[57]
  68. ^ 1996年7月19日,泰兴市批复改由地级泰州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321283(国函〔1996〕57号)[58]
  69. ^ 后调整为321085[6]
  70. ^ 后调整为210283[6]
  71. ^ 后调整为360281[6]
  72. ^ 后调整为370883[6]
  73. ^ 1993年6月19日,新乐市批复改由石家庄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139007(后调整为130184[6])(国函〔1993〕89号)[22]
  74. ^ 2002年6月22日,新会市批复撤销,设立江门市新会区,行政区划代码440705(国函〔2002〕109号)[59][50]
  75. ^ 后调整为440782[6]
  76. ^ 后调整为220283[6]
  77. ^ 1994年9月5日,建瓯市批复改由福建省直辖,南平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350909(后调整为350783[6])(国函〔1994〕94号)[60]
  78. ^ 后调整为210881[6]
  79. ^ 后调整为210882[6]
  80. ^ 1995年7月21日,清镇市批复改由贵州省直辖,贵阳市代管,行政区划代码调整为520181(国函〔1995〕69号)[61]
  81. ^ 在2002年5月8日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明确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第三、四位为90[62],自2003年起琼海市的行政区划代码也相应调整为469002[63]
  82. ^ 2000年5月11日,吉安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吉安市(国函〔2000〕40号)[28][65]
  83. ^ 1999年12月28日,绥化地区批复撤销,设立绥化市(国函〔1999〕154号)[66]
  84. ^ 1994年12月17日,临沂地区批复撤销,设立地级临沂市(国函〔1994〕131号)[67]
  85. ^ 85.0 85.1 三峡工程移民搬迁。
  86. ^ 2001年8月31日,襄阳县批复撤销,设立襄樊市襄阳区,行政区划代码420607(国函〔2001〕93号)[20][69]
    2010年11月26日,襄樊市襄阳区被批复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国函〔2010〕129号)[70]
  87. ^ 2010年11月26日,襄樊市批复更名为襄阳市(国函〔2010〕129号)[70]
  88. ^ 2013年6月28日,潮安县批复撤销,设立潮州市潮安区,行政区划代码445103(国函〔2013〕74号)[25]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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