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仲裁委员会/流程

CopperSulfate在话题“仲裁委员会的流程及方针”中的最新留言:2天前

仲裁委员会的流程及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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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仲裁委员会的流程

关于仲裁委员会选举的预讨论已开启,然而关于仲裁委员会运行的流程仍没有一个定论。为了防止出现仲裁委员会选举出来后却无法审理案件的窘境,故此鄙人提出仲裁委员会的初步草案。待仲裁委员会的RFC通过后我将会给出进一步的方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7日 (一) 05:47 (UTC)回复

早前社群已经通过并且实施高风险主题制度,之后或许可以授予委员会设立及撤销高风险主题之权力。(Special:Diff/84544387#高风险主题)--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31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社群对于仲裁委员会是否能有权限设立高风险话题仍有很大疑虑,须待REC开启后进行进一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8 (UTC)回复
我发现一个很不合理之处Wikipedia:仲裁/方针#行为规范“在可能暂时停止活动一周以上向委员会及社群汇报”,仲裁员同样是志愿者没理由设下如此严格的限制,强制要求仲裁员每周保持活动,此处的停止活动也没有说明得很清楚,什么情况称为“停止活动”,我不是反对设下活跃度限制而是这个限制太严格且严格到不合理,还需要报告给仲裁委员会跟社群,此处的限制也与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产生执行上的冲突了。--~~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46 (UTC)回复
我提醒一下这个报告并不是强制性的,仲裁员报不报告给仲裁委员会都是可以的。而且我并不觉得这里的限制与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有冲突,仲裁员完全可以选择自己是否活跃,想要恢复活跃也仅是参与决议表决即可。之所以要设置限制也只是为了防止因为不活跃仲裁员而导致决议难产。--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7 (UTC)回复
了解,不过我希望可以加上注解说明:(--~~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4:01 (UTC)回复
原因是语句中没有提到不需要强制报告,往后仲裁员要是因为现充没有上站,很容易会被不清楚情况的维基人用这条规则发难。--~~S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4:07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CopperSulfate)移除。2024年11月6日 (三) 22: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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