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
暴力(英语:violence)指基于故意侵犯或伤害他人的心理,而使用激烈且富有强制性力量之行为,包括有形物理或无形心理。
犯罪学 |
---|
子领域 |
犯罪生物学 |
犯罪社会学 | 犯罪心理学 |
刑罚学 | 刑事政策 | 受害者学 |
学派 |
<依知识论立场> |
古典学派 | 实证学派 |
新古典学派 |
<依地理位置> |
义大利学派 | 芝加哥学派 |
法兰克福学派 |
<依社会、哲学、政治理论> |
冲突犯罪学 | 环境犯罪学 |
马克思主义犯罪学 |
女性主义犯罪学 |
左翼现实主义 | 右翼现实主义 |
整合犯罪学 | 后现代主义 |
犯罪原因理论 (大致依时间先后) |
功利主义(古典理论) |
生来犯罪人 | 精神病学模式 |
紧张理论 | 差别接触理论 |
次文化理论 | 社会控制理论 |
标签理论 | 明耻整合理论 |
理性选择理论 | 自我发展论 |
日常活动理论 | 破窗理论 |
一般人格与认知社会学习理论 |
衍生的刑罚理论 (大致依时间先后) |
应报理论 | 吓阻理论 |
预防理论 | 矫治模式 |
罪有应得理论 | 修复性司法 |
新应报理论 | 表达性刑罚理论 |
重要概念 |
犯罪 | 暴力 | 人性 |
连环杀手 | 少年犯罪 |
白领犯罪 | 社会阶级 |
社会解体 | 社会分化 |
文化失范 | 文化冲突 |
组织型犯罪 | 受害者 |
毒品 | 回避机制 |
越轨 | 刑法 | 司法程序 |
刑罚 | 保安处分 |
监狱 | 虐囚 | 监狱人权 |
规训与惩罚 | 疯癫与文明 |
死刑存废问题 |
社区处遇 | 转向处遇 |
少年感化院 | 中途之家 |
更生人 | 更生中心 |
再犯 | 累犯 |
相关学科 |
心理学 | 社会学 | 精神医学 |
刑事学 | 法医学 |
没有数据 | 小于200 |
200-400 | 400-600 |
600-800 | 800-1000 |
1000-1200 | 1200-1400 |
1400-1600 | 1600-1800 |
1800-2000 | 2000-3000 |
超过3000 |
暴力一般可被区分为“直接暴力”、“结构性暴力”和“文化暴力”。直接暴力意指直接造成肉体或心理伤害的作为,是中断或限制满足人类基本需求如生存、幸福、认同、自由的一种显然可见的暴力;结构性暴力是一种寄生于结构,即是由于政治、经济、社会体制所形成权力与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而产生的隐性暴力,这种暴力可导致某些人的生存或基本需求间接地遭受威胁;文化暴力也可以被理解为文化霸权,这种暴力依靠对文化、教育、以及媒体上的控制,主导意义的诠释权以规范是非对错。此外,因为某些存在于文化体系中的元素会将直接暴力和结构性暴力合理化与合法化,故文化暴力亦被指是直接暴力与结构性暴力的生成源头[2][3]。
最初原理
编辑人类自古以来,为了生存,常透过暴力手段由自然界掠取生活必需品。在社会发展阶段,被压迫阶级通常以暴力手段推翻统治阶级。被压迫阶级在长期的压迫下,使得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劣势,但因人多,所以暴力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利器。列宁即认为“暴力是革命的火车头”。
马克思主义观点
编辑暴力往往要依赖于身体、技术、设备及武器等,工具的先进与否决定了暴力的效果。暴力是一种人与物的关系,施行暴力者总是要将他人压制在物的状态或者彻底消灭。基本上,对于暴力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鼓励,并且通常是禁止的,但是若能提出证据证明暴力手段的使用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则通常刑责会被减免。
国际法观点
编辑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发动战争,在现代社会,是一种犯罪行为,违背国际法发动战争者会遭到国际的谴责与制裁,更甚者,其国家会遭到联合国派遣部队攻击,统治者会被送往国际法庭接受审判,除了在联合国的首肯下,“为国际秩序所发动者”除外。
人际暴力
编辑人际暴力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是家庭暴力以及亲密伴侣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亲密伴侣之间之暴力,多半是发生在家中,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另外一种是社区暴力,是指和没有亲属关系的人所发生的暴力行为,双方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一般是发生在家庭以外的场所。第一种暴力包括了家庭中的虐待儿童、虐待老人、对亲密伴侣的暴力,也包括父母管教子女时失当而出现的暴力行为。第二种暴力则包括了青少年暴力、随机的暴力行为、对陌生人强奸或性侵犯、在学校、职场、监狱或是医疗机构等场所的暴力。若暴力是出现在家庭之中,会造成父母及子母心理层面的影响,也会影响其短期及长期的关系[4]。
暴力倾向
编辑有暴力倾向者遇事时,倾向以暴力来解决问题,有此人生观可能是缘于他们的家庭成长环境、人生经历、朋党互相游说及影响等。儿童早期出现的行为问题,譬如说在家庭中遭遇严厉体罚和虐待、父母疏忽正确监理、目睹家庭暴力、结交损友等人际关系因素,容易在进入青春期时发展成为暴力倾向,甚至延续到成年期。[5] 一个人如果处于以暴力解决问题的家庭和社会,同时接触到酒精、毒品和武器的影响,也容易倾向以暴力解决矛盾。[5]
有部分观点指受到虚构的电影、电玩等影响,会产生条件反射的思维方法,增加现实的攻击行为。[6] 从前的暴力行为令他们获得人际关系的优势,感觉对方害怕、退让、敬畏,从中获得优越的成就,因此强化了犯事者的暴力倾向之持续及升级。
暴力倾向往往被认为是情绪商数低的表现,但两者并无直接关系,暴力倾向的人不一定因为冲动才使用暴力,只是更常使用暴力作为解决方法,或者喜爱使用暴力来作为舒缓压力的方式。暴力倾向不一定是施虐癖,后者是在对象处于痛苦状态时获得愉悦,而前者比较着重于使用暴力这行为本身,对于对象的感受不一定感兴趣。
性别差异
编辑在男女间各种行为差异中,身体攻击倾向是最大的差异之一。 不分性别的儿童之身体攻击倾向在两到四岁间达顶峰,但随后开始分化,因为女孩比男孩更快地学会压制这种公开的行为(并转而改以更微妙的关系暴力)。 在青春期,身体攻击和暴力的性别差异很大。 对啮齿动物的研究表明,攻击和粗暴玩耍倾向的性别差异是由杏仁核介导,杏仁核在雄性中的体积因产前睾酮而增加。 然而,将该模型扩充套件到人类的尝试显示了有限的成功。 侵略和同理心是相互竞争的冲动,涉及许多相同的皮质边缘回路,并对社会因素和早期逆境高度敏感。 学习,或神经可塑性,既是减少男性攻击倾向和暴力的主要原因,也是关键干预措施。[7]
有害的男子气概(以愤怒、控制和坚强等为特征)等相关概念,包括对于男性情绪表达的阻碍(如否定其对于自身情绪的感受与觉察,尤其是那些让其显得“软弱”的情绪和有关行为,如惧怕、悲伤、怜悯、哭泣等,还有对于人际关系丰富的情绪表现,尤其是对于母亲的依恋表现),导致男性易于借由愤怒、攻击、恐吓、辱骂或身体暴力等应对其所认知到之明显阻碍或挫败,并试图由此重新获得权力感或控制感,因而被认为与促进男性暴力倾向有显著关联。因为情绪没有以健康的方式被表达出来,它们透过其他形式被释放;除了外化(例如透过对自身以外之实体世界之毁坏行为宣泄情绪之表现),也包括将责任归咎于外界,或透过毒品、酒精、色情等成瘾来填补(情绪表达缺乏所致之)情感匮乏而产生之孤独感。[8]
许多男性缺乏对自我和他人情绪感知之能力,使其无法仔细了解自身情感世界及实际行动如何涉及和影响自己和他人。当这种情绪意识的缺乏与认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或满足愿望等之信念相结合时,以及在承受较大压力之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暴力甚至致命之结果。[8]
性别生理构造与运作机制差异所致之生理因素,也被推测可能在与性别关联之暴力倾向中扮演有一定影响力之角色。[9]
参考文献
编辑- ^ Mortality and Burden of Disease Estimates for WHO Member States in 2002 (xls).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6).
- ^ 施正锋. 暴力有三種. 台湾法律网. [2019-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7).
- ^ 林柏宇. 瓜地馬拉的結構型暴力與脫鉤社會 (PDF). 《拉丁美洲经贸季刊》. 2013-06, (13): 43-51 [2019-08-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28).
- ^ Schechter DS, Willheim E, McCaw J, Turner JB, Myers MM, Zeanah CH. The relationship of violent fathers, posttraumatically stressed mothers, and symptomatic children in a preschool-age inner-city pediatrics clinic sample. Journal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 2011, 26 (18): 3699–3719. PMID 22170456. doi:10.1177/0886260511403747.
- ^ 5.0 5.1 唐晓昱译, 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总结 (PDF), 世界卫生组织 (人民卫生出版社)
- ^ 玩暴力電玩造成暴力行為,有什麼證據?, 泛科学 PanSci, 2016-05-11 [2017-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7)
- ^ Eliot, Lise. Brain Development and Physical Aggression: How a Small Gender Difference Grows into a Violence Problem. Current Anthropology. 2021-02-01, 62 (S23) [2023-05-03]. ISSN 0011-3204. doi:10.1086/711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8) (英语).
- ^ 8.0 8.1 Heystek, Al. Men and Violence. Men's Resource Center. 2015-09-18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6) (美国英语).
- ^ Stewart-Williams, Steve. Nurture Alone Can’t Explain Male Aggression. Nautilus. 2019-04-26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8) (美国英语).
- ^ Bartle, Jarryd; News.com.au. The scientific reasons why men are more violent than women. 2019-01-16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2) (美国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