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立法院

2002-2005年立法院屆期

第5届立法院中华民国行宪后的第五届立法院,该届立法委员任期自2002年2月1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产生,共召开了6个会期英语Meeting (parliamentary procedure)和3次临时会[1]。本届立法院未有任何一个政党单独取得过半席次。

第5届立法院
第4届 第6届
甫就职时的席次分布
概览
管辖 中华民国台湾
任期2002年2月1日 (2002-02-01)-2005年1月31日 (2005-01-31)
选举2001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政府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87)
在野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68)
  亲民党 亲民党(46)
  台湾团结联盟 台湾团结联盟(13)
   新党(1)
  台湾吾党(1)
  无党籍(9)
基本资讯
院长王金平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副院长江丙坤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秘书长林锡山 无党籍
党团

席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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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政党名称 当选时席次 解散时席次 席次变化 备注
民主进步党 87 80 7 政治光谱上的泛绿政党。
台湾团结联盟 13 12 1
中国国民党 68 66 2 政治光谱上的泛蓝政党。
亲民党 46 44 2
新党 1 1 -
无党团结联盟 0 11 11 台湾吾党与其他无党籍立法委员组建。
台湾吾党 1 0 1 瓦历斯·贝林加入无党团结联盟
无党籍 9 3 6
总席次 225 217 8

注:粗体字者为执政党。

会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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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未能有任一政党单独取得绝对多数议席,但在野的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由于意识形态相近(偏保守、支持两岸统一),并且三党席次相加过半,因此时常于议会中互相合作,与执政的民主进步党及其盟友台湾团结联盟相抗衡,针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案或法律案进行杯葛抵制;甚至在三一九枪击事件发生后,以席次优势强势通过《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遭司法院大法官认定侵害行政权而宣告违宪

主要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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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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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届立法院通过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除此之外,本届立法院另通过以下重要法案的修正、废止以及国际条约的审查:

特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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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年4月2日,经朝野协商后通过成立“海军光华二号调阅委员会”,负责调查拉法叶军购案
  • 2004年8月24日,因应三一九枪击事件的发生,立法院通过制定《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授权国会组成“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惟遭司法院大法官认定逾越权力分立份际,侵犯检察机关侦查权,于释字第585号解释被宣告部分违宪。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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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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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2023-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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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四届立法院
行宪以后的立法院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继任:
第六届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