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
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靈皋,一字鳳九,晚號望溪,安徽桐城縣人,清代文學家,首創散文流派桐城派。與劉大櫆、姚鼐合稱桐城三祖。
方苞 | |
---|---|
大清禮部右侍郎,充《三禮書》副總裁 | |
籍貫 | 安徽桐城縣東南鄉人(今屬樅陽縣域)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靈皋 號望溪 |
出生 | 康熙七年四月十二日(1668年5月25日) |
逝世 | 乾隆十四年八月十八日 (1749年9月29日)(81歲) |
墓葬 | 江蘇省六合縣 |
親屬 | 弟弟:方椒塗 |
出身 | |
著作 | |
|
生平
編輯康熙七年(1668年)四月十二日,方苞生於江南六合留稼村。五歲課章句,稍長治經書、古文[1],「凡《易》之體象,《春秋》之義例,《詩》之諷喻,《尚書》、《周官》、《禮記》之訓詁,先儒所已云者,皆粗能記憶。」[2],早年不喜宋儒之說[3]。康熙三十年(1691年)遊京師,康熙四十五年會試中式第四名,但因母病回鄉,未參加殿試。
康熙五十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發,方苞因給《南山集》作序而牽連入獄,在獄中兩年,堅持著作,著成《禮記析疑》和《喪禮或問》。經李光地營救,才免於難。康熙五十二年,康熙以「方苞學問,天下莫不聞」,命方苞以白衣平民身分入值南書房,成為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三朝皇帝的智囊,雍正九年(1731年)解除旗籍,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雍正十一年,升內閣學士,任禮部侍郎,充《大清一統志》總裁。乾隆元年(1736年),入南書房,充《三禮義疏》副總裁。
方苞好結黨營私,徇私推薦魏廷珍,「時論訾之」[4]。因與河道總督高斌交惡,被披露一些請託秘辛,「疏發苞請託私書,上稍不直苞」[5]。乾隆四年,因將「伊條奏事件」私告於人,乾隆帝批評方苞「假公濟私,黨同伐異,其不安靜之固習,到老不改,眾所共知」[6],革職,留三禮館效力贖罪。乾隆七年,告老還鄉,賜翰林院侍講銜。晚年居家多不滿於朝廷,「菲薄科目,譏刺時政」[4]。
乾隆十四年(1749年)八月十八日,方苞病逝,葬於江蘇六合。
咸豐十一年曾國荃欲將方苞從祀孔廟,曾國藩致書國荃:「望溪先生之事,公私均不甚愜。……國藩於本朝大儒,學問則宗顧亭林、王懷祖兩先生,經濟則宗陳文恭公,若奏請從祀,須自三公始,李厚庵與望溪不得不置之後圖。」[7]
學說著述
編輯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早年究心詞章,康熙三十年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康熙五十年(1711年)潛研「三禮」,康熙五十九年(1720)成《周官集注》,乾隆十四年(1749)成《儀禮析疑》[8]。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陳宏謀云:「望溪經說,不惟經義開明,可以蕩滌人心之邪穢,維持禮俗。」。
方苞論文提倡「義法」,方苞:《復泰小峴書》:「鼐嘗謂天下學問之事有義理、文章、考據之分,異趨而同為不可廢。」,作品有《獄中雜記》、《左忠毅公軼事》等。方苞繼承歸有光的「唐宋派」古文傳統,論學以宋儒為宗,提出「義法」主張:「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內容)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形式)也,義以為經 ,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9]。他對於文章要求「雅潔」,常有省略主語或賓語的現象。袁枚譏其「才力薄」[10],文學性亦不足[11],「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處、遠處、疏淡處及華麗非常處」。
方苞一生著作等身,有《春秋通論》、《禮記析疑》、《周官集注》13卷、《周官析疑》36卷、《儀禮析疑》、《集外文》10卷、《補遺》14卷等,另刪訂《通志堂宋元經解》等,並擅長撰寫散文,有近六百篇傳世,收於《望溪先生文集》中。方苞為文,多明經崇道之作,且重道學。其散文獨樹一幟,自成風格。清初四庫館臣評方苞:「苞於經學研究較深,集中說經之文最多,大抵指事類情,有所闡發。」[12]
家庭
編輯評價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注釋
編輯- ^ 《方苞集·卷十七·台拱岡墓碣》
- ^ 《方苞集·卷六·與呂宗華書》,頁159
- ^ 《方苞集·再與劉拙修書》,卷6,頁174─175
- ^ 4.0 4.1 《永憲錄》卷三
- ^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列傳七十七》
- ^ 《高宗實録》卷九二乾隆四年五月戊午條
- ^ 曾國藩家書 六 為政篇 致九弟暫緩祭祀望溪. [2020-1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9) –透過雲台書屋.
- ^ 《望溪先生年譜》
- ^ 方苞《又書貨殖傳後》說:「《春秋》之制義法,自太史公發之,而後之深於文者亦具焉。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 ^ 《仿元遺山論詩》
- ^ 方東樹《書望溪先生集後》說:「樹讀先生文,嘆其說理之精,持論之篤,沉然默然,紙上如有不可奪之狀,而特怪其文重滯不起,觀之無飛動嫖姚跌宕之勢,誦之無鏗鏘鼓舞抗墜之聲,即而求之無元黃采邑創造奇辭奧句,又好承用舊語。」
- ^ 《四庫全書總目.集部.別集類二十六.望溪集》
- ^ 凌廷堪:《新編汪中集·附錄二·汪容甫墓志銘》
- ^ 全祖望:《鮚埼亭集·卷17·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銘》
- ^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澤東早期文稿》編輯組. 《毛泽东早期文稿》. 湖南長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8-11-01: 第584頁. ISBN 9787543855113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