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律,中國大陸亦稱鏈式法則(英語:Chain rule),用於求合成函數導數

正式表述 編輯

兩函數   定義域 (  ) 、值域 (  ) 都包含於實數系   ,若可以定義合成函數   (也就是   ),且    可微分,且    可微分,則

 

也可以寫成

 

例子 編輯

求函數  的導數。

 
 
 
 

求函數  的導數。

 
 
 

證明 編輯

嚴謹的證明需要以下連續函數的極限定理

   都是實函數,若可以定義合成函數  

  •  
  •  

則有

 


只要展開極限的δ-ε定義,並考慮   等於或不等於   的兩種狀況,這個極限定理就可以得証。

為了證明連鎖律,定義一個函數   ,其定義域   , 而對應規則為

 

和一個函數   ,其定義域   , 而對應規則為

 

這樣,考慮到   導數是以下函數(定義域為 )的極限

 

因為可微則必連續(根據乘法的極限性質),所以    連續、    連續,故根據上面的極限定理有

 

而且針對一開始可微的前提有

 

再根據乘法的極限性質

 

即為所求。  

多元複合函數求導法則 編輯

考慮函數z = f(x, y),其中x = g(t),y = h(t),g(t)和h(t)是可微函數,那麼:

 

假設z = f(u, v)的每一個自變量都是二元函數,也就是說,u = h(x, y),v = g(x, y),且這些函數都是可微的。那麼,z的偏導數為:

 
 

如果我們考慮

 

為一個向量函數,我們可以用向量的表示法把以上的公式寫成f的梯度 的偏導數的數量積

 

更一般地,對於從向量到向量的函數,求導法則為:

 

高階導數 編輯

複合函數的最初幾個高階導數為: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