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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123521 (留言-貢獻) 2021年2月22日 (一) 02:47 (UTC)回覆

潘宇宏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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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潘宇宏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WPCD-DTV俄烏開戰!台海警報! 2022年3月4日 (五) 10:21 (UTC)回覆

潘宇宏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潘宇宏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ilkyDefer 2022年3月4日 (五) 14:21 (UTC)回覆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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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僅散發廣告/宣傳,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Kolyma留言2022年3月4日 (五) 18:29 (UTC)回覆

我不知道維基百科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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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為什麼要封鎖我為無限呢?我只是初犯而已,我也大概知道僅宣傳等等的。其於真的不知道。


該封禁的查封ID是#382498。--A8560455留言2022年3月5日 (六) 06:4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既已承諾,基於WP:AGF解封,請珍惜機會。
  處理人:AT 2022年3月19日 (六) 10:54 (UTC)回覆
@Kolyma。—AT 2022年3月5日 (六) 11:32 (UTC)回覆
@A8560455:您瞭解在維基百科不能用於廣告宣傳嗎?甚至您創建的條目還是您的自傳,維基百科亦強烈不建議您撰寫一篇關於自己的自傳,當您創建有關於您自己的條目時,往往會導致缺失獨立性,很有可能會牽涉中立性(條目涵括誇大其詞的成分)、原創研究(維基百科的內容要求可供查證,以可靠來源證實。此外,若您創建符合相關內容方針的自傳,畢竟是由主編,他人監督渠道仍會失通暢性)以及關注度(畢竟還是由主編,所以很可能有誇大自身關注度之嫌)之問題。更甚者涉及利益衝突(維基百科不允許牽涉自己或他人的利益關係編輯百科全書),若您創建的條目涉及利益衝突,請於Draft空間或個人用戶頁/用戶頁子空間/沙盒進行編輯,並提請志願者審核。綜上所述,在您瞭解維基百科的相關內容方針之後,管理員便可假定用戶此後不再做出違反方針的行爲之後解封。—🌞四季如春 2022年3月6日 (日) 13:35 (UTC)回覆
我保證不會再做這種事,掰脫解封我--A8560455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2:11 (UTC)回覆
(:)回應:很遺憾的是,您因為相同的違規行為再加上違反傀儡原則(一個用戶只能擁有一個帳號原則),而再次被封禁,而查閱註冊日期及相關的警告通知,閣下也似乎不是初犯,本人相信其他的編者或管理員都有向您解釋說明相關規範,您也一再保證強調會遵守不再犯,造成今天的可預期結果,閣下您不能再以不熟悉規範做為卸責的藉口,畢竟您註冊數個月,說不熟悉規則似乎也不太合理,那就請您好好思考為何管理員對您採取封禁措施,錯在哪裡?什麼原因?好好冷靜思考再做申訴吧。--陳仁宏🍀 2022年12月23日 (五) 12:35 (UTC)回覆
這個我知道,所以我為了避免再犯,我真的已經知錯了,請管理員能大慈大悲寬恕我這次--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3日 (五) 13:20 (UTC)回覆
我其實已經有看過維基百科的規則了,才做出申訴的--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3日 (五) 13:23 (UTC)回覆
(!)意見:老實說,管理員並非無給與你機會,只是您的屢次因散播宣傳行徑:包含二次反覆建立潘宇宏的條目內容遭到先後快速刪除、無視於警告遭到首次封鎖而後你強調保證不再犯而解除封禁、之後您又辦理其他帳號試圖做出宣傳編輯行為違反「一用戶一帳號原則」,另外您也在首次封鎖申訴也表示知道「宣傳」,那麼既然知道,為何又再犯呢?閣下您能給與合理的說法嗎?您的反覆保證但又再犯,實在很難再用「不熟悉規範」(違規行為原因皆屬同一原因),或者再強調「以後不會,再給最後一次機會」(算一算您好像不只說一次類似的話),說真話,管理員或者其他維基人無法「猜測」、「推斷」您是否真心悔改?還是只是為了一時能恢復編輯權限所做出來的「偽懺悔」行為?您還是先從「當個讀者」做起吧,順便藉此熟悉瀏覽相關規範(閣下的歡迎詞裡面就有),也是一種學習。看似您還在質疑困惑二個帳號為什麼被封禁,就是因為閣下您違規的行為程度未獲改善所以才會被封禁的,而且都是有原因的,難道不是?--陳仁宏🍀 2022年12月23日 (五) 23:20 (UTC)回覆
我已經這麼誠懇的道歉了,也知道錯在哪裡了,也知道原因了,如果沒辦法說服管理員,那我也算了--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1:24 (UTC)回覆
我也知道維基百科不能宣傳,這我知道--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1:25 (UTC)回覆
(:)回應:那知道為什麼還要踩紅線呢?這不是「明知故犯」嗎?還有犯錯坦承錯誤並有誠懇懺悔的心之外,更重要的是「誠信」,自己所做過的承諾必須付諸實行,無論在維基、虛擬世界、現實生活,都很重要,否則言而無信,即便你態度再誠懇,他人對於你的觀感評論必定會不佳,恕本人直言,閣下就是欠缺「誠信」,您的失信已經平白的糟蹋當初給你機會的管理員以及解釋說明的維基人的善意推定,請閣下冷靜仔細想想,假設您和管理員立場互換,您面對這種情況,不會心灰意冷?莫怪管理員將您封禁處理,是閣下不懂珍惜管理員給您的機會與善意推定,所以造就現在的局面,既定事實任您推卸不了,還是請閣下好好自省思考吧。--陳仁宏🍀 2022年12月24日 (六) 02:01 (UTC)回覆
所以誠信也很重要,我知道,那你們跟管理員就沒有做錯過事情嗎?不是我推卸責任喔!恕我直言,我是個智能障礙中度的身障,我能了解維基百科的規則,對我而言我也盡力了,要發揮同理心喔!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知道我犯了兩次相同的錯誤,這不代表我誠信不佳喔!我很希望管理員大慈大悲再給最最後一次機會--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2:40 (UTC)回覆
我知道我誠信不好,但我可透過朋友之前的互動,了解誠信是如此的重要--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2:42 (UTC)回覆
那麼請您務必記住您當下所說的話,務必熟讀瞭解維基百科的方針與規範,這樣才不會讓您身陷囹圄與困境當中。--陳仁宏🍀 2022年12月24日 (六) 02:47 (UTC)回覆
我了解了,我如果六個月表現良好,六個月後再來作申訴,希望管理員可以原諒我--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2:51 (UTC)回覆
屆時再歡迎您做出對維基百科建設與貢獻。--陳仁宏🍀 2022年12月24日 (六) 03:02 (UTC)回覆
所以我六個月行為良好,再做申訴,我一定會熟讀瞭解維基百科的方針與規範,希望管理員可以原諒我--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3:32 (UTC)回覆

2022年12月

編輯
 
由於濫用多個帳號,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 AT 2022年12月22日 (四) 12:19 (UTC)回覆

我知道為什麼封鎖我為無限

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為什麼兩個帳號都封鎖無限,我真的知道我編輯維基百科是不當行為,還有濫用多個帳號,我真的知道錯了,拜託管理員再給最後一次機會,給我最最一次機會,我真的真的會悔改,請管理員再給我最最後一次機會。(懇求各位管理員大慈大悲)


該封禁的查封ID是#相關的封鎖ID:。--A8560455留言2022年12月23日 (五) 07:35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無違規行為六個月後方有可能解封。除此之外任何對討論頁的編輯皆以濫用申訴渠道處置。
  處理人:Mys_721tx留言2022年12月24日 (六) 02:45 (UTC)回覆
  • 依您參與維基百科的貢獻記錄看,您的編輯大抵都圍繞在自己或自己參與的電視劇中編輯與自己相關的信息,除此之外無其他形式的編輯貢獻。如果您的目的僅限於利用此平台,為告知世人自身的存在的單一目的,也是不符合本站的方針指引與要求的。如果您目前沒有編輯維基百科的興趣,先當個讀者也未嘗不可。——WMLO留言2022年12月23日 (五) 19:26 (UTC)回覆
    (~)補充:由於用戶已經表達自己是「中度智能身心障礙」人士身份(請參考該區:「我不知道維基百科的規則」相關對話),由於無相關資訊供以佐證,尚勞煩各位審酌其當事者說辭予處理。--陳仁宏🍀 2022年12月24日 (六) 02:58 (UTC)回覆
    @Mys_721tx@AT@Tigerzeng@Xiplus@Kuailong@Shizhao@Wcam--愛山愛海 2022年12月25日 (日) 13:44 (UTC)回覆
    請問閣下為何要ping管理員呢?可否簡單說明理由呢?--陳仁宏🍀 2022年12月26日 (一) 05:44 (UTC)回覆
    你不是要管理員審酌他表達自己是「中度智能身心障礙」的說詞?我看你留言的時間在Mys處理之後,怕管理員沒看到。愛山愛海 2022年12月26日 (一) 10:43 (UTC)回覆
    應該管理員是有審酌才對他做出6個月無違規方有可能解封的條件,畢竟先前多次的違規以及動用到傀儡是事實,必須也要針對違規情形再加上犯後態度,所以6個月觀察期,這個處分條件,本人覺得是不過分,況且遭到封禁的用戶也表示願意接受處分,那麼當事者無意見情況下,這件事我個人覺得可以到此告一段落,可以不用再找管理員了,畢竟他們自己也有事情要忙。--陳仁宏🍀 2022年12月26日 (一) 20:24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管理員你好:我之前被封禁這個帳號,已反省六個月了,已承諾不會再破壞維基百科,也熟讀維基百科相關規定,可以幫我解禁了嗎?拜託


該封禁的查封ID是#447076。--A8560455留言2023年7月16日 (日) 05:41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未見回應
  處理人:--Kuailong 2023年7月31日 (一) 15:10 (UTC)回覆

解封後您打算進行何種類型的貢獻?--廣雅 范 2023年7月17日 (一) 06: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