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國營企業、公營事業、公營企業、公共企業[1],是指由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如以「公營」稱之,則通常不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也涵蓋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着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稱為政企合一,反之稱為政企分開。如在中國大陸,由於歷史原因,其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複雜。國際慣例中,國有資產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企業即為國有企業;而中國大陸及台灣的國有企業,一般指單純的國有資產投資的企業。當然法律對國家參股的企業也有所規範。
世界各地概況
編輯中國國有企業(簡稱國企),包括國有獨資及全資企業、國有資本絕對控股企業、國有資本相對控股並具有實際控制力的企業,由中國國務院(中央企業)和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企業)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在中國國民經濟中起到中流砥柱作用。
在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也是政府的組成部分,政府日常干預國有企業的運作[2]。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國企「所有權和經營權可以適當分開」,由企業自負盈虧,減少政府對國企的干預。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政企分開是國企改革的方向[3]。此後政府試圖將其在國有企業中的影響力簡化為出資人,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監督資產和回報。[4]
根據《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黨組)研究討論後,再由董事會或者經理層作出決定[5]。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業單位,則是因國家和社會需要而成立的非營利性事業法人,諸如公立的學校、醫院等,一般受上級政府部門直接監管,包括人事任命、規章制度等都可以由政府機構決定。
在香港,由政府擁有的公司稱為「公營機構」(public organisations),其成員不屬公務員。
香港政府在主權移交後,不斷將各類公用事業機構及公營機構轉為私營機構。
2000年,地鐵公司(現稱港鐵公司)上市,但政府保留絕大部份股份,仍屬國有企業。
2005年,經營香港公共屋邨商場及停車場的領匯(現稱領展)上市。
在中華民國,公營事業是指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或《審計法》第47條之規定而設置的法人機構:
- 政府獨資經營者。
-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 由前二種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轉投資於其他事業,其轉投資之資本額超過該事業資本百分之五十者。
國營事業為《審計法》中所指的「公有營業機關」,而同法規中所稱的「公有事業機關」,則是指政府成立並擁有的非營利機構。
於2019年11月5日,《會計法》第4條已將「公有事業機關」及「公有營業機關」合併修正為「公營事業機關」。
1945年至1960年代初,東德的私有企業被大規模國有化,對先前的私有企業進行了強制的社會主義改造,並以人民企業(VEB)、農業生產合作社(LPG)、貿易組織(HO)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PGH)等集體生產單位替代。
國營事業民營化
編輯中華民國政府的國營事業民營化是透過部份股票上市轉型而成。
由公股代表擔任負責人的民營事業:
- 中華民國財政部派任者
- 中國輸出入銀行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煙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交通部派任者
- 中華郵政
- 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
- 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經濟部派任者
-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農業部派任者
目前最普遍發展狀況是企業用子公司名義將核心資產上市接受市場監管。而非核心資產或業務則由母公司控股而母公司則不上市。 例如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則由以下成員企業組成:
-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 中翼航空投資有限公司
- 中航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中國航空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 民航快遞有限責任公司
- 中國航空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而當中只有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
- 日本國有鐵道:分割民營化為JR集團,部份公司股票上市民營化
- 日本郵政公社:改制為控股公司日本郵政,將業務分割為多家公司,部份公司股票上市民營化
- 日本道路公團:負責營運管理高速公路,已分割為NEXCO東日本、NEXCO中日本及NEXCO西日本等公司
- 日本電信電話公社(電電公社):改制為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NTT)之後,固網業務分割為NTT東日本、NTT西日本,行動通訊業務由NTT Docomo承繼
- 日本專賣公社:改制為日本煙草產業(JT),並釋股民營化
- 阿提哈德航空,由阿布扎比政府根據皇室法令而成立,現為一間國營已上市的航空公司。
世界各地公營事業
編輯- 一馬發展公司(1MDB)
- 國庫控股(Khazanah Nasional)
- 馬來西亞國家石油(Petronas)
- 馬來西亞航空(Malaysia Airlines)
- 亞通集團(Axiata Group)
- 馬來西亞電訊公司(Telekom Malaysia Berhad)
- 馬來亞鐵道公司(KTM)
- Astro集團(Astro)
- 馬來西亞廣播電視(Radio Television Malaysia)
- 首要媒體集團(Media Prima)
- 馬來西亞國家能源(Tenaga Nasional)
- 馬來西亞機場控股(Malaysia Airports BHD)
- 馬來西亞郵政(Pos Malaysia)
- 南北大道公司(PLUS Expressways)
- 聯昌國際銀行(CIMB Bank Group)
- 馬來亞銀行(Maybank)
- 印度石油公司
- 印度食品公司(Food Corporation of India)
- 印度棉花公司(Cotton Corporation of India)
- 印度黃麻公司(Jute Corporation of India)
- 印度國家電力公司(NTPC Limited)
- 印度核能電力公司(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of India)
- 印度國營鋼鐵公司(Steel Authority of India)
- 印度石油天然氣公司(Oil and Natural Gas Corporation)
- 菲律賓文化中心(Cultural Center of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土地銀行(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國家鐵路(Philippine National Railways)
- 菲律賓郵政(Philippine Postal Corporation)
以下僅表列部分的國有企業:
- 加拿大郵政
- 加拿大人號
- 加拿大廣播公司
- 加拿大商業發展銀行(Business Development Bank of Canada,BDC)
- 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CDIC)
- 加拿大文明博物館
- 加拿大旅遊委員會(Canadian Tourism Commission)
- 加拿大國際發展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IDRC)
- 加拿大國立美術館
- 澳洲廣播公司
- SBS(Special Broadcasting Service)
- 澳洲國家寬頻網絡公司(NBN Co)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
- ^ 《社会民生》. 邊繼石等編著 北京: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 2009 第76頁. [2020-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 ^ 《利益集团与贸易保护 基于中国商贸现实的理论与经验分析》. 顧振華著 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17 第38頁. [2020-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 ^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盘点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和地方企业国有资产. 網易. 2011-12-15 [2018-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4).
-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2-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