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國務機要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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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冠以2006年吧? 編輯

國務機要費案目前為此也就這麼一次而已,不必冠以「2006年」讓讀者有「發生一次以上」的錯覺吧?-- 百楽兎 08:44 2006年11月8日 (UTC)

不夠周延吧? 編輯

提供之意見絕大多數為一種偏向。且所有對本案採較為激烈批評之意見皆未列舉。如新潮流系、李前總統、或者在野各黨。洛卡其 20:02 2006年11月25日 (UTC)

這是open的園地,你認為不夠周延的地方,那就請你把自己認為缺乏的資料加上去吧,不要以「既定立場」來界定說這內容是偏頗的。--Yyk 08:55 2006年11月26日 (UTC)

我看應該用減法,不是加法。如果把進行中的各種媒體報導都加上,把各種立場的言論都加上,那又成為另一場戰爭了。與其如此,不如掛着「中立性問題」標籤。我不想為「周延」而增加抵觸您情感的資料。我也不會悍然使用減法去刪減您們辛苦貼上來的新聞。洛卡其 02:41 2006年11月28日 (UTC)

道義誠信 編輯

  • 果然有人開始注意到「道義誠信」這幾個字,而加以「評論」了,這真是一個頗具「反諷」的場景。心中對此有所「評論」的人,一定會認為:「我呸!阿扁這傢伙哪有資格跟人家說『道義誠信』?」當其開始有這項反應時,也正驗證其潛意識對「某聖人」的「道義誠信」已然破滅,不信,自己再深思想想看[1]!--Yyk 15:36 2006年11月28日 (UTC)

關於維基精神 編輯

樓上網友預設我有某種立場,不妨去見習一下我參與的許多跟部分中國維基爭取公正表達的網頁。樓上維基的同事在政治上預設與自己對特定詞條不同看法的人一定是支持與自己政治上相反的人,請問有任何根據?「一定會認為」的證據在哪裏?

平心而論,若是真的支持某人,更應該把維基的周延性照顧好。就如同我若跟中國維基朋友爭公正表達,不是把他改為台灣政府甚至個別政黨的立場。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發揮維基的自由言論功能。老實講樓上說的什麼阿扁、聖人,我一點研究沒有。我只知道,人民日報引用多了,也該引用朝鮮日報、朝日新聞。相反,也是一樣。很多事情我們無法看到真正的真相,因為我們不是檢察官、科學家。退一步,則希望有關消息來源均衡一些。本條您貼了曹長青、陳師孟、綠六組等方面的意見,那是不是不該等別人來「補充」,做為創作者的維基人,就自動能補上簡錫皆、林濁水、李登輝、陳長文(舉例而已)等的意見?您自己能周延照顧這一詞條,別人怎會有「偏向」的感覺?如果您照顧好了,精選了代表性意見,別人何必「將缺乏的資料」加上去,變成資料大戰?作為維基編者,寫所有詞條時都應公正周延。您無根據的污衊我一定是反對陳總統,一定是支持您所謂的「聖人」(王建煊嗎?陳定南嗎?),我基於維基人的精神,不予追究。這條詞條我不參加了,您自己照顧好。洛卡其 22:51 2006年11月28日 (UTC)

  • 實在很抱歉,由於上文我沒把話說清楚,竟然讓你「對號入座」。上文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內容龐雜的新聞內容 回應Ellery指教的一部份內容,當時也沒考慮清楚,本想「道義誠信」原出自本條目,所以必須說明一下,故剪貼過來此處。這樣造成您的誤會,再次向您致歉。--Yyk 00:46 2006年11月29日 (UTC)
  • 您轉貼時我毫不知Ellery任何事。您沒介紹背景就轉貼過來,加上您在本文歷史的說明欄中的意見,讀者當然會認為您就是有針對性的批評來此參與編輯的維基朋友。這不是誰「對號入座」的問題。這是有關我們大家參與維基這一事業的態度問題。我曾跟中方的維基朋友就很多政治領域條目爭來改去,也就是為了一個「公允」而已,我也不想強迫他們接受無根據的,他們不喜歡的觀點。我認為台灣號稱開放社會,是中文維基的主力,很大程度決定中文維基的前途和聲譽。而中國正在慢慢開放,多年後也許會追平我們。我們應該現在及時把條目寫好,寫公正。以後華文界數以億計的網友查詢資料,才不會說「維基也只是就是泛藍/中共/泛綠...」的一個「媒抗」、「聯合網棧」,那我們辛苦在這裏編輯,不是全部白費?這真是一個大事業啊,要慎重啊!總之,不管您轉貼誠信議題是否針對小弟,小弟我接受您的誠意。所以也改了本討論的標題。希望我們真正以維基精神互勉。--洛卡其 01:52 2006年11月29日 (UTC)
  • 還有我忘了回應,為何「自由」與「東森」資料最多?因為「自由」這資料庫是免費的(在兩年內),而「東森」因很早之前就參加會員,所以其費用是free,況且這兩者超連結的內容不會隨年代久遠而被中斷,同時此兩者的「政治立場」也各不相同,所以也符合我平衡引用的原則。至於其他要收費及會中斷連結的資料庫,只好忍痛放棄了,尤其以以前最常用的「中時」資料庫。--Yyk 01:28 2006年11月30日 (UTC)
  • 感謝告知資料情況。兩年的資料過期後會不會原始連結也無法檢閱?據我所知,中時過了一個月線上是無法檢索有關新聞,但連結還在。聯網就有可能不見了。不過這應該沒關係,只要引用時寫明是根據幾月幾日那個新聞來源,就算是停刊的自立早報,也是可以引用啊!我們本着維基精神,忠實引述,就不必擔心人家去查或不去查。被查到虛構原始資料,就退出維基以示負責嘛。所以不必擔心。還是均衡為要。(東森新聞品質我認為仍不及中時很多,而中時的偏向沒有聯合那樣明顯)洛卡其 12:37 2006年11月30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2006年中華民國國務機要費案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文化與社會分類:法律--dbslikacheung 09:29 2007年3月6日 (UTC)
    • (!)意見:最初我見這個條目很詳細、又有充份的資料供參考,因此提名優良條目;但卻不是太清楚應該把條目歸納在哪一個分類裏,所以請各投票者提提意見(是否真的適合分類於「文化與社會」中);謝謝。--dbslikacheung 09:33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對,相關評論章節,引用過多未整理的新聞內容。--winertai 10:25 2007年3月6日 (UTC)
    • (!)意見:建議分類到法律;也建議加強案件本身,也就是案件審理的開端和過程之類的,現在的內容大多只是案件周圍的事物。LivingRoom 11:07 2007年3月6日 (UTC)
      • (:)回應:不錯的提議,已更改為「分類:法律」--dbslikacheung 11:18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對,這件事情仍在司法階段之中,動態新聞模板還掛在上面,未有具體結論的事件,個人認為不適合列入優良條目。--會游泳的豬 12:54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對,看法同上述幾位維基人。尤其相關評論那節太雜了,保留較相關人的評論即可。--Ellery 07:56 2007年3月7日 (UTC)
    • (-)反對:尚未有結論的司法事件不適合做為優良條目,因有未確定性。--David Jackson(talk) 16:38 2007年3月8日 (UTC)
    • (-)反對--三十年河東 21:10 2007年3月12日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國務機要費案中的4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16日 (六) 16:0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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