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清治時期行政區劃
由Kanashimi在話題鹿港廳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鹿港廳
編輯- @Kanashimi:根據鹿港鎮公所,鹿港廳其實是「分府」;根據台灣大百科,分府即同知,裏面也稱「鹿港廳」即「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不是行政區劃,而是管台灣府北區的原住民事務,1875年廢,改為駐水沙連的中部理番同知。根據這篇論文第15頁,雖然改駐水沙連,但同知卻還是一直偷待在鹿港,繼續以原名號令。一直到1888年(即閣下所稱的「鹿港廳被廢」)設立彰化縣時才完全廢除。所以這樣看起來,鹿港廳應該不是行政區劃,而只是台灣府管理原住民事務的同知,只是駐在鹿港。閣下覺得呢?--Liaon98 我是廢物 2018年12月5日 (三) 06: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