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武装力量中的民兵

中國民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現役武裝之一,受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領導和指揮。中國民兵多由受過軍事化訓練的非現役平民組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之一[2],它與預備役部隊一道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後備武裝部隊。

中國民兵
圖片請求:中國民兵標誌
中國國防動員標誌
存在時期1920年代至今
國家或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效忠於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種類民兵
功能協助正規軍地面作戰邊海防
規模800萬人[1]
直屬中央軍事委員會
參與戰役第一次國共內戰第二次國共內戰
中蘇邊境衝突中越戰爭沙頭角槍戰
指揮官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
國家國動委主任李強
軍委動員部部長劉發慶 中將
軍委動員部政委王東海 中將
標識
作訓服帽徽
作訓服臂章
通用國旗臂章

中國民兵初建於北伐戰爭時期,當時中國共產黨曾經多次組織工人階級武裝進行起義[3]。之後參與第一次國共內戰抗日戰爭以及第二次國共內戰。1949年後中國民兵轉為建設和軍事雙重作用。訓練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幹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內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5天,一次完成。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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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閱兵女民兵方隊臂章

1987年全國邊海防民兵工作會議之後,開始組建民兵應急分隊。民兵應急分隊是一支應付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的拳頭力量。

目前,中國民兵一般以鄉鎮、行政村和廠礦企業為單位按照人數多少,分別編為,內又分基層幹部民兵(基幹民兵)及普通民兵。男女採分別編組,組織創有《中國民兵》雜誌由解放軍報社出刊。

鄉鎮編基幹民兵營或連,領導全鄉的基幹民兵。城市民兵的編組,大型廠礦企業可以車間、分廠為單位編組,中小企業可實行跨車間、班組編組。行政村一般編民兵連(營),領導本村的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縣、鄉(鎮)所屬企業單位,凡人員比較穩定,行政、黨團組織比較健全,可建立民兵組織,屬鄉鎮人民武裝部直接領導。2011年資料顯示中國民兵改革後約有常備在編800萬人[4]

2020年7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全面納入解放軍領導指揮體系,由現行軍地雙重領導調整為中共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5]

2021年8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調整兵役基本制度,釐清民兵與預備役的關係,將「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調整為「以志願兵役為主體的志願兵役與義務兵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根據預備役制度的調整,民兵不再納入預備役範疇,2011年版兵役法關於民兵的內容,改由正在制定的專門法予以規範。[6]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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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民族鄉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18~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除應徵服現役以外,均應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

民兵區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入基幹民兵組織。其餘18到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組織。女民兵只編基幹民兵。陸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城市有特殊情況的單位,基幹民兵的年齡可適當放寬。民兵必須是身體素質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員。[7]

2011年版《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

  1. 規定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類預備役
  2. 二是把參加民兵組織和服預備役年齡、政治、身體條件一致起來
  3. 三是在有民兵組織的地方,在基層工作上把兩者結合起來,使基層民兵組織成為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
  4. 對於未編入民兵組織但符合民兵條件的,進行預備役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另規定:「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防衛作戰任務,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為確保完成這一任務,必須確立有關民兵的各項基本制度。現在的中國民兵建設,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在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8]。全國的民兵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主管;各大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部分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實施原則領導,對民兵工作實施組織和監督。

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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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白皮書披露的數據:2009年,中國民兵的訓練維持費128.59億元人民幣、裝備費7.30億元人民幣,總計國防費支出135.89億元人民幣[9]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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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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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兵到底穿什么服装?这里面的讲究还真不少. 中國軍網. [2019-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5).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2022-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3). 
  3. ^ 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军、工农运动的迅猛发展--党的各项工作--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cpc.people.com.cn. [2023-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30). 
  4. ^ 国防部:中国民兵减至800万人. [2019-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5. ^ 7月1日零时起,预备役部队全面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6. ^ 解放軍報. 新时代兵役工作的法治保障——军委国防动员部主要负责同志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答记者问. 中國人大網. 2021-08-26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7.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8.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9. ^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獻:2010年中國的國防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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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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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兵預備役
  • 人民戰爭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軍事編制戰備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制度
  •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人民武裝部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服解放鞋
  • 03式自動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