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617(2005)号决议称之)(英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缩写FATF法文Groupe d'action financière,缩写GAFI)于1989年7月由G7各国代表在法国召开时同意成立,总部位于法国巴黎,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打击洗钱国际组织之一,旨在发展政策以打击洗钱及资助恐怖份子活动,并且协调各国的打击洗钱的单位[2][3]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简称FATF
成立时间1989
类型政府间组织
总部法国巴黎
服务地区全球
会员
38
官方语言
英语, 法语
隶属亚太洗钱问题小组(APG)
加勒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CFATF)
欧洲委员会评估反货币委员会 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MONEYVAL)
南美洲洗钱问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GAFISUD)
中东和北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MENAFATF)
主席
T·拉贾·库玛尔[1]
目标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网站www.fatf-gafi.org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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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核心精神建基于其所订立的40项建议[4]:早年只针对打击个人通过金融系统洗清经由贩毒得来的非法资产;1996年修订后,加入打击其他清洗黑钱类型的政策,并且逐渐成为全球多国承认为国际性的反清洗黑钱的标准政策。

2001年九一一事件发生后,该组织再修订建议,建立了一个全面的全新框架,当中包括打击恐怖份子筹资活动等等政策。在这份文件中,呼吁会员国修定及完善其所属司法系统有关于打击洗钱及资助恐怖份子活动的立法,使会员国制度与上述的建议保持一致。

2017年国际骇客泄漏的天堂文件事件引起轩然大波,打洗黑钱行动组织2007年主席詹姆斯·迈耶·沙逊英语James Sassoon, Baron Sassoon勋爵[5]涉入其中有2.36亿美元不明钜额资产,他辩称表示,文件所披露的2.36亿美元是他的祖母在几年前成立的,在英国没有盈利因此不需要纳税。并表示他在2002年加入财政部时有公开信托的存在[6]

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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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共38个国家和区域型组织:

  1.   阿根廷
  2.   澳大利亚
  3.   奥地利
  4.   比利时
  5.   巴西
  6.   加拿大
  7.   中国
  8.   丹麦
  9.   欧洲联盟
  10.   芬兰
  11.   法国
  12.   德国
  13.   希腊
  14.   海湾合作委员会
  15.   香港(于1991年以  英属香港名义加入)
  16.   冰岛
  17.   印度
  18.   印度尼西亚
  19.   爱尔兰
  20.   意大利
  21.   日本
  22.   大韩民国
  23.   荷兰(*包括  荷兰本土、  阿鲁巴  库拉索  荷属圣马丁
  24.   卢森堡
  25.   马来西亚
  26.   墨西哥
  27.   新西兰
  28.   挪威
  29.   葡萄牙
  30.   俄罗斯(自2023.2.24起暂停会籍)
  31.   新加坡
  32.   南非
  33.   西班牙
  34.   瑞典
  35.   瑞士
  36.   土耳其
  37.   英国
  38.   美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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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FATF – Presidency. FATF-gafi.org. [2015-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6). 
  2. ^ 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 [2015-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3. ^ 國際洗錢防制組織. [2015-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7). 
  4. ^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2012年發布40項建議.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 2017-10-16 [2017-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9) (中文(台湾)). 
  5. ^ 存档副本. [2018-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9). 
  6. ^ 存档副本. [2018-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