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法轮功/档案5

Wainshandle在话题“我想要添加以下条目”中的最新留言:15年前

各位,不要吵了。— hvl 举手说话 2007年5月9日 (三) 21:10 (UTC)

慢慢玩嘛,来一个删一个,碰到来很久的朋友就Ban了它。— hvl 举手说话 2007年5月10日 (四) 19:02 (UTC)

请问各位,这个讨论页存在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跟编撰主体有关的话题要删除。删除的理由都是跟维基百科无关,是不是太牵强了些。60.237.44.155 2007年5月12日 (六) 01:09 (UTC)caman

这个讨论页比较特殊,因为容易发生吵架,因此清静一下。
hvl 大概在 2007/5月/12/ | 02:14发布本评论 [ 举手说话]
为什么有很多页面可以参考,比如Wikipedia:中立的观点Wikipedia:礼仪Wikipedia:讨论页指导方针等等,在页面上面有详细的列出。绝大部分的删除理由在于其违反了中立观点提供单方面无意义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在存盘记录中查阅到),而且是刻意的重复行为。这个讨论页现在需要大家冷静下来。正如 NPOV 所说的要有“为敌人写文章”的基本立场,不能仅仅认为自己才是“政治上正确”的,更不能“对别人进行死亡威胁”的人身攻击。 ——南靖男 2007年5月12日 (六) 04:19 (UTC)

无用连接粘得太多啦,不要把什么明慧网大纪元全粘过来,你看其他人什么时候粘过宣传共产党的连接吗Wikikiki 2007年5月21日 (一) 17:19 (UTC)

不要再吵了!Wikikiki 2007年5月21日 (一) 17:19 (UTC)

个人认为,法轮功的媒体反映不一定是好的,也并没有任何国家、媒体真正的公布、赞成法轮功。法轮功作为一个气功也没能得到任何科学家的科学依据。如果需要增加,这边的负面性是很大的。作为一个百科全书,法轮功条目个人认为还是偏袒法轮功的,并没有将“科学”“媒体”写的细致。对于生病看病这个也是模棱两可,模模糊糊。从历史来看,第一稿对法轮功完全是指正错误的,而后续的更改变的越来越偏袒法轮功。
(以上评论)hvl 大概在 2007年/5月/22日 00:43发布本评论 [ 举手说话]

hvl您好: 您在最后面说后来的条目更改越来越偏向"法轮功",我提出我个人想法. 我是一个有在修炼法轮功的人,帮哪边讲话那是个人的事情,然在维基百科这我当然要遵守这个规矩.

  1. 第一 所谓的公正性我想在持不同立场上会有争议.
  2. 第二 消息来源是证据来源,然消息来源的立场在哪就牵涉到第一点.
  3. 第三 中国大陆自中国共产党统治以来"媒体"一直是受过滤的,且不只"中国共产党"这样,在一个共产制度的国家都是这样

我的观察,一直以来,法轮功在维基的条目,大部分在法轮功创始者李洪志先生所讲的内容,中国执政党对法轮功的态度争议. 这无非最少有两方面人,一个是法轮功学员身份以及听看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看法为证据,或依据来表达立场的人. 我是想要说,公正性偏向本身就不是不好的法轮功会有大问题?举例子说,法律的健全是社会的安全,那法律的公正性是不是保护好人为基础? 我也想在说一次,对与错每个人认知有差异,公正性也随着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且我认为基点应为道德. 法轮功从公元1992到今年2007年,十五年.而所听闻的法轮功俩个来源自,中国政府的宣传以及学法轮功本身的人. 症结点就在法轮功学员想澄清中国执政党的宣传,而受中国政府宣传影响的人来对法轮功发表不是自己所发现地真相意见. 回归公正性,法轮功根本是在讲"真""善""忍,是没有问题的.条目会有人感到偏向法轮功,是在有人认为法轮功学员都只替自己说话 而他们已经在告诉人实际情况,能在说别人说的自己的不是?那公正性在没有很多的或多方的证明就不能成立?是否可依某程度的一方面来渐渐证明? 我觉得,维护条目的辛劳朋友,您辛苦了. YuYu 2007年5月29日 (二) 08:38 (UTC)

为何删掉?

我自认为我在5月19日发表的评论(下文)并没有违反维基讨论的原则,不知道为什么被删掉?

原文: “我觉得在评价法轮功的性质以及描述事件时先引用中国大陆或官方的评价,再引用法轮功的评价的做法有失中立。 - :例子1: (“教义”段落中) - :"中国政府声称有法轮功修炼者在修炼法轮功一段时间后会“剖腹”以查看是否有“法轮”存在。但法轮功组织否认这些自杀者为法轮功成员,原因是法轮功禁止杀生。" - :例子2:(“邪教”段落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分官员、学术界和宗教人士认为法轮功盗用了佛教部分教义,并存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诱使自杀、误导人不珍惜生命等邪教特征,因此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然法轮功系列书籍并无政客所形容之涵义,学习法轮功之人在单位、在亲人、在与人相处中的情况不少数都被列位模范人物。” - :例子3:(“敛财说”段落中) - :“但北京政府认为李洪志本人涉嫌利用法轮功进行敛财,且在练功地点放置“功德箱”,引导他人“行善”。但法轮功组织一直否认这一点。” - - - :这给人一种在帮助法轮功反驳中国大陆或官方观点的感觉,而且没有引入第三方评价,使人觉得是站在法轮功的立场评价。 - :建议不要使用这种转折式的句法,而改用……的观点是……;……的观点是……的平行论述。另外在评价法轮功的性质和政治倾向时引用法轮功内部人士的观点,而且置于主要地位,很是不妥。按从客观到主观的顺序,评价一个事件或人物时应该优先引用中立的第三方评价,然后再引用反对者和支持者的观点,最后才是自我的评价,不是吗?Snorri 2007年5月19日 (六) 12:53 (UTC)

- “法轮功与媒体”这个条目并没有介绍媒体对法轮功的报道,也没有介绍法轮功与其他媒体的关系,而只介绍了法轮功通过自发建立媒体而进行的宣传活动。建议改为“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比较好。Snorri 2007年5月19日 (六) 14:43 (UTC)

Snorri 2007年6月4日 (一) 14:00 (UTC)


这些如果在讨论页面里绝对不应该删掉,我不相信法轮功,可是我支持保留这些讨论。—Sysywjel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19:07 (UTC)

编辑战再起?

有某人突然片面删除关于法轮功发展历史中,对法轮功“不利”的部分,且毫无解释,在下先行恢复,并希望这“某人”出来解释清楚,被他删除掉的部分到底是哪里有问题? Luciferous 2007年6月4日 (一) 14:35 (UTC)

关于外部链接

刚刚修被E某改的外部链接框的时候,发现“正面支持观点”应该改成“法轮功官方连结”而不是支持观点,自己当然会支持自己啦...XD

至于E某人贴的网站,并没有脱离法轮功自己的说法,不需要多此一“连”(主机还是大纪元...),如果连不见经传的个人网站都要贴上来,维基哪来那么多空间可以贴?—Mocear 2007年6月6日 (三) 00:39 (UTC)


[Brien 加入 ]建议在链接中加入一些讨论法轮功的论坛,上面有大量相关信息。如以反法轮功为主,以有理有据著称的:草色新雨论坛 http://hardkingdom.com/freshrain/viewforum.php?f=1, 和偏向法轮功的:清心论坛 qxbbs.org

elegance的修改偏袒中国政府之嫌

才发现,elegance把"反面批判观点"拆分成"中国官方网站的文章"和"反面批判观点"两条,外部链接就成了 1.法轮功相关网站链接 2.中立观点 3.中国官方网站的文章. 4.反面批判观点. 四部分链接,一个挺法轮功,两个批判法轮功,一个中立,这一改动,会偏向中国政府,弱化法轮功.所以诚心请elegance在建一条"正面支持法轮功的文章". 切记,必须不是法轮功官方或其控制的媒体啊!—Anoia 2007年6月6日 (三) 06:47 (UTC)

我不可能会偏袒那种非法流氓组织,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也都不会。你弄错了。--Elegance 17:35 2007年6月6日 (UTC+8)

老大,我不傻,我知道你在改什么.是我讽刺的不够夸张,让您误解了.你弄错了.我换句直接的话: 除了法轮功的网站,有没有支持法轮功的了,拿出来啊.—Anoia 2007年6月6日 (三) 11:14 (UTC)

气愤! elegance, 一. 1.你放了两个支持法轮功"文章",哦,我说错了,是一个"文章",那个"殷惠敏:法轮常转 功可敌国"根本就是一张图片!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images/Falun_Gong_surpasses_evil_regime.jpg (dot)jpg就是图片,难怪我的鼠标变放大镜. 2.这图片虽在epotimes.com.tw 下, 确是 mypage.epochtimes.com.tw , 分明是个人主页:静心网 http://mypage.epochtimes.com.tw/~puremind/ 3.在google里,发表这文章的都是法轮功的网站.这和法轮功官方观点有何区别? 怎正明苹果时报发过这文章? 4.有没有ps过,不得而知 二. "法轮功必再盛放"就是一片博文,google里,只有出处 http://fungchiwood.com/FalunGongflourish.htm 和 "法轮功- Wikipedia"(也就是elegance的修改). 文者冯智活也有其他挺法轮功的文章,为什么不贴? 我认为,因为那些文章都可以在大纪元,明慧网找到,不符合第三方的条件,是吧, elegance?—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4:01 (UTC)

一.5.图片有大纪元host,有违此栏第三方的规则.(补充完)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 里,我已经提出上面的问题了.—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16 (UTC)

  1. ==要求增加内容==

讨论就讨论吧,反正来源确凿,完全是事实。如果没有人有异议的话,我就加上去了。

建议在“性质”中增加其他宗教人士对法论功性质的评价:

法轮功自称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练大法、“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练法门,不是佛教,佛家功也不是佛教功法”。北京政府则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认为法轮功是“一种打着佛法旗号具有民间宗教色彩的附佛外道”,中国佛教学会的一些佛教人士认为法轮功属于魔道。台湾高僧、台湾玄奘大学的创办人、台湾善导寺主持了中法师认为:“法轮功”不是佛教,与佛教没有任何关系。但法轮功却盗用了一些佛教专有名词,如“法轮”、“法身”、“圆满”等,他们将这些有特定意义的佛教名词,拿去做另外的解释,歪曲佛教,甚至反过来反对佛教,这是一种极不道德、不尊重他人的行为,也违背了宗教和社会基本准则。[1]2001年新加坡佛教总会声明法轮功与佛教无关[2]。同年,马来西亚450个佛教团体要求内政部,不要批准法轮功在马注册申请,因为它并非正信宗教,并有颠覆佛教之嫌[3]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8:16 (UTC)


以上言论一看就知道是不了解佛法的人才会说的,属于不正确认知。法轮功是佛法,但不是宗教,而且跟佛教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佛法并非只有佛教中才有。“法轮”、“法身”、“圆满”等等也根本不是佛教专有名词。现今佛教中有一些人,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清楚就对法轮功进行诽谤,真是害人害己。--Elegance 17:32 2007年6月6日 (UTC+8)

回应Elegance: 这都是你的个人言论,请问你如何证明“法轮”、“法身”、“圆满”等等也根本不是佛教专有名词”?还有什么叫做“以上言论一看就知道是不了解佛法的人才会说的,属于不正确认知”?是你一看就知道,还是人人一看就知道?请你拿出证据来,否则你的说法没有任何意义。你的说法没有任何来源支持,我增加的内容都是有出处的新闻报道。如果你无法拿出中立的证据说明这些报道是不可靠的,我就可以添上这些内容。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9:43 (UTC)

那么你如何证明那些名词是佛教专有名词?难道你只是从一些诽谤法轮功的新闻上看到,就断定他们说的是对的?--Elegance 17:53 2007年6月6日 (UTC+8)

怎么证明,很简单啊!佛教几千年前就在讲的东西,十几年内才冒出来的法轮功居然要鸠占鹊巢,会不会太....(不想讲得太难听,大家自己自由心证吧!) Luciferous 2007年6月6日 (三) 11:31 (UTC)

  • 法身:通常我们把佛身份说为三身。法身佛是指佛的常住不坏身,不生不灭、无量无边、不修不习、毕竟清净,所以也叫金刚法身。化身佛是指为渡无量众生脱离苦海,佛所应化的千百亿身,所谓“千百亿释迦,各接微尘众”。报身佛是指清净圆满的果报身,功德圆满、自身受用。三身一体而不可分,是为俱足。《行宗记》一上:五分法身者、戒定慧、从因受名。解脱、解脱知见、从果受号。由慧断惑、断惑惑无之处名解脱。出缠破障、返照观心、名解脱知见。
  • 法轮和圆满: 在古印度传说中,主宰天下的转轮圣王所持用的武器称为轮宝,有无坚不摧的力量,能够征服一切。佛教借用来象征“佛法”,称为“法轮”,其喻义有三:一是摧破义,二是辗转义,三是圆满义。所谓摧破者,因为佛法能摧破众生的无明烦恼、颠倒邪见,犹如转轮圣王的轮宝能辗摧山岳岩石,故喻之为法轮。所谓辗转者,因佛所说法不停滞于一人一处,犹如车轮辗转不停,故称法轮。所谓圆满者,因佛所说法圆满无缺,故以法轮喻以圆满。《大智度论》卷二十五云:“佛转法轮,一切世间天及人中无碍无遮。”“遇佛法轮,一切烦恼毒皆灭,一切邪见、疑悔、灾害皆悉消灭。”

《行宗记》、《大智度论》都有千年的历史,从中可以看出这些词汇是佛教基本的词汇,数百年来一直为佛教专用词汇。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20:01 (UTC)


错误。你说的那些只是佛教的解释,法轮功中所讲的名词就是法轮功的解释,和其他宗教无关,不要看到同样的名词就用其他宗教的解释来衡量。

那我问你,是谁先提出这些名词的?法轮功还是佛教?你说“不要看到同样的名词就用其他宗教的解释来衡量。”也就是说你认为法轮功也是宗教之一了。希望你不要看到名词就只用自己宗教的解释来衡量。
又:何谓“错误”?难道我举的例子有错误?或者你是说佛教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我要说,请你尊重其他宗教,不要随便说别的宗教的解释是错误的。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4:47 (UTC)
最先提出这些名词的佛家功法早已不可考,年代太久远了。法轮功不是宗教,我的意思是请你不要拿宗教的解释来衡量。你的错误在于以为那些名词是佛教发明的、用宗教的解释来衡量法轮功所讲的名词。--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法轮功所说的“法身”,是修炼者在相当高层次中所会产生的,具备和本人一样的威力,并且“是由法和功构成的”,谓之法身。

法轮功所说的“法轮”,是存在于另空间的实体存在的高级生命体,能常年不停的旋转、演炼能量,供给修炼者改变本体所需要的能量。法轮是实体存在的物体,根本不是用来象征佛法的比喻,这在佛教经书中也有记载,现今许多佛教徒认为法轮只是一种象征,完全是不正确认知。

“圆满”是指修炼者的修炼结束,功成圆满,不只佛家讲,道家也讲。

基本上只要是佛家的修炼功法,都会讲到“法身”、“法轮”、“圆满”这些名词。请不要以为佛教有千年历史,就认为它是佛家和佛法的起源,事实上比佛教和释迦牟尼更早出现的佛家功法都不知有多少了,他们早就在使用这些佛家名词了。--Elegance 22:08 2007年6月7日 (UTC+8)

回应:对不起,维基百科不接受什么“比佛教和释迦牟尼更早出现的佛家功法”这种神话。你知道“佛”这个字是如何来的吗?你能够找到比《大智度论》更早的文献,说明在佛教出现之前就有其他“佛家功法”,写着“法身”、“法轮”、“圆满”吗?你从头到尾都在发表个人观感,毫无证据支持。如果你以上所说的“法身”、“法轮”、“圆满”的“法轮功”定义确有其事,那么更是印证了法轮功盗用佛教专有名词的事实,因为

  • 这些名词是佛教先提出的,佛教的解释比法轮功早出现千年,并且一直使用。
  • 在法轮功及其他一些近代教派出现之前,这些名词只有佛教使用,并且在提及时都默认是佛教词汇。
  • 法轮功声明自己与佛教毫无关系,同时使用的名词又与佛教使用的一样,但对其赋予不同含义,造成混淆。

以上说明,法轮功盗用了佛教专有词汇。 两点建议,

  • 第一说话请拿出证据,否则说了等于没说。
  • 第二不要生造名词,或者至少要对之作出解释。什么叫“佛家的修炼功法”?你知道“佛”这个字是如何来的吗?法轮功出现以前“佛家”这种提法在中文里不存在,请对之作出解释,否则我也可以说世界上还有“超法轮最高法”,“无上屠佛法”,再加进维基来。

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4:47 (UTC)

“佛”是“佛陀”简称,是古印度梵语的音译,当时也有人译成“浮图”,那是一种发音,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释迦牟尼是因为出生在古印度,所以才被古印度人用梵语称为“佛陀”,如果释迦牟尼出生在中国,那么就会被中国人用汉语称为“觉者”或“神祇”。“比佛教和释迦牟尼更早出现的佛家功法”,李洪志师父在讲法中有提到,而且在佛经中也有记载,你不知道吗?释迦牟尼当时曾经说过,在亿万年前的不同时期就已经有许多佛来人世间传法了。你执意认为佛教已有多久历史,那么那些佛的历史都已经有亿万年了,而佛教只有千年,怎么跟祂们比?不要认为只有释迦牟尼讲的法是唯一的佛法。佛法的历史,超乎你的想像。以对佛法历史的不正确认知、以为那些名词是佛教的,而指称他人盗用佛教的东西,你这种言论完全是错误的。“佛家”这种说法在法轮功出现之前不存在?请至网络上搜寻“佛家”二字,看看有多少资料。--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多谢您的提醒,在网络上查过了,法轮功出现前没有“佛家”这个名词。你说的关于佛的称呼的来历,正证实了我的观点。至于佛经说的佛的历史,是不足为信的,这也是你犯的根本逻辑错误。

  • 首先你要分清,考古学历史学神话宗教有根本的区别。佛经里说的自己的历史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不是中立的第三方。同样的,李洪志说的法论功的历史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不是中立的第三方。我当然知道佛经里说某某佛在什么时候出现,这在没有考古文献证实之前,只能算作神话或传说。
  • 正如你说,“佛”是“佛陀”简称,是古印度梵语的音译,因此,在这个字出现前,根本就不可能有中文的历史文献提到“佛家功法”。因为,“佛”这个字是为了翻译佛教书籍而创造的,如果有一本中文资料里出现了“佛家功法”四个字,那么他显然受到了佛教的影响。佛教也是一门宗教,他也继承了古印度许多宗教的内涵,但是,在中文里,“法身”、“法轮”、“圆满”等词汇与“佛”字一样,就是为了翻译佛教典籍而创造的,是佛教的专有词汇。

综上所述,佛法的历史就是佛教的历史,“佛法”这个词,也只能在佛教传来中国之后出现。

如果你坚持认为‘佛家的修炼方法比佛教更早出现’真有其事,可以在教义里面简单介绍一下。这在没有中立可靠的历史、考古证据证实前,只能看作是法轮功修炼者持有的信念

最后,再次提醒你,说话请拿出可靠、中立的证据,不要再满是个人观点了。我注意到你这次进步了一点,会说“佛经里……”“李洪志师父在讲法中有提到……”,但很对不起,前者你没有提供详细的出处,后者不中立,你说了等于没说。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5:48 (UTC)

你的搜寻方法可能大有问题,否则就是对佛家的基本认识不清,“佛家”一词早就广为使用,并非在法轮功出现之后才有。我对于“佛”的说明正好揭示了你的观点错误,并没有证实你的观点,只是你没看懂。古印度梵语的“佛”出现之前,中文当然不可能有对“佛”的翻译,但是你以为所有的佛都非得出生在古印度吗?以前有那么多的佛来人世间传法,祂们不能出生在中国吗?如果祂们出生在中国,就不会被称为佛,而会被称为“觉者”或其他汉语名词,祂们传的法也不叫佛法,而是叫觉者法或其他汉语名词。我告诉你“佛经中也有记载”,是要让你看懂,不然你对这些基本认知都没有,直接说了你也看不懂,而且我说的这件事,只要是了解的人都知道,只有对这些事情缺乏概念的人才会不知道出处。你连释迦牟尼说的话都不相信,却还想引用佛教的事情如何如何,可见你只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Elegance 13:58 2007年6月8日 (UTC+8)

我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考古学历史学神话宗教有根本的区别。我不会无故相信释迦牟尼说的关于佛教自己历史的话,也不会相信李洪志的话,只相信第一手的历史资料。你要写的话就写在教义里。 Snorri 2007年6月9日 (六) 13:34 (UTC)

释迦牟尼所说的并不是佛教自己的历史,而是极为久远年前的其他佛的历史,跟佛教完全无关。可见你还是没弄懂。--Elegance 12:59 2007年6月10日 (UTC+8)

我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历史神话宗教有根本的区别。Snorri 2007年6月12日 (二) 13:52 (UTC)

佛家豆腐吃真凶,Elegance的跳针认知大概以为释迦牟尼说“以前有佛”就等于“后来人只要嚆小自己是佛就是佛”。

过去有猪,未来有猪,所以某人是猪,全矣?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32 (UTC)

那么是不是要比照办理,对法轮功“新闻”指出那些新闻的认知是错误的、误导大众的?

这个工作显然比前者更轻松。(百冷修螺整组丢上去就搞定了)

维基是这么编的?—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32 (UTC)

先不提法轮功一直拿不出的证据,光从逻辑上来看:佛教讲佛法,法轮功自称也讲佛法,两个都讲佛法的“组织”,却有一边自称跟另一边“毫无关系”?这是哪门子的逻辑?Elegance的表现已经透露出极度露骨之“抹除一切法轮功反面说法”的不客观态度,强烈支持增加此条内容! 路西法 2007年6月7日 (四) 15:18 (UTC)

请求增加此文章 http://www.boxun.com/hero/luogan/40_1.shtml, 将其放入中立评价。其中的“对法轮功的批判,我相信宗教与宗教,气功与气功之间的同范畴事物辩论,而不相信科普理论与之进行的不同范畴事物辩论,因为辩论起来不会有什么结果。以无神论者的观点认识李洪志先生的《法轮大法》,那就是迷信和邪说,还有什么辩论必要?反之也是这样,以法轮功人的层次,无神论者是“常人”,是佛家讲的俗人和 “槛外之人”,没有共同语言,辩论什么呢?只有互相勾通了,互相理解了之后才辩论的可能,否则就还是攻击和诋贬。”或许对这里的评论有借鉴意义吧。Snorri朋友要求增加宗教人士的评价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如Anoia朋友所建议一样,在考虑宗教的独立性问题之后更为妥当吧;而且对同一事物总是正反两反面的评价,只拿出不利的评价恐怕有失公允。按照我的理解,现在大家似乎对法轮功在中国的遭遇都没有什么异议,而是集中在法轮功的性质上。如对法轮功和佛教关系的分析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既然这里是维基我们就没必要为到底是什么而争来辩去的吧,因为大家的观点一旦形成了,恐怕都是很难改变的。既然这样,我们可不可以求同存异呢,对于法轮功在中国的不公正待遇我们可以focus一下,对于对法轮功认识的部分还是正反观点都介绍,大家看怎么样?个人的一点建议仅供参考,谢谢大家的反馈异国风 2007年6月9日 (六) 01:35 (UTC)

法轮功在中国的不公正待遇也值得商榷,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是法轮功宣扬的不公正待遇往往有极端的夸大嫌疑,我只能根据我现有的知识尽量客观的推论,希望了解的人能够证明。
来到维基百科为了是找到客观的真实的知识与智慧,不是为了宣扬教义,是以真实公正的资料,引导希望了解者产生正确的认识。对坚定的既有观点者来说,一旦形成,恐怕都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对还未形成观念者,意义就很大了。
我是希望了解法轮功,可是他官方除了满腔的怨气咒骂(却很难让人不怀疑其真实性)例子: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index.htm的几乎任何文字,之外就是假大空的套话,我根本在此网站上找不出任何布道宣道的说辞(不要说下载,一个以传道为目的的网站竟然很难看到所传之道),更别谈所谓的了解法轮功。 而法轮功对共产党又了解几何,除了咒骂之外。

楼上的朋友说的很好,个人十分赞同维基应以真实公正的资料为依据,而且看得出来朋友不是在轻率的下结论而是真正经过理性思考的判断,很感谢朋友的帮助与耐心,这样大家平心静气的讨论更有益于我们的思辨以及条目的改进。朋友提到的那个网站主要是提供法轮功及其学员在大陆遭遇的消息,如果想要了解一些法轮功的书籍著作可以登录http://www.minghui.org/book/ 查阅,如果是大陆用户下载请注意安全。很抱歉网站的消息会让你感觉到怨气和咒骂,不过很肯定地说谩骂是决不会出现在法轮功的网站当中的,因为这不符合“真,善,忍”的要求,如果发现的话敬请协助指出。至于说怨气,我个人理解的是假如说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然后想说明想解释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人说你“愤愤不平”或“怨声载道”,即使你真是只是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不是想开脱什么,只是现在很多朋友都有误解觉得法轮功想对那个政党怎样怎样,实际上可能某些学员个人是有看法的,但是法轮功是要求修身养性的,其功理功法是没有任何与人树敌的教义的;反倒是那个政党在说我们是与民为敌,与社会为敌。就像朋友所说的,这样做对未形成观点者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而这就是对一种精神信仰自由的极大不公正。就像该政党在最初禁止法轮功时没有经过任何的司法手段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邪教”,而如果有人出来辩护“罪名”就是“传播邪教”,而且整个的媒体都为其所控根本就容不得异议,所以法轮功学员就不得不出来解释,但是这个解释可不是说要大家都要信法轮功,而是说那个政党出于某种目的曲解了法轮功。当然了,是不是曲解如果仅仅由法轮功学员说明可能也有失公允,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对照着法轮功教义的要求来看看这些人是怎样做的,是不是由于其教义而使人如何如何,可是问题是连书籍也是被禁止的,所有关于法轮功的理解都是该政党的解释。所以对不了解的人来说,法轮功就是如该党所描述的一般,而法轮功的辩护对其而言很可能就是“假大空”或者说有宣传其教义之嫌,感觉法轮功似乎容不得异己,但实际上真的不是这样。我们在这里解释也不是说要大家都来信法轮功,每个人有自己的信仰都是没有问题的,对法轮功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正常的,而是想让各位朋友知道真实的法轮功是如何要求的。至于说法轮功学员的一些遭遇是否被夸大,从我的角度我是相信不会的,因为按照功法的要求我们是不可以说谎的。当然仅仅从法轮功学员角度的解释很难让人信服,也许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比如说网站上通常都有一些有名有姓受迫害的学员名单,如果想看看是否属实那就真的调查一下,但出于安全的原因强烈不推荐尚在大陆的朋友作这件事。另外一些其他国家的媒体如cnn,times网站上面都有关于法轮功的专题,上面也有关于法轮功在中国所受遭遇的报道,或许会更让人信服吧。再一次感谢朋友的意见异国风 2007年6月10日 (日) 02:17 (UTC)

再说一句,我要求增加的内容是宗教人士对法轮功性质的评价,而不是对法轮功性质的评价。我要求增加的都是报道过的新闻,来源确实。Elegance讨论其中某些说法的正确性,与来源的真实性无关。如果没有人对此有异议的话,我就申请解除页面保护,增加此条内容。 Snorri 2007年6月7日 (四) 15:09 (UTC)

你若要在条目中增加那些新闻,我也可以加上说明,指出那些新闻的认知是错误的、误导大众的。--Elegance 11:50 2007年6月8日 (UTC+8)

如果你没有可靠而且中立的来源来证实“那些新闻的认知是错误的、误导大众的。”,你就不能加上,因为这是你的个人观点。我相信你也很清楚维基的准则,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添加自己的说明的话,维基早就不是维基了。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5:48 (UTC)

你讲的东西也是基于佛教经典才有的,对于佛教经典里面有提到的,而你引用的新闻又和佛教经典的记载相违背,这种新闻就是错误的,不符合“正确且无争议”。--Elegance 13:58 2007年6月8日 (UTC+8)

原来你已经忘了我引用的是什么新闻了。在你晕头转向开骂之前先跟你说一句,崇拜者和非崇拜者之间的区别就是,前者会不理性地相信某一些经典,后者相信理性和证据。维基需要的是后者。

跟你辩论下去会是什么状况我已经知道,我跟太多的某种人打过交道。维基在编辑有可能涉及盲信、狂热和原教旨教徒的条目时应该改变规则,建立类似“陪审团制度”的制度,邀请中立的人士来编写。编写者的中立性是很重要的。

Snorri 2007年6月9日 (六) 13:50 (UTC)

是你忘了自己引用了什么新闻吧?我也告诉你,你所谓的“非崇拜者”,常常会因为自己是局外人,所以弄不清楚佛法的真正起源和历史,并且被错误新闻误导而不自知,从而犯下诽谤他人还自以为对的错误。--Elegance 12:59 2007年6月10日 (UTC+8)

我再提醒你一次,维基注重的是资料的来源可靠,而不是本身的正确性。上面我和你的争论结果无论如何,都与这些新闻的来源可靠性无关。你最好看看这一段:

Wikipedia:可供查证

“维基百科只会发布可供查证的、而且非原创研究的材料。撰写良好百科全书文章的关键之一,就是要谨记百科全书应该只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维基百科的目标是成为一部完整而可靠的百科全书,所以编辑者应该引述可靠来源,编辑的内容才可以让读者和其他编辑者进行查证、验证。

要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查证”的定义。举例而言,并不是说编辑者应该要去调查或研究《纽约时报》的内容是否属实。事实上,编辑者不应该去做这一类的研究,因为原创研究是不可以写进维基百科的。文章应该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来源报导、出版过的材料,不管个别编辑者认为该材料是否真实。这跟一般的直觉极为不同,维基百科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性。因此,编辑者务必要倚仗好的来源。”

我说的“你已经忘了我引用的是什么新闻了”,是指你说的“你引用的新闻又和佛教经典的记载相违背”。我的资料来自于网上发布的新闻,至于了中法师的观点正确与否,不是由我来判断,也不是由你,因为“文章应该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来源报导、出版过的材料,不管个别编辑者认为该材料是否真实

Snorri 2007年6月12日 (二) 13:52 (UTC)

难道你以为只要你引用的新闻有来源出处,就可以任意编入条目吗?如果是这样,我也可以在条目中的每一处都加入引用自大纪元报导中的某人的观点认为如何如何。--Elegance 15:32 2007年6月13日 (UTC+8)

请看清楚:“文章应该只包含具有公信力或者可靠的来源报导、出版过的材料”你当然可以引用大纪元报导,只不过首先大家要来讨论一下这个报道的出处是否可靠,就像我们现在做的一样。Snorri 2007年6月13日 (三) 09:20 (UTC)

大纪元的报导就是出自于大纪元,无须讨论出处是否可靠。我可没有在跟你讨论你那些东西的出处是否可靠,无论出处怎么样,错误的东西被指出后就不能编入条目误导大众。我就是在指出你拿出的东西的错误。--Elegance 21:40 2007年6月14日 (UTC+8)

看来你对维基的理念不了解,请再看一次:Wikipedia:可供查证

正确与错误不是你我说了算的,如果你觉得这种理念不适合你,你可以参加别的百科全书计划,但不是维基。

Snorri 2007年6月14日 (四) 14:15 (UTC)

我说你那些东西错误,是因为从佛经内容就可以知道那些东西的错误所在,这样就算。--Elegance 15:00 2007年6月15日 (UTC+8)

Elegance要不要说说看是哪一部佛经?不要真只有“你说了算”。 (我还想问另一点,为什么这边的对话没有接在这一段的最后面?!) 路西法 2007年6月16日 (六) 14:09 (UTC)

现在放在最后面了。Snorr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55 (UTC)

我现在对Elegance的表现已经无话可说了。我再次建议:维基在编辑有可能涉及盲信、狂热和原教旨教徒的条目时应该改变规则,建立类似“陪审团制度”的制度,邀请中立理性的人士来编写。中立的编写者负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他本人不能是条目内容的信徒或对条目内容有偏见。我这样建议不是因为歧视信徒或带偏见者,因为信徒或带偏见者,尤其是前者,是不可能与批评的意见达成共识的,否则信徒将不再成为信徒。象这种平等讨论的结果只能是狂热者坚持到最后,因为比起一般的编辑者,他们对条目内容最为关心。结果是条目编辑往往采纳狂热者的意见。“陪审团制度”当场作出判决,这样才能解决一般编辑者和狂热者时间不平等的问题(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狂热者会花更多时间在资料的收集以及发言上)。比如说这个条目,每当增加法轮功的负面内容时,都会受到法轮功修炼者的阻挠,只能越来越偏向法轮功。Snorr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55 (UTC)

你想编入条目的内容明明是错误的,你没有认清这个事实,反而还认为自己受阻挠。如果你批评的意见是对的,那么也罢,但是你的批评根本是不正确的,当然会被指正。--Elegance 20:26 2007年6月20日 (UTC+8)

E某人你已经被指正很多次了—Mocear 2007年6月20日 (三) 16:38 (UTC)

1.Mocear说“比如说这个条目,每当增加法轮功的负面内容时,都会受到法轮功修炼者的阻挠,只能越来越偏向法轮功。” 这样的说法,若是一个偏见者固然会这样,而谁是偏见者很明显吧。世界上存在好和坏,是人在学法轮功,要学的人没有因为他的身份或其他原因而被限制一定不能学。既然这样,要求增内容"性质"的人,他的编辑是要用来满足需求的人?还是怀他意的再编辑。

2.法轮功在大陆的传出,几年后热烈学练的人潮;受欢迎的程度致使当权者的妒忌,而引起中国当前政府"中国共产党"之镇压...到现在的世界各地都有人学练(不因为他是华人,而他是在那个地方的)。我想维基的条目就写这样一个过程和法轮功讲些什么这样就足以了吧。YuYu 2007年6月21日 (四) 05:14 (UTC)

至今我还是看不懂你老兄的文法,请加强普通中文的文法能力。—Mocear 2007年6月21日 (四) 15:44 (UTC)

普通能力文法?抱歉阿,我急于表述。我有在做一些修改,如果还造成您的看不懂,那我在想办法吧。YuYu 2007年6月22日 (五) 01:35 (UTC)

还是看不太懂,你哪国人?

1.那句“比如说这个条目,每当增加法轮功的负面内容时,都会受到法轮功修炼者的阻挠,只能越来越偏向法轮功。”不是我说的。 至于这个条目,包括美语维基的法轮功条目都有法轮功信徒卯起来乱搞,维基需要的是中立客观的“叙述”,而不是对这个功的价值判断,至于什么因为法轮功好共匪坏所以共匪唬烂不能用的理由更加大有问题。

2.条目要包含什么是各编辑者决定的。 除非完全无关,不然也没有什么必要说什么是多余的。

赞同Mocear朋友对维基的认识-不涉及价值判断,只介绍“中立”叙述。不过“捣乱”这个词似乎已经隐含了朋友的个人价值判断了,是么?现在是有些朋友对编辑后的中立性产生质疑,但是否仅仅增加中国政府方面对法轮功的报道就算中立呢?其实这里并不是因人废言,不是说某某党的报道不能用,而是说归到哪类的问题。如果归到中国政府的观点里是不违反维基原则的,但如果把大陆的媒体放到中立第三方的观点实在是不妥吧?就像有朋友指出将法轮功的网页放在第三方观点是不合适的一样。如果阻止这种行为被称为偏袒的话,那恐怕也是另外一种偏袒吧。不知道这是不是YuYu朋友的意思。感谢Mocear朋友的意见。顺便提一句,对朋友的逻辑思维甚为欣赏,赞!异国风 2007年6月23日 (六) 11:51 (UTC)

这个条目的编辑战原因是信徒(主要是E某人)把所有不利于法轮功的叙述都当成不实抹黑,而把法轮功说的东西都当成圣经。 于是本来两造并陈的条目(如果有注意的话,这个条目满满都是中共说怎样怎样、而法轮功说怎样怎样)就一直被他弄得偏向法轮功。—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01:55 (UTC)

只要是不利于法轮功的叙述,都是不实的造谣、抹黑。事实正是如此,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你就是没认清这一点,才会以为自己是对的,从而不断对法轮功进行诽谤。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Elegance 16:50 2007年6月24日 (UTC+8)

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我还是照惯例问一下:证据呢? 路西法 2007年6月24日 (日) 09:28 (UTC)

异国风你现在知道问题出在谁身上了吧。 就算是打官司,光凭被告自白就判决有罪无罪也是够愚蠢的行为,写百科全书可不是写传教文宣哪。

这么说吧:我正式宣告Elegance所写的都是错的,因为他本来就是错的,根本就没有对过!因此维基百科得注明:Elegance所写的都是错的? Elegance的螺辑就是如此。—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10:17 (UTC)

两边的朋友都别激动,冷静一下,呵呵。由于我本人也是法轮大法的一员,让我评判或者我说明什么是公正中立的并不合适。如果不是基于对维基中立性的遵守,坦白的讲我个人是绝不愿意采用大陆方面(我是大陆的)对法轮功的种种责难诬陷的,更别说认同了,而且正是我个人的经历才决定了我为什么坚决的相信法轮功是无辜的。但既然维基是要给第三方看的,那就还是要正面反面的观点都有,而且这也是遵守法轮功的原则——人走什么样的路是自己的选择,我们不能强迫别人非要认同修习法轮功。所以即使在我看来是谣言诬陷的也是要列在条目里面。可是问题呢不是这么简单,比如说在条目里引用中国政府方面的说法如何如何,同时呢也要介绍法轮功方面的反驳,但往往反驳都是根据法轮功的认识,所以就容易让人理解是说教,就容易让人觉得我们容不得别人批评。可是呢这里面有个复杂的问题,对法轮功的反面评价实际上是有两方面的,一方是中国政府的基于政治上的原因给与的不实之词,证据太多了,看看海外主流的报道就知道了。一个简单的证明在香港和台湾这样的民主华人社会,为什么法轮功没有被禁止没有被列为邪教,是因为当地的领导人愚蠢么,认识不清么,不是吧。是因为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什么都要讲证据,你说我是“邪教”你要拿出证据的而不是我要拿出我不是“邪教”的证据,然后我一拿出证据来你再说我“盲信”或“传播邪教”的。所以在条目里如果要引用中国政府方面不负责任的宣传(好奇怪为什么没有人质疑他们的证据?不是因为某某党如何所以证据不足信,而是证据本身有问题,为什么在其他的文明社会没有类似的证据?可以参见海外媒体的评论。),那就有理由引用法轮功自己的辩驳,这应该是公平的吧。第二个评价基于“科学范畴”的评价,从这个角度讲法轮功有许多现有科学无法证明但也无法证伪的命题。但其他世间宗教同样有近似的命题,不能因为科学无法证实就说是邪教吧?而其他从宗教的认识或信仰理论角度的认识,就很难让人判断中立正确与否了,如禅宗在历史上的一段时间是引起很大争议的,但数百年过后反倒成为了现在的重要部分。我们平时所学习的理论也是一样,新的理论总是在突破前人的认识,比如相对论,比如货币供给学派,但如果用原有的理论去衡量就很难理解新的理论,如果以此证伪新理论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说对待大陆基于政治的宣传当然是完全排斥的,原因在于其理由是非理性的其过程也是非公正的,就像有人突然说你教唆他人自焚,你怎么还能说要虚心接受他人批评呢,是吧;但对于其他的理性判断如宗教角度或信仰理论角度,那都是没有问题的,人类社会是一个多样化的社会什么认识都有,只要不违背人类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都不能说其是错误的,至于信或者不信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这样放在条目里也没什么不对,但是反对将那些在大陆的宗教团体或引自大陆媒体的报道放在中立性目录当中,也同样反对仅加入负面的报道,这也是一种不公正吧。所以说Mocear朋友不是说你的认识不对,而是大陆的宣传是错误的而且误导了许多人,如果你不是因为大陆的宣传而是本身对法轮功就质疑这不能说是你错了,而是我们双方认知不同,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求同存异没什么不好的。另外Elegance朋友,如果我们在解释的时候不是抱着争辩什么的心态或更委婉些,效果会不会更好呢?因为这样很容易被引入不必要的争论,偏离了问题的实质。当然了各位这都是我个人的认识,不代表法轮功不代表任何人,恰当与否大家自己判断。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能在维基享受思辨的乐趣。祝快乐的一天。异国风 2007年6月24日 (日) 13:02 (UTC)

好啦,话不用多说了,ele已经彻底偏执了,陷入了无知的状态。我主观猜测,ele本来就容不下我们的观点,所以,建议,就如别人提过的那样,还是您自己建立个flgwiki去吧。有这样的一个站,您不仅可以传播您的狂热,而且可以把你法轮功中心论发挥到极致,而而且,我们不会去打扰的。但是ele想在维基中文把持相关条目,散发自己的,和法轮功的观点,那是不会让你得逞的。祝愿法轮功可以让我和共产党一起灭亡,祝愿ele的wiki站名声和大纪元一样什么什么!—Anoia 2007年6月24日 (日) 14:04 (UTC)

异国风你不需要拿出那招老花样把反对法轮功的人打成共匪(中共官方,下同)同路人或者共匪蒙蔽,事实上,我讨厌共匪的历史比法轮功长多了,在法轮功还和共匪走一起收奖状的时候,我这个台湾人可是已经接受了十几年的反共教育。(某个法轮功信徒看到我说自己讨厌共匪,他马上宣称我承认自己是共匪,这种信徒...= =)

真正的事实是,我对法轮功的坏印象都是法轮功给我的,无论是信徒还是网站,其所宣称的科学以外教义也就罢了,反正就算吹自己是老耶也无法证明,问题是法轮功自己的宣称里面所包含“科学所能证明”的部分几乎通通是错误,不管是光年时间论(包括之后什么“高能物理把光年当时间单位”),还是莫名其妙松果体,以及乱七八糟的盖天全像摄影,在本站百冷修螺之中都看得到。

这些都不是出自共匪的虎烂,而是法轮功自己的宣传。

活杀器官也一样,至今除了法轮功与法轮功支援的组织以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共匪宰了哪个信徒挖器官,反倒是法轮功自己的宣传中有许多物理上不可能的破绽(例如不打麻醉开刀),以及论理法则的不可能(例如开刀取脑,脑至今无法移植,被挖走的器官清单包括“”更加莫名其妙),共匪讲话不见得真实,但法轮功讲话就真实了吗?

从以上的案例来看,没有。这是我理性做出的结论。

还有,法轮功之所以在多数民主自由国家不被视为邪教,是因为这些国家本来就没有邪教的标准设置,大卫教派和奥姆真理教在美国日本都是民间公认的邪教,但是政府有将它们定成邪教加以打压吗?没有。

这并非因为它们不是邪教,而是因为该国有落实宗教信仰之自由,法轮功情况亦同。—Mocear 2007年6月24日 (日) 16:31 (UTC)

呵呵,看来Mocear朋友还是很激动啊。不知道你是否误会了我的意思,你信不信都是你的自由,你相不相信某某党也是你的自由,也没有人会因此否定你的意见,这是维基的原则。我是在说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理由是荒谬的你是在谈你为什么觉得法轮功如何如何,作为对我的回答,我想你应该要说明为什么某某党镇压的理由是正当的而不是你个人的认识吧。而且我已经说了如果你是基于你自己的认识那没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选择,而且朋友我没有说你反对法轮功就是和某某党为伍,或者受其蒙蔽,这是个逻辑错误,条件A推出结论B,不能反向证明B推出A,是吧。可是你不喜欢的并不代表法轮功有问题哦,最根本的是科学不能解释并不能构成某政党镇压信仰的理由。事实上正是除了大陆政府提供一些耸人听闻的证据外,其他存在大量法轮功团体的社会并没有出现类似现象。并不是其他国家都认同法轮功的理论,而是敢于接纳不同的信仰只要该信仰不违背社会基本的伦理道德。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朋友举出的例子恐怕欠推敲吧,那两个教派可不是什么民间公认的就自生自灭了,大卫教派甚至和美国的军警激烈交火了51天,日本也有世界关注的大审判,http://www.ettoday.com/2004/06/14/11183-1644225.htm,这可都是政府的直接镇压啊,而且清注意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两国还是坚持司法程序给两个教派的教徒以辩护的机会,最后加以定罪。我想世界界人民对待邪教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坚决取缔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中国政府在利用镇压邪教的名义行信仰迫害之实,不是我说的,是海外主流媒体的认识,请查询CNN,TIME上面的专题报道。而维基是给第三方看的,那就要还清法轮功的原貌,呈请不实的谣言,免得无辜的人受思想毒害,如果你没有受到影响你怎么认识都是你的自由,甚至你还可以坚持认为法轮功是如何如何,我们也不会对你心有不满,因为人有个人认识的自由我们是在反对某团体利用国家机器禁止个体的这种自由,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突然间我们把你的维基ID禁了,不让你发言,然后我们在上面说你如何,这样不清楚的人都在说你如何如何,你说是否正确?不知我说明白没有。至于你说的法轮功说话是否真实,我只想举捷克的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营的例子证明想要调查真相的难度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4/02/content_5924928.htm,往往历史的真相都需要时间的沉淀的,也许不是现在。还是那句话,Mocear朋友,不是在评价你个人对法轮功的看法如何,你的观点对错你我都说了不算。作为维基的条目,我们有责任介绍对立的观点以维护其中立公正原则。另外如果言语有冒犯之处还请原谅。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4日 (日) 23:00 (UTC)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共匪镇压合理来着?共匪镇压宗教就算大有问题,也不能抹消法轮功内容大有问题,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你懂吗? 要共匪不镇压宗教,请找共匪算账,对台湾人嘴炮一点用处也没有。

最近荷兰法轮功才刚出问题,“没有出现类似现象”可以收回去了,你们大概会说那个不是信徒,因为不遵守真善忍的“教义”,不过若照这个撇清的老猴戏来说,至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出现在网络上的信徒是真正的法轮功信徒,明慧网大纪元之类的更是共匪的阴谋,李洪志本人当然也是。

你或许没发现,大卫教派和奥姆真理教都不是因为宗教而被国家机器辗死,事实上现在两者都依然有信徒而且没被政府抓去关,美国日本针对的是做出违法刑法行为的人,而不是针对任何崇拜该教的信徒。—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01:13 (UTC)


那个荷兰事件早在几天前就已经被原报导媒体澄清了,根本和法轮功无关。“最近荷兰法轮功才刚出问题”?集各种污浊谎言于一身的人就会诌出这种话。--Elegance 14:15 2007年6月25日 (UTC+8)

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去掉的所谓澄清,也真难为荷兰媒体应付上门踢馆的法轮功信徒。—Mocear 2007年6月25日 (一) 14:55 (UTC)

异国风的逻辑很委婉,首先他说,信不信是你的自由,的自由,自由,由。然后又旧调,共产党怎么迫害,怎么误导,怎么怎么。如果你没有受到影响你怎么认识都是你的自由,换句话说,世界上如果有一般人被flg洗脑了,那么剩下的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受到(gcd)影响才可以在维基修改条目。那Mocear上面所说的对于flg的观看,能不能证明他是自由的呢?其次,最根本的是科学不能解释并不能构成某政党镇压信仰的理由,所有人都知道共产党不是为了维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才叉叉flg的,请问您听说过黑吃黑么?再次,弱势有理的心态,自比集中营里的犹太人,够我叉饭三日,这种逻辑还很有理的要求维基百科要还清法轮功的原貌,呈请不实的谣言,免得无辜的人受思想毒害,比ele的只要是不利于法轮功的叙述,都是不实的造谣、抹黑。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表达的有过之,无不及,把维基视为还清法轮功的原貌,呈请不实的谣言,免得无辜的人受思想毒害的地方,所以当然,这里应有flg成员来写。flg成员是自由的,因为选择flg就体现了他们选择的自由,而我们不愿受到flg的,必须自我证明没有受到gcd萌蔽(当然,这种证明永远无效,就像Mocear的留言被异国风置之不理。

你不喜欢的并不代表法轮功有问题哦,对,不看看flg自身怎么那么招人厌恶,因为你不喜欢的并不代表法轮功有问题哦。我不喜欢flg是因为我有问题。—Anoia 2007年6月25日 (一) 01:36 (UTC)

呵呵,看来讨论越来越激烈了,参杂的话题也越来越多了,引起争议之处恳请大家先冷静冷静。TO ANOIA朋友:第一世界上如果有一般人被flg洗脑了,那么剩下的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受到(gcd)影响才可以在维基修改条目?没有这么说,我已经说了你相不相信某某党也是你的自由,也没有人会因此否定你的意见,这是维基的原则。大家都看到了,我没有要求Mocear朋友或者其他人证明什么,我也没有在评价其他人观点的对错,拿出自己的理智逻辑评价没什么不好,但是否这种判断和某某党镇压合法性相关?如果代表某某党当然没问题,可是既然说着自己思想是独立的,那么作为对我的回答,我想你应该要说明为什么某某党镇压的理由是正当的而不是你个人的认识吧。第二所有人都知道共产党不是为了维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才叉叉flg的,是因为有朋友觉得即使某某党是错误的,从科学角度来讲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也不见得是错的;我是在引用第三方媒体说中国政府是基于政治上的原因给与的不实之词至于政治上的原因并不是指维护马克思主义烦请自行参考相关报道。第三把维基视为还清法轮功的原貌,呈请不实的谣言,免得无辜的人受思想毒害的地方维基既然是维护公正中立的,那么加上两方面的报道正是在维护这一原则吧?再说明一下,你怎么判断都是你的自由,但是如果只拿着某某党提供的证据是不中立的,而我一直在解释为什么是不中立的,各位朋友请注意我在最初的编辑开始就说了我是在说明对中立性的认识,不涉及对个人价值的判断,请不要误导。最后你不喜欢的并不代表法轮功有问题哦'可否推出'你不喜欢flg是因为你有问题?这种逻辑问题还是大家自行判断吧,但不要误会我有这个意思。不看看flg自身怎么那么招人厌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有爱吃苦的有爱吃甜的,这是朋友你个人的判断,是否被其他社会团体公认呢? To Mocear朋友:你是哪里人不重要,我在说大陆镇压合理性,你在说你个人的认识,所以我们实际上在谈两个问题。法轮功内容如何我不能干涉你的判断,但即使对内容质疑可否得出法轮功是“邪教”?荷兰的当地医生已经证实其人是精神病,不知为什么被别有用心的人扯上法轮功。请参见荷兰媒体《莱顿日报》(Leidsch Dagblad)。你说得对,那两个教派是因为触犯了刑法才被镇压,这也是国外为什么对异己的信仰比较宽容的原因。那么中国呢?先定性为如何如何进行镇压,然后又匆忙制定了一个法律增加其合理性,而这中间的罪名竟然是“扰乱社会治安”!至于法轮功是否触犯刑法或民法,根本不在镇压理由之列。请注意这不是我说的,是海外媒体的报道。两相对比,社会对异己信仰的包容度不同显而易见吧?另外,我注意到朋友似乎冷静下来了,逻辑又像以往那般犀利了,赞! 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5日 (一) 09:39 (UTC)

撇清得很快嘛。这招也是老把戏了,叫做“好事就沾光,坏事就撇清”,练功的好人就是本功弟子,练功的坏人通通不是本功弟子。 法轮功信徒要用啥标准判别,正常人用的是有没有练法轮功,至于和正常人交集是空集合的信徒,标准大概是有没有出问题。这也难怪,连封莉莉都能撇掉了,何况这么一个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顺便告诉你,荷兰媒体在荷兰法轮功跑去“关切”之后改成什么咧? 答案是:“嫌犯自称练法轮功”~~~还是和法轮功有关。

共匪把法轮功当邪教是共匪的事,你对着台湾人叫有啥意义? 难不成我是胡锦涛的爹?我讲话他要听?? 要叫共匪把法轮功当邪教大不合理,请向胡锦涛叫,对着台湾人叫没有用。 还有,大卫教派与奥姆真理教都没有被宗教镇压,美日政府针对的是犯下刑法的人,不是教。

呵呵,不要激动,咱们好好说。法轮功评判标准很简单,符合真善忍要求去做就是法轮功要求,不按照要求去做嘴上还说着自己是,你说能算数么?察其言观其行不是很简单么。朋友啊,你说精神病的话你怎么判断呢,说个不好听的,如果他自称是Mocear朋友你,我们信不信?玩笑冒犯之处还请海涵。Mocear朋友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称赞你的逻辑么?因为从你的话中我发觉你在思考在判断,不是简单逞口舌之利,所以我在说信不信都是你的事,但是这个简单的事情你应该看得懂啊。至于说你的身份真的那么重要么,就真的觉得华人还要分成大陆的台湾的不同族群,就真的觉得和你无所谓么?这句话送给你吧“起初他们对付社会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社会主者;接着他们镇压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然后他们屠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然后他们镇压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冲我而来,再也没有人为我说话了。”而且我这里是在谈维基的中立性,维基是不限地域国界的,如果仅仅事不关己便要改动不符合自己标准的条目恐怕是与维基的精神相违背的。你说的美日量刑的都是刑法没有错,可是其涉案教徒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起诉的,说是镇压并没有错。实际上你应该注意到,美国的FBI已经追踪该团体一段时间了,这和那种针对个人的刑事审判完全是两回事。再者,我不觉得在这上面纠缠有什么意义,我举这个例子是说明对邪教的判定首先要有经得住推敲的证据,然后经过司法程序给对方以辩护的机会,然后予以判罪的。但中国的定罪是荒谬可笑的,所以中国的判定是不足信的。 我想我解释清楚了,如果觉得哪些地方用词不妥,还望原谅。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5日 (一) 18:35 (UTC)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举个例子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一个人平时奸淫掳掠、杀人放火,被警察抓了的时候,就从怀里拿出一本圣经,然后自称是基督教徒,那么警察会认为是基督教的问题吗?当然不会,直接就把他抓去关了,难道还听他胡言乱语?
建议维基百科上的用户们,不要听某些人的造谣,那些人为了达到诋毁法轮功的目的,各种谎言都说的出来,即使他们心里知道那些事情并非真的是法轮功学员做的。--Elegance 13:20 2007年6月26日 (UTC+8)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举个例子就很清楚了,如果有一本书里面胡言乱语、狗屁不通,被人抓出问题时,就开始模糊焦点,然后自称这是高层次功法,那么别人会认为这是书的问题吗?当然会!难道还听信徒在那胡言乱语?建议维基百科上的用户们,不要光听法轮功学员的说词,实际去看一次转法轮到底在讲什么东西,那些人为了达到捍卫自身信念的目的,什么诡异的言论都说的出来,即使他们自己也拿不出什么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路西法 2007年6月26日 (二) 05:38 (UTC)

呵呵,赞同!路西法朋友言辞虽然过激,不过说到了问题的实质。法轮功到底什么样,看看转法轮就知道了,至于到底赞同不赞同,大家都会自己理性的判断。需要提醒的是,本条目是介绍法轮功是什么,而且里面主要说明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关系,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对法轮功的内容的评价,你觉得不好可以,但不能以自己的判断就不允许在条目中添加法轮功方面的反驳,或者视反驳为偏袒。而且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敌视是基于政治目的的(参见海外媒体报道),你个人可能或出于科学或出于宗教,但应该不是出于维护某某党的政权而质疑法轮功,所以虽然都是负面的,但还是分开比较好,可以增加第三方(不受中国政府影响的第三方)的评价。另外,路西法朋友,包括各位对法轮功有质疑的朋友,我这里不是要强迫你们或他人信什么,而是觉得你们的不信不能成为作为某某党镇压法轮功的合理性理由,因为你们不是从政治角度出发的,而他们却是维护权力的(不是我说的,请参见第三方的报道)。最后说句和条目无关的话,在爱因斯坦刚提出相对论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能看懂,相信的更是寥寥无几,而霍金解释宇宙大爆炸之前的模型被很多传统科学家认为是荒谬的,http://shc2000.sjtu.edu.cn/0606/zuiduos.htm。 但时间最终会证明这一切。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6日 (二) 14:51 (UTC)

嗯,历史上众多伪科学提出来的时候也没有人看得懂,因为不可能懂。很多大学的数学系都会受到一些“民间数学家”的拜访,后者称用初等方法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云云。教授们不会跟他们坐下来讨论的,而是想如何找个里要把他们打发走。有些伪科学一上来也是以什么什么重大理论来标榜,还要做出一副曲高和寡的无辜可怜表情--E. Galois 2007年6月26日 (二) 16:23 (UTC)

上面的言论大有问题。你既然说时间会证明一切,那就无疑是承认现在法轮功的说词没有确实证据。既然没有确实证据,那么基于维基百科维持客观记录的立场,纪录其他国家、团体或相关权威之个人对于法轮功的看法就是“必要之举”。另外不要把我个人跟老共扯在一起,法轮功被迫害不等于法轮功条目可以任由某些法轮功学员当成传声筒来用!路西法 2007年6月26日 (二) 15:57 (UTC)

Galois朋友你说得很对,新的理论并不等于就一定是科学。但新的理论也不一定就是伪科学是吧?我举这个例子也不是为了证明法轮功是科学,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从理论发展的角度看,在历史上有些新的理论在当时条件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情况下,到后来却是被认可的,所以为什么不让时间来证明呢,何必非要急于下结论判断呢。这是因为有些朋友从科学范畴来否定,所以我谈谈我个人的理解,当然也不是说别的朋友错,我是觉得急于下结论也不符合“科学”的精神吧。路西法朋友我不知道朋友你是怎样理解的,下面这句话“你既然说时间会证明一切,那就无疑是承认现在法轮功的说词没有确实证据”的因果关系在哪呢?你说指的确实证据是什么?法轮功的说词又是什么?如果你说是指用科学来证明法轮功如何如何,那我想刚才的解释已经说明了我不是在证明法轮功是否是科学。如果你说法轮功关于被迫害的声明,第三方的证据应该不少吧。其他国家,团体,相关权威之个人的看法都是可以并应该在维基上注明的,这句话“里面主要说明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关系,而不是某个人某些人对法轮功的内容的评价”是说不要把非中国政府影响的第三方的评价放到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关系当中,请不要误解,原因请参加以前的解释。还有,我没有把你和谁扯在一起,我一直在把你们分开,请参看因为你们不是从政治角度出发的,而他们却是维护权力的(不是我说的,请参见第三方的报道),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法轮功被迫害,所以需要在维基介绍来龙去脉不是么。另外不知道你说的传声筒是什么意思,是说我们不应该在条目中加上法轮功方面的解释?还是说条目是在“宣传”法轮功?如果将法轮功方面的说法视为“宣传”,那岂不是其中中国政府的观点也是对某某党的宣传?如果真的是我们在“宣传”的话,那可能就应该没有必要加上中国政府的说辞了吧,可能也没有必要在讨论页上解释说明什么了。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6日 (二) 23:37 (UTC)

辩论已经没用了。E的观点是:“只要是不利于法轮功的叙述,都是不实的造谣、抹黑。事实正是如此,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这已经违背了维基百科中立客观的基本守则,违背了作为一个维基编撰者所应具备的条件,应该停止其编辑维基的权限Snorri 2007年6月27日 (三) 19:22 (UTC)

呵呵,大家都冷静冷静吧,咱们还是讨论条目吧。个人的评价恐怕怎么说都不可能趋同的,这样也许有利于维基的中立吧。Snorri朋友建议不妥吧,楼上很多朋友对法轮功表达了很多的否定意见,但也不能因怀疑其中立性而禁止这些朋友编辑吧,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也不能因为无神论者不相信神学就禁止无神论者对有神论信仰的评价吧。咱们还是回到条目上来,觉得哪些地方的语气,描述缺乏中立,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不是很好么。因为大家对法轮功的理解不一样,对中立评价的判断也会不同,还是求同存异好吧。期待大家意见。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7日 (三) 19:49 (UTC)

我不觉得我不冷静。讨论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大家都尊重游戏规则。 E的观点是:“只要是不利于法轮功的叙述,都是不实的造谣、抹黑。事实正是如此,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这种观点,正如同“因为无神论者不相信神学,就禁止无神论者对有神论信仰的负面评价”。E的表现已经说明他无意遵守维基的编辑规则。只要他参与讨论,就不可能有结果。只有先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开始讨论条目。Snorri 2007年6月28日 (四) 08:50 (UTC)

你所言实为可笑。维基百科自称中立,但是编入条目的讯息也必须是正确的,只要是正确的讯息就能编入条目,而错误的讯息就不能编入条目。你弄来那么一堆错误的造谣新闻也想编入条目,被指正之后还不面对事实。人在做,天在看。我完全可以问心无愧的说,只要是批评法轮功的叙述,都是不实的造谣、抹黑。事实正是如此,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本来就是对的,根本没有错。--Elegance 19:06 2007年6月28日 (UTC+8)

别误会,Snorri朋友,没有说你或者别人不冷静,而且我十分赞同大家要遵守游戏规则。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还是不要拘泥对个人的评价了,大家还是静下心来讨论条目较好。具体来说Elegence本人就是觉得法轮功是正确的,那也没什么不妥,这是个人的信仰,就像有些朋友就是要否定法轮功一样。但是坚信某一观点并不等同于就会禁止别人有不同的观点或不同的评价是吧,所以对朋友“正如同”那句话背后的因果关系不是赞同。还是就事论事简单直接,哪些方面觉得用词不妥有偏袒之嫌,直接说有什么什么问题,大家讨论。如果一定要坚持清除某些人的话,那恐怕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要清除的,因为这上面绝大部分人不是正面支持的就是就是从各种角度反对的。这种情况下禁止某些人发言才是真正的“正如同...”。另外也提醒Elegence朋友,我理解你的坚信,但表达的时候还是要再清楚细致些好吧,比如在维基上判断别人的讯息是否正确应该不是从我们的角度判定的,而是要看其讯息的来源,比如将受某某党控制的媒体放在中立评价就是不对的。至于说从第三方判定恰当与否,根据维基的原则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对于那些在我们看来不正确的观点可以提供反方的观点,删除还要根据维基的原则下进行。由于个人水平所限,这是我当前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当之处还请指正。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28日 (四) 13:56 (UTC)

可惜Elegence正是在干这档子“禁止别人有不同评价”的事。所有法轮功的负面说词他都可以用“法轮功本来就是对的,所有批评全都是不实造谣”来打发,法轮功在这边被瞧不起,他要负非常非常大的责任!路西法 2007年6月30日 (六) 11:27 (UTC)

你这种造谣者拿手的就是混淆视听、煽动他人。我何时禁止别人有不同评价了?我说只要是对法轮功的批评都是不实的造谣,这是我的观点,在讨论页里是可以发表个人观点的,你不知道吗?法轮功被一些不明真相的用户误会,要负非常大责任的就是你们这些人。--Elegance 17:03 2007年7月1日 (UTC+8)

路西法朋友,不是我偏向啊,你也看到了这上面也有很多就是持负面看法的在发言,可能也包括朋友你吧,那么Elegence朋友也有权利谈谈自己的看法吧。另外,Elegence有禁止别人不同评价的能力么,好像也没有吧,大家这里还不是各种观点都有。觉得Elegence朋友的条目有什么不妥直接提就是了,个人评判就算了吧,这对维基条目的维护也没有太大的益处,只能引起更多的争论。此致异国风 2007年6月30日 (六) 14:56 (UTC)

如果一个人的看法是“你这种造谣者拿手的就是混淆视听、煽动他人、说谎兼中共同路人”,至于啥证据的完全不用,这种“看法”还是少出现在维基比较好。 如果可以靠一张嘴虎烂别人都错而我“本来就是对的”,那你异国风和Elegence就不用盖了,早早离开维基,因为我可以依照你们的认知所得的权力说:“你们本来就是错的”。

编辑条底下就有一个“您的贡献内容绝对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并必须可供查证。”,请问从头到尾Elegence到底提出什么可以查证的花样出来?—Mocear 2007年7月7日 (六) 15:48 (UTC)

Mocear朋友啊,烦请仔细察看以往留言的前因后果后再行判断。我认为对的东西你可以认为是不对的,你认为对的东西我也可以质疑,这是维基的原则,而且按照其原则,我不能禁止别人有不同意见,同样我也不认为别人有权力禁止我表达个人的意见。兄台你是否读懂了我的留言?至于啥证据的完全不用我在说,觉得Elegence朋友的条目有什么不妥直接提就是了,个人评判就算了吧,这对维基条目的维护也没有太大的益处,只能引起更多的争论。这算不算要证据呢?真正啥证据不要的恐怕不是我们吧?。另外要请朋友帮忙,“从头到尾”到底指代何处呢?应该不会真的从头到尾吧,否则条目通篇都要指供可查证性?为了更有效率还是说哪个地方查不到比较好吧。多谢合作。此致异国风 2007年7月7日 (六) 20:55 (UTC)

你还是去重读一次维基百科撰写方法吧。 不是自己鬼叫是“意见”的东西就是意见,不是一个信徒鬼叫那是抹黑就可以把新华网新闻干掉。 从头到尾就是从Elegence出现在网络上开始。 你就不要再伪中立了,要装的话也请高明一点。

呵呵,Mocear朋友还是很激动啊,真的要请你仔细察看以往留言。我在说讨论页上的意见,而非条目中的内容,希望你不要误解。条目中哪个地方觉得不妥就直接说好了,用“鬼叫”之类的词对维护维基没有好处,望朋友慎用,我已提请管理员删除。另外如果按照朋友的意思,你是否也需要把你从头到尾论点的可查证性列出来?呵呵,恐怕工作量很大吧。最后,为何突然给我扣上“伪中立”的帽子?我已经坦诚自己有在修习法轮功,让我评判何谓中立并不恰当,我只能谈谈个人对中立性的认识。这算是伪中立么?或者朋友觉得我在偏向elegence,那样的话,朋友你赞同其他观点的也是伪中立了?恐怕这样的逻辑不妥吧。另外,Mocear朋友,大家这里都很辛苦花费时间在维护条目,咱们就事论事比较节约时间,不知朋友是否这样认为。还是请多关注一下条目吧,多谢。此致异国风 2007年7月8日 (日) 08:16 (UTC)

四处找编辑背刺本人还真是辛苦你啦。 你的伪中立本事我也已经说过,就是对证据不对等性的无视,你将一个“有凭证(而且没被踢爆超越物理极限,只有男塾做得到)的宣称”与另一个“毫无凭证光靠一张嘴的宣称”视为价值相等的“意见”,这种做法根本就大违中立的意义。 所谓的中立,其中一大价值就是平等原则: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中立的天秤并不是像你这样把所有东西都当作一样重才叫做中立。—Mocear 2007年7月15日 (日) 03:37 (UTC)

呵呵,看来一定要我承认伪中立才好啊,其实你认为我怎样都好,对我个人的评价我不想解释什么。不过我确实十分赞同所谓的中立,其中一大价值就是平等原则...但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见是:对条目而言,我们一定要坚持维基的原则;在讨论页中则可以阐释自己的理解。至于该理由是否被他人认可并可以加入条目中则是另一回事。就是说在讨论页中我们要尊重他人发言的权利,你可以质疑其论点但不可以剥夺其发言权。而且还有一点在我以前对中立性看法中曾谈到,由于双方立场不同很可能对中立性的理解也不同,所以何谓等者何谓不等者不是一方就可以确定的,否则就陷入了循环论证。 这是我对中立的理解,望斧正。此致异国风 2007年7月15日 (日) 19:01 (UTC)

在这边回应一个这个主题里面更早在说的一个话题,就是关于佛法、佛家等名词的讨论。以上名词均被认为是佛教名词,在此提供《汉语大词典繁体2.0版》的词条内容作为佐证,《汉语大词典繁体2.0版》为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繁体版光碟。

  • 佛法
    • 佛教教义。
    • 指佛事。
    • 佛所具有的法力。
  • 佛家
    • 诸佛之净土。
    • 谓属于佛教者。如佛教的学术思想、佛教僧侣等。

另外附上法身、法轮、圆满的词条内容。

  • 法身
    • 佛教语。梵语的意译。谓证得清净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灭,无形而随处现形,也称为佛身。各乘诸宗所说不一。
    • 指高僧之身。
  • 法轮
    • 佛教语。比喻佛语。谓佛说法,圆通无碍,运转不息,能摧破众生的烦恼。 释迦牟尼佛 成道之初,三度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称为“三转法轮”。
  • 圆满
    • 佛教语。谓佛事完毕。
    • 完满,完善无缺。
    • 浑圆丰满。
    • 满盈。

相信《汉语大词典》应该是足以视为可靠、中立的来源,而且也具有权威性,在大一点的书馆也都可以查阅到,应该不难查证。由以上的举证应该可以看到,1990年代兴起的法轮功,使用了许多在一般观点中为佛教名词的用语,但显然其思想内容(若将其视为宗教的话则为教义)和佛教有所不同,也无法通过三法印四法印的验证。

另一方面,关于外部链接的分类,个人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的文章”这个分类显得突兀,既然已经有正面支持、中立、反面批判的分类,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的内容,理论上可以分到这三个分类的其中一项,似乎没有必要特别分类出来吧?

第一次在Wiki发言,如有须改进之处请告知,谢谢。权藏 (留言) 2007年12月21日 (五) 08:40 (UTC)

无论是什么辞典,它是神佛写的吗?不是,是人写的,人自己写的对佛法的定义、看法,能当作什么绝对可靠的资料吗?人认为它有权威,只是人自己认为的,事实上符不符合佛家的法理,就是另一回事了。
法轮大法的历史有十几年,佛教的历史有二千五百年,这又如何?历史比较久就能声称拥有佛法的专利权吗?许多人往往不知道“佛法”、“佛家”的真正起源而如此认为。释迦牟尼说过,早在几百亿年前就有许多佛在人世间传法度人了,祂们比佛教的历史久远多了。释迦牟尼只是从古到今在人世间传法的诸多位佛的其中一位而已,“佛法”和“佛家”可不是祂发明的。许多佛法名词都是无量久远年前就有了,释迦牟尼当时只是沿用了这些名词而已。每位觉者都有自己证悟的法理传度于人,若把不同层次觉者证悟的法理拿来衡量其他觉者证悟的法理,是无济于事的。--Elegance 09:50 2008年1月8日 (UTC+8)

《汉语大词典》是人编的没有错,但是词条内容并不是空口说白话。如同其他比较专业的字典一般,原文是有附上文证的,我为了让整体看起来比较简单明了一点,所以把文证的部分拿掉。如果你认为只要是人写的就不能确保其可靠性,纳在相同的标准之下,你自己的说法也一样缺乏可靠性,难道李洪志先生不是人?请注意让自己在判定标准上保持一致性和逻辑性。

其次,佛教在其经典内容的说法,是其对自身的叙述,在没有其他第三方证据前,要拿来作为描述现实的证据是没有证明力的。如果一个宗教对自身的叙述都要当真的话,那么道教、犹太教系宗教、佛教,甚至其他宗教都有自己的创世系统,最后只会产生自相矛盾的状态。所以你的论证是缺乏逻辑性的。因此如果要证明你的论点,你必须有第三方证据指出那些“佛教术语”,除了轮回、轮宝等婆罗门教已有的概念,佛教自己独特的概念如“究竟涅盘”、“无上正等正觉”在佛教出现之前就已经被使用。

最后,如果排除掉任何宗教信念,宗教术语是先使用先赢,后世的人也许不见得知道某些术语的原始来源,但是我们可以知道有很多宗教概念、术语是有互相借用的。佛教就从婆罗门教借来大量概念,也和耆那教有某些类似的术语,汉语中基督宗教的“上帝”一词也是从先秦典籍里面借来的。借用其他宗教的概念、术语并没有什么可耻之处,但是请不要因为自己的宗教使用了这些概念、术语,就否定掉这些概念、术语是其他宗教的原创。—权藏 (留言) 2008年1月17日 (四) 18:17 (UTC)

文证也是人写的,即使引经据典,但不明白“佛法”、“佛家”的真正起源,写出来的东西仍然是不正确的。请问乔达摩.悉达多先生是不是人?
几百亿年前是否已经有佛在人世间传法,我当然不可能随便看个佛教经典就确定,正因为李洪志师父在讲法中说过这点,所以我相信,而且佛教经典里也有记载。如果对自己信仰的宗教都无法做到百分之百坚信,那还谈什么修行呢?各修炼、各宗教之间的创世说法,最初始的时候是不会有矛盾的,只不过经过的年代越久远,许多事情就逐渐被添枝加叶、曲解,导致在末法时期的时候说法都不一。另一种情况就是论述的方面、出发点不同。
“涅槃”的说法,在婆罗门教时就已经有了,“无上正等正觉”这种多个词语组合成的特殊名词当然是佛教在使用的,但是“轮回”、“涅槃”、“业力”等词语就不是佛教的专利了,“具有大神通、盘著腿坐在莲花上的觉者”(古印度人称祂为“佛”)也不属于佛教的专利。
修炼中的名词术语没有所谓先使用先赢之说,人以为这些名词术语是源自于某一宗教,但却不知道这些名词术语在更久远更久远之前就有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历史淹没了,因此人类把所能考察到的最早的宗教当成了发明者,事实却不然。释迦牟尼并没有从婆罗门教“借来”什么概念,释迦牟尼也是佛家的,使用佛家的名词是很正常的。婆罗门教使用的名词,很多都是更久远以前的修炼法门或宗教流传下来的,不是它自己发明的,就如同我在上述说过的。--Elegance 22:12 2008年1月19日 (UTC+8)

“对法轮功评价”的编辑

支持snorri,与其和elegance在讨论页争辩精神层面的东西,不如把宗教人士对法轮功的判定总结一下,组成中国政府,法轮功自身,宗教人士三种平行的评价(宗教人士也可能一分为二). 不过应该,1.可信反法人士不应受国家民宗局管辖. 2.挺法人士不应出自法轮功. 3.无原创. 4.这段只应为宗教人士定性法轮功,不应扯上人权,政治.换句话说,把法轮功视为弱势群体,为其演说,而不对flg的宗教性作出评价的,勿添.最后,支持保护,支持改进—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5:41 (UTC)

赞同你的观点,下面是我收集到的一些非法轮功人士对法轮功的评价:

先是反面评价:

Snorri 2007年6月8日 (五) 17:22 (UTC)

请Elegance不要把修正后的发言穿插在自己之前的言论中,另外,即便佛家一词广为使用,也不代表佛教不能抗议法轮功将其名词赋予其他的解释。在下完全看不出条目中为何不能增加佛教团体对此表示抗议的说明。使用者Elegance意图抹除一切对法轮功“不利言论”之举动,根本是前科累累了!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07:09 (UTC)

"建议在“性质”中增加其他宗教人士对法论功性质的评价"!? 要求在法轮功项目加"宗教人士"对法轮功的看法? 我想请问要求增加的您能代表所有宗教人士或者说你代表哪个宗教?怎不指名您是信仰什么宗教或者你支持哪个宗教,来称说你的要求 在这编辑条目的人不外都用自己对法轮功的认识来编辑,还要引用来源证明.那请您用所谓公正客观,也就是正反两面来提条目吧?你一在引用所谓"佛教"名词来说法轮功如何!? 我在次想请你说以前中国社会,是不是封建社会!!! 怎么?一个封建社会里的宗教信仰讲的不是很多的神仙故事?你怎不说那些故事的涵意义或者它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而一再用所谓佛教名词或专有名词?那不是以前中国社会出现的吗?那不是以前出家人都在讲的话?那不是在中国人的根深蒂固中吗? 用它来对法轮功讲法轮功如何是为了什么?是政客?是反科学? 法轮功不是讲修练吗?宗教不是也有其他的目标或目的吗? YuYu 2007年6月8日 (五) 08:49 (UTC)

上面这一位可不可以先加强你的国语文能力,没人看得懂你在说啥啊....—Mocear 2007年6月8日 (五) 08:55 (UTC)

不错,上上文是强人所撰—Anoia 2007年6月8日 (五) 12:09 (UTC)

材料一:来源:San Francisco Chronicle,西雅图Cults and the Millennium(邪教和新千年)会议上:反邪教人士讽刺法轮功为专制的教派 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ile=/chronicle/archive/2000/04/29/MN45026.DTLAnoia 2007年6月9日 (六) 04:05 (UTC)

我是要跟一再"佛教"经书中说如何的人说.您不是代表或本身是"佛教",可以麻烦请您住意一下身份,这样我想会好一点. YuYu 2007年6月9日 (六) 09:11 (UTC)

我不是法轮功的练习者。但我今天能在大陆上wikipedia是因为有一个法轮功人士给我一个连接使我下载了无界。而中国政府却不准备和乐意让我们好好的上网并接受不同的声音。我认为wikipedia的宗旨是中立不评论,言论只要符合wikipedia规范和没有人身攻击,就不应当被封锁和删除。所以在“法轮功”的条目里由法轮功爱好者发表一下真实的法轮功理念是非常能被人理解的。至于那些反对者在没有练过之前,就引用法轮功的取缔者——中国政府——的论据来批评发论功,首先就失去中立性了。所以言论被删是正常的。在做出言论之前请先自我审查一下自己的言论是不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上。oxygenjack2007年8月24日 (五) 17:22 (UTC)

为什么不能增加来源请求?

这也要讨论吗?请问维基哪条规则或指引声明任何的改动,比如增加来源请求,都需要事先讨论?增加来源请求是个人要求,否则何必叫“请求”?

还是这句话,讨论就讨论吧。下列黑体字部分为编撰者个人观点,缺乏可靠来源,建议编撰者提供可靠的来源,否则这种语句应该被删掉。

一些学术界、宗教人士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认为法轮功盗用了佛教部分教义,并存在教主崇拜、精神控制、诱使自杀、误导人不珍惜生命等邪教特征,因此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然法轮功系列书籍并无政客所形容之涵义,学习法轮功之人在单位、在亲人、在与人相处中的情况不少数都被列位模范人物。但有人批评北京政府是先镇压后立法。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以外大多数的国家或地区并没有判定法轮功是邪教,对其给与接受并认为它遭到北京政府的迫害。北京政府官员却为己身之利益就认为这是对其国家安全的一种侵害。 - 在北京政府传闻说台湾、美国和西欧一些民主国家通过对法轮功的资助来达到削弱执政党为共产党的中国现政府的目的 Snorri 2007年6月6日 (三) 08:25 (UTC)

关于“个人网站”连结

对于方舟子那种有名有姓的网站链接,以及新华网、大纪元之类的官方网站链接,在维基显然都是没问题的。 问题在于Elegance所贴的澄清部分宗教徒的不实谣言却显然不属于有名有姓或者官方网站,这种随处可见的个人网站连结是否有资格放上维基? 如果可以,那是不是代表我站的百冷修螺也能贴?

大家有兴趣投个票吧。(我也不知道怎么搞投票啦,用回应赞成反对投票好了~XD)—Mocear 2007年6月6日 (三) 10:44 (UTC)

赞成,假若Elegance那种水准的网页也可以放上维基,那么Mocear的网页水准比之只高不低,不能放,说不过去喔~ Luciferous 2007年6月6日 (三) 11:22 (UTC)

有感于各位的讨论

各位好,我也是一名修炼法轮功的学员,从个人角度讲,我是当然维护法轮功的,但既然我们在维基,那么就按着维基的原则来探讨该条目。 个人的观点是基于以下假设的:第一,认为该条目偏袒法轮功的朋友是没有亲身的了解法轮功的, 对法轮功的著作不是很了解;第二,认为该条目偏袒法轮功的朋友也不是偏袒中国政府,或者说中国共产党的;而是基于本人对法轮功的认识不同。下面是本人对本条目的一些看法: 1,怎样认识法轮功?法轮功不是佛教,无论哪方都是这么认为的,这是肯定的了。按照维基的原则,正反两方面的观点都是要介绍的,既然中国政府说其是“盗用佛教名词”,那么在条目加上法轮功自己的认识,那是无可厚非的。hvl朋友说的好,“对于任何一个条目,无论是正确还是错误,我们都要以1:1的比例来衡量...不偏袒任何人,不管它是恶人还是坏蛋也好,维基百科不需要告诉读者,让读者慢慢揣摩,自己看。”至于说加上其他宗教人士对法轮功的评价,如果来源是中国大陆的恐怕很难有说服力吧。如Snorri网友举的台湾和马来西亚的例子,从链接上看我们发现一个来自法制日报,一个来自人民网,中国大陆对新闻的限制相信大家都知道吧,不能在大陆上维基就是个例子,这样的评论是很难让人信服其中立性的;另一个新加坡的例子实际上并没有对法轮功的直接评价,而更像是免责声明,很难从中了解法轮功好在哪里或者恶在哪里。从国外媒体的论述来看,更经常使用的词汇是spiritual movement/practice,如Times,http://www.time.com/time/world/article/0,8599,165163,00.html或者BBC,h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1172594.stm,如果有朋友认为国外的媒体也是抱着“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的角度来写,那么何谓中立公平就真的没有一个标准了。所以从第三方的角度讲,我们可否将其理解为一种精神运动? 2,什么是中立的评价? 中立的评价是维基最有魅力的地方也是争议最大的地方,原因在于每个人认识的角度不同,对中立的理解也自然不同,这样大家不可避免的会有争议。相信这里很多人都了解一些学术范式,在比较不同的思想流派时,最重要的就是了解各自的思想然后再从选择某一共性问题进行比较,然后给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如果将法轮功理解为一种精神运动,那么怎么评价呢?我们是否也应该了解一下再进行评论呢?正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就像我们喜欢看足球的朋友都知道,踢球的人与不踢球的人对同一比赛的理解完全是两回事,可是我们也很难讲不踢球的人的理解就不中立,很可能他们也是在客观的角度进行评论的,但是两方面比较的话,结果往往是不同的。如果本文开始的两点假设成立的话,可否请各位热心的网友能够了解一下法轮功到底在做什么呢?问题在于大陆对法轮功的评价毫无疑问都是否定的,如果上法轮功的网站,可能很多人同样会怀疑其真实性;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查其言,观其行,如果旁边有学练法轮功的朋友,那么就看看其所作所为到底是否如中国政府所说,还是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在做。 3,为何法轮功的很多新闻没有出处? 真的是很感谢大家善意的评论,这确实在文章中或者链接中经常出现,正如Snorri朋友指出的一样,不过有些时候真的没办法公布一些细节,恳请大家体谅。比如说谁谁练习法轮功在社会上是什么职位或有什么荣誉,如果举例的话,大家能够想象到在大陆会发生什么,即使其本人在国外,那么对其家人朋友也会有极大的影响。 另外国外政府对法轮功的判定,相信有海外经历的都有体会,如果不是支持的那至少不是反对的,当然也真的很难给这句话标上出处,只能说由大家的海外经验来判断其正确与否了。有些时候可能编辑人员确有操之过急,这些不足之处会在以后不断的修补,比如说添加一些国外媒体的评论,尽可能的标明出处等等,当然这依赖于各位的帮助。另外谢谢hlv朋友的维护,和你的讨论受益匪浅,而且在你不相信法轮功的情况下(个人猜测,不知是否有误),还能尽力的维持中立的态度难能可贵。还有谢谢各位朋友的热烈讨论。既然争议多,就说明这个条目吸引人,希望大家能够借此了解法轮功,有自己的认识。不仅对法轮功,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理解等等...都有自己的见解,享受维基自由的乐趣异国风 2007年6月7日 (四) 16:25 (UTC)

只给你一句话:不要把每个非你族类,都当成对你认识不足!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02:05 (UTC)

这位朋友严重了,决无此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都有自己的选择,我的结论是建立假设基础之上的,如果你已经很了解了但有不同的看法这也是很正常的。但往往的你不在其中真的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不同,如同你在台湾很难认同一些大陆的生活习惯一样。本文主要想建议这些热心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法轮功到底是干什么的然后再贡献自己的观点,这样效果会更好,但决不意味着你必须认同才好。

只给你一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不是讲来说笑的!路西法 2007年6月8日 (五) 14:39 (UTC)

谢谢路西法朋友善意的提醒,当局者是否迷,旁观者是否清都不是简单的能一概而论的,因为这又涉及到一个评判标准的问题,而且极易又陷入到无休止的循环论证当中。就像从个人角度我肯定是相信法轮功的,但是从你的角度就可能是持质疑态度的,你会说我是当局者,可是从我的角度看你也是个当局者。所以我这里不是说谁的观点对或谁的观点错的问题,不是在寻求一个唯一强制性的结论,而是遵循维基的要求谈谈对条目中立性评价的问题。可能是我开始就说明自己是个法轮功学员所以引起朋友的误会,觉得我会是在站在偏袒的角度来解释的,但实际上我只是想谈谈对中立性的理解。说到当局者迷,我倒是真的为生活在大陆的父老感到惋惜,真正的生活在一党的声音之下而不敢拥有独立的思想。当然不是说有独立的思想就要支持法轮功,但是至少会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或为什么不喜欢,而不是将与自己认知不同的思想简单的加以排斥。再一次感谢路西法朋友异国风 2007年6月8日 (五) 21:39 (UTC)

"说到当局者迷,我倒是真的为生活在大陆的父老感到惋惜,真正的生活在一党的声音之下而不敢拥有独立的思想。" --异国风

不好意思,你低估了大陆的父老。 --E. Galois 2007年6月24日 (日) 14:25 (UTC)

呵呵,那好,我收回。这是好事啊异国风 2007年6月25日 (一) 09:37 (UTC)

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就不能公正地看待FLG了?你的打击面太大了哦!—冰封沙漠 2007年6月30日 (六) 11:57 (UTC)

我有这么说么?关于我的观点请参看以前的留言,谢谢。异国风 2007年6月30日 (六) 12:39 (UTC)

法轮功总是说要给大陆人传播“真相”,但却容不得别人批评他们,容不得别人说“法轮功”这个条目不客观,容不得别人说他们破坏维基。你一批评他们,他们就说你这个大陆人在“中共的一党独裁下不能独立思考”、不了解“真相”云云,似乎“真相”永远掌握在法轮功手里,似乎大陆人全都是一群愚民等着法轮功解救。上帝我们都可以批评,为什么李洪志不能?法轮功不能?为什么大陆人批评法轮功,法轮功就有一车的“真相”要解释?我和很多你这样的法轮功辩论过,从未有任何一个法轮功能够理性地看待自己和法轮功本身。从这点,我不支持法轮功。对于法轮功,我不认为中共限制他们在大陆运作是对的,我虽然不支持法轮功的思想和做法,但是我认为法轮功有在大陆运作的自由。同时,如果法轮功和他的成员包括李洪志本人在大陆做的违反大陆法律的事情,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刑法的审判。—伟大汉语 2007年7月29日 (日) 08:39 (UTC)
可是,你如何确定你对法轮功的批评是对的呢?如果是误解,我们向你解释,你又不接受,反而说我们容不得批评,那么这样下去,问题能解决吗?
另外,在衡量法轮功修炼者有没有违反大陆法律之前,你应该先衡量大陆的政府合不合法。有一个无恶不作的流氓闯进你家,杀了你父亲,然后自称是你的“一家之主”,这种流氓定的家规,你承认吗?--Elegance 11:15 2007年7月30日 (UTC+8)
我所说的我接触的那些法轮功中,最典型的就是你。你就是我说的那个无理搅三分的法轮功,就是你让我更加地认识到法轮功的令我讨厌的一面。我曾经说过,跟你我不想再多谈,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我和你谈你又会和我狡辩,我一没时间,二没兴趣和你纠缠。如果是其他的法轮功,不像你这种毫无理性可言的法轮功,我愿意和他谈。你不必再回复我的帖子,回复我也不会搭理你。但在我的留言结尾的地方,我警告你一句,你举例子的时候或者写文字的时候,不许写出涉及我家人不礼貌的例子。我如果说“比如一个流氓闯进你家里,把你妈妈强奸、把你爸爸阴茎割下来、把你奶奶掉死”类似这种话你也一定不爱听一样。完毕。—伟大汉语 2007年7月30日 (一) 06:43 (UTC)
何以我的言论会让你那样认为呢?或许我之前的发言真的有过激、执著等等,那很抱歉,我想我现在能比以前更理性的与你讨论。
那个例子也可以这样改写:如果有一个无恶不作的流氓闯进平民百姓家里,杀了他们家的父亲,然后自称是“一家之主”,这种流氓定的家规,有人会承认吗?--Elegance 18:26 2007年7月30日 (UTC+8)
好,既然你这么诚恳,我愿意和你辩论和探讨这些问题。维基这里只能讨论和条目相关的话题,否则会被他们删除(对管理员的这个做法我有异议,英语的法轮功条目里也有大量的周边话题讨论,管理员并没有删除,但是中文的却到处都是删除留下的痕迹。这很不正常。)所以,我愿意和你在msn中进行更及时的讨论,甚至是语音讨论。我把我的msn用户名写给你。你告诉我你的邮箱,我发给你。—伟大汉语 2007年7月31日 (二) 03:48 (UTC)
我现在都是用Skype,msn已经很久没用了。请问你有使用Skype吗?[4]。--Elegance 15:52 2007年7月31日 (UTC+8)
我已把我skype用户名发往你邮箱。—伟大汉语 2007年8月1日 (三) 10:38 (UTC)

某方面来说,Elegance之前宣称法轮大法是正法,绝对不会有错,毫无证据便动辄撤销法轮功负面说法编辑的态度,比起例子中那个跑到平民百姓家杀人又自订“家规”的流氓,差别几希矣 (六) 07:19 (UTC)

有人说他敢批评上帝。看到这一句我有点话想说。说这句话的人,你是否是基督徒。如果你对于圣经没有了解,不知道你批判上帝的依据在哪。我母亲就是基督徒,我身边有很多基督徒,我没见过哪个说要批判上帝。至于基督教之外的人,对于这个宗教不了解,又如何敢于批判。这让我联想到中国当年没几个人看过论语,没几个人读的懂《红楼梦》,也要批林批孔,也要全民大批某某红学家,没想到这样的事在中国大陆居然还在发生。对于法轮功的问题,暂且不讨论学徒是否被迫害的问题(虽然我对此坚信不移),同样的,不了解法轮功的,如何批判法轮功。我们先假设如果法轮功没有被迫害,为何法轮功在大陆几乎一夜之间消声匿迹。如果法轮功真的是如中共当局宣传的那样,如果天安门自焚真的是法轮功所为,为什么国外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没有自焚案发生,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次都没有过。为什么这些事情只在中国发生,难道中国就是比别的国家特殊?我觉得大家更应该多考虑一下为什么国外法轮功就活的好好的就是在中国大陆一天也活不下去。这里面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如果刚才那些假设都是正确的,那国外法轮功的现状似乎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难道法轮功学员这么多的人一夜之间就弃暗投明了,法轮功一夜之间就从邪教变成正统气功了?这样的解释好像有点牵强吧。的确很多事情我们没有办法确定手头现有的资料消息是否属实,但是只要大家怀着平常心,不要用党文化的那一套去思考,很多问题上面就不会有这么大的分歧了。请不要一开始就对法轮功学员怀有敌意。就像我以前盲目排斥基督教,但是后来发现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比我平时接触到的那些社会中假大空的人好很多很多。我母亲现在就是基督徒,相信我以后也是。所以,了解有一个过程,希望大家都能试着了解一下法轮功,看清出到底谁在说谎。在此我做最后一个假设:如果法轮功真的是邪恶的,那用不着我们在这论证,全世界的人民都会看得清,法轮功最后会自取灭亡的。反过来说,如果法轮功所说的迫害都是真实的,就像当年的纳粹集中营一样,那么最后真相会大白于天下的,所以希特勒最后会失败,所以斯大林最后会被拉出来烧掉。User:Maikurakiwh 2008年2月6日

Wikipedia:方针

当条目遭到破坏或者其他原因的无理由修改时,请将其返回成上一个版本;如果返回三次破坏者仍然没有收手之意,请提交保护页面,并将此用户以破坏名义封禁。在编辑维基百科前请认真阅读相关编辑衡量标准。

(以上评论)hvl 大概在 2007年/6月/17日 14:05发布本评论 [ 举手说话]

Heisedami101朋友,请对您的编辑提供相应的出处,如果您认为应该增加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那请在原条目中增加相关的链接;如果您想表达个人的看法,可在讨论页中发表。多谢。祝您编辑愉快异国风 2007年8月27日 (一) 15:35 (UTC)

链接错误

文中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批判法轮功专辑的链接弄错了主域名。 现在的应该是http://www.xys.org/pages/falun.html 至少现在是有效的。 --E. Galois 2007年6月24日 (日) 14:21 (UTC)

指向《法音》陈星桥文章的链接应该从“第三方”的栏目放入“反对方”栏目。因为陈星桥和《法音》属于中共控制的佛教协会的成员,发表的观点完全是依照中共的意识,不具备独立性,不属于第三方。 --吴金铭 2007年10月4日

维基百科的一些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让修炼法轮大法??

谢谢您支持法轮大法。但既然您支持,就希望您能维护大法的声誉,请注意您的措词,不要使用不善的词汇,希望您能改正,否则将提请管理员删除。望理解,谢谢合作。此致异国风 2007年7月9日 (一) 15:30 (UTC)

请帮忙添加跨语言连接

我写了闽南语的法轮功条目,麻烦管理员添加一下跨语言连接:[[zh-min-nan:Hoat-lûn-kong]],谢谢--—越王山の涕淌君 2007年7月26日 (四) 13:03 (UTC)

再致Mcs

MCS朋友,我无意编辑战,无论您对法轮功看法如何,请您遵守维基可供查证原则,请提供相应出处。此致异国风 2007年8月22日 (三) 18:59 (UTC)

今天忙, 请等最多一日的时间, 谢谢. Mcs 2007年8月22日 (三) 08:56

等了您好长时间,原来就是为了等到您再次添加不明来源的信息?都像您这样,维基成什么了?异国风 2007年8月28日 (二) 17:11 (UTC)

"都像您这样,维基成什么了?" 都像您这样,维基成了充满反讽的场所. 学一学你的口吻: "早就增加了url, 你看不到吗?" User:Mcs 2007年8月30日 (二) 21:37 (UTC)

呵呵。那好啊,就请您提供链接吧,比如“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有人认为法轮功接受了美国和台湾政府的资助。有法轮功背景的《大纪元》、《看中国》网站就被他们认为是造假新闻主要集散地”,民间有人认为是谁?再比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站的服务器普遍架设于美国或日本,并得到当地有政府背景的组织的帮助。”谁可以证明?更有“在中国大陆普遍认为台湾、美国和西欧一些民主国家通过对法轮功的资助来达到削弱执政党为共产党的中国现政府的目的”又是来自哪里的观点?还有阁下您添加的正负看法,到底来自哪里呢?不是您个人的评价吧。再说一遍,您有不同看法想添加至条目中没有问题,但不要以中立性为借口增加这些没有来源的内容。谢谢异国风 2007年8月30日 (四) 21:47 (UTC) :请您注意您最新的编辑,文中充满大量民间有人认为,大陆普遍认为,不少中文论坛称,据信等大量没有出处的说法,按照您这样的编辑思维,其他持不同观点的大可以同样加上诸如此类有益于本方的话,如此一来,维基与论坛还有何区别?没有看到您所称增加的url,如果您是说放在最后的链接的话,建议您在措词前应该引用“据...称字样”,而不是说以此为事实的语气陈述,因为双方在此存在不同认知。另外如果您觉得我的语气不善,愿向您表示歉意。谢谢异国风 2007年8月31日 (五) 01:56 (UTC)

言重了. 其实大部分的新加的内容都不是我所加的. 不过我不同意有人一见到不符自己心意的, 就去移除的作风. 对于"民间有人认为,大陆普遍认为", 我见到部分的确如是, 而部分却是引用自一些媒体的, 却都被移除了. “据...称字样”,是一个好提议, 但以前一直都没有于这条目中用到, 看来是时间修改一下了. 可能我误会你为某某人了, 语气不善之处亦请见谅. Mcs 2007.9.1 09:50 am

谢谢您的回复,很高兴能和您坦诚的讨论该条目。关于移除的的部分,第一,不是因为其不符心意,而是没有来源,就像您也注意到的那些。并且很多是以主观的语气陈述的,如“这显然不能反驳中国官方的说法”;第二,原条目已经有些陈述没有出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上来不由分说加上一些没有来源的说法,然后再留给我们讨论,这不是正常的工作方式。所以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讨论现在这些后添加无来源内容,而是恢复原来的条目,对其不妥之处进行编辑。而且任何新添加的条目必须有可查证的来源,否则不应予以增入。愿听您的观点。谢谢异国风 2007年9月1日 (六) 10:28 (UTC)

“这显然不能反驳中国官方的说法”不是我加的,我亦认为这是个人观点。 照你的说法,那整个条目也没有证明了? 因为合要求的"证明"应该是即时加之于该文句的背面,而不是单单地加在文章的最尾。有见及此,我认为应把每段也去更正,尽可能把来源加来该文句的后面。

对于新加的很多资料,其实也相对地有不少新加的url, 可能是你未知道那一个url是相对于哪一个资料而已. Mcs

按照HVL朋友的建议,整个条目不是想证明什么,而是在介绍什么,看完之后有何看法都是读者自己的事。而且按照维基的可供查证原则,所有的陈述应该提供相应的出处,至于说以何种方式标明,我个人倾向于添加注释<ref>的学术方式。另外,该用户添加时并没有提供任何新链接,您在维护时同样没有提供任何新链接,大家如果都这样加,然后再让别人自己找对应的URL,那大家还怎么编辑,所有的时间岂不都是浪费在这上面了?如果您有时间有能力寻找判定新资料对应新加的URL,那您可以整理后添加。谢谢异国风

我所加的资料, 差不多都是有URL在后面补充的, 完全不是旧有的模式. 所以我之前才提出"我认为应把每段也去更正,尽可能把来源加来该文句的后面。"

"大家如果都这样加,然后再让别人自己找对应的URL,那大家还怎么编辑,所有的时间岂不都是浪费在这上面了?" 对于你的句子, 你的句子看来是对原作者作出的善意的提意啊. Mcs

您所添加的资料有URL不错,所以才能知道并不是您宣称的中立第三方。修改我赞同,但应该在删除后添加没有来源陈述的基础之上。异国风

请教

原条目中“法轮功认为修炼者一开始修炼法轮功,腹部便会产生“法轮”,随着修炼者“功力”的增加,腹部的“法轮”也会增长,这也是法轮功名称的由来。”请问出自于法轮功何书或何处?向各位朋友求教。如果没有出处,拟定按《转法轮》书中原话修改,愿与各位商榷。多谢。此致异国风 2007年8月24日 (五) 21:48 (UTC)

你最好写“据其书籍《转法轮》中的描述,法轮功的名称来源于…………”;另外,原来的文字也不必急于删除,可以并行叙述保留一段时间,并标上{{fact}}标签,以留给其他编辑者足够时间(这里的足够时间还很模糊,Wikipedia talk:可供查证中还在争论)添上来源,具体参见可供查证中的叙述。—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5日 (六) 14:47 (UTC)

ok,谢谢你,Philip!此致异国风 2007年8月25日 (六) 21:04 (UTC)

“”==本人认为以下黑体部分为非中立言词,因当删除。或者请编辑者告知参考来源==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以外大多数的国家或地区并没有判定法轮功是邪教,对其给与接受并认为它遭到北京政府的迫害。北京政府官员却为己身之利益就认为这是对其国家安全的一种侵害。

请编辑者将源于第三方的参考资料告知,用以证明“北京政府官员”是 “为己身之利益”为目的,方才“认为这是对其国家安全的一种侵害”

有些法轮功学员称受到中国政府的酷刑迫害,并称有1000多人死亡,数万人被关押,但因中国政府封锁相关消息大多报道的真实性迄今并未得到有效证实。

首先,如果是“大多报道”的真实性迄今并未得到有效证实,那么请告知源于第三方的参考资料用于说明那些报道真实性得到了证实。 第二,逻辑有错误。报道真实性未证实前,是否“封锁消息”也是不确定的。如果“报道”是虚假的,当然无所谓“封锁消息”。 by —BirdinForrest 2007年8月30日 (五) 21:08 (UTC)

我也赞同你的说法, 文章内有不少非中立的内容. 不论是支持的, 还是反对的. 超过一年没有来看看, 竟变成这个样子, 我认为是时间逐句逐句讨论, 逐句逐句修改了. Mcs 2007.08.30 21:44

所谓“未得到有效证实”只是反对者故意这么说罢了,明慧网每天都有刊登法轮功修炼者在大陆被迫害的案例,迫害之事实人尽皆知,反对者也都心知肚明。
逻辑并无错误,前面的叙述是“并称有1000多人死亡”,请注意“称”,文中这么叙述,是表示法轮功的观点。中共非法封锁消息也是人尽皆知的事实,这一点也不用问了。--Elegance 21:45 2007年8月31日 (UTC+8) 

法轮功夸张的做法也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为什么Elegance不去强调的 ? Mcs 2007.09.1 10:00

首先,强烈反对Elegance把自己的争论意见插入我与Mcs的争论意见之间,这不符合wiki的规则,而且很不礼貌。 第二,如果你或者其他编辑者对于我说的第一点,有关“北京政府官员却为己身之利益就认为这是对其国家安全的一种侵害。”这一句中“却为己身利益”没有合理证明,那么我再次建议删除。 并且我还要进一步提出,“北京政府”的称谓是不合适的。我认为作为一个参与编辑百科全书的编辑者,应该适用正规而且明确的名词。 第三,Elegance说道:“所谓“未得到有效证实”只是反对者故意这么说罢了”。 那么我要强调,我提出的意见针对的是这句话本身,至于这句话表达的是“反对者”抑或是“支持者”的意见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关于法轮功学员的陈述,要么是全部错误,要么是全部正确,要么是部分错误部分正确。这三种情况下都要举出一定数量的,已经公认为事实的证据作为证明。这样才能确定这句话在本条目中的中立地位。所以,如果Elegance认为这些陈述都是正确的或者由部分正确的,那么对于你认为正确的部分,需提出可靠的证明,或者是第三方具有公信力的媒体的辅助证明。否则,就只能认为是“有关酷刑,迫害,1000多人死亡,数万人被关押的说法全部都未得到证实。”

至于Elegance说:“明慧网每天都有刊登法轮功修炼者在大陆被迫害的案例。” 明慧网的观点应该作为法轮功方面的观点,但是注意,在证明力上没有叠加作用,即是说它抛出相关报道虽然越来越多,但是证明力是不变的。它只是提出问题,至于问题的对错真假,它自身从来没有真正的证实过。而且本来我不该说,明慧网作为媒体,其非专业性也是“人尽皆知”的。并且如果那些算是新闻报道,那么每一篇相关报道用词用语,文章结构,内容的上下逻辑搭配都达不到一篇合格的新闻稿的要求。如果说那些不是新闻报道,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了。

“迫害之事实人尽皆知,反对者也都心知肚明。”这句话前半句完全是臆测,后半句是把自己的臆测强加于人,不符合讨论问题的范畴。就不理会了。

Elegance认为“逻辑并无错误”。那么我说说逻辑错误在那里:如果说因“封锁消息”所以“无法证实”。那么其中被封锁了的“消息”是什么消息。按照你的逻辑来说,此消息应该是能够证实指责是真实的相关信息,虽然这些信息“有,确实存在”但因为被“封锁”了,Elegance你没有得到,所以你“大多无法证实”。那么如果你没有得到这些信息而且那些指责也没有被证实,你是如何证明这些信息是存在的呢,如果你无法证明这些消息是存在的你又是如何证明这些消息是被封锁的呢。你可以说“因为你没有相关信息,所以你无法证实指责的真伪”,但是你不能说因为“相关信息被封锁,所以无法证实指责的真伪。”后一句话本身就带有指责成分,如果这种指责没有有力的证明的话,在争论中就没有坚实的地位。如果你还要说:“我就是找不到,但是就是就是就是有。”。那也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Elegance提到:“前面的叙述是“并称有1000多人死亡”,请注意“称”,文中这么叙述,是表示法轮功的观点。”这一点我本来就没有疑义。法轮功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只要按照我的建议后面加上“尚未证实”。

Elegance最后的话:“中共非法封锁消息也是人尽皆知的事实,这一点也不用问了。”与本讨论无关。因为我从未质疑过中国政府是否曾有过封锁消息的行为。而且事实上我认为,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有新闻封锁的政策或行为,而中国政府的政策相对某些国家来说无疑更保守。(注意,最后有关新闻封锁的观点我不准备将来在这里与Elegance讨论)

PS: 早上察看时,Elegance的留言插在我的留言与Mac的留言之间。虽然我再次贴上留言时,Elegance的留言已经被移动了,但我仍要提出我对Elegance的指责。

现在的版本某些部分已经被更改,我再贴上此留言是并不知道。所以此留言仅作为我与Elegance的讨论。—BirdinForrest 2007年9月1日 (六) 03:39 (UTC)

关于留言格式,我的留言格式并无问题。当一用户要对另一用户的留言作回复时,须在自己的留言前加上冒号“ : ”,使留言产生缩排效果,如此才是正确的格式,代表该用户在回复上一位用户,并且当同时有多位用户进行讨论时也才不会混淆。而Mcs的那种发言方式代表他另外留了一个话题、并未针对BirdinForrest的留言作回复。且现在Mcs把我的留言移动到他的下一个位置,则代表我在回复Mcs,但事实上我并不是在回复Mcs。
关于条目的编辑,我总结两点,其他细节部分,因为你的留言繁琐,我没有意愿花时间仔细阅读或讨论,如有冒犯之处请包涵。一、法轮功学员“称”被迫害致死人数超过千人,表示这是法轮功学员向大家提出的观点,但是中共封锁消息,所以法轮功学员提出的这个观点未得到有效证实,这样的叙述并没有问题。二、我说“迫害之事实人尽皆知,反对者也都心知肚明。”这句话,是很肯定的说,不是在臆测。当然“人尽皆知”这个词语并非说所有住在地球上的人都知道,但至少来法轮功条目编辑的人都很清楚这个事实,无可否认。--Elegance 14:36 2007年9月1日 (UTC+8)

回Elegance, 1. 在这里没有太多维基人用 "须在自己的留言前加上冒号“ : ”,使留言产生缩排效果" 2. 这种缩排效果有其不足之处,请问为什么你断言"如此才是正确的格式"? 3. 我并没有移动你的留言,我只是于你的第一篇的留言之后作出留言. 4. 法轮功学员(声)称被迫害致死人数超过千人并无问题, 好比中共声称法轮功破坏社会秩序一样,并无问题,这只是双方各自的表述 5. 对于这一句,“迫害之事实人尽皆知,反对者也都心知肚明。”.我认为应同样地于前面加上法轮功学员声称. 6. 你当然亦可加上中共声称法轮功学员破坏社会秩序,故被法律制裁. Mcs

有些用户没有这样使用,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或不想这样使用。为何这样是正确格式,因为这样才能让阅读者知道谁在回复谁,如果大家的留言全都没有缩排效果,就不容易分辨谁在回复谁了,Wikipedia:讨论页中有说明。我的留言应该是你移动的,请见历史页面。中共那样声称,当然是说谎、欺骗人民,因为法轮功学员从未破坏社会秩序,倒是中共常常直接和间接的破坏中国大陆的社会秩序。--Elegance 13:52 2007年9月17日 (UTC+8)


Elegance建议你多看看法律方面举证与反证之资料,另外,请问你认为你是否站在中立一方?你认为你的言论是否足够的中立。因为此条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争论。 其次,我很不赞同你这样的论证方法:中共那样声称,当然是说谎、欺骗人民,因为法轮功学员从未破坏社会秩序,倒是中共常常直接和间接的破坏中国大陆的社会秩序。这是一句主观意识上的强加出来的表述,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那就是诽谤。所以,在这里论述,都应该拿出第三方(所谓第三方,就是中共媒体和法轮功媒体以外的)证据来源。

首先证明,我是局外者,如果按照法庭辩论程序来看,我应该算是陪审团成员或者是观众。我既不反对中共,也不反对法轮功,但是我此讨论页的辩论中,我有点偏向于和你Elegance论点相反的一方了。因为你Elegance太过主观,又太过偏执,容不得别人说半点坏话,而自己又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只是一味的“我说的就是正确的。”这样的辩论,你肯定是绝对处于下风的。你的观点也会被删除的。--Wainshandle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7:44 (UTC)

逐段讨论(1)

请问有人愿意逐段讨论吗?

法轮功(又被练功者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于1990年代在中国大陆传出的一种修炼方法。 关于法轮功的各个方面,均存在着争议。有观点认为法轮功是气功修炼的一种,有人认为法轮功是含有信仰的成分的气功;也有观点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自其大规模传播,并攻击媒体、提出政治要求后[来源请求],也开始有观点认为其是有境外组织背景的邪教。目前,在中国大陆,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而取缔。

第一段的问题是 "其大规模传播,并攻击媒体、提出政治要求后[来源请求]"

A. 到底是 1. 其大规模传播 2. 并攻击媒体 3. 提出政治要求后 哪一个要来源请求?

B. 中立性有问题吗?

欢迎你提供意见. Mcs 2007.9.1 14:17


  • 第一句应该恢复为“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被练功者”为不必要的赘句。功法本身的称呼当然是修炼者所称,而不是别人来命名。就像“国际象棋(又称欧洲象棋)”没有必要说成“国际象棋(又被爱好棋艺者称欧洲象棋)”。
  • “攻击媒体、提出政治要求”为不实的说词,应删除。
  • 最后还应该加上法轮功在世界各国或主流国家的流传情形,不应只叙述在中国遭到镇压。

--Elegance 15:05 2007年9月1日 (UTC+8)

国际象棋不只被爱好棋艺者称欧洲象棋 法轮功在世界各国的流传情况可以用google news搜索法轮功或者falun gong,看看有多么凄惨 by 不留名者

我有说只被爱好棋意者那样称呼吗?
我倒是用 Google news 搜寻到不少支持法轮功和法轮功被中共迫害的报导。难道你用的是 Google news中共谎言版 ?--Elegance 14:58 2007年9月2日 (UTC+8)
那些消息都来自你们法轮功的网站。这些说明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说明了中共恐吓、收买海外华人媒体。用英文版 Google news 搜寻法轮功的结果中,其他外文媒体的报导占了十分之九;而用中文版 Google news 搜寻法轮功的结果中,则是法轮功学员创办的媒体的报导占了十分之九。--Elegance 13:19 2007年9月6日 (UTC+8)

1. 第一句英文的中译为法轮功,很难见到关于法轮大法的说法。似是练功者的自称,就好比欧洲象棋的讲法的确少见。 2. "攻击媒体" 有违中立性,应改一个更中立的讲法 3. "提出政治要求",我感到有,其他人认为如何? 4. "在世界各国或主流国家的流传情形", 一个相当好的提议. 可否加于"第三方看法内", 但这方面要有劳E先生去找些. Mcs 2007.9.1 20:49

  1. 不论是什么文的中译,法轮功即是又称法轮大法,本来就是修炼者这样称呼的。
  2. 问题在于“攻击媒体”这种叙述是否属实,是造谣就应删除。
  3. 你感到有,有在哪?请详述。
  4. 应该加在这段之中,不是所谓第三方看法。
--Elegance 15:13 2007年9月2日 (UTC+8)

1. 应该是多数人知道 "法轮功"一词, 相信所有人对该英文的中译 "法轮功" 无异议. 但修炼者这样称呼就应注明. 2. 包围媒体的办工机构是大家所共知的 3. 没其他人回答. E先生, 你自己去看看大纪元吧 4. 第三方看法, 应该有正, 有反, 有中立. 加在那里有什么问题? Mcs

  1. 本来就是修炼者这样称呼的,没有必要多此一举的注明。“法轮功”也是修炼者称呼的,要不要也注明?“欧洲象棋”也没有人特地说“又被棋艺爱好者称……”。
  2. 你说的那是中共的谎言,建议你去看一看当天的历史照片。并不是前去说明真相的人多就叫包围。
  3. 我看大纪元就是在报导真实中国。请不要留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如果你感到有,就详细描述为何感到有。
  4. 这一段只有在中国遭到迫害的描述,而没有在其他国家洪传的情况,当然要加在这段。
--Elegance 13:10 2007年9月10日 (UTC+8)

Mcs朋友,与您商榷。您添加的2和3都是来源于新华社和人民网,4,5和6来自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刊,这应该不是第三方吧?7,那个声明的公司能否提供更为详尽的资料?有来自中国媒体对其的质疑“2006年度中国十大科技骗局” [5]。希望您能重新查证。多谢异国风 2007年9月1日 (六) 18:56 (UTC)

那可以把 1,2 加在中方的位置. 佛教协会应算第三方了, 要不然所有的都不是第三方了? 2006年度中国十大科技骗局, 是不错. Mcs

Mcs,既然您知道那请您改动而不是继续留在该位置。而且条目下面都已经有相应的各方链接,没必要再另起炉灶。佛教协会是经中共中央统战部批准成立的,你在国内应该知道像对待法轮功这种重大问题上,根据中宣部“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求,各媒体如果不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又怎能有文章发表?最后那种没有公信力的媒体麻烦您就不要拿来凑数了。我的建议是既然您说是第三方,那就直接找海外专业媒体的报道,如cnn,bbc,washingtonpost之类的。而且对于您恢复的内容,本人并不赞同,原因已经说过多次,原条目已经有很多没有出处的陈述,作为维基的编辑应该是提高原条目的质量,而不是继续加上大量无出处的内容让别人讨论。多谢异国风 2007年9月9日 (日) 08:15 (UTC)

Mcs,有一个建议希望得到您的反馈。在大家没有讨论取得共识之前,请您暂时不要添加或删除原条目的内容,原条目是指中间Heisedami101加上无出处内容之前的条目。多谢异国风 2007年9月9日 (日) 08:28 (UTC)

异国风,1. 是原条目并没有把来源注于文句之后,而只注于文章之后.所以我希望逐步改善情况,而并非另起炉灶. 2. 我认为一个关于全中国佛教的佛教协会是一个颇具公信力的协会, 难道你认为凡于国内的组织都全无公信力? 该不会吧.3. 凑数? 我见到法轮功官方的url有约七个,而中共官方的url连你说的协会也只有约四个,到底是谁在凑数? 4. 海外媒体是好,但不代表国内媒体就一定不好.5. 最后,你误会了,我并不是居于国内的.我所身处的地方是一个高度注重民主自由的地方.6. 加上无出处的内容不好,但移除有新加url作支持的内容同样都不好. Mcs


  1. 好啊,大家都是想改善条目,这挺好的,现在的争议是您坚持要加一个第三方的评论,先不说此第三方是否真的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原条目中已经有各方链接的情况下,您添加有何新的意义呢;
  2. 请您注意,我质疑的公信力是指您提供的最后一个第三方链接而言,此公司被大陆新闻媒体自己都称为骗局公司,您还可以拿出来当第三方评论,不免有凑数之嫌;佛教协会的立场如何,您应该清楚地很,如果您认为国内允许新闻媒体有和官方不同的声音,那您的逻辑是正确的;
  3. 数字多就是凑数?呵呵,您混淆的也太厉害了吧,那按照您的观点,论文后面那些长长的参考文献都是凑数用的吧。您拿哪家媒体观点是您自己的选择,但至少应该保证一定的质量吧,见上所述;
  4. 海外媒体好坏,我不敢评判,我只是觉得相对来说,其在中国的利益不像国内的媒体受到官方那样大的牵制,发表观点也就更独立些;同样国内媒体好不好也不是我这个外行人置评的,但是中国政府允不允许媒体有独立的声音相信在国内生活过的或了解中国国情的都有判断;
  5. 你在国外那就太好了,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多少您也能知道一些吧,请问世界上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有几个,在其他哪些国家又出现过所谓“自焚”等耸人听闻的事情?
  6. 加上无出处的内容不好,移除有新加url作支持的内容同样也不好,但是拿着中国官方的宣传当中立第三方观点的更不好。异国风 2007年9月17日 (一) 12:46 (UTC)
相信大家都只知道法律上说的"谁举报谁举证"吧,那么我请问:中国政府在拿出关于flg的相关罪行时能拿出相关的证据,那个大纪元时报能么.不要说什么中国报道不实,是政府运作,大纪元时报的证据未免也不太真实.举个例子,我在澳大利亚有看过几份这个大纪元时报,除了当地的时政事实能清楚报道外,关于中国的根本就是"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或是负面报道.请问大报纸和小报纸的区别何在?区别就在大报纸有清楚的事实来源,来自采访,图片,证言,而非通篇"未经证实".联系最近的西藏事件,以及某些人打算破坏奥运,那些对于中国的负面宣传的可信度恐怕会在打折扣.(我是中国人,我认为一切不利于中国安定的,企图挑起中国内部矛盾的,不管是来自于有中国国籍的,还是来自放弃中国中国国籍的,或是来自台湾地区的,抑或是来自外国反华宣传机关,其目的,手段,言论等等都应该讨论的更仔细,更详细。同时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的了”,wiki并非某人的喇叭,这里要的是对事实的描述记录,而非对某某人或是某某国家的攻击。)
当然,你也会说中国的报道证据是伪造的.那我请你至少也去找些flg的证据而非关在屋子里YY,注意是中立证据,而不是某某flg书上说,或是某某flg大师说.同时也不要以一己之偏见说些含沙射影的东西. 扶戎将军张嶷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00:31 (UTC)
你提到的中国政府拿出的所谓证据、澳大利亚大纪元时报的报导,分别是指哪些事件?请说清楚。
在评论外国人杯葛北京奥运之前,请你先想想看,奥运最重要的精神是什么?就是和平,那么一天到晚迫害老百姓、践踏人权自由、甚至对老百姓大开杀戒的政权,有资格办奥运吗?根本没有,若让这种邪恶政权办奥运,等于是玷污奥运的精神。中共没有资格办奥运,因此世界各国的正义人士抵制北京奥运,才是正确的,你不能称之为破坏奥运。而且中共当初申办奥运时承诺要改善人权,结果它根本没有实践诺言,这种出尔反尔、撒谎成性的政权,不配办奥运。
靠谎言和暴力起家的“中共”不是“中国”,也绝对代表不了“中国”。中共是什么东西,在《九评共产党》里剖析的非常清楚,中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混淆“中共”和“中国”,把中共自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国”搅和在一起,让中共每逢危机时刻都会利用这点来挑动所谓的“爱国”情绪。并且又进一步对人民洗脑,把“中共”和“中华”混淆在一起,每当海外媒体揭发中共的罪行时,它就诬称海外媒体是“反华势力”来逃避罪责,但真相却是:中共自己就是最大的反华势力,它所做的一切都是以巩固自己的政权为主,只要它觉得有助于维护自己、消除反对声音,十年文革浩劫破坏中华文化、大跃进害死上千万中华儿女、六四天安门屠杀大学生、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屠杀西藏人……,什么它都做的出来。--Elegance 21:39 2008年4月13日 (UTC+8)

这里有段大纪元时报的报道“据消息人士透露,中共高层现在最后悔三件事:镇压法轮功、办奥运与修建三峡大坝。中共为镇压法轮功,使出了所能想得到的各类邪招,结果却适得其反,非但没把法轮功铲除,自身却大伤元气,厄运难当。然而中共的所谓“后悔”是看到结果未成的“恼羞”,并非良心发现的本性忏悔。故而镇压依然继续,已是强弩之末,中共上下已经确认一个事实:这是一场永远也赢不了的镇压。法轮功议题已经成为中共在家门口迈不过去的坎。” “公道自在人心,善恶终有报应。法轮功九年来的和平非暴力的讲真相,已经开创了一个人类历史的新进程。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据说早已被众多的历史预言所记述,可谓天意早定。这场惊心动魄的迫害与反迫害的正邪较量,被称为是<<圣经>>中提及的人类“最后之战” 的现实演义。” “自从1992年5月13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长春开办第一期法轮功学习班以来,法轮功由于神奇的治病疗效和对“真善忍”理念的亲身实践,迅速在中国民间流传开来。” “作为强身健体、修心养性的功法,法轮功确实具有神奇效果。1998年据当时管理气功的中国体育总局对12553人的抽样调查,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

这就是大纪元时报的真实性和客观性。http://news.epochtimes.com/gb/8/4/26/n2095376.htm --柳寒江 (留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18:08 (UTC)

我已经说了,请你拿出证据.不仅是争议双方的,还要有了解事件的中立第三方的观点.而不是某大师的观点. 感谢柳寒江朋友提供证据,我实在对翻大纪元时报没什么兴趣,满版广告,还有黄色兴趣. 抚戎将军张嶷 (留言) 2008年6月13日 (五) 05:04 (UTC)

逐段讨论(2)

(关于第三方看法) 由于此条目相当具争议性,我认为每一句都应该要有理由, 有url支持。 但由于之前的编辑被E先生移除了(1 to 5),所以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在替E先生找认同法轮功的url。请E先生努力找第三方看法中支持法轮功的部分

p.s. (1 to 5 means) 1. 有导人向善的教条 2. 声称无政治目的 3. 能揭露共产党的历史问题 4. 为宗教多元化付出了努力 5. 提供免费报纸

我不同意条目中出现这种内容,只简单讲个一句,然后放个外部文章连结,条目中不应该出现这种格式的资料。--Elegance 15:16 2007年9月2日 (UTC+8)

难道只有 url 而不作介绍 ? Mcs

维基百科的条目是在对该项目作介绍,而不是放置外部文章连结。否则这种连结是放不完的。--Elegance 13:19 2007年9月10日 (UTC+8)

所以我放完url后,都有作出介绍. 例如原本有一宗新闻,只有url, 我后来把新闻的标题加入了. Mcs

只放一句像标题的句子,就和外部链接差不多。这样子的资料不应该出现在维基百科中。--Elegance 13:30 2007年9月17日 (UTC+8)

有关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焦点访谈》的采访是否真实的讨论

我认为本条目中“有人称,事后中央电视台记者穿着工作服对医院中的自焚者进行了采访,并在焦点访谈播出。而在医疗规范中这种采访必须要求采访人员更换消毒后的衣物,戴消毒过的口罩,否则伤者有极大的感染风险,所以可以基本肯定那次采访是虚假的。”此段话没有合理的依据。据我了解,大面积烧伤患者首先面临的是休克期,然后才面临感染期,创伤面修复后感染期结束。而感染期受感染危险的大小是由休克期患者的情况决定的,而感染期时间的长短是由创伤面修复时间来决定的。我记得《焦点访谈》分别在1月30日与3月初作过采访,没有考证本条目中提到的是哪一个。如果是1月30日的采访,自焚者正处在休克期(注:休克期并非患者总是处与休克状态中,而是存在休克危险),并不面临巨大的受感染危险(在感染期易受感染是因为经过多次休克打击后,患者免疫力下降)。如果是3月后的采访,患者可能已经脱离了感染期。以下是我查到的众多材料中的两份 [6][7],而这个[8][9]是两家烧伤治疗中心的页面,其中有多幅照片表明烧伤护理 并非是一定要穿特定的消毒衣物。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上面的怀疑没有确实的依据?而且本身以上内容编辑者在编写的时候就没有确实指名所谓“有人称”的“有人”是哪位,不知是否为具有公信力的专业人士,也没有给出相关“医疗规范”是如何具体规范的。贸然下结论“基本肯定那次采访时虚假的”,这属于原创性研究,不符合wiki的原则。如果近几天内没有援引其他更有公信力的来源。我将考虑做出修改或者补充。 PS 对不起忘了签名... —BirdinForrest 2007年9月2日 (日) 11:52 (UTC)

有人称是后来“有人”加上去的,用意不明。不知道您如何肯定1月30日自焚者正处在休克期,愿闻其详。实际上,焦点访谈1月30日做的报道时,病人已经过了休克期,否则不可能开口说话,有新华社自己的报道为证:“伤员已度过了休克期”,下面标明新华社2001年1月30日[10]。而您找的照片是医院的宣传照,如果您觉得医院会拿刚度过休克期生死未卜的病患作宣传那您的解释就合理了。相比较而言,专业人士的判断更有说服力,比如以下对前美国卫生总署研究员庞玉滨的采访。[11]谢谢异国风 2007年9月4日 (二) 20:40 (UTC)


建议合并

原条目中的发展历史部分中,标明请求来源部分似与下面的陈述为同一事件建议合并,参见《科学之剑:何祚庥院士传奇》,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12]。另外,该陈述来自人民网的原文,语气是否中立可想而知。[13]建议修改。愿与各位讨论。多谢异国风 2007年9月7日 (五) 19:44 (UTC)

不许不中立,但我认为条目中加入1. 正面支持法轮功的,2. 第三方的,3. 反面批评法轮法的并无不可。而且以"来自人民网来说出语气是否中立可想而知"的行为亦非中立.因为相信法轮功的官方网页也间中会发表一些真正中立的第三方文章,而中共的官方网页也同样地会发表一些第三方文章,难道就因为是官方网页就断定所有他们所发表过的第三方文章都是"不中立"的?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history/contemporary/falungong/hezuoxiu_falun.txt 我对文章进行速读,文章一开始讲法轮功以前的情况,接着说一个研究生的事, "那天,何祚庥的同事、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肇西教授,面色凝重地告诉何祚庥:他带的一个研究生,也是听过何祚庥讲课的一个学生,练“法轮功”诱发精神分裂症,又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何祚庥非常吃惊。他知道那个学生练“法轮功”得过一次病,可是已经出院回来上课了,怎么会旧病复发的? 回答令人吃惊:“法轮功”宣扬,人们得了病“不去医院不吃药”,练功才有效果,不然只会前功尽弃。 一个研究生,不信现代医学,信李洪志? " 之后讲对气功,伪气功的看法"现在在中国大地上,有不少老年人在那里练习各种气功,追求健康长寿,这,我们从来没有反对过。但是,我们反对在青少年里推广气功,普及气功。"

明显该作者反对法轮功,但论点并无明显的不中立.除非你认为整篇文章都是作者自己作出来的.要不然就是我的语文太差,察觉不到重大的不中立性了,请你明确指出吧. Mcs

  1. 第一,该陈述指原条目中的陈述,而非新语丝中的陈述。原条目中的陈述完全是照人民网抄的,首先已经违背了维基原则;
  2. 第二,原条目已有各方评论链接,没必要另起炉灶。维基的中立原则是让读者自己判断,而不是按您的理解予以解释;
  3. 第三,您所称的真正中立的第三方又是指谁,如公安部研究室?(您提供的人民网链接)还是佛教协会?(您提供的所谓中立评价)甚至连被大陆媒体自己称为骗局的公司宣传都能拿出来当第三方评论?这些就是您所为了维护的中立性?

异国风 2007年9月16日 (日) 08:41 (UTC)

1. 照人民网抄的是你个人的判断, 还是有什么实质证据支持的? 如果大家都陈述同一件事, 陈述相类同是正常的. 2. 到底是另起炉灶还是丰富原有的资源? 维基的中立原则是让读者自己判断,而条目中又让各方都有适量的陈述, 中立原则不是由你,也不是由我去解释. 3. 我从来都不认同公安部研究室的是第三方, 不知你何以有如此令你啼笑皆非的说法. 你之后个人忆想想说法就无谓回答了. 4. 最后重复一次, 我所维护的中立性不是由我, 也不是由你所解释. 5. 究竟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history/contemporary/falungong/hezuoxiu_falun.txt 有什么不中立的, 还是请你开门见出说出来吧. Mcs

  1. 我已经把人民网的原链接放在上面了,连标点符号都没有差别,您所谓的相同陈述还真是很相同;
  2. 各方有陈述很正常阿,也很应该,但是第三方的评论您要陈述什么,不同的人对此会有不同的理解,您为什么非要加上您的解释呢?
  3. 啼笑皆非,呵呵,那就您看看自己添加的第三方中关于敛财的评论吧,下面清楚写着公安部研究室,您也觉得是啼笑皆非是么?
  4. 不错,大家有不同的意见本人决不反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何必强迫别人接受或不接受呢?可是您所谓的中立就是拿出来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作为第三方评论,这就是您理解的中立?恕我不能赞同。
  5. 请您看清楚了,我是说原条目中引用人民网的陈述不中立,而不是新语丝!我是说,原条目中两条陈述应该是说明一件事,有新语丝的转载为证,建议合并,所以才将新语丝的链接放在上面。

异国风 2007年9月16日 (日) 11:11 (UTC)

对不起,刚才匆忙编辑,语气颇为不善,望您不要动气。在此补充一点,本人绝没有想阻止您编辑的意思,只是请提醒您引用的来源并非中立第三方。异国风 2007年9月16日 (日) 12:32 (UTC)

非法组织/邪教

1999年7月20-22日,中国政府是以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为名宣布取缔法轮功的,而非“邪教”。直到两个月后的1999年9月,中国政府才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请不要混淆。--207.112.62.86 (留言) 2008年1月19日 (六) 22:36 (UTC)

请问如何起诉法轮功无止境的SPAM我?

与条目无关,请勿再发表类似留言。顺便说一句,真善忍不是被迫害还不允许申辩的借口,如果中国允许新闻自由,还需要给您发email么?怎么没看到给其他民主国家的人发邮件呢。而且法轮功的邮件不是marketing,没有说让谁快点信吧,只是让别人了解被封锁的信息,信不信还在个人,谈不上非法,不适用您提供的法律条款。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21 (UTC)

无论有什么理由,违背当事人意愿的SPAM都是不道德的。但通常的垃圾邮件都是以欺诈或者广告的赢利为目的,所以显然非法。法轮功的SPAM则一般是以宣传为目的的,只要有法律条文支持,当然可以提出告诉。另,中国政府怎么处理法轮功问题和法轮功的这些行为是两码事,任何的自由都必须建立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基础上。—Pagan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39 (UTC)
相信您不是新手,应该知道讨论页的目的。此问题与条目无关,不希望维基人在此浪费过多时间。另,不赞同“中国政府怎么处理法轮功问题和法轮功的这些行为是两码事”。设想德国犹太人被屠杀时美国的犹太人上街发传单,给政要写信要求制止,这样的行为算是不尊重其他人的自由么?也许您有不同看法,但抱歉我不打算在此问题进一步回应,希望我们能将注意力放在条目上。谢谢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3日 (一) 21:30 (UTC)
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但我不能接受这种标准。中国政府对待法轮功的手段无论在程度和性质上都无法与纳粹的种族灭绝所类比。如果因为同情法轮功而改变所持的中立标准,那么对等的,支持中国政府的人们,是否也可以同样这么做呢?“中立”标准并非只是用在对自己所支持的地方的叙述。法轮功在各地各种形式的SPAM宣传问题并非个案,已是社会现象,我不以为这跟此条目无关。—Paga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01:32 (UTC)
讨论页是说明对条目中内容的看法。而条目中并没有提到所谓的法轮功spam,唯一提到的一处垃圾邮件指控到现在都没有可查证的来源,换句话说您所指各地各形式SPAM并没有得到世界范围内的认同。况且哪个人想到哪里起诉之类的不是我们在维基上应作的,想灌水可以去论坛而不是维基的讨论页。另外不明白您所指中立的标准是什么,如果中国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国度,法轮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那么这种情况下还是有不断的未经允许的信件可以将其称为SPAM,可是如果被镇压了还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中立在此情况可否能等同于逆来顺受?就像文革中的一般政治人物,被打倒了还没有地方申冤,只好抑郁离世后我们再予其平反,这个倒“中立”了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针对强权违反社会公义的行为,首先应该是想如何制止保护被压制的团体,而不是想如何遵守强权利用的法规。从美国的黑人独立运动来看,如果真的是遵守当年白人制定的宪法,那黑人到现在也无法享有投票的权利。在那种情况下黑人的运动不是破坏宪法,而是修改宪法的不足。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1:37 (UTC)
条目没有提及不代表不会或不能被提及。何谓“世界范围的认同”?这又是标准问题,很多维基百科全书的地域性条目本身就不存在所谓的“世界范围的认同”。为什么针对法轮功的负面信息就必须得要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同”才能发布?我不认为这不属于本条目内容。中国不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国度便是违背当事人意愿SPAM宣传的理由么?你的逻辑很可怕。我想你搞错“中立”的概念了,我这里指的中立,并非某种的“正义”与“非正义”间的“中立”,而是指维基百科全书条目内容的中立,这是老话题。至于你所说的规则和“公义”的问题,这是另外一个复杂问题,我想在这点上你我不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我不是人文主义者,问题的纠正和解决我倾向于由“看不见的手”来实现而非某些人主观去改变和操纵。—Pagan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5:49 (UTC)
请围绕条目来说,如果您加入谁想以spam名义起诉法轮功,ok,只要可供查证;如果您说讨论一下上哪起诉,对不起讨论页不是讨论该话题的地方。您明白了么?而且请注意至于法轮功究竟是不是在spam,这还是一个盲点,目前为止还没有案例来判定,您就已经指控“违背当事人意愿SPAM宣传”,这样的逻辑才是可怕的,而且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法轮功有组织的行为都没有证据说明,又怎么一定说是法轮功如何如何呢。维基内容的中立我们曾经有过探讨,您自己说说,“请问如何起诉法轮功无止境的SPAM我”到底符合维基的哪条标准,又如何编加至条目中?至于您说收到法轮功内容邮件的问题,原条目已经有提到,可是到目前还无法查证,因为没有证据说明是团体组织所为还是个人所为。不存在您所认为的“针对法轮功的负面信息就必须得要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同”才能发布”的问题。我也不想在这里讨论公义之类的事情,可是提请您注意条目讨论页是想给对条目编辑表达意见的地方,如果您有编辑意见,请拿出来讨论;如果只是想讨论一下怎样起诉条目对象,这里并不适合。谢谢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4日 (二) 17:38 (UTC)
法轮功是类宗教团体,不是公司,因此不会存在“法轮功发SPAM”这种法律方面的结论。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判决不代表不存在这种现象,“存在法轮功相关的宣传SPAM”成立,并可以作为社会现象加入到本条目中。至于这里原本讨论的起诉问题,我以为直接起诉“法轮功”这个团体是不怎么现实的,除非能证明这些SPAM都是李宏志本人发的,不过起码可以报警。而现实这类邮件的源头也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你觉得这类信息和现象不属于对法轮功的负面信息,也罢。—Pagan (留言) 2008年3月5日 (三) 02:06 (UTC)
ok,您了解就好。想加入条目,负面消息也好正面消息也好,只要满足维基要求即可,讨论页也是在讨论条目编辑是否合适。发表与条目无关的个人意见,这里并不适合。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5日 (三) 10:57 (UTC)

这一段不符合实际,我想改

在新西兰,法轮功学员比较少参与社会活动,主要致力于自身媒体的宣传及教育。在奥克兰区不少华人聚居的城镇,都会看到“法轮大法”的广告;而在奥克兰市中区的名校区Epsom,学员更开办了明慧学校,为法轮功学员的子女提供教育。

我就住在奥克兰,法轮功学院经常参加社会活动,每年至少3次,法轮功学员就会在奥克兰的Queen Street举行大规模游行,队伍庞大,经常带小孩,携带扩音喇叭,并且向路人派传单,而且经常不定期在市中心Aotea Square聚集练功和表演. ( reference: http://www.skykiwi.com/news/view.article.php?53177/c9 )

法轮功每年都想要参加奥克兰市和惠灵顿市的圣诞游行,但是法轮功在奥克兰已经连续多年给禁止参加圣诞游行.去年,法轮功用尽全力,保证不再在游行中表现政治立场,发传单,最后获得了惠灵顿和其他城市参加圣诞游行的资格.( http://www.skykiwi.com/news/view.article.php?54368/c9 http://www.stuff.co.nz/4298777a6502.html), 但是在最大城市奥克兰就继续被禁止 ( http://www.stuff.co.nz/4289979a26263.html )

今年,法轮功练习者在惠灵顿经常上公众公园表演,还要大打横幅,结果被政府禁止 ( http://www.stuff.co.nz/4415278a23918.html )

总的来说,在新西兰的法轮功们非常活跃.

PS: 在奥克兰市中国领事馆,每天都有法轮功们在门口举旗示威,由于门口正对大路,法轮功们就站在人行道上,阻碍交通,后来领事馆办事处搬迁到后面的建筑物,但是法轮功们继续还是站在大路边上的人行道上,可能是为了更多的关注. 对不起,这上面一段我没有reference,是我自己几次去领事馆办事的时候遇到的.

参加游行是市民的基本权利,揭发中共迫害信仰的行为根本和政治是两回事,惠灵顿和奥克兰市政府是受到中领馆欺骗、怂恿。中共不只欺骗国内的老百姓,连在海外都对外国人抛出法轮功在搞政治的谎言。虽然那两个市政府被中领馆蒙在鼓里,但新西兰总理的眼睛可是雪亮的,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举办的人权圣火全球巡回传递到达奥克兰的时候,新西兰总理即致信表达良好的祝愿,该总理如果也听信中共那套谎言,就不会致信祝福了。--Elegance 20:05 2008年3月3日 (UTC+8)


欢迎扩充条目,但skykiwi为个人转贴消息,不符合维基要求。stuff消息可以引用,但请按原意翻译。比如用尽全力从何而来。原文使用"political" material,表明是在转述,而不是真的认为表现政治立场。后面的内容同样请保持对原文中立陈述的翻译。The council said in a letter last week that the banner used by the group - which meets in the sound shell opposite the Chinese embassy - breached regulations because of Falun Gong's political links.But members, who have refused to remove the banner, say the session is not political and they are being unfairly targeted."It's getting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for us to have our freedoms and our rights in Wellington,"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Joan Zhang said.而且从同一网站请看该报道[14]'One of the most anticipated floats was that of Falun Gong, the Chinese spiritual group controversially banned from last year’s parade。'True to their word, Falun Gong was a picture of peacefulness – albeit on a Budget rent-a-truck. Members meditated amidst fluoro silk lotus flowers and beamed at the cheering crowd.您有兴趣添加么?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2日 (日) 14:43 (UTC)

我想要添加以下条目

异国风,请告诉我如何添加,为了改善法轮功这个条目,不是吵哦,有其他可以编辑的朋友看到的话,也请告诉我如何添加,这下面都是从第三方媒体,比如<大纪元><明慧>等得来的,可供查证!

1.根据明慧网消息,诚心念“法轮大法好”,可治愈胰腺癌.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2/6/171860.html )

2.根据明慧网消息,看“神韵”可以治愈痔疮.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5/173640.html )

3.根据大纪元消息, 念“法轮大法好”,可治愈心脏病. ( http://hk.epochtimes.com/8/2/6/77006g.htm )

4.根据大纪元消息, 念“法轮大法好”,可治愈聋哑. ( http://www.epochtimes.com/gb/4/6/10/n565228.htm )


我想扩写一段关于法轮功可以治疗的病症的介绍,请告知如何编辑.

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怎么编辑?

我同意法轮功在某些患者身上有治病的功效,但是这些网站怎么能说是第三方媒体呢?!--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7:54 (UTC)

哈哈!是啊,异国风兄,这的确是可以为法轮功正名的好办法,法轮功那么神通广大,如果在维基百科里面宣传一下,岂不是更妙,并且还有来源地址。为什么你不理睬了呢?--Wainshandle (留言) 2009年2月5日 (四) 07:57 (UTC)

请大家帮忙

该条目已经被中共人士破坏,请管理员进行修复。主要的破坏如下: 1 标志 “此为法轮功采用佛教词语而蒙骗文化程度不高的百姓的最好证据。”“但多数学者认为,法轮功的标志,仅仅是李洪志拼凑出来的图案,并无任何宗教意义。”为中共人士的偏见,缺乏中立立场,请求删除。

2组织 “而大势过后,其网站便露出了真面目,发布了一系列的反动新闻,曾经荒唐的称台湾地震是中共埋下的炸弹,为了阻止台湾与外界的联系。512四川大地震时,其组织又在纽约某图书馆门前,号称是天谴。”缺乏中立来源,为中共的谣言。

另外请在正面支持观点链接加入: 泛蓝联盟成员要正确对待法轮功:http://www.rq2007.cc/viewtopic.php?t=7922&sid=51a0661b9f6e03a4d9c9a9f922dedd79

应当将关于乱发垃圾邮件的来源请求去掉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会有来源请求,至少我就是一个垃圾邮件的受害者。 当年大概收到过几十封来自不同用户名的法轮功垃圾邮件。看地址应该是无目的发向随机用户名的。邮件里经常有一些来源不可考的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图片,很不适合被儿童看到。邮件里还曾经附上了1Mb多的转法轮电子版,可当时我还用56k的调制解调器上网,收下来极其浪费时间!! --Yqjsmr (留言) 2008年3月15日 (六) 23:53 (UTC)

  1. 个人经历无法作为维基的可靠来源;
  2. 条目指称为大纪元或其他团体有组织所为,不论是以您的经历或他人的都无法核实此点;
  3. 原条目称此类型受到广泛的嘲讽,但同样没有来源证明这一论断;如果以个人经历为证的话,同样可以说周遭的人还有对此感兴趣的。对此争议问题,还是不要急于贴上标签为好。

异国风 (留言) 2008年3月16日 (日) 13:38 (UTC)

像大部分人认为法轮功垃圾邮件的问题,你要可靠来源是不可能的,哪个网站或媒体会刊登这样的消息“绝多数网友认为法轮功的邮件是垃圾邮件”?这只会当个笑话。有些事情是被普遍认可的,不需要也不可能会有所谓可靠的媒体消息来源。当然,你也可以说我的观点凭什么能代表多数人呢,很多人还很欢迎这样的邮件呢。这样说我也没办法,要玩文字游戏那是没有结论的。知道事实就行,垃圾邮件的问题根本谈不上争议。法轮功如果想生存下去,那就要做点建设性的对国家社会人民有用的事情,如果连汶川大地震捐款都要来示威抗议的话,那就越来越不值得说什么了。—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5月19日 (一) 11:14 (UTC)

法轮功为什么那么有政治性.宗教不是不应该讲政治的吗?但法轮功我觉得是整天讲政治.什么攻击中共啊.什么叫别人退党啊?一天就搞政治上的事.这算那门的宗教?政治阴谋团体才真.跟台湾那个叫宋七力一样的骗子.自己赚到亿万身价.可怜那些信徒辛苦赚的钱就被这样骗走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Regkk对话贡献)于 2008年5月22日 (四) 09:48加入。

还不是你们伟大的党主席说人家是邪教,反正就是被你们政府打压的各大势力以法轮功为攻击中共的理由之一,法轮功在海外你们就管不到了,还有请在发言后留言,请尊重其他言论,人家是邀捐款也就是信者自愿,不然你是眼红了是不是--金肃 (留言) 2008年6月1日 (日) 08:23 (UTC)
中共打击东西很少真正成功,倒是只有法轮功是特例。大多数中共打压的东西在大陆依旧火爆(公开的或秘密的),倒是只有法轮功是特例。从法轮功看,中共还有希望,还能看出来人们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无明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0:32 (UTC)
法轮功已经被反共人士当作最方便的反共借口了,(我也是利用者)—金肃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06:10 (UTC)

关于取缔法轮功的目的

条目中:“由于政府官方、学术界权威及宗教人士普遍对此功的效果及修炼本身表示质疑,基于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政府于是自1999年7月以其违反宪法规定的信仰、言论、集会自由等规定,裁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并实施取缔。”我觉得根本不是基于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这种说法显失公正。--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0:32 (UTC)

(+)支持更改,取缔法轮功最大的还是共产党政府的政策,在公开取缔前,民间的反法轮功没那么多—金☆肃 =Δ= 对我喊话=w=走过的路§纪念那位†§ 2008年7月15日 (二) 00:37 (UTC)

由于取缔的具体目的很难确定,我删除了那部分明显不中立的论述。另外习练法轮功的人数中共官方为800万人,法轮功为1亿人,我将其改为数千万人比较准确。--Sysywjel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0:49 (UTC)

(+)支持当然,在中国铺天盖地地定性宣传法轮功的之前,我相信没有什么人反对法轮功。我们大部分人所有对法轮功的认识都是从我们的新闻或者粘贴画定性宣传的,没有任何对比,可以算为偏见。且我认为违反了宗教自由,言论自由。--Jingtro (留言) 2008年10月6日 (一) 18: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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