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王孟杰

Beta Lohman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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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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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符合标准。国际英雄,民族之光,愿壮士安息!--胡蘿蔔 2018年2月22日 (四) 17:00 (UTC)回复
    • 作为一名军人在此先向这位勇敢的王同学致以敬意。几点翻译(!)意見:JROTC并不属于美国军队的一部分,不是后(预)备役,所以开篇如改为“王……是美国初级预备军官训练团的学员”更为贴切。Reserve作为军事相关用词时大陆通常译为“预备”,如果台湾译作后备(个人不了解台湾军队情况),应使用两岸用语差异模板。另外,为何将JROTC译作“训练营”而将ROTC译作“训练团”?这两个组织没有从属关系,也不是营和团的建制关系。——火器营蓝翎长 2018年2月22日 (四) 17:33 (UTC)回复
      • 顺手替阁下进行了改动。还有一点,虽然是美国陆军颁发,但陆军军官训练团英勇勋章的名称就叫“ROTC Medal for Heroism”,没有“美国陆军”字样。如果阁下对改动没有意见可以ping我来投支持。--火器营蓝翎长 2018年2月22日 (四) 17:55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19:34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及时体现重要时事,向为保护学生勇于献身的英雄致敬,很好。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2日 (四) 23:49 (UTC)回复
    • (+)支持:符合DYK標準,不錯--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0:53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像軍人榮耀的死。--Outlookxp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0:54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暗中观察的RabbitMeow 与兔喵对话 風の辿り着く場所 2018年2月23日 (五) 01:31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向其致敬。--KP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5:46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 !--LIN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6:28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2018年2月23日 (五) 17:31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致敬。中二西奥多B批判一番 2018年2月23日 (五) 18:22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2月23日 (五) 23:35 (UTC)回复
    • (-)反对:正如齐柏林空难一案,这些有悲剧色彩的正面人物的条目建立得太快了。齐柏林有名,空难也有名但是助理司机不当建立条目。内容单薄,对社会並还没有显著贡献,也缺乏记录参考的关注度。与铁达尼号一样,不是稍微有名的乘客都要记录的。这事件有名但是人物应该只是附属在事件中,不应该单独建立条目。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4日 (六) 17:28 (UTC)回复
      • (!)意見:他挡下子弹为同学赢得逃生的机会,这难道不是“对社会的显著贡献”?退一步说,既然政府和媒体需要以他英勇献身的事迹作为一个对反枪支反暴力、树立英雄形象的正面宣传,比如谭千秋之类的人物,他也因此获得极高知名度(虽然这么说对逝者略不敬,但是您应该懂我的意思),那么维基百科为什么不能有条目?(注维基百科:人物收录准则——已故的人:他在生前是否作出了相当的贡献,足以名留青史?)。私以为他在生前作出了相当的(社会)贡献。--河水和谁在喝水 · 云南专题|社群 2018年2月24日 (六) 22:08 (UTC)回复
        • (:)回應:我很理解您的看法,这也是我对他的媒体印象和看法。若为其他人挡下子弹或是救出十人以上的人就可以单独成为条目,这个如果算是社会显著贡献可以单独独立成为条目,我想这种标准放在救出十人的自我牺牲的救火员、救出四人自我牺牲的大道巡逻员身上,社会上有勇气的小英雄何其之多,我们要建立的条目多如牛毛,设想看:这个事件会否名留青史?而事件中王氏的行为究竟有多少人会想要放大研究並引用参考?我认为如果王君真的如此重要並有显著贡献,何妨在一两年後大家再回顾此人並代为建立条目。如今媒体需要此人、政治势力需要英雄,华人世界喜欢自我肯定,事件中故事的真假仰赖数人的口供建立,现在整体社会的情绪哀戚和可怜他,社会反对枪械、川普,对他不利的新闻根本不会出现。我们建立条目和推上新条目推荐是否操之过急。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1:18 (UTC)回复
          • (:)回應@Cherjau1.同瑞丽江的河水閣下的看法。這位王同學在英勇犧牲後皆獲得了獎勵與一定影響(條目中講得很清楚),且近日來無論是英美的媒體或是兩岸三地的華語媒體都有對他的事蹟做了大量了的專題報導[1][2] ,以此來看應是符合關注度的。2.另在下認為,就目前版本來說,此條目質量不低,來源充足,除符合dyk標準外也不該被合併。3.個人是覺得在有關注度前提下,維基百科是應該多一點這樣的正面人物條目的(如在下之前建的沈虎 (搜救犬)條目)。以上僅為個人意見,謝謝!--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7:22 (UTC)回复
            • (:)回應:关于关注度:1)只與一次事件有關聯的人物或群體,通常都不應為他們撰寫傳記類條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則應該考慮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见維基百科:關注度 (事件)/其他條件/因一次事件知名的參與者)、2)倘若事件有着重大的影響,且該人物在事件中的角色舉足輕重,那麼則可能可以為此人創建獨立條目。在充分記錄的事件中備受關注的人物,譬如行刺美國總統雷根的約翰·欣克利則適用此情況,事件或人物的重要性應使用可靠第二手來源中持續報道的程度來表明。(见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其他考量/只因一次事件而受關注的人物條目)。Cherjau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8:33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SeGoodman 2018年2月25日 (日) 00:0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致敬。--宋仲慧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3:58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标准,RIP。至于关注度问题,既然西点军校追认学籍的行为已经是“非常罕见”的举措了,那么可以预见的是,对此人关注度应当不会是暂时的了。—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8年2月25日 (日) 11:55 (UTC)回复
    • (-)反对,同意User:Cherjau的说法。建议主编去看看斯隆女士,美国每年每月死于枪击事件的人物非常多,需要为每一名受害者都立词条吗?我记得有一句电影台词很重要,「派翠森悲剧再过一个星期就结束了。」--贝塔洛曼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13: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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