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番茄

Peterlee97在话题“馬鈴薯亞屬 ?”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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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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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討論):蕃茄、蕃石榴、蕃薯等带有「番」的植物,應該替換成帶有草部的「蕃」,這位這些都是植物,僅僅是「番」在字面上只能得知是「番地」的東西,並不能確切的知道這些是「植物」,根據中文造字法則應該替換成帶有草字頭的「蕃」才更加準確。還有我要聲明一點,這不是繁簡轉化的問題,簡體字裡也有「蕃」。
  2. 番茄蕃茄
  3. 番石榴蕃石榴
  4. 番薯蕃薯

--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04:32 (UTC)回复

    • (-)反对:是不是植物與名稱有沒有草字頭沒有關係。—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0日 (日) 08:39 (UTC)回复
      • (!)意見:有關係,就像簡體中的人参和繁體字中的人蔘一樣,因為簡化而和參加的參混用,根本不能體現出中文造字的構思巧妙精准。因為這不是繁簡問題,所以我希望應該用會聲又會義的寫法。--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反对:我們維基百科只負責介紹已存在的辭彙,不負責為現存的辭彙改名字。何況,既然「番」字承載了「這玩意產自番地」這有趣而重要的歷史信息,將之替換為只能表示「這顆水果頭上長草」的「蕃」字,怎麼看都沒有比較好……Fuenping 2011年1月31日 (一) 06:55 (UTC)
      • (!)意見:番代表來自番地,那麼草部就代表這是植物,合情合理。「這顆水果頭上長草」是因為草字頭在上面,又不是真正的在上面有草,而且「怎麼看都沒有比較好」這句話帶有主觀意識,我並不覺得者可以作為理由。「蕃」沒有亂改固有的名字,臺灣標準國字就是蕃茄而不是番茄。--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 (+)支持理由已經在上面講的很清楚了。--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2:56 (UTC)回复
    • (:)回應:查了台灣教育部的辭典,並未發現所謂標準國字使用「蕃茄」,還是寫為「番茄」。而且從來沒有所謂植物名稱必須有「草部」的說法,本來是什麼名稱,並不會因個人的希望(如上面提到的「希望應該用會聲又會義的寫法」)而改變。—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1日 (一) 13:23 (UTC)回复
另外查了「番茄」、「番石榴」,也都是寫為「番」。—Iokseng留言2011年1月31日 (一) 13:26 (UTC)回复
(!)意見: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說是植物就一定要加草字頭,而是加了草字頭大家才知道他是植物。例如:豌豆的豌,他完全可以不用偏僻的豆來作為部首,但是因為豌豆不僅僅是植物還是豆類,所以才要加豆,同理可證。教育部也有力所不能及的時候,而且請問您是怎樣使用教育部字典的呢?這個字典的版本會不會有不完善之處或者過於老舊呢?加上草字頭不是我的個人希望,大家生活中有草字頭的使用頻率也很高吧,大家對這個字的字義漠不關心,覺得只要看懂就行了,隨便漠視的態度才造成現在的局面。--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4:14 (UTC)回复
      • 剛剛我查了新華字典和現代漢語詞典,其中對番有沒有草部的解釋非常含糊其辭,在蕃茄和蕃薯中把有草部的列為第一位,而在蕃石榴中卻又把沒有草部的放在第一位,可見字典的編輯工作者們對於很多產生歧義地方都是始料未及的,所以我覺得還是用既能表達含義又能表達讀音的蕃字為好。--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1:08 (UTC)回复
        • (!)意見:我不打算花那麼多心思在這邊考辯字緣,針對本議題自己的一票我也早已投過了;我想強調的只有一個重點:如四季風雅按他自己的主觀標準,一再指稱的「胡亂使用」,其實才是世界各種語言形成的「正常現象」。「番茄」等詞形成當前的寫法,自有其歷史根源;對現代人而言,這些「既存寫法」所承載的資訊,都有其歷史語言學價值,不是任何一廂情願的「後設」規範或辯論可以恣意否定的——更何況,在當前的議題上(頭上長不長草),根本也不存在著共識或權威性的「規範」。像這樣缺乏客觀性又枉顧文字使用實況的「改寫」提議(請注意:這是「改寫」,不是「訂正」),其理由薄弱、顛倒本末,不但缺乏建設性,也根本不是維基百科可以或應該加以決定的課題。你我都不是傳說中的倉頡,番字頭上「該不該長草」也不是個「我覺得」或「你認為」的問題;與其在這邊跟無辜的「番」字過不去,不如多花點心思「踏踏實實地去改善條目內容」、訂正「真正的錯別字」……等等,還比較有助於實現大家理想中嚴謹的維基百科。Fuenping 2011年2月1日 (二) 02:36 (UTC)
          • (!)意見:我不打算花那麼多心思在這邊考辯字緣這句話本身就違反了維基百科的嚴謹規則。「番茄」等詞形成當前的寫法,自有其歷史根源,蕃茄也有歷史淵源,這根本不是我亂編的,請問您到底看過蕃茄條目嗎?在那個條目裡對有草字頭的蕃有詳細解釋,有草字頭的蕃至少還有出處、還有文字考證,而沒有草字頭的僅僅是「來自于番地」這樣的無憑無據、靠自己的想像的說法,按照您的道理說,番茄来源根据在哪里呢?只不過大家都用慣了而已;就像臺灣的台,就算臺灣是使用繁體字的國家,但是簡體字的台還是很盛行,但是一般正式場合都會用臺而不是台。你我都不是傳說中的倉頡,番字頭上「該不該長草」也不是個「我覺得」或「你認為」的問題;與其在這邊跟無辜的「番」字過不去,不如多花點心思「踏踏實實地去改善條目內容」、訂正「真正的錯別字」這種馬虎的態度才是違反維基百科嚴謹法則的做法,既然您覺得中文漢字都無所謂,那位什麽不用更加精准的蕃呢?我爲了漢字的正確使用而做出提議,卻被您說成跟無辜的「番」字過不去,讓我非常震驚而且不能接受。你我都不是傳說中的倉頡,番字頭上「該不該長草」也不是個「我覺得」或「你認為」的問題在前面已經說過了,蕃反而有根有據。而且用錯的漢字爲什麽都不能改正?要讓子孫後代都錯下去嗎?倉頡只是發明漢字的人,又不是整理和考據漢字的人,漢字經過了幾千年的發展,當然是越來越精確,而不是越來越隨便。--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3:37 (UTC)回复
    • (!)意見四季風雅兄/姐,請不要用這麼衝的語言發言。就此建議本身,還是要看番茄還是蕃茄是比較平常的用詞;我離開臺灣已經太久(同時沒住過大陸,也沒住過港澳),不宜發言,但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也許比較精確,但若大眾尚未接受(我無力判斷大眾有沒有接受),維基就不應該採用,因為維基不是改正的地方。(同時也請注意,照您的論點,似乎肉燥也該改成肉臊了。) --Nlu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4:43 (UTC)回复
  • (+)支持我對剛剛過於激動的言論表示歉意,但是我並不覺得我有在宣傳或者別的意思,維基百科確實不是個改正的地方,但更加不是有不准確訊息的地方,如果有錯誤的訊息不加以改正那麼維基百科也不會有那麼良好的口碑。蕃在古文里也有考證,在各位的輸入法里也有這個字,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人用到這個字,按照意義、道理這個字也比較合乎準確的標準,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沒有什麽理由的番替代了蕃。月部是表示內臟之用,不是食物之用,中文的規範漢字里沒有食部的燥,只能用火部的燥,月部是內臟,火部的至少還能表達出乾燥的含義,而月部完全曲解了這個字的含義,所以不能用。我認為每個字都有自己的含義,把每個字正常的含義表達出來完全沒有什麽錯誤。--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5:48 (UTC)回复
      • 如果說番茄是錯誤的,我會毫不猶豫贊成移動。我用google查詢「番茄」,結果逾3000萬條,似乎使用「番茄」來作為tomato的中文名稱很常用,不算錯誤。維基百科有其本身規矩,根據命名常规,我們應該「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如果番茄是常用的,我覺得無需移動。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7:26 (UTC)回复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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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問題我在之前的討論已經說明:台灣和臺灣,簡體字的臺的查詢結果比繁體字的查詢結果要多,但是只要是臺灣人就應該知道臺才是正統的寫法,民眾在網路上查閱,一般不會考慮到是簡體還是繁體,輸入法的第一個字是哪個大家就用哪個,但是作為有科學根據的維基百科還是把臺灣作為最正統的條目使用。同理,番茄和蕃茄也是一樣,番茄排在蕃茄前面,自然佔有先天優勢,不是對字形特別有研究的民眾,當然用第一個就可以了。這並不代表番茄就比蕃茄常用,只是大家沒有足夠的對字的認識,哪個方便用哪個,將錯就錯,造成現在的結果。但是作為一般民眾網路權威的維基百科還是要依據嚴謹原則處理,使用最正確的書寫方法。--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7:35 (UTC)回复
    • (+)支持 我是國中老師,課本上的蕃茄就是有草字頭的(請查看東番記),我之前也改過重定向,但是因為不懂得維基百科的操作過程而失敗了,看到這裡有討論就過來投一票。我小時候老師教的是蕃,現在我教的也是蕃,而且蕃茄的確是植物,在東番記裏面也有考證,所以我支持用蕃。--黑塔利亚吧吧主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7:33 (UTC)回复
  • 維基有其本身規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使用番茄,而該名稱常用,其他名稱重定向處理即可,而且這不影響該名稱的正當性,反對移動。--Gakmo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04:48 (UTC)回复
    • (!)意見。“蕃”至少還有來源,而“番”只是俗寫。我已經說過兩遍了“台灣”比“臺灣”常用,但是學過正體中文的人都知道“臺灣”才是正統寫法,同理,“番茄”的確比較常用,但是“蕃茄”更加正統。--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9:11 (UTC)回复


(!)意見我觉得很不公平,很多人理由没有我充分,结果就不来讨论了。按照投票结果,是反对者比较多没错。但是按照辩论的缘由,我的理由足够充分,而他们的理由根本到最后根本连自己都很难自圆其说。单单是按照投票来实现,是否移动,太草率了??--千櫻華舞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3:43 (UTC)回复

  • (-)反对,如果學過中文,應該知道個別漢字的字形字義與其所組成的詞彙完整詞意無直接關係。生物分類學家也不是靠國文老師的考證工夫在做研究的。Luuva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3:22 (UTC)回复

番茄歸屬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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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植物誌第76(1)卷記載, 番茄的科學分類為 茄科 番茄屬 而非茄屬. 加以修正和提示. Bluedeck 2013年10月9日 (三) 04:34 (UTC)回复

1753年林奈氏(Linnaeus)將番茄分類在茄屬(genus: Solanum),學名為Solanum lycopersicum。1768年Philip Miller 則有不同見解,將番茄獨立為番茄屬屬(genus:Lycopersicon),學名為 Lycopersicon esculentum。近年來由於分子類緣演化分析(molecularphylogenetic analyses)證據顯示,認為番茄應該屬於茄屬,學名再改為 Solanum lycopersicum,但學術界仍有不同意見,因此 2000 年以後之文獻,這兩種學名多有出現
以上:番茄主題館-農業知識入口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番茄學名之辨

http://kmweb.coa.gov.tw/subject/lp.asp?ctNode=7992&CtUnit=4498&BaseDSD=7&mp=349

另:Solanaceae Source: Phylogeny of the genus Solanum. Natural History Museum.

http://www.nhm.ac.uk/research-curation/research/projects/solanaceaesource/solanum/phylogeny.jsp,

英文 、日文條目似乎是以茄屬編寫,我不改回茄屬,你們討論吧!

36.228.231.174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2:34 (UTC)回复

馬鈴薯亞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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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亞屬 ?番茄節??2001:B011:7007:20E8:5863:C30A:2CCF:A73留言2019年12月20日 (五) 03:15 (UTC)回复

查了一下,百度那邊也有一樣的東西。查詢網路資訊,我已改為"番茄亞屬",引用文章為為下文-「認識番茄捲葉病毒 -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P.1 :"番茄(學名:Solanum lycopersicum, 英語:Tomato),又稱西紅柿,是茄科 茄屬番茄亞屬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但由於我找不到該學名的正式英文名字,故我直接用翻譯貼上的,請其他先進再修吧。--Peterlee97留言2023年10月22日 (日) 13:21 (UTC)回复

漢語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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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破壞頁面,我想在此提出討論。有關此章節中有關金門的稱謂,我們都叫做"臭柿仔",並未有聽過"柑仔得"。查其引用 「飲食文化 - 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平臺」文中,亦未有說閩南地區使用的稱謂,故此處是否可以修改? --Peterlee97 (留言) 2023年10月22日 (日) 13: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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