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命名常规/大写
命名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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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
草案 |
其他相關規則 |
约定:除非您是为了创建拥有合适的名字的页面,请不要将第二个以及后面的词首字母大写。
当您创建一个首字母不是大写的连接,像这样(like this),“目标页面”的第一个字母会自动被软件转成大写。所以like this会被指向名为Like_this
的页面。对于页面名称包含多的单词的情况,应该保证的第二个和以后的单词是小写的,除非名称用词“永远”是大写的,甚至用在句子当中(例如,书名)。如果我们在页面名称中大写了过多的单词,那么不管我们什么时候想链接到那个页面,我们都必须在文字中将其大写或者使用一个管道符。
- 多数的学说(例如,direct realism)不应该被大写。
- 大多数的术语不应该被大写。
- 大多数的格言(例如,the most remarkable formula in the world)不应该被大写,除非正确的拼写需要(如Ich bin ein Berl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