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尼加拉瓜關係
中華民國-尼加拉瓜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尼加拉瓜之間的外交關係。
![]() 中華民國 |
![]() 尼加拉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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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機構 | |
中華民國駐尼加拉瓜 大使館 |
尼加拉瓜駐華 大使館 |
外交代表 | |
大使 吳進木 (Jaime C. M. Wu) |
大使 達比亞 (William Manuel Tapia Alemán) |
歷史编辑
- 1930年5月中華民國政府設「駐尼加拉瓜共和國總領事館」,由駐巴拿馬公使館兼管[1]。
- 1932年6月14日設專館,並更名為「駐馬拿瓜總領事館」[1]。
-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由於尼加拉瓜由反共的蘇慕薩家族執政,故雙方仍維持外交關係。
- 1955年5月18日中華民國政府將總領事館改為公使館[1]。
- 1960年尼加拉瓜派任首位駐中華民國兼任公使[1]。
- 1961年尼加拉瓜總統特使安納斯塔西奧·索摩查·德瓦伊萊抵台訪問。
- 1962年9月20日中華民國政府將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1]。
- 1966年尼加拉瓜政府將駐中華民國兼任公使升格為兼任大使[1]。
- 1971年10月25日,尼加拉瓜在聯合國大會上支持中華民國保有聯合國內的「中國」席位。
- 1974年尼加拉瓜總統安納斯塔西奧·索摩查·德瓦伊萊抵台訪問,獲得副總統嚴家淦、行政院長蔣經國的接見。
- 1985年12月7日,因中華民國政府在尼加拉瓜內戰暗中支持反奧蒂嘉的前政府軍,致使奧蒂嘉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中止外交關係。
- 1990年11月5日,查莫羅政府上台後,再度承認中華民國,雙方恢復邦交,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中止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於11月13日恢復設立大使館。
高層互訪编辑
現任 尼加拉瓜政府高層编辑
- 國家元首 總統:丹尼尔·奥尔特加·萨阿韦德拉2007年1月就任,2012年1月、2017年1月連任,任期5年[2]。
- 國會首長 國民議會議長:古斯塔沃·爱德华多·波拉斯(Gustavo Eduardo Porras Cortés)2017年1月就任、2019年1月連任,任期2年。
尼加拉瓜訪 中華民國團(1990年11月後)编辑
層級 | 中文譯名 (原文姓名) |
訪問日期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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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 | ||||
總統维奥莱塔·巴里奥斯·德·查莫罗 | 1992年3月 199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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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霍塞·阿诺尔多·阿莱曼·拉卡约 | 1997年8月 1999年9月 2000年5月 2001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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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恩里克·尼古拉斯·博拉尼奥斯·赫耶尔 |
2002年5月 2003年8月 200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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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元首 | ||||
副總統恩里克·尼古拉斯·博拉尼奥斯·赫耶尔 | 1997年4月 | [3] | ||
副總統里索 (José Rizo Castellón) |
2003年9月 | [4] | ||
國會首長 | ||||
議長古斯曼 (Luis Humberto Guzman) |
1994年9月 | |||
議長努內斯 (Santos René Nunez Téllez) |
2007年7月 2011年7月 201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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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首長 | ||||
最高法院院長德瑞荷斯 (Orlando Trejos Somarriba) |
1991年10月 | [5] |
中華民國訪 尼加拉瓜團(1990月11月後)编辑
層級 | 中文姓名 | 訪問日期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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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 | ||||
總統李登輝 | 1994年5月 | |||
總統陳水扁 | 2000年8月 2005年9月 2007年1月 200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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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馬英九 | 2009年6月 201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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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 | 2017年1月 | |||
行政首長 | ||||
行政院院長連戰 | 1997年1月 | 兼副總統 | ||
行政院院長游錫堃 | 2004年8月 | |||
司法首長 | ||||
司法院院長賴英照 | 2009年3月 |
兩國合作項目编辑
有關兩國政府間簽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编辑
日期 | 協定名稱[6]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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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4月25日 | 《文化專約》 | |
1964年10月30日 | 《貿易協定》 | |
1971年10月29日 | 《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 |
1976年3月19日 | 《農業技術合作基本協定》 | |
1980年8月12日 | 《商務協定》 | |
1992年3月6日 | 《合作協定》 | |
《文化、教育暨新聞合作協定》 | ||
《農牧技術合作協定》 | ||
1992年7月29日 | 《投資保證協定》 | [註 1] |
《中華民國經濟部與尼加拉瓜共和國經濟暨發展部間技術合作備忘錄》 | ||
1996年6月28日 | 《合作建立尼國郵政劃撥制度備忘錄》 | |
1997年8月8日 | 《新聞交流協定》 | |
1997年8月9日 | 《關於為促進觀光、經貿、投資暨人文交流支出境互惠便利協定》 | |
1997年8月8日 | 《新聞交流協定》 | |
1997年9月13日 | 《中華民國與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及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 | [註 2] |
1998年5月29日 | 《促進相互研習各屬語言文化及外交實務合作瞭解備忘錄》 | |
1998年7月22日 | 《中華民國審計部與尼加拉瓜共和國審計總署合作協定》 | |
1999年7月30日 | 《派遣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志工協定》 | |
2003年3月13日 | 《發展及保護智慧財產權雙邊協定》 | |
2006年5月19日 | 《禽流感疫情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 |
2006年6月16日 | 《中華民國(臺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 | [註 3] |
2010年9月29日 | 《衛星影像暨地理資訊系統技術合作協定》 | [註 4] |
2014年7月24日 | 《關於防制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犯罪合作協定》 | |
2014年10月27日 | 《技術合作框架協定》 | [註 5] |
2016年2月18日 | 《航空服務協定》 | |
2018年9月12日 | 《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
兩國貿易编辑
2018年尼加拉瓜是中華民國第81名貿易伙伴,兩國貿易額142,151,092美元,其中中華民國對尼加拉瓜出口26,285,441美元,是第102大出口國,進口115,865,651美元,是第61大進口國,與2017年貿易額相比貿易總額減少約3.11%、出口增加約17.93%、進口減少約6.88%[7]。
旅遊编辑
簽證编辑
-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享有90天免簽證,在入境移民關時只須購買觀光卡(每份10美元),即可停留。中美洲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尼加拉瓜及宏都拉斯四國簽署之單一簽證協定自2007年10月25日生效,即由該四國任何一國所核發之簽證將適用於自由進出該四國。[9][10]
- 持尼加拉瓜護照的尼加拉瓜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90日。[11]
航空客運编辑
- 兩國目前無直航班機,來往尼加拉瓜之客運航線有以下方式:
- 1.搭乘飛往 休士頓-喬治·布希班機。
- 2.轉機即可到達 馬納瓜-奥古斯托·塞萨尔·桑地诺国际机场。
- *上述目的地國際機場為鄰近該國首都或該國最主要樞紐機場,若要前往該國其他國際機場或國內線機場詳見尼加拉瓜機場。
- *航線會因航空公司營運狀況更改或取消,出發前應與負責該航線的航空公司確認航線及航班,以免影響權益。
相關條目编辑
注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 ^ 1.0 1.1 1.2 1.3 1.4 1.5 中華民國外交部105年外交年鑑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5 [2018-03-0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1-29).
- ^ CIA Factbook.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CIA). [2017-10-28].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份新聞稿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4月.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首屆「民主太平洋大會」將在台北揭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3年9月17日.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尼加拉瓜共和國最高法院院長德瑞荷斯伉儷訂於本(十)月八日抵華訪問七天。.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10月7日.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12 [2018-10-20].
-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統計系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9-02-23 [2019-02-27].
- ^ 8.0 8.1 各國經貿資訊.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17-04-13 [2018-03-11].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1-10].
- ^ 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1-09].
- ^ 外籍人士來臺免簽證適用國家名單.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4].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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