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第13769号行政命令

最新留言:7年前由Jimmy-bot在话题能不能改成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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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2017年美國入境禁令”→“第13769号行政命令” 编辑

2017年美國入境禁令” → “第13769号行政命令”:以行政命令号命名符合惯例(参第9066号行政命令第10925号行政命令等),并且“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这一表达在其引用来源(美国之音)中根本没有得到使用,即便媒体亦不使用这一表达,不符合命名常规。--Morningstar1814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6:29 (UTC)回复

(:)回應:改名我個人沒意見。我只想說明一件事,當初在下創建本條目時,英文條目稱是"Protecting the Nation from Foreign Terrorist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而非現在的"Executive Order 13769";那個美國之音來源是我放的,表示中文名稱是引用自美國之音,非我原創。之後的維基人可能出於種種原因而移動名稱,但顯然移動後未有任何人發現來源與名稱不符的問題。最後,既然條目的中文名稱已經改了三次,那麼我添加的美國之音中文名稱來源也與當前內文無直接關聯,個人以為應該刪除,以上。--Tb095811zhwiki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6:51 (UTC)回复
@Tb095811zhwiki在历史中看到了,没有问题。“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这一表达似乎仅仅在维基上使用,美国之音来源中也没有直接使用,不是非常合适。不过这一来源为政令的官方英文名称提供了翻译(“阻止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国家保护计划”),所以可以保留。已经在条目引言部分进行相关修改。--Morningstar1814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7:00 (UTC)回复

能不能改成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 编辑


如果没有反对意见,将于2天后(2月4日),把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移动到美国第13769号行政命令。——꧁༺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日 (四) 11:20 (UTC)回复

星耀晨曦:不是應該是美國第13769號行政命令嗎?少了個號字。-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2日 (四) 12:52 (UTC)回复
感谢提醒。——꧁༺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2日 (四) 12:55 (UTC)回复
Beta Lohman:但2017年美国入境禁令可能不只一個。前面有人提過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2日 (四) 12:52 (UTC)回复
未來的事沒人能保證,所以是說「可能」再有一個,而不是「一定」再有一個,你看2015年尼泊尔地震當初命名時也沒想到要加月份,結果?而我認為今年再有一次美国入境禁令的可能性比尼泊爾同一年發生兩次大地震的可能性還大。-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2日 (四) 13:19 (UTC)回复
我也認為用正式的行政命令名稱比較適合。還有,一般人搜尋恐怕也不是必然會用『2017年+入境禁令』來搜,因為也有很多媒體把travel ban直譯為旅遊禁令[1]、旅行禁令[2],既然沒有一絕大多數人共同使用的翻譯方式可以代表,那還不如根據正式的文號來當條目名。搜尋的問題,可以用重定向來解決,而且實際上只要內文中有提及川普、美國、入境、禁令等字,全局搜尋功能理應可以找到這條目。--泅水大象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14 (UTC)回复
以汉语使用者看,会以特点来搜索法令,通常都打上「美国穆斯林+禁令」、「美国+伊斯兰+入境禁令」等等。绝大多数人是不知道是第几条行政命令,而且美国法律也以特征来命名如反外国宣传与造谣法案(Countering Foreign Propaganda and Disinformation Act),而不是美国第XXXX条法。--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3:23 (UTC)回复
對呀,您自己也承認每個人搜尋的關鍵字都不一樣,所以條目名稱怎麼寫根本無助於提升搜尋效率,也無法滿足命名原則的首要原則「使用最廣為使用的稱呼」(畢竟事件才剛發生名詞太新,尚未收斂到單一一個最常用名狀態)。但是,別忘了維基百科還有個「名從主人」這個輔助原則,而上面其他用戶建議以行政命令名稱作為條目名,就是基於這個原則上。還有,法案與行政命令是不同級別的東西,您拿法案的名字來證明行政命令的條目編輯方式,不覺得有點張飛打岳飛之感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31 (UTC)回复
每个人搜索的字词不一样,指向的内容都是相似的。承认是一个很强烈的外交辞令,不代表我已经认同全部观点(也许是一部份但不代表全部认同),切勿代替我揣测意向。另外张飞打岳飞是什么典故?是在反讽他人么?--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3:38 (UTC)回复
@Beta Lohman:張飛跟岳飛是不同時代的人,所以說張飛打岳飛只是委婉地在告訴您誤把兩件不同的事情(Act法案跟Executive order行政命令)搞混了,這關反諷什麼事?還有,您承不承認我的觀點無所謂,除非您能證明「入境禁令」這譯法符合最廣為使用原則,否則維基的命名政策還是得遵守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3:59 (UTC)回复
都行吧。不过管理员最好有话直说,不然规则的操作空间是很大的。我也没能证明入境禁令的说法符合通用规则,只是大多数都这样称呼,那既然管理员的指示如此,我也不好反对了。就以行政命令当条目名通过。--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4:08 (UTC)回复
您是不是誤會了管理員在維基百科的定位?我在這裡的發言完全是以普通參與用戶的身份,既沒動用任何管理員功能,也沒在發言中提及我是管理員,為何您要反覆一直強調這件事?(尤其還用粗體字)在我看來,這才是真正的反諷吧?我承認最大的失策就是沒有算到竟然會有人沒聽過張飛打岳飛這俗諺。--泅水大象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4:26 (UTC)回复
  • 我说讨论就讨论,可以不要延伸到张飞还岳飞去吗?我就没听过这个好吧?我刚刚是说管理员可以以任何名义封禁用户,基于这点我就不去讨论命名了,以管理员的建议为主。拜托,不要再玩文字游戏,我只是对一个条目名称该不该改,改成什么样的问题。话说到这里,不再回应,避免歪楼。--贝塔洛曼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14:39 (UTC)回复
「管理员可以以任何名义封禁用户」?您有被任何管理員以任何隨便的名義封禁過嗎?沒有的話這樣說根本是在含血噴人吧?(含血噴人 = 誣賴,差點忘記管理員發文不能用譬喻,要有話直說)樓歪也得怪先歪樓的您自己,誣賴人的話講完之後就說不再回應以免歪樓,這根本是做賊喊抓賊的行為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7年2月2日 (四) 14:58 (UTC)回复

前者。發生之初定名為2015年尼泊尔地震,等到2015年5月尼泊爾地震發生後,才重定向到2015年4月尼泊爾地震。誰會一開始就加上月份,如此詛咒尼泊爾的?-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3日 (五) 13:51 (UTC)回复
我想加上月份不會是詛咒那地方吧,也有更準確的好處。--愚蠢的人類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6:23 (UTC)回复
維基的條目命名是要兼顧簡潔與準確的,若不能預期2015年尼泊爾會發生兩次大地震,則不應在第一次地震就加上月份。-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5日 (日) 03: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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