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制
概念
编辑一般而言,邦联是结构松散的政治实体,本身不具备构成国家所必需之全部要素,不具完整国际法主体资格;它虽然设有公共机构处理有关共同事务,但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也没有统一的立法和财政预算;各成员国公民只有其本国的国籍,而没有邦联的共同国籍。邦联的法律和政策对各成员国不具备无可争议的强制性。在邦联之下,各成员国都是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各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上均具备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各成员国的加入或退出相对自由。
另外,邦联制的原则是主权在邦(国)。邦联各成员国人民没有共同的国籍。联邦与邦联的构成单位也不一样:在联邦制之下,成员体有多种形式,如邦、加盟共和国、州、省、特别行政区等;在邦联制下,成员体只有一种类型,即独立国家。
联邦制国家和邦联制国家在教科书中,几乎毫无例外地被划入复合制国家一类。[来源请求]尽管,邦联的成员国常以单一渠道对外发言,要说邦联制国家是一个复合国,却似乎有点牵强,因为邦联是一种介乎国家与超国家之间的人类组织形式。联邦与邦联的分类方法,像许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样,是对复杂现实的简单化。[1]
特色
编辑- 各国仍有独立主权且维持各自的政治运作。
- 中央权力需要靠各国支持,否则政策无以推行;有些甚至没有中央机制,例如:独立国家联合体。
- 邦联靠条约、政治、经济或军事组成,结构松散故容易因利害关系解组。
- 邦联盟国就算违反邦联中央法律,亦不致于无效。
邦联制的优点为利于合作、中央机制可被地方节制,同时具有:限制政治承诺的执行、政治体制不稳、容易造成分离主义运动等缺点。
现存邦联
编辑- 欧洲联盟:世界上第二大邦联组织,目前拥有27个成员国,并且仍在扩张中。但与其他邦联组织不同的是,欧盟已经超出邦联的范围,接近联邦的地位。如:欧盟法律(如人权公约与法院)凌驾于各国法律之上、拥有欧洲议会、通过统一的货币政策,成立欧元以及形成的欧元区、可以持任意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家的申根签证前往其申根区的大部分国家、并且在外交农业等各个领域形成统一政策等等。[1]
- 独立国家联合体:苏联解体后由部分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协调成立的一个邦联,属区域性政治组织,总部设在白罗斯首都明斯克,工作语言为俄语。国家元首理事会是独联体的最高机构,通常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目前有9个会员国。
历史上的邦联
编辑名称 | 时期 | 备注 |
---|---|---|
三冕王 | 前1050年—前2世纪 | 由哲罗、朱罗和潘地亚组成。哈提古姆法铭文记载,在羯陵伽君主卡拉维拉在位的第11年,他击溃了一个由泰米尔人王国组成的邦联,该邦联正在成为羯陵伽的威胁。 |
托尔特克帝国 | 496年—1122年 | 作为托尔特克人和奇奇梅克人的邦联而存在,同时作为一个帝国对乔卢拉等地施加控制。 |
神圣罗马帝国[4] | 800/962年—1806年 | 名义上是帝国:事实上在1512年之前是德意志、意大利、捷克、荷兰和法兰西国家的多民族邦联;从1512年起至其灭亡,是德意志名义上的政体。 |
穆伊斯卡联盟 | 约800年—1540年 | 由齐帕兹戈领导的巴卡塔的南穆伊斯卡人和萨卡兹戈领导的通哈的北穆伊斯卡人组成。 |
图伊马努阿邦联 | 10世纪以前—1909年 | |
基马克-钦察邦联 | 9世纪—13世纪 | 9世纪—13世纪,欧亚大草原东部的突厥人邦联,由基马克人和钦察人主导。 |
库曼-钦察邦联 | 10世纪—1242年 | 10世纪—13世纪,欧亚大草原西部的突厥人邦联,由库曼人和钦察人主导。 |
玛雅潘联盟 | 987年—1461年 | |
阿拉贡王冠 | 1137年—1716年 | |
易洛魁联盟 | 1142年至今 | 又称霍迪诺肖尼或六族联盟。 |
汉萨同盟 | 13世纪—17世纪 | |
旧瑞士邦联 | 1291年—1848年 | 官方名称为“瑞士邦联”。 |
黑羊王朝 | 1375年—1468年 | 土库曼人部落联盟。 |
白羊王朝 | 1379年—1501年 | 土库曼人部落联盟。 |
卡尔马联盟a | 1397年—1523年 | 由丹麦、瑞典和挪威组成。 |
阿兹特克帝国 | 1428年—1521年 | 由特诺奇蒂特兰、特斯科科和特拉科潘的城邦组成。 |
利沃尼亚邦联 | 1435年—1561年 | |
前联邦时期的波兰和立陶宛a | 1447年—1492年 1501年—1569年 |
拥有共同的君主(立陶宛大公和波兰国王)、议会和货币。 |
丹麦-挪威a | 1536年—1814年 | |
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 | 1581年—1795年 | |
万帕诺亚格联盟 | ||
波瓦坦联盟 | ||
伊利诺伊联盟 | ||
爱尔兰邦联 | 1641年—1649年 | |
新英格兰邦联 | 1643年—1684年 | |
隆达王国 | 约1665年—1887年
|
|
阿罗邦联 | 1690年—1902年 | 包括现今的尼日利亚、喀麦隆和赤道几内亚的部分地区。 |
马拉塔联盟 | 1713年—1818年 | |
美利坚合众国 | 1781年—1789年 | 实行邦联条例时期的美国。 |
西北联盟 | 1785年—1795年 | |
特库姆塞联盟 | 约1805年—1824年 | |
莱茵邦联 | 1806年—1813年 | 无国家元首和政府。 |
德意志邦联 | 1815年—1866年 | |
新格拉纳达联合省 | 1810年—1816年 | 领土为现今的哥伦比亚的部分地区。 |
瑞典-挪威联盟a | 1814年—1905年 | |
赤道邦联 | 1824年 | 位于巴西东北部。 |
阿根廷邦联 | 1832年—1860年 | |
秘鲁-玻利维亚邦联 | 1836年—1839年 | |
中美洲联邦共和国 | 1842年—1844年 | 包括现今的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 |
格拉纳达邦联 | 1858年—1863年 | |
美利坚联盟国 | 1861年—1865年 | 美国南部11个分裂州在美国内战期间组成的国家。 |
哥伦比亚合众国 | 1863年—1886年 | |
卡洛斯派诸州 | 1872年—1976年 | |
北高加索山区共和国 | 1918年—1919年 | |
里夫部落联邦共和国 | 1921年—1926年 | 又称里夫共和国。在里夫战争期间,短暂存在于西班牙占领摩洛哥北部的共和国。 |
阿拉伯联盟 | 1945年至今 | |
荷兰-印度尼西亚联盟 | 1949年—1956年 | 由荷兰和印度尼西亚组成。 |
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 | 1953年—1963年 | 又称中非联邦,由当时的英国殖民地南罗得西亚、北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今津巴布韦、赞比亚和马拉维)组成。 |
阿拉伯联邦b | 1958年 | 由伊拉克和约旦组成。 |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b 和阿拉伯合众国b |
1958年—1961年 | 由埃及和叙利亚组成;后来,也门王国加入。 |
非洲国家联盟 | 1961年—1963年 | 由马里、加纳和几内亚组成。 |
阿拉伯共和国联盟b | 1972年 | 由埃及、叙利亚和利比亚组成。 |
阿拉伯伊斯兰共和国b | 1974年 | 曾经拟议成立的国家,从未成立,由利比亚和突尼斯组成。 |
塞内冈比亚邦联 | 1982年—1989年 | 由塞内加尔和冈比亚组成。 |
反叛萨帕塔自治市镇 | 1994年—2023年 | |
非洲联盟 | 2002年至今 | |
塞尔维亚和黑山 | 2003年—2006年 |
其他
编辑在加拿大,Confederation虽然也有“邦联制”的意思,但引伸出一种特别用法,指代1867年7月1日加拿大联邦化这个事件。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邦联的运作与成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新世纪智库论坛第13期2001.03.30
- ^ 俄白聯盟国通過發行統一貨幣決定. 人民网. 2000-12-01 [2019-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 ^ 热点问答|西非三国成立“萨赫勒国家邦联”为哪般-新华网. www.news.cn. [2024-07-08].
- ^ Heinz H. F. Eulau. Theories of Federalism under the Holy Roman Empire.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941, 35 (4): 643–664. JSTOR 1948073. S2CID 145527513. doi:10.2307/1948073.
- 宪法·行政法学习小词典.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 20 [2022-02-24]. ISBN 978-7-80182-893-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7) (中文).
- 杨宏山. 當代中國政治關係.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7 [2022-02-24]. ISBN 978-957-11-3648-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