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是中国古代武官名。十六国前秦始置。清代以后常置,在武职中秩品仅次于驻防将军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则沿用之。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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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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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坚发兵攻打东晋,置少年都统以统领富家子弟兵。唐代后期曾置诸道行营都统,统领各兵讨伐藩镇。又置都都统节制各行营都统。时也有都统一职。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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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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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八旗之都统,是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长官,清代早期满语译名有变化。满语名初为“固山额真”(满语ᡤᡡᠰᠠ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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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gūsa -i ejen,意为“旗主”),雍正元年(1723年)改为“固山昂邦”(满语ᡤᡡᠰᠠ ᠪ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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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gūsa be kadalara amban,意为“管旗大臣”)。努尔哈赤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额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额真”(后改“梅勒章京”)各一人。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额真之汉名为“都统”,梅勒章京(满语ᠮᡝᡳᡵᡝᠨ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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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写meiren-i janggin)为“副都统”。八旗中满洲、蒙古、汉军各置一人,共24人。都统掌管该旗属户籍、田产、教养、军械、操练、营制、补放官爵等旗务。初置时为正一品,后改为从一品。副都统为正二品。天命至康熙五朝,百余年间,八旗都统均“在府办事”,无公所衙门。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设“八旗都统衙门”。

驻防八旗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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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驻扎于各地的“驻防八旗”军政合一之长官也称都统,“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在不设驻防将军之处,都统即为该地方的行政长官。清代驻防于各处的都统有:

除了驻防都统,清廷还设有驻防副都统。大多数副都统受驻防将军或都统管辖,驻地不设将军者,则独当一面,为驻防旗营最高长官,称专城副都统,总掌本处驻防旗营的军政庶务,可直接向皇帝专折奏事,其防务直辖于兵部。各处驻防副都统有:

中华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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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仍保留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绥远都统职位,作为该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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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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