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統是中國古代武官名。十六國前秦始置。清代以後常置,在武職中秩品僅次於駐防將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則沿用之。

沿革 編輯

清代以前 編輯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堅發兵攻打東晉,置少年都統以統領富家子弟兵。唐代後期曾置諸道行營都統,統領各兵討伐藩鎮。又置都都統節制各行營都統。時也有都統一職。

清代 編輯

八旗都統 編輯

掌管八旗之都統,是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長官。滿語名初為「固山額真」(滿語ᡤᡡᠰᠠ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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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gūsa -i ejen),雍正元年(1723年)改為「固山昂邦」(滿語ᡤᡡᠰᠠ ᠪ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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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gūsa be kadalara amban)。努爾哈赤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額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額真」(梅勒章京)各一人。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額真之漢名為「都統」,梅勒章京為「副都統」。八旗中滿洲、蒙古、漢軍各置一人,共24人。都統掌管該旗屬戶籍、田產、教養、軍械、操練、營制、補放官爵等旗務。初置時為正一品,後改為從一品。副都統為正二品。天命至康熙五朝,百餘年間,八旗都統均「在府辦事」,無公所衙門。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設八旗都統衙門

駐防八旗都統 編輯

清代駐紮於各地的「駐防八旗」之長官也稱都統,「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軍政合一。在不設駐防將軍之處,如熱河都統即為該地方的行政長官。在設有駐防將軍之處,一般設有專城副都統,受將軍節制,如三姓副都統。清代駐防於各處的都統有:

各處駐防副都統有:

中華民國時期 編輯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仍保留熱河都統察哈爾都統綏遠都統職位,作為該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省長

參考書目 編輯

  • 《清史稿》職官志、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