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殴人事件

是否应该改个中立的标题? 编辑

这个标题把反共人士摆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上,不中立,不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说法,总领馆是被恶意滋扰,中国大使馆人员才是受害者。并且汪文斌称在这次冲突中也有中国大使馆人员受伤。

我认为标题应该改为2022年中国驻曼彻斯特领事馆冲突事件。--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2:04 (UTC)回复

另一个编辑者写的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馆冲突事件很行,我认为应该合并,并且不保留重定向。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2:09 (UTC)回复

哪次不是恶意滋扰?[开玩笑的]——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8:43 (UTC)回复
( ✓ )同意。我刚看了火锅大王的详细解析,看起来真相实际上是 Bob 冲进领馆殴打红衣馆员。但是问题是,维基讲究“可靠来源”,即使 BBC 撒谎,它也是“可靠来源”;即使火锅大王说真话,他也是“不可靠来源”。只能说,西方媒体不知道比中方媒体高到哪里去了……--Ma3r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11 (UTC)回复
此论述为基于自身立场的布佛氏谬误。一个持反港情绪的挺共博主所谓的“视频解析”显无法与多国媒体、闭路电视乃至英国警方调查结论相比(尤其,该人亦曾宣扬德堡阴谋论之前科)。
显然的说,我认为在此以这类来源宣扬此论述者,不是忽略上述之前提,就是基于编者政治立场散播毫无根据的阴谋论。对讨论并无帮助。
--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23:39 (UTC)回复
必须注意避免系统偏见及变相延展资格论证,相关范畴尤其必需专业操守之而不宜引入抵触专业之问题,讨论仅应基于恰当可验证之事件材料或多方面著重关注观点等展开。--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3:59 (UTC)回复
人家说话是讲根据的,您是上来就扣帽子……--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5:58 (UTC)回复
阁下应补充可信纳材料和显著重要可验证之观点,有关讨论基础现明显不适切于案事要求。--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7:52 (UTC)回复
您想了解真相的话,可以看看上面的视频;想要“可靠来源”的话,我目前没有。--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09:35 (UTC)回复
缺乏信源理据,Sine die。--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0:47 (UTC)回复
“理据”见上面的视频,至于您说的“信源”嘛,显然是在颠倒是非。--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1:28 (UTC)回复
@Ma3r
您如果执意认为“火锅大王”的影片可视作事实真相的话,应先前往互助客栈、可靠来源版块发起讨论论证,也可以显然的理据辩驳您所指出的西方媒体并不可信。而非仅在此使用一个不被本站支持的来源以支撑自身的论点,且宣称此为“真相”、宣称他者“颠倒是非”云云。我需提醒阁下,您如若持续以被现行规则认定之不可靠来源持续作出声称,我等可视作您意图干扰讨论。——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3:44 (UTC)回复
这取决于您是想讲道理,还是想相信您愿意相信的。--Ma3r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4:03 (UTC)回复
@Ma3r 这取决于您所谓的“道理”是否被社群所认可。——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23:07 (UTC)回复
如果都不想讲道理,何谈认可不认可?--Ma3r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5:58 (UTC)回复
请停止发表对社群的恶意推定言论。谢谢。——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3:39 (UTC)回复
您就能代表社群么?再说,我对您也没有恶意。您可以讲道理,可以看看人家的分析,哪里对哪里不对。您也可以说,“火锅大王”是 SX,BBC 是可信来源,我就信 BBC。都没有问题。--Ma3r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03:09 (UTC)回复
( ✓ )同意,此条目标题有非中立嫌疑。
读者易仅将“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馆”定义为“殴人”的单方面主体而忽略事件的冲突性质。--Mocal OFFLINE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15:59 (UTC)回复

是否能使用合理使用图片 编辑

看到北京四通桥抗议的条目也是使用合理使用图片,这个条目也应该可以使用吧?--Wpcpey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20:21 (UTC)回复

可采编贡献为先,看如有其他针对延展资格论证之类情况可再公开留底检视。--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4:31 (UTC)回复

来源及条目名称相关 编辑

明报来源仅指有相关剪辑之片段,然其事实性质有且仅有旁白之指控叙述(在此对其自媒体来源剪辑版本之真实性表示合理质疑)以及某职员的个人声称“遭受脑震荡”;以上指控却无曼彻斯特警方调查结论以佐证(反之,被殴打的在英港人陈鲍勃的伤情则有报告)。故是否有职员受伤应基于曼彻斯特警方之通告,而非不可靠之一手来源作出结论。Youtube的来源问题因其自媒体性质,已于2019年被社群认定不可作为二手来源(见WP:RSN常见争议来源列表)。在经提醒过后持续以此来源作出所谓“事实”宣称,且在条目添加已涉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请停止引用不可靠来源之行为,如有异议应往RSN版面发起讨论。谢谢。——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2:05 (UTC)回复

@Ma3r。——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2:05 (UTC)回复
(:)回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您是否漏看了我在移动之前添加的来源(目前的参考文献[7],来源是天空新闻台)?这个应该不是您所说的“自媒体”吧?--Ma3r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23:04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既然您认可了“也有馆员被殴打”,那这个条目名称……--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4:54 (UTC)回复
@Ma3r:首先原谅我先前未仔细审看相关来源,我针对的仍然只是火锅大王这一来源的不可靠性质,才认为您持续以此来源作出不可靠之宣称。至于条目名称,我个人认为还是仅“冲突”二字并未准确的涵括事件之概要,不过先前有互助客栈之讨论倾向将其更为“曼城使馆殴人事件”,如果没有其他反对意见,建议可使用该条目名称。--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12 (UTC)回复
(:)回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行啊,不要描述为单方面的殴打就行啊。--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41 (UTC)回复
噢,对了,那个是“领馆”而非“使馆”。--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9:43 (UTC)回复

关于殴打的描述 编辑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您所谓的“制止殴打行为的行为”所指为何?如果说有“制止殴打的殴打”,那就是 Bob 把红衣男压在身下的时候,馆员殴打 Bob 了。不管是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还是按照“天空新闻”描述的顺序,都跟我的描述是一致的,不知道您所谓的“调整文词次序之春秋笔法”所指为何?此外,即使是对语句顺序有异议,难道不是应该调整顺序?为何要将“馆员被殴打”之语句删除呢?--Ma3r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0:18 (UTC)回复

关于将警察归为冲突一方 编辑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对您强行将警察归为冲突一方的做法完全无法认同。“港人”和领馆人员之间的冲突没啥说的,但是“港人”和警察之间,以及领馆人员和警察之间都没有发生冲突。您似乎认为,警察把 Bob 拽出来了,所以应该算作“港人”一方?如果这么说的话,警察把“港人”都从领馆门口赶走了,是不是应该算领馆一方?我理解您可能希望警察站在“港人”一边,但是我没有看到警察有任何“拉偏架”的行为。警察在发现冲突后,是将冲突双方分开,而不是参与冲突。所以我认为,警察的处置是得当的,将警察归为冲突一方,实际上是对警察的贬低。假如说(只是打个比方),警察在处置时有意偏向其中一方,那么将其归为其中一方,才是合理的。--Ma3r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04:27 (UTC)回复

关于“关于将警察归为冲突一方” 编辑

@Ma3r:阁下选择在对话页面发起讨论阐释自身之观点,总是比于编辑摘要中几句反问要好的多。我也著实佩服足下著重于“厘清”在英港人、警察、馆方三者于此事件的角色如何,此较真之态度为多数人所不及。针对您的疑问,抑或立场,我在此只能略答几句:

一、馀人立场或智识上的不同,自然会有不同的编辑态度。我们所要做的,并非因分歧而指责对方“强行”。
二、您认定“港人与警察与领馆人员之间没有发生冲突”——此论说忽略了客观要件,也即之前在编辑摘要中提及的“领馆人员曾于过程中同警方抢人”这点。诚然,最后结果是经警方制止,双方结束冲突,可过程中这一行为却直接将警方推向了馆方对立面;设在英港人为甲;馆方为乙;警方为丙,在甲乙冲突时,丙在此过程中前去制止,而甲接受,乙却不接受,乃至于主动警方发生冲突(如抢人),那此时丙的立场显然将十分客观地同甲接近。故此过程中的要件,即馆方曾不接受制止,也决定我需在冲突模板添需加上警方,以作事实之体现。
三、如不认为“馆方同警方抢人”的行为是“冲突”,那这可能是我们认知上的根本分歧,于此讨论、辩驳也显然地不会说服任何一方。故,我建议您于互助客栈发起讨论,看看社群认不认可您的见解。正如您当初不认为新疆发生的事情是种族灭绝一般,从而发起讨论将新疆种族灭绝获得了“共识”移动到了“新疆种族灭绝指控”。
四、基于第二点,所谓“将警方归类在冲突除非是体现其拉偏架”的结论自然无从谈起。个人相信警方的制止行为并不系某种“倾向性协助”,可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展现,显然是馆方将中立者推向了与自身对立的一方。当然,如果有在英港人拒绝接受制止的资料或来源(除去某些不可靠的自媒体来源)从而证明警方受到了双重阻拦,那我欢迎您能提供。到时您基于这点删去冲突模板“警方”一段落,在加以审视确定其可靠性质后,我想我不会有异议。
以上。——咏梅阁—WMLO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1:24 (UTC)回复
(:)回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您会开启新话题,不过这倒不重要。)您说的“领馆同警方抢人”这一点,恕我不能同意。领馆是在同“港人”抢人,而警察只是在试图分开双方。警察跟领馆之间并没有对立,后来也是领事向警察点头之后,警察才进到门内去拉的 Bob。而警察去拉 Bob 时,Bob 依然在拽着地上的红衣男,那么按照您的观点,是不是应当认为 Bob“不接受制止,因而把警察推向了对立的一方”?不过,我也不打算再改这里了,我只是觉得这样很无厘头。如果您不觉得,那就这样吧。--Ma3r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4:51 (UTC)回复

是否应该改名? 编辑

中国驻曼彻斯特领事馆馆内人员围殴在英港人事件

这个标题和条目开头的数个副标题都是站在反共派的立场上写的,有失公正客观。

而且,这哪是在英港人,明明是在英香港反共派。最起码应该改名叫中国驻曼彻斯特领事馆馆内人员围殴在英香港反共派事件。

还有,另一个用户原本写的标题很客观,但不知为何给合并到这个标题中,不是所有在英国的香港人都反对中国共产党。Assifbus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5:17 (UTC)回复

在英香港反共派也是在英港人啊。至于条目现行标题我个人倒是觉得还有精简的空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21日 (五) 05:22 (UTC)回复
条目内容中已有“曼城领馆殴人事件”,可以考虑作为标题。--Mosowai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5:55 (UTC)回复
支持精简为 曼城领馆殴人事件 或 曼城中国领馆殴人事件。--神秘悟饭 2022年10月21日 (五) 07:07 (UTC)回复
此事件之重点有三:曼彻斯特“总领事馆”、馆员殴打(人)、在英港人。个人基本上认为三者都有留存于标题之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21日 (五) 18:45 (UTC)回复
反对加入“反共派”,可能令人误以为打的是pie而非人,而且主张灭中共≠反共。所谓“不是所有在英国的香港人都反对中国共产党”,也不是所有在英国的香港人都被打,不是所有日占南京人都被杀,这条理由很无力。--神秘悟饭 2022年10月21日 (五) 07:10 (UTC)回复
从来没有人说所有南京人都在南京大屠杀中被杀,请不要打稻草人。--——🦝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2年10月22日 (六) 02:32 (UTC)回复
这是类比论证,突出对港人前置“反共”定语的荒谬。--神秘悟饭 2022年10月22日 (六) 02:35 (UTC)回复
我就说首先我不觉得这么点小破事值得单独写一个条目,但写了也就写了,整这么长而啰嗦的原创研究标题到底是想给谁看的?谁能搜索到这么长的标题?曼城领馆殴人事件即可--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10月21日 (五) 12:51 (UTC)回复
就看调查结果是否让英方驱逐几个中方外交官员甚至关闭中国驻曼彻斯特领事馆----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13:49 (UTC)回复

用"亲民主抗议者"形容示威者并不合适吧?用"反华示威者"或"港独分子"比较贴切 编辑

他们的行为并不民主(如攻击辱骂不同意见人士),华尔街日报在香港示威的立场并不中立,完全站在示威者一方。--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3:55 (UTC)回复

虽然我(+)赞成您的看法,但是他们在维基的势力还是很强的。您要想改这个,没有几个月是搞不定的。不过,反正这个世界上,名不副实的东西也多了去了。--Ma3r铁塔2022年11月8日 (二) 05:20 (UTC)回复
刚刚我的讨论页收到警告,连用语讨论都不允许。维基百科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的立场决定一切,理性讨论的空间越来越少。--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08:48 (UTC)回复
我刚刚去看了一眼您提到的讨论,那好像并非警告,虽然我不太理解这种同一个问题要扯到另一个地方去讨论的做法。看起来您是个新人?看起来他似乎是想给新人一些指导?依我看,新人最好先少跟别人争议,可以先熟悉一下维基的环境。--Ma3r铁塔2022年11月8日 (二) 16:19 (UTC)回复
(+)支持,并且他的想法本就不中立。--Talimu0518留言2022年11月9日 (三) 14:35 (UTC)回复
(-)反对,请提供“反华”或“港独”的证据。凭空捏造事实比偏颇立场更严重——此言不代表认同华尔街日报立场不中立。--Gohan 2022年11月13日 (日) 12: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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