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我删掉了“另外这次事件有别于过去中国内地较常出现的以警察武力征地与居民集体对抗之形式”这个判断。法院没有判决前,哪那么容易强拆的?三通一平都没有搞定,我看开发商一定是擅自开挖的。—67.15.183.6 11:22 2007年4月2日 (UTC)

说实话,这个判断还是相对准确的。你不过是没有看到大量的强拆事实(特别是农村)而想当然罢了。不过这一事件也许能改变目前的强拆现状。— fdcn  talk  2007年4月7日13:56 (UTC+8 4月7日21:56)
强制拆迁,警民对抗这在中国的确非常常见,但是在此没有发生并非是出于仁慈。开发商没有等强制拆迁的裁定就自己动工了,如果不是因为该案成为媒体的焦点,被判定并实施强制拆除也就是几天之内的事了。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可能其利益被别人出卖了想当刁民都不容易,非常容易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当然这是另外一回事了。—lastman(Talk) 11:27 2007年4月9日 (UTC)

“重庆最牛钉子户”,也是中文维基最牛的外部链接(笑)。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3:30 2007年4月7日 (UTC)

在这条目上有著“各大媒体同时撤掉了所有关于钉子户的报导,并且所有著名论坛都同时停止了关于钉子户的讨论,钉子户事件遇到了和芙蓉姐姐一样的封杀。”的描述,请问真实性为何?另外,我想请问“撤掉”的意思是指以往所有相关网页新闻都删除吗?在技术上,怎么去限定论坛不准谈钉子户?像这种行为,会有其行政命令依据吗?还是自我约束?决定者的阶层通常为何?--winertai 01:46 2007年3月29日 (UTC)

记得是中宣部下的指示。--Ellery 03:17 2007年3月29日 (UTC)
不知道有没有可靠的来源,那怕是哪个媒体的报道,否则应该属于自己创造。--方洪渐 03:44 2007年3月29日 (UTC)
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的令。[1]我也很好奇怎么大家都那么听话?67.103.245.50 00:45 2007年3月30日 (UTC)
网上这两天谈这件事的只剩下blog了,新闻虽然还是有所报道,但基本上已经转为政府态度。昨天大陆一名小有名气的草根blogger只身前往当地采访去了,估计能看到的也就只有这个第一手新闻了。我还用了他的两张自由版权的照片在条目里。目前他的现场采访文字从昨天起在大陆blogger圈里疯狂转载,号称要通过SEO的办法,突破当局新闻封锁--百無一用是書生 () 08:10 2007年3月29日 (UTC)
新浪网那个专题报道已被删,只能从网页快相中看到。--Dzb0715^_^ 09:47 2007年3月29日 (UTC)
同意Ellery方洪渐的话,刚才我也找过了一遍,今天有两篇抨击传媒过份吹捧的报道,另外找到六个专题页,有三个都已删除了,我把连结也放到条目上,算是立此为证吧,根据过往经验,过去一些新闻删除的多是中宣部下的,或者是内部下达指令编辑,严加遵守以新华社为首的中央喉舌,即“统一口径”,这也是中共常用的老梗了。--羊男 11:08 2007年3月29日 (UTC)
另外补充一下:被删除还是可以写的(因为有引述来源连结),但当找到新闻报道的话,就可根据新闻来源来补完资料。--羊男 11:14 2007年3月29日 (UTC)
1.CNN直说“与世界其他地方相同,他们是为了更多钱...想获得相同面积的店面”2.另外,喜用政治观点的台湾媒体说:“该事件与物权法相关...全世界都在等著看中国怎处理这件事情”,3.重庆不等于四川,重庆人不等同四川人,我想知道这三说法,哪些为真哪些为伪,谢谢。--winertai 16:23 2007年3月29日 (UTC)
我觉得这是国外媒体把事情浓缩以一两句话所造成的,winertai君可以留意一下昨日凤凰卫视中文台的“社会能见度”,里面有详述事件始末,也有双方当事人专访,(刚刚看重播,补完一些,但我打字慢,该还有些缺失,正等待节目录象再补完),之前计算面积时算出的补偿金为370多万,但第二次协商时(即上月初)时金额已扩至近600万,开发商王伟称吴𬞟把一些相关的建筑(例如旁边公用墙、楼顶违章建筑也算在所得内)。—羊男 08:33 2007年3月30日 (UTC)
前两个不大了解,后一个简单说明一下。重庆市原本是四川省的一部分,后来因为西部大开发等原因,1997年正式升为直辖市,与台湾的北高两市一样和过去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在行政上与省平级。但是重庆的方言与文化都与四川一致,因此在其他领域仍与四川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另外,相对干净的公视说他们的求偿条件是一栋相同市值大小的房子,而开发商愿意给的是45万美元。--出木杉 04:43 2007年3月30日 (UTC)
到底是谁不让报道,那还很难说。但是这次禁止报道和以前不一样,只是删除了专题页面,零散的报道是一直有,但是论坛等地方似乎删的比较厉害。今天那位blogger的事情还上了《南方都市报[2](在文章里居然还引用了我的blog上的话)。此外,虽然大陆政府对新闻管制还是比较严格,但是网络媒体对这种管制的态度还是出现了微妙的转变:以前删除的新闻,点过去都是404错误,现在很多则都写上“已经删除”之类的提醒。这样至少大众可以知道,不是网址错误等原因看不到,而是其他的原因被删除了。这也可以看成是对严格的新闻管制的一种巧妙的抗议和提醒(或许都是向google.cn学来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7 2007年3月30日 (UTC)

中共愚民的惯用伎俩。--farm (talk) 13:42 2007年3月30日 (UTC)

45万美元在重庆当地可买多大的房子呢?—Ellery 13:04 2007年3月31日(UTC)
你问的3个问题都基本属实,如果说几年前的拆迁补偿还可以说是抢夺的话,自从发生了上海麦琪里纵火案和南京拆迁户抱液化气罐自爆拆迁办等案后等,这两年补偿这一块可以说是正规了许多。要知道个人的合法财产的保护不是无边界的,遇到“公共利益”的时候不是你可以坐地起价的。旧城改造是一个烫手山芋,每次都能遇到许多这样的刁民狮口大开,开发商不得不花出大量的金钱或腾出空间用于补偿或回迁,这高昂的成本往往使许多开发商望而却步。这样导致的恶果是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加入了而由政府主导、政策扶植、基础设施完善的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由于改造的困难、阻力、成本巨大,不断破败,萎缩,向贫民窟发展,中国广州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代表。我听说重庆当地的住宅房(高层),一平方米大概5000人民币就可以买到,商业性质门面房应该要翻个几倍,具体杨家坪那里的地皮是什么概念我也不知道。一美元兑7.8人民币,45万美元在重庆当地可买多大的房子你自己算算。至于重庆和四川的关系是十分的微妙,一方面如左图右使说的那样,另一方面重庆自从97年直辖了之后,一直在“去四川化”,并不断强调自己与四川的不同,而四川人对重庆人嫌弃他们这个穷亲戚一直忿忿不平。如果你称呼一个重庆人为“四川人”,他们多半会给你好好的上一课。^_^ 我是--user:lastman--—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67.15.183.6对话贡献)加入。
好像还在报道:[3] [4]。-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1日16:09留言

有是有,但已经口径一致了。详看条目中4月1日与2日中国时报的新闻连结。另外周曙光blog那边每天也有到现场拍一拍。—羊男 05:13 2007年4月2日 (UTC)

这个大钉子已经被拔掉了,但是不知道他们夫妇和法院有没有达成协议。—出木杉 04:23 2007年4月3日 (UTC)
请看该条目,我已更新了,官方新闻发布会,报道评论或图片俱在。—羊男 20:45 2007年4月3日 (UTC)

关于物权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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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看到CCTV报道这个事件,把他作为“物权法的宣传”的一部分。(看来官方并不忌讳谈这件事),不知道谁有资料,写一写这方面的情况?--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12月4日 (二) 15: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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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修改了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中的4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4日 (一) 05: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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