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引力
引力屬於維基百科自然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引力」按字面看不是attractive force嗎?在大陸有沒有用「重力」這詞呢? --Lorenzarius 2003年7月1日 15:21 (UTC)
Untitled
編輯The curvature of spacetime - image
編輯New image was added to Commons:
條目名
編輯條目合併
編輯「萬有引力」即「重力」,但兩個詞語指向兩個鏈接。PhiLiP 02:00 2006年4月16日 (UTC)PhiLiP
- 註:在維基英文中,EN:Gravitation和EN:Gravity被重定向到了一起。
關於劉武青的條目
編輯可 從此人的網頁上看出,他不過是一個偽科學家而已。在其頁面有公然宣稱能量不守恆的條目,而專利驗證的條目甚至在國家專利局無法找到他所說的專利證書。而且 按照大陸官方媒體的脾氣,如果大陸的某個科學家的研究出了大成果,一定會以增強民族自信心為由大肆宣傳,但網上竟然一篇相關新聞都沒有。綜上所述,為避免 wiki成為此類人宣傳的舞台,有關此人的條目已被刪除。--PhiLiP
- 首先,討論後記得用四個波浪號簽名,以上二位都忘了,我幫兩位加上了。我要說的是:維基百科不是偽科學理論的集散地!本人十分(+)支持PhiLiP的 做法!本人好幾年前就和民科打過交道,裡面光引力的理論就提出了不下百種!劉武青的那一套,不過是這不下百種理論裡面很不起眼的理論之一。今天維基百科記 載了劉的理論,那麼是不是這百餘種理論都要一一介紹一遍呢?那樣維基百科成什麼了??這個條目還有哪怕一點點閱讀的價值麼???今天萬有引力這個條目本身 質量就不高,正確的尚沒有介紹清楚,錯誤的反而寫了一堆,這無疑是在錯誤地引導條目發展!我不反對提及亞里士多德、特斯拉、懷特黑德他們這些人的引力理 論,因為儘管不正確,但畢竟它們在歷史上一段時期內是被嚴肅討論過、並且產生過一定影響的。十分反感什麼事都要和法輪功天安門之類的事情相比,科學是科 學,政治是政治,科學是可以證實/證偽的,和那些東西能一樣麼?--Tevatron 13:05 2006年4月18日 (UTC)
- 政 治和科學不同。我們可以說大陸官方打擊法輪功是打擊邪教,也可以說法輪功進行宣傳是捍衛自由,這實際上是人文上政治上的爭執,本着wiki的中立原則我們 允許他們闡述他們的觀點,無權干涉;但是在自然科學的領域中只有唯一的真理,當然為了闡述這個真理我們可以將歷史上人們發現這個真理的過程一一闡述出來, 只要最終被證明是正確的,那麼所有的試圖推翻這種真理的行為都是不必要的,我們也沒有必要闡述這種帶有功利性的觀點來誤導讀者。另一種解決思路是:萬有引 力這個條目是前兩天我從英文維基上翻譯過來的,萬有引力#可供參考的理論中,最末處有這麼一句:「頗具諷刺性的智能落體(Intelligent Falling)理論」,這是我按照英文原文翻譯的,或許我們可以參照英文版的做法,將劉武青的條目單獨列入偽科學頁面分類,然後同樣在可供參考的理論中加入一句「頗具諷刺性(爭議性)的XXXX理論」,這樣如何?這樣既避免了在主條目中誤導讀者,也可以記述這類理論。今天想出來的方法,感覺比較中立一點。PhiLiP 14:15 2006年4月18日 (UTC)PhiLiP
- 參見維基百科的一項正式方針: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第一章節第三部分《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規定如下類型的內容不適合保留在維基百科上:
——
- 發表原始研究的地方。您個人的研究理論、原創理念、自創定義或詞語等,請到適當的評審機構、論文期刊或者其他網站宣布您的發現。維基百科會待您的研究成為舉世公認的知識後,再作報導。維基百科的資訊並無須經過同行評審,但都力求做到可靠和可供查核。例如,編輯者可以引用文獻,讓內容可以證實。
- 讚詞或批評。藝術作品和傳記應該成為百科全書條目的主題,但條目內容應是行外人所能理解的。
- 個人論文。百科全書是人類知識的總結,而不是宣傳您個人見解的道具。請見Wikipedia:非原始研究。假若某個人的意見值得百科全書記載,應該由其他外人來撰寫。您對維基百科的意見,請在相關頁面的討論頁留言,或者到元維基發表。
- 時事評論。雖說「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語出顧憲成、東林書院內的對聯),但維基百科始終不是發表這種意見的場所。條目內容應該適當平衡各方觀點。維基百科編輯者也應注意,所撰寫的題目不應該於短時間內變得多餘。
- 論壇或討論區。請謹記維基百科的目標就是要寫好百科全書。您固然可以在其他用戶的討論頁進行交流,也可以在條目的討論頁解決相關的問題。但請不要將您的討論放進條目當中。
支持
編輯- Mosesofmason 21:18 2005年5月4日 (UTC)
- Louer 01:09 2005年5月16日 (UTC)
- Demos(Talk) 09:45 2005年12月25日 (UTC)
- 樓蘭蔻 15:32 2006年3月7日 (UTC)
反對
編輯評論
編輯- 宏觀世界無時無刻不受引力的影響,應該也會比較好寫,而且本條目較其他語言差距又很大。--Mosesofmason 21:18 2005年5月4日 (UTC)
重力和重量
編輯重力和重量的區別見這兒的 引用:「先應當指出的是,"失重"是指物體失去重量,而不是失去重力。重量是物體對其周圍相接觸的物體或介質所表現出來的作用力;重力則是地球(或其他天 體)對物體的引力。在普通物理學中,定義物體重量的大小就等於它所受到的重力。重量與重力(引力)有聯繫,又有區別。重量消失(等於零),不等於重力或引 力消失(等於零)。我們可以說,失重是零重量,但不能說零重力或零引力。」--Wengier(留言) 21:42 2006年1月15日 (UTC)
跨語
編輯- 萬有引力 = universal gravitation
- 牛頓萬有引力定律 = Newton's law of universal gravitation
- 引力/重力 = gravitation/gravity/force of gravity/gravitational force
- 吸引/吸引力 = attraction/force of attraction
智慧落體 理論
編輯讽刺[[智慧设计论]]的[[智慧落体]](''Intelligent Falling'')理论 這一行恕刪,參考網頁現在已經無法打開,而且google "智慧落體" [1] 均為wikipedia相關的內容。
提醒一下
編輯有人似乎認為我的編輯有爭議,請就在這裡提出來。 所謂「Universal」 Gravitation,是牛頓提出的名詞。牛頓之前根本沒有所謂的「Universal」Gravitation。所以理論史中於牛頓之前的語句都不能加上萬有。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21:00 (UTC)
我的意見,我就事論事地說,聽得進去聽不進去是你的事:
- 首先請提供「universal gravitation一詞是牛頓首先提出的」的參考來源。如果這個來源可靠,則你的相關改動我個人認為屬於可改可不改的範疇,你一定要改動也可以接受。
- 以下內容是你修改的結果:
「1600年代,受肯迪的想法所影響,羅伯特˙胡克解釋了他的天體重力定律:所有的物體都被與其本身質量成正比且與其跟太陽間的距離成平方反比的力拉向太陽。 在 這些基礎上,英國數學家艾薩克·牛頓爵士於1687年發表了著名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第一次把使天體運行的重力與使物體墜地的重力統合而提出了 萬有引力定律。他寫道:「我推斷這種使行星圍繞既定軌道運動的力一定與它們與繞軸轉動中心的距離平方成反比;而依此將使月球圍繞她的軌道運動的力與地表的 引力進行比較之後,發現它們的結果是如此的接近。」絕大多數現代非相對論性萬有引力的計算都賴以牛頓當年的工作。 在17世紀艾薩克·牛頓闡明他的 萬有引力定律前,大多數人對重力並不了解。儘管牛頓萬有引力定律已被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上更進一步的解釋所取代,但由於牛頓的理論非常簡明,且在一般情 況下所得結果的準確性與廣義相對論並無差別,因此在許多日常實際應用中仍廣泛使用。雖然科學界對大多數重力的性質已經了解,但萬有引力的形成原因仍是一個 未決的問題,因而重力研究還是科學上的一個重要課題。」
這裡面所有的「重力」都被標記不做轉換,也就是在簡體中也要顯示為重力,這顯然不合理。
- 你大量刪除原先的「重力和萬有引力」一章內容,包括引力勢能-重力的量和單位-重力加速度等內容。這些內容是簡體表達方式,所以我不排除你因為討厭這種表述所以一併刪除的可能性。考慮到這些內容本身存在價值,對你這種未經討論直接刪除的行為進行回退並無不當。事實上你的這種刪除有價值內容的行為完全可以理解為破壞。--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1日 (日) 02:57 (UTC)
首先I deduced that the forces which keep the planets in their orbs must [be] reciprocally as the squares of their distances from the centers about which they revolve: and thereby compared the force requisite to keep the Moon in her Orb with the force of gravity at the surface of the Earth; and found them answer pretty nearly.這段話是牛頓提出的,中英的維基百科中本來已經有記錄這段話了,一些物理介紹書(如ISBN 0071126740 第159頁、ISBN 9780495112402 第362頁)都提到牛頓之前的人不會把使天體運動的force與地表的gravity當作同一種東西,一些科學史相關的書如(ISBN 9781591582656) 也說了牛頓提出了「universal gravitation」。主要是牛頓之前絕對不會有universal gravitation的概念,否則universal gravitation在現代就不會被普遍認為是牛頓提出的。這不就像在舉證說明說相對論是愛因斯坦提出的一樣?
而古代認為驅動天體的力在我看過的書中(不過皆是現代人以描述古人所想的觀念下所寫出的句子)有以force或attaction來描述的,若出現這兩個字就翻成力或引力(ISBN 9780495112402、ISBN 9971506122),或為Celestial Gravity,若出現這個就翻作天體重力(ISBN 0071126740 第159頁、ISBN 9971506122 第11頁)。固從「1600年代」後我新增的內容就使用重力,然後「17世紀」之後你要不要看看是不是本來就這樣還是我加的?
舊版本的「重力和萬有引力」中的「萬有引力」內容與後面的「牛頓萬有引力定律」內容完全重複到了,既然內容是牛頓提出的,那就在牛頓的理論那段介紹就好了;「重力的量和單位」中的既沒來源內容又有問題故刪去,就算在英文書中,對在中文中皆翻成重力的gravity也可用來代替gravitation使用(ISBN 0805386629、ISBN 1572596732、ISBN 9780321052025還 有費曼寫的書都是這樣用,而且我好像還沒有看過有描述gravity與gravitation是不能混用的物理教科書),所以一物體在地表附近的重量 (weight)不等於它所受的重力(gravity)的值,只有在忽略其它的力而只看gravitation(/只看gravity)對物體作用 時,gravity、gravitation的值才與weight相同;「引力勢能」:在這個條目中有非常詳細介紹且本頁參見中又有連結,固刪去。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4:19 (UTC)
第一個問題,我當然知道牛頓統一了這「兩種」力,這個事實無須你解釋。我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有證據支持「universal gravitation」一詞是否是牛頓首創,我認為只有是從他開始使用了這個詞,你這種改法才有道理。但這個是不同理解,我不會非要堅持。
第二個問題你仍然沒有解釋,在你添加的內容中你把gravity翻譯成重力當然OK,但加上不轉換標記是什麼意思?
第 三個問題,「萬有引力」一節的內容你刪掉我基本沒意見,後面的內容都是你自作主張,也是我認為你的編輯爭議最大的地方:「重力的量和單位」一節內容有什麼 問題?要說的話後面「引力的速度」一節同樣沒參考來源而且問題更大。gravity和gravitation的差別,你沒從你讀過的有限的教科書上讀到不 等於就可以無視,尤其在你不了解的情形下更應該先討論。退一步講,按一般編輯者的做法,如果認為有問題首先應該考慮修改,而不是全刪掉。「引力勢能」這個 內容與主題有關且內容有價值,能保留應儘量保留,否則要{{main}}這個模板是幹什麼用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2日 (一) 03:12 (UTC)
第二個問題,你不是說大陸把gravity翻成重力嗎?
第三個問題,因為在我編輯後的版本,「理論史」是此條目的首個章節,此章節的第一個子章節即是「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標題下旋即就有{{main}}牛頓萬有引力定律的連結,這裡面有更詳細完整的內容可以完全取代原先的「重力和萬有引力」內容,且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中的內容並沒有無來源與是否正確的問題,再說我當然可以刪去與我所看過的多本英文物理教科書相牴觸又沒有來源的內容。然後重力的速度因為內容與en:Speed_of_gravity這頁所說的一樣,且這頁有付上來源,所以就我沒有去動。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4:50 (UTC)
我 什麼時候說過gravity在大陸只能翻譯成重力?你有仔細讀過我的原話麼?至於你後面的論斷,都是你的個人觀點,我也看不出重力的量和單位這一節中哪些 描述有明顯錯誤。引力的速度一節則是胡扯,英文版首段明確指出引力的傳播速度是光速,這裡非要並列出三種理論,並且你告訴我這段的來源在哪?總之現在既然 存在編輯爭議,就不要去動那些有爭議的地方,等待其他編輯者的意見明確後再決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2日 (一) 17:23 (UTC)
根據[2]
[3]
,難道你的意思不是說gravity會被翻成重力?
舊版本的內容:
在 一般文獻中,重力(或引力)表示物體在天體(特別是地球)表面或附近所受到的萬有引力。重力的量度值一般稱為重量。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經典力學中,重量也 不同於質量,並不是物體本身固有的屬性,而與所處的天體有關。另一方面,天體的自轉使得物體在地面參照系中表現為受到向心力(科里奧利力)的作用。由於一 般來說科里奧利力相對於萬有引力十分微小,在粗略計算時通常不考慮前者,或者將兩者的合力稱為重力。
首 先,現在最新版的書籍如Serway寫的物理與Halliday寫的基礎物理,若考慮向心力與其它因素的話,都會把mg稱作重量,而把g稱作自由落體加速 度。且舊版本這段話光對重力就有兩種不同的定義。就算是以大陸簡體的習慣用詞來看,一個名詞在古典力學中同有兩種定義是明顯有問題的。
再來,有人對理論史中的內容加上「- { } -」符號、西元與公元的沒注意到就能夠把它當作是合理回退的理由,還告誡人地區用詞要非常謹慎,怎麼這整段也盡是地區用詞更沒有來源就可以因為「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所以不是回退的理由要留下來?
最後,「重力的量和單位」的內容皆是牛頓的重力定律,在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一頁中又有更詳細的介紹,在我的版本這個連結都放在第一章節非常容易發現。所以比為什麼不比照英文版將這些內容放入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中?
重力的速度,那是不同時代的人所提出的不同說法。而en:Speed_of_gravity這頁裡面有來源,中文版的可以貼上這頁的來源。最重要的是,這段是我的版本與舊版本都有的,所以自始至終不是回退我的版本的理由。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5:15 (UTC)
- 我 覺得這裏有兩種不同的版本,很難說哪一種版本的品質比較優秀,每一種版本都有其特別之處。很可惜維基百科只容許一種版本;否則,可以分別展示出版本A,版 本B。所以,必須請大家相互包容、設想、謙讓,共同編輯出大家都能夠接受的版本。萬有引力是一個很吸引人氣的物理條目,每個月都有超過一千人點閱。假若, 能夠將這條目提升至優等條目或特色條目,很多讀者都會因而得福。這是我們都樂觀其成的事,雖然,達成共識不是不可能的目標,但必會有一定的困難度。假若, 我們無法達成共識,建立一個共同版本。那麼,尚請各位擱置爭議,不必為這點小事傷了和氣。我剛才做了一點調查,發現還有很多與萬有引力有關的紅連結條目, 現特列出:
- 經典電磁學於狹義相對論(classical electromagnetism and special relativity),狹義相對論的後果(consequences of special relativity),能量-動量關係式(energy-momentum relation),斐索實驗(Fizeau experiment),高斯萬有引力定律(Gauss' law for gravity),萬有引力理論的歷史(history of gravitational theory),狹義相對論史(history of special relativity),甘迺迪-桑代克實驗(Kennedy–Thorndike experiment),樓梯弔詭(ladder paradox),光拖拽效應(light-dragging effects),相對論方程式列表(list of relativistic equations),勞侖茲乙太論(Lorentz ether theory),零質量粒子(massless particle),移動磁鐵與導體問題(moving magnet and conductor problem),狹義相對論的假設(Postulates of special relativity),相對論性歐拉方程式(relativistic Euler equations),相對論性波動方程式(relativistic wave equations),相對論性像差(relativistic aberration),相對論性電磁學(relativistic electromagnetism),相對論性熱傳導(relativistic heat conduction),同時性之相對性(relativity of simultaneity),超輻射(superradiance),特勒爾旋轉(Terrell rotation),狹義相對論的實驗驗證(test theories of special relativity),托馬斯進動(Thomas precession),世界線(world line)。
- 這裏有很多條目可以選擇,您可以選擇您有興趣的條目翻譯。— 老陳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6:26 (UTC)
同 意老陳的看法,上面列出的好幾個都是我一直想寫的。萬有引力這條目當前內容只有中學水平,本身質量就很差,爭論這些還真是沒什麼意思。不過我對上面所表現 的中文理解能力和邏輯能力是沒什麼信心了。從我那兩句話能得出簡體中gravity只譯作重力,gravitation只譯作引力的結論?而且我看不出舊 版本中那段話這麼說就是給出兩個定義(我不認識你說的那兩個英文作者是誰,那種college水平的書誰都會寫,準確性也不能保證),其實誰會在乎重力是 否包含Coriolis force?我反正不care。我說的是對地區詞的修改需 要慎重,這還有必要讓我多說什麼麼?對你回退主要是由於你刪除的那些內容,你寫的東西被刪掉你不干,刪人家寫的別人就會覺得無所謂了?(至於什麼引力的速 度,不同時代的理論也能並列起來?你怎麼不把亞里士多德的理論和牛頓第一定律並列啊,還有哪個年代的人提出引力的速度是超光速了?是和你回退無關,所以加 在括號里,可以了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3日 (二) 15:36 (UTC)
所以,既然你也認為爭這個沒什麼意思, 且因為我的版本是參照現行最新版的教科書內容修改的,內容較原版本準確也沒有再次出現的重複內容,所以我就改回去了。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5:58 (UTC)
你這種理解還真是無敵了,我說這麼多你只看第一句然後就得出我沒意見的結論?那我就明確指出來,我堅決反對你對那些原有內容的刪除,ok?--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3日 (二) 16:03 (UTC)
請 提出適當的理由,你始終沒有給出不改的正當理由。舊版本對重力給的第一個定義是:「物體在天體(特別是地球)表面或附近所受到的萬有引力」,第二個定義 是:「天體的自轉使得物體在地面參照系中表現為受到向心力(科里奧利力)的作用。由於一般來說科里奧利力相對於萬有引力十分微小,在粗略計算時通常不考慮 前者,或者將兩者的合力稱為重力。」,既與現行教科書內容不合,又是大陸地方用詞,且剩下要講述的東西在我的版本給的第一個連結就提過了。所以刪掉重複又 不正確的內容是適當的。 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6:10 (UTC)
我根本沒覺得這就叫兩個定義了,後面只是對前面的補充說明,本質上就是一回事。物理最重要的是物理意義,而不是在這裡咬文嚼字。你可以去讓其他人來看這段話,我認為沒人會覺得這是兩個定義。至於你的教科書問題,我上面說了,只是參考而已,不能作為唯一標準。--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3日 (二) 16:26 (UTC) 我發現跟你解釋還真是浪費時間呢,說了那麼多都沒有用,就想着回退到自己的版本去,那儘管來好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3日 (二) 16:53 (UTC)
什 麼咬文嚼字,那段描述就是在描述大陸幫重力一詞所敘述的物理意義。難道說皆大於零的靜電力與重力的合力也可以叫重力嗎?而且內容根要詳述此概念的其他頁重 覆過了,又是全然的單一地區用詞這樣早就該改了。你沒有正當理由就認為不該改不代表別人不能改。告訴你,Serway或Halliday的書是各國大學普 物的熱門用書。他們書中的內容比這裡原先沒來源的內容可靠多了。 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6:59 (UTC) 靜電力?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沒人會懂你說的什麼意思,我不想跟你浪費時間了。普物?普物是給不懂物理的人學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3日 (二) 17:03 (UTC)
至少跟這裡原來先的內容比起來,被普物課教師選上的書籍還可以讓人懂物理不是嗎?光輝十月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7:16 (UTC)
- 大家看看,User:Suiseiseki說話的風格,還有那倔強的脾氣,簡直跟User:Choij和User:Msuker一模一樣。--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7:43 (UTC)
其實我也覺得User:光輝十月的風格很像User:久遠。—Snorri (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20:12 (UTC)
不 知道閣下這句評論是出於何意,考慮你和Choij及Msuker的衝突我無法善意推定;但我素來與閣下無爭執,對此種有損人際關係的評論我深表遺憾。如果 真有仔細讀過上面討論,閣下為何看不出有做出讓步的是我,而從他最近的更改來看,他是非要讓自己的編輯全部得到保留才肯罷休。再者,我在維基已經相當注意 自己講話的分寸,對絕大多數維基人都儘量做到文明禮貌;閣下如果覺得我在這場討論中語氣很強勢,不妨去了解一下他最開始是如何說話的,我相信閣下與他也不 是沒有發生過編輯衝突,他的編輯和討論態度我想閣下也應該略知一二;假如真有不知,可以參見上面Snorri的評論或者去問問老陳、Cobrachen等 人。--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5月27日 (四) 20:45 (UTC)
- (:)回應,唉,你就當他在誇你得了,我覺得Choij和Msuker說話都是有理有據,如果你說話風格像他那才真是麻煩。—CHEM.is.TRY 2010年5月28日 (五) 08:44 (UTC)
我找了找記錄,從重力場的討論後Suiseiseki從位能相關條目起就開始去找光輝十月的麻煩。而光輝十月跟似乎沒有跟老陳討論過什麼,老陳就直接去幫助Suiseiseki說話,也在用戶對話頁與「wikipedia:」的頁面中不帶任何理由說直接說光輝十月有錯或妨礙條目改善。再來Cobrachen從發動機是 否要移動的事件後就開始找過光輝十月麻煩,去看了發動機條目的討論,也是光輝十月找資料來要移動,而cobrachen卻用一些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去阻撓 (比如說幾年前進行過但根本找不到的「討論」,或這要用一句話簡單的話還要別人必須理應猜出那句話所引申的大量額外意義等。),最後Suiseiseki 認為因為光輝十月與好幾個人爭執過,所以不管怎麼樣都是他的態度有問題,而都不著重反對光輝十月的人是拿什麼樣過分的歪理去反對。
條目討論頁中是不是不太適合討論維基用戶?114.38.14.11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3:17 (UTC)
- 如尚未註冊請註冊一個帳號,如已有帳號請登錄後發言。—Snorri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3:27 (UTC)
- 請閣下不要那麼片面,我們是不是用歪理反對他的觀點我們心裡清楚,他是什麼樣的態度從他在互助客棧的討論、屢次違反3RR以及人身攻擊被封禁一周就能看出來。最後,既然條目已經被全保護,此事應暫且告一段落,請諸位move on—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5月28日 (五) 13:55 (UTC)
- 對,不要糾結在上面了,把時間留下來寫條目吧。—CHEM.is.TRY 2010年5月28日 (五) 14:06 (UTC)
你 看Suiseiseki又再說歪理了,Suiseiseki之前可是率先作過五次以上的人身攻擊,收到警告加上提醒數次都不改其過也沒被封禁,如果不是管 理員偏袒他他還會在這裡發言?有些管理員的在封禁執行上是很人治的,非常的雙重標準。你看光輝十月連警告都沒收到就被封禁了,標準差真多。且正確來說,光 輝十月在這裡超過三次回退其實只是在回退破壞。114.38.14.11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4:42 (UTC)
- 你繞過封禁發言,等着後果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5月28日 (五) 14:45 (UTC)
球員兼裁判咧,《少林足球》真不是拍假的。114.38.14.11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4:54 (UTC)
原來還是您老人家,懂了。—Snorri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16:52 (UTC)
- 光輝十月,您在PTT發的文章我 也看到了。請您在封禁日期過後再回來再解釋好嗎?如果您使用ip繞過封禁,封禁時間是會雙倍遞增的。您要清楚,中文維基的繁體介面和用詞轉換,很多都是由 大陸的維基人去完成的,請您不要以偏概全。關於討論頁權限,我已為您重新開啟。本人確信閣下不是破壞者,您可以在討論頁承諾不再繞過封禁發言,本人將為您 降回一週時間,謝謝您的理解。—瓜皮仔@Canton 2010年5月29日 (六) 12:13 (UTC)
你憑什麼判定是光輝十月是違反3RR而不是光輝十月在回退破壞?這週的編輯根本是Suiseiseki來找麻煩,你怎麼不因Suiseiseki破壞而封Suiseiseki反而是封光輝十月? 如果是因為人身攻擊封禁他,為什麼只有光輝十月需要遵守這種方針而Suiseiseki不用呢?而且光輝十月根本沒有收到警告,你憑什麼直接封他?
而且你有辦法證明我是光輝十月嗎?我住的地方可是學生宿舍呢。ip會疊來疊去換還換去的,你怎麼不認為是其他人看到這種荒謬的現像為光輝十月打抱不平呢? 還無條件的把所有用這些ip發言的人都算到光輝十月頭上。
由這幾點荒謬之處可見,你根本是以你的主觀好惡在封禁人,根本沒有什麼公平公正可言,你這種行為與迫害無異。 114.38.23.126 (留言) 2010年5月29日 (六) 14: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