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軍是中國古代的高級軍事長官的官名,其中中護軍中領軍中都護等職位掌管禁軍、主持選拔武官、監督管制諸武將。通常都是帝王身邊受信賴的重臣或皇親國戚才能擔任此要職。這一官名始於,到三國西晉時期發展到重要性的頂峰,唐宋以後逐漸消失。

歷史沿革 編輯

秦漢 編輯

護軍官名最早出現是在秦朝時所設置的護軍都尉,漢朝則延用秦制。

漢高帝時,曾以陳平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將。漢武帝時,有護軍都尉之官,隸屬於大司馬,而非漢朝列職。

漢哀帝時,將護軍改名為司寇漢平帝元始元年,又改回護軍。班固曾經擔任大將軍中護軍,不過亦是隸屬於將軍幕府,而非漢朝列職。

三國時期 編輯

建安十二年,漢丞相曹操將護軍改為中護軍,領軍改為中領軍,並令其掌管禁軍。後來曹魏進一步設置護軍將軍,掌管選拔武官,隸領軍。蜀漢東吳都有此職位。

曹魏後來在諸州設置都督以管理地方軍事,並隨之設置護軍。後來在諸要鎮及將軍出征時亦都設置護軍。如曹操曾令曹真為征蜀護軍,負責統督諸將,此後吳、蜀亦置。

特點 編輯

由於三國晉朝時期中護軍的職掌為掌禁軍,總統諸將,並且主武官選舉,因此為此職者必須秉公無私,才能舉薦良材,反之則有接收賄絡之譏。如曹昭叔在『述孝詩敘』中自稱: 「餘年三十,遷中領軍,總六軍之要,秉選舉之機。」

曹魏權臣司馬師為中護軍時,《晉書》稱其:「作選用之法,舉不越功,吏無私焉。」司馬氏建立晉朝後,晉武帝認為『中護軍職典戎選,宜得幹才』,以羊琇為中護軍。蜀漢時名將趙雲陳到曾為中護軍、護軍,楊戲於《季漢輔臣贊》中贊曰「征南(趙雲)厚重,征西(陳到)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

反之,漢初陳平為護軍中尉時,就有人上讒言說:「平受諸將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曹魏蔣濟為護軍時,民間有歌謠譏笑他說:『欲求牙門,當得千匹;五百人督,得五百匹。』意指蔣濟賣官高低各有價格。《魏略》明白地指出:「 護軍之官,總統諸將,主武官選。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

三國時期由於以軍閥割據為主題,控制軍事力量的勢力往往能在內外政治鬥爭中取得極大優勢。中護軍、中領軍等要職直接負責選拔下級武將,非常容易形成忠於自己的軍事勢力,所以很多情況下都由受到統治者絕對信任的重臣或皇親國戚擔當,如東吳的周瑜、蜀漢的李嚴。而此職位一旦落入權臣家族之手,則可能成為其控制朝政進而奪取政權的重要力量,曹魏後期先後擔任此職務的有司馬師司馬昭、王肅、司馬望羊祜,其中王肅是司馬昭岳父,司馬望是司馬師和司馬昭的堂兄,羊祜是司馬師妻弟,最終司馬昭之子司馬炎迫使曹魏禪讓,建立晉朝。

隋唐至清朝 編輯

南朝宋時置有護軍將軍,負責掌外軍。領、護軍資歷重者為領軍將軍、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

隋煬帝時設十二衛,每衛置護軍四人,以輔佐將軍。後來改護軍為虎賁郎將

唐朝時則置有上護軍、護軍,不過多為勳官,後來設置護軍中尉及中護軍以掌管禁軍,並多以宦官擔任。

清朝時則以守衛宮殿(紫禁城與圓明園)門戶的八旗精兵為護軍營(巴牙喇營),設有護軍統領(巴牙喇纛額真、巴牙喇纛章京)。

民國時期 編輯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不常置護軍使。有兩種情形:

  • 在不設督軍的省(如黑龍江、貴州、福建、山東、江西、廣西等)以護軍使節制全省陸軍,直屬中央,地位相當於督軍;
  • 只轄省內一個地區,由督軍調遣,權限接近於鎮守使
    • 甘肅省
      • 寧夏護軍使
      • 隴東護軍使
      • 甘州護軍使
    • 江蘇省
      • 淞滬護軍使
      • 淞滬護軍副使
      • 淮陽護軍使
      • 江北護軍使
      • 海州護軍使
    • 福建省
      • 漳廈護軍使
      • 建安護軍使
      • 興泉護軍使
      • 閩北護軍使
    • 四川省
      • 重慶護軍使
    • 廣東省
      • 廣東護軍使
      • 廣東護軍副使
      • 潮梅護軍使
      • 瓊崖護軍使
      • 欽廉護軍使
    • 熱河
      • 赤開護軍使

參考 編輯

《史記・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漢王乃謝,厚賜,拜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將。諸將乃不敢復言。」

《史記・蒙恬列傳第二十八》:「胡亥李斯舍人為護軍。」

《史記・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御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諸將皆屬護軍。」

《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護軍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屬大司馬成帝綏和元年,居大司馬府,比司直哀帝元壽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

《後漢書・班彪列傳第三十下》:「後以母喪去官。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出征匈奴,以固為中護軍,與參議。」

《三國志》裴松之註引《魏略》:「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三國志》裴松之註引《世語》:「世名知人,為中護軍,拔用武官,參戟牙門,無非俊傑,多牧州典郡,立法垂教,於今皆為後式。」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