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Refrain/8月31日前存檔

這樣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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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過我要抗議你,老叫我「大人」「大人」的,我很老么?:)--Hamham 12:14 2005年4月20日 (UTC)

為免你對話頁再次溢出,偶就不跟你墨寄了.呵呵.好好學習吧.--Hamham 12:37 2005年4月20日 (UTC)

Gundam跟Gundam 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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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部的年表概念完全不同,除了借用鋼彈的設計和劇情上的致敬外是不可以混為一談。--Blauncher 15:14 2005年4月22日 (UTC)

您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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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互助客棧提出過處理問題,但是似乎大家不是很關心。現在我的做法的確有弊端。主要是是否離題完全取決於個人判斷。但對於很多無關編輯的言論,真的有必要存檔麼?我還是希望能有更多人討論一下這個問題解決辦法。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編輯者,有責任和義務了解討論頁的正確用途。另外對於言論自由,我們現在對POV的條目進行刪改,本身就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限制。否則即使是NPOV的言論,也是受言論自由的保護的,只是這裏不能接受而已。與此類似,不關編輯的討論是否正確並非我們考慮的問題,而是限於題材我們無法保留。就像如果一篇時事評論的文章投到美容雜誌,不被接受並非是對他進行言論封鎖一樣。--肉絲跑蛋 (留言) 15:28 2005年4月22日 (UTC)

啊~~(氣憤ing),化學也不是你這麼學的呀!你我都是搞化學競賽的,我們最主要的任務還是做題啊…… Burea Acupotter'n 15:58 2005年4月22日 (UTC)

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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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領域不是我的專業,不過提供想法讓你參考。 『並在19世紀中期達到頂峰並迅速衰落...』這個怪怪的吧?現在很多國家還是中央集權阿。

『有部分觀點認爲現在中央集權並沒有消失,而是隱藏於民主政體之下。』這個也太含蓄了我覺得中央集權沒有消失應該是大家都認可的共識吧。而且也沒有必要『隱藏』,這樣的寫法有把中央集權當成有貶義。 我想是幾個概念應該在條目中澄清,中央集權是對應地方分權而言,討論的是中央跟地方權力的大小,跟民主體制及君主體制沒有必然的關連。而且大部分是處於這兩者連續光譜中的其中一點而非兩極,我覺得大部分現在的國家還是偏中央集權的型態,只有少數像美國的聯邦體制下地方比較有一些權利,當然我覺得他也是在往中央集權的方向走的....我不改囉,讓有能力的人下手囉Pinc 07:17 2005年4月23日 (UTC)

補充一下,看了說明大概瞭解歧義的地方。在於你定性的中央集權是行政、司法、立法合一的。我不清楚其他使用中文者對中央集權的定義(或定性?)不過我知道的定性是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行政、司法、立法合一比較像是專制或集權。或是這個詞可以有兩種意義也說不一定。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我主張民主體制也有可能中央集權。因為體制上把權力賦予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雖然權力的來源都是國民的權利。Pinc 08:24 2005年4月23日 (UTC)

有關維基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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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有關維基榮譽的事宜是不是閣下負責的?因為我符合了「優秀新人」的條件,7天以內,3篇新條目(20行以上,非小作品),請問如何申請?謝謝! 小勇 05:46 2005年4月27日 (UTC)

國共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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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條一個講打,一個講和,現在是各有重點。併在一起不是不行,不過可能會令變得頗長。個人傾向把戰事的過程放在「內戰」條內,把和作和當中的恩怨放在「合作」條內。 Peterpan 06:14 2005年4月27日 (UTC)

我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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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彩色鉛筆』也給刪了。Tian 03:06 2005年5月1日 (UTC) 謝謝你提出的變通辦法。可是,我覺得值得改變的是規定。我已在相關頁面提出。Tian 04:13 2005年5月1日 (UTC)

關於新聞照片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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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efrain,你好。新聞照片著作權相關規範可能有五:

一、「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第9條,此類著作不受著作權之保障,是以任何人均能加以使用,在此不必考慮合理使用的問題。應注意者:此處僅限於語文著作,其餘有關攝影著作、錄音著作或影音著作都不在其中,且單純為傳達事實是指枯燥無味(arid)的單純事實,例如球賽比數、意外事件死亡人數等等,倘若為經過記者以自己風格的筆法加以描寫者,則不能認為是單純為傳達事實。

二、「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49條規定為報導新聞得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所謂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舉例來說:電視報導鄧麗君祭日家屬赴其墓園祭拜,剛好墓園播放鄧麗君的歌曲,則在新聞報導中有此「環境背景音樂」時可以主張此條,但如為利用以前電視台自行儲存鄧麗君舉辦演唱會所錄歌曲作為配樂則不行。

三、「引用」: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得在合理範圍內引用他人公開發表之著作。應注意者:引用是指利用他人著作供自己創作之參證、註釋或評註等,是以被引用的他人著作內容應僅限於作為自己著作之附屬部分,倘純粹僅為美觀目的則不能認為是引用。

四、「轉載時事問題論述」: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第61條規定新聞媒體可以轉載、公開播送或於網絡上公開傳輸時事問題論述,但聲明不准轉載者除外。應注意者:此處是指論述、評論而非新聞報導,且應注意原論述人是否有聲明不准轉載。此外轉載者以新聞媒體為限。

五、合理使用:除以上列舉諸點之外,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65條概括規定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包括利用之目的與性質(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著作的性質(是否容易被他人侵害)、所利用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佔之比例及利用結果對於著作潛在市場價值的影響。

你所舉的那張照片與前述四點均不符合。是否合於第五點則是需要法院來判斷,換言之,使用這張照片有可能陷維基百科於被訴的風險之中。或許上傳者有把握他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但是他應該自行貼上fairusein這個標籤,不過在我個人看來,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這類可能引發爭議的新聞照片。

謹提供意見如上,請卓參。--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4:45 2005年5月1日 (UTC)

Refrain兄, 你好。按照馬來西亞法律,那些照片是在版權法令保護下。所以是不能用的。我已經在那個人的頁面回復了。--阿仁 14:36 2005年5月1日 (UTC)

請參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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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投票/台灣相關分類的歸類原則,這是一個更原則性的投票,謝謝。--Hamham 04:41 2005年5月6日 (UTC)

關於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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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提醒。不過我把消歧意頁做了一點修改,因為我覺得「茶道」一詞在中文可以解釋成飲茶的方法,但是不似日本茶道那樣是一套標準程序;所以我把該頁面的「中國茶道」改成她所連接到的條目「中國茶文化」。還請Refrain大哥賜教。Whoevert 09:52 2005年5月6日 (UTC)

阿古柏其人在到新疆之後,就已經不是浩罕所能控制的了,況且他割據新疆十餘年,自立為王,即便是浩罕亡國之後,仍然存在,所以在下認為,阿古柏的叛亂不應在浩罕條目中寫太多,我打算在阿古柏的個人條目中詳細寫一下。 金翅大鵬鳥 12:32 2005年5月6日 (UTC)

關於《美國新聞自由》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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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來源美國國務院的美國參考網站

http://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5/0503press.htm

它不受版權保護

好啊∶) Burea Acupotter'n 07:34 2005年5月7日 (UTC)

Image:Seidenstrasse GM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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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將你的問題傳過去了。假如對方有回答的話我一定立即轉告。--Wing 11:09 2005年5月13日 (UTC)

沒有地名標記的圖像我已上傳了:Image:20050516220851!Seidenstrasse GMT.jpg。--Wing 09:44 2005年5月17日 (UTC)
非常感謝已經傳過去了。:-) --Wing 10:03 2005年5月17日 (UTC)

from Wd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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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弟, 謝謝你對我的"升級"(笑). 應該是快要參加"高考"了吧, 以前台灣的"聯考"是在7月1日開始的, 但是現在我也搞不清楚是改在什麼時候囉. 加油吧, 也祝你考試順利!!!--wdshu|阿呆 14:31 2005年5月13日 (UTC)

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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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醒:P 因為我平常都是習慣用創意公共權授權的,不知道這裏有那們多種類 anyway...更改中

PTC 09:39 2005年5月14日 (UTC)

關於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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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XXX中的...,同意照辦,不過這張相片不是早該刪了嗎?--愛國者 06:36 2005年5月15日 (UTC)

感謝提醒,大家還是小心一點好,最怕--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愛國者 06:44 2005年5月15日 (UTC)

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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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質量提升計劃目前正在進行絲綢之路條目的質量提升,歡迎加入。--百無一用是書生 () 10:53 2005年5月16日 (UTC)

為何不來寒舍喝口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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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我們的工作室開張到今天已有兩個星期了,燒了一壺熱開水,準備泡茶請您喝,結果水都快燒乾了,還是見不着您的人影,是不是非要我們到北京請您去老舍茶館喝茶才算數?明年要考大學了,上北京大學應該沒問題吧!讀那一系有否打算?歷史系應該是第一志願。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31 2005年5月18日 (UTC)

呵呵,我代學習第一兄插一句。他現在還在讀高一,考大學的事情可能還是要等到兩年以後吧。--玻璃洋蔥 13:43 2005年5月18日 (UTC)

才讀高一!老弟:您讓我們嚇出一身冷汗,一時之間無法回神,不知如何下筆。我們要鎮定一下精神,改天再和您長談。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09:22 2005年5月20日 (UTC)

化學在線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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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深了點,現在還沒什麼用,那個物理學有錄像的,非常不錯!!在家可以上麻省理工學院的課程。Hh 09:51 2005年5月24日 (UTC)

學習第一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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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剛剛編完羅馬史第一公民的條目,它來自羅馬人第一青年的說法,所謂第一青年,指的是羅馬帝國的合格繼承人;一直找不到適合的禮物送給您;就以這個條目當作禮物。漢書藝文志說:「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這個條目對您來說有「微言大義」在焉,再談。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0:22 2005年5月24日 (UTC)

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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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是很傷人的。我迷上維基之後,感覺人都憔悴了。唉。。。。維基這座大山要慢慢挖,一口氣挖得太多太狠,欲速則不達也。呵呵。與君同勉之。--Hamham 04:03 2005年5月26日 (UTC)

謝謝你啦。我也從事了團委工作N年,呵呵。真懷念大學時光。關於管理員,還是暫時別提了。等我的維基年齡到半年再說吧。呵呵。--Hamham 07:22 2005年5月28日 (UTC)

正確的寫法是。--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9:40 2005年5月31日 (UTC)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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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圖片都是從英文WIKI里轉過來的。不存在質量差異的,都一樣。王雲峰wangyunfeng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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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的,今後我一定細緻工作,建好WIKI,謝謝你的提醒。王雲峰wangyunfeng

我不是故意該別人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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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故意該別人簽名的。當時我在發表新評論時想署名,由於不知道格式,所以把前面的評論編輯打開想看一下,結果同時打開兩窗口,把他的署名格式複製到我的評論裏面,最後在修改署名時,糊裏糊塗的把別人的評論中的修改發表了,要不是你提醒我,我還不知道呢。我馬上改過來^_^!!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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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說你刪我留言/不好意思/小生初來架到不明白這裏的制度/見諒edwin

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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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租界我認為以Leased territory最為恰當。這是因為territory較land在意涵上更強調所有權人是國家,所以應該較為傳神(以和私人租地為區別),至於foreign settlement則是指殖民者(或外國人)所形成的社區,當然有隱含本國人無法打入的意思,但是其實即使在今天只要有外來人士的城市你還是可以說這城市有一群foreign settlement,而且其並非指地方而是指人所形成的社群。謹提供意見如上。--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5:51 2005年6月10日 (UTC)


維基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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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囉^^ Thank you. Merci beaucoup! Vielen Dank!--Droxiang 17:43 2005年6月11日 (UTC)(我總是忘記簽名>"<)

維基榮譽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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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多日照料維基榮譽與獎勵。最近比較忙,感謝。你也快考試了吧,學習第一哦,別耽誤了學習!--維游 (^o^) 怎樣做出漂亮的簽名 15:14 2005年6月11日 (UTC)

維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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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的限制是我從來沒有看過,我的ie一直都可以打開。即使九評、六四之類的文章的打開都不存在問題,而你的問題,我不敢斷言,如果是打開速度變慢,或者打開次數較多才能打開,那就更不能稱為大陸禁止維基的藉口了,因為是可以打開,不是不能,如果不能的話,你將上面的文字多加再多,我都沒話說,但是,我們得尊重事實啊,不是嗎?--冰封沙漠 要發飈請找我:-) 05:33 2005年6月13日 (UTC)

請學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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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是否對或錯,我先道歉。

但這個世界上,不就市需要好和壞,才能找出中立性嗎?--小光 10:08 2005年6月13日 (UTC)

抹煞少數人觀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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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少數人的觀點正確,自然就會經得起推敲,所謂真理往往站在少數人一邊;如果少數人的觀點不正確,那麼這種觀點就可能稱為謠言的代名詞。閣下如果相信3年自然災害的鬼話,那麼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這種言論明顯帶有煽動和造謠性質,如果維基將此種不經過任何推敲的言論也摻雜進來,就是維基的不幸!另外,三年經濟困難中的原因部分,在上面一段已經有了,我準備把刪了!祝好。--冰封沙漠 要發飈請找我:-) 10:10 2005年6月13日 (UTC)

我極不贊同你的「只要有人相信,我們就沒有理由否定」和對我「抹殺維基的中立要求」的批評。如果你覺得我超過1億人死亡的數據可信或者應該上維基的話,我可以跟你算個帳:當時中國的人口總數在6億人左右,1億人死亡,還是非正常死亡的,那麼加上正常死亡的人就至少要1億多了,也就是說超過1/6的人死亡,6個人就死一個,你認為這個數據可信?全國即使有1億人來安葬如此駭人的屍體,至少也要很久吧?!如果這樣的話,至少會影響到我們大陸的每個人,沒個家庭就至少要有1~2個人餓死或者非正常死亡(60年代的中國家庭比現在規模大),但至少我們那裏沒有這麼嚴重,我所涉及的人,也沒有這麼嚴重。這數據如果經得起推敲的話,那我相信,我們中國的人口至少現在還不會有13億。我還相信陳水扁是個太監,李登輝是只狗呢,是不是也不能否定啊?這也有人相信啊(話說太重了)。
我並非各人主觀好惡,而是尊重事實,任何不尊重事實的言論就不應該來到維基,這更「抹殺維基的中立要求」!不是嗎?九評之類的文章,你拿來就知道是刻意攻擊共產黨的文章,即使可讀,都不能上學術台面,或者拿來當作評論別人的證據。我贊成維基將合理的觀點擺放到上面,供別人判斷是非曲直,但如果是有明確誣衊和刻毒的文章,我不贊成將其放在維基上,不知道你贊成不贊成。另外,我覺得,任何東西都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包括《聖經》、民主自由、國家主權之類(從國內外歷史可以看出端倪),拿維基的所謂中立原則之類的大話來壓我,我是不會接受的!--冰封沙漠 要發飈請找我:-) 11:07 2005年6月13日 (UTC)

信陵使造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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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能成為助理編輯,由於現在工作忙,所以想編一個更大的條目有點力不從心了。但得到這個榮譽稱號,讓我興奮不已,所以我要努力的做,哪怕再忙,歡迎給我編寫的條目提您的意見。謝謝。 信陵使 20:35 2005年6月24日 (UTC)


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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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幫我加上「助理編輯」榮譽。呃…不過現在應該可以達到執行編輯的標準了。:)--咕咕咕 (What's in your mind?) 01:16 2005年6月26日 (UTC)

cheers :) --咕咕咕 (What's in your mind?) 06:33 2005年6月26日 (UTC)

關於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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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指教:")是我把單位當成千米了...所以差了1000倍:")--彳亍 07:21 2005年6月26日 (UTC)

關於詞條:曾國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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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曾國藩和彭清官出生的地方,所說的事也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聽我的爺爺及長輩們說的(是的,是聽說的,我們在學校時不是天天都在聽老師說嗎?)。從小受到這兩個人思想和品行的薰陶,你完全可以不信。有幾句話在我的talk上,請你關注一下,同時也請你關注知識產權中關於「版權」的解釋及其成立的條件、維基的有關規則。謝謝!Hehw

很抱歉!連結不正確,已更正。知道你現時在線,說的就是「侵犯版權的文字」這幾個字——有點扣帽子的意味。我瀏覽了記錄中的連結,是一個PPT文件的課件而已;還是:請你關注知識產權中關於「版權」的解釋及其成立的條件、維基的有關規則。謝謝!

另:同前面幾位一樣:請不要用「大人」兩字,謝謝!Hehw

樓上那位朋友也要我給意見了,可是我看不太懂他在說什麼。初步估計也非法律問題。我今天人不太舒服,你給他回答一下吧?謝啦!--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9:36 2005年6月26日 (UTC)

相信你我都不想爭執,對曾國藩詞條的不同意見已經在討論區表達。

既然不能修訂詞條,則建議將以下內容:

「曾國藩」這篇傳記文章是一個小作品,是成長為真正的條目的第一步,希望您能繼續編輯或是修訂這個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B%BE%E5%9B%BD%E8%97%A9&action=edit)。

改為:

詞條內容已被作者版權限制……之類的話。謝!Later Hehw

請給出版權侵權的詳細信息,參見Talk:曾國藩--用心閣(對話頁)Wikimania 2005! 05:27 2005年6月27日 (UTC)

這三個條目都是我查閱資料以後,經過自己的語言組織後,總結出來的,並無侵權現象,而且是正確的,如有異議,請查閱權威資料。謝謝~~

古墓 10:40 2005年6月30日 (UTC)

八大原理是我從十大原理中去偽存真總結出來的。

古墓 11:12 2005年6月30日 (UTC)

有關運動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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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我是想要先提出討論,不要貿然修改,因為以前再論壇上與到類似的爭議,而且這一篇已經有點規模,貿然動手下去修改可能反而破壞,也因此想要先溝通然後再來修改。另外有關毛澤東的部分,他應該是在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有系統的提出和運用游擊戰,尤其他別避免非關鍵性的主力對決。不過在世界上克勞塞維茲在他的戰爭論裏面已經有一個章節專門講游擊戰。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討論。

我目前主要在修改的是在軍用裝備上面,以及先把一些細節的列表增加進去,有關運動戰的部分我們多討論。謝謝。--cobrachen 14:15 2005年7月1日 (UTC)

頒發新人榮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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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否可以頒發新人榮譽,主要考慮以下幾點:

  • 熱新編輯
    1. 編輯次數--是否達到7天以內250次以上。
    2. 有效編輯次數--是否是有益的編輯(不是破壞,不是一直貼侵權無意義的文章,可能前面有過,但到後期沒有)
    3. 對於授出的獎項,不必收回,等到一個月以後將自動升級為助理編輯,如果新條目沒有達到三條,則授予見習編輯加上B標籤。
  • 優秀新人
    1. 新條目數--是否達到7天以內3次以上新條目(一定仔細檢查版權,確認沒有版權問題)。
    2. 同樣對於授出的獎項,不論是否以後有無違反,不必收回,獎項證明曾經為維基百科做過貢獻。等到一個月以後將自動升級為助理編輯,如果編輯次數未達到250次以上,則授予見習編輯加上B標籤。

--維游 (^o^) 怎樣做出漂亮的簽名 18:15 2005年7月1日 (UTC)

獎勵、刪除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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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謝謝你上次幫我頒獎,目前又到了可以晉級的時候了,麻煩你囉,我已經提出申請了 2.希望可以刪除Image:Droxiang.jpg --Droxiang 17:30 2005年7月4日 (UTC)

謝謝你提供的訊息^^--Droxiang 08:23 2005年7月5日 (UTC)

洗腦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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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不是你,勿誤會。如已誤會,我深表歉意。我的留言和你的留言是並列而非層級關係,表示並非針對你的留言。--沐童 (修煉中) 15:10 2005年7月13日 (UTC)

  • 留言是對User:肉絲跑蛋留言的「回帖」,所以自然要緊跟其後,不宜放在最後。至於讓你誤會,實在抱歉。麻煩將「麻煩請解釋...」一句刪掉,以免引起更多人的誤會,呵呵。--沐童 (修煉中) 15:25 2005年7月13日 (UTC)
    • 多謝!有否MSN,方便聯絡?WIKI留言實在不太方便。--沐童 (修煉中) 15:47 2005年7月13日 (UTC)

原來去了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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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兩個星期不見老弟身影,原來去了一趟黑龍江,我們看到了所拍的照片;希望將來有機會能陪老弟一起走遍祖國大陸。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25 2005年7月28日 (UTC)

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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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光明正大地回來了,HOHO……加油編輯吧!--Acepatrick 10:34 2005年8月17日 (UTC)

另:黑龍江的照片在哪裏呢?--Acepatrick 10:34 2005年8月17日 (UTC)

鳳凰不是凡間鳥,不得梧桐誓不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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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弟遲早會像Acepatrick一樣,被推薦為管理員,我們也會投下贊成的一票 ;理由與給Acepatrick的相同;但是有非常嚴格的附帶條件,條件是:您和Acepatrick皆必須考上第一流的大學,這是機會成本的問題。您若選擇中文維基,而不選擇第一流大學,就損失了上第一流大學的機會。所以日後要限制自己上維基的時間,兩年的時間,用來準備考大學,肯定會有好成績,希望那時候能到北京,請您與北京的網友去老舍茶館喝茶。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15 2005年8月17日 (UTC)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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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祝賀。不過*_*熊貓是……?

最好還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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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是不恰當。你上載了之後別人還是可以用啊。--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05 2005年8月19日 (UTC)

就用侵權就可以刪除了。--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12 2005年8月19日 (UTC)

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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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有劍橋隋唐史,我剛才看了,比較了一下,找不到相同的段落,那個IP塗鴉所說侵權應該是胡扯。210.21.229.218 07:13 2005年8月23日 (UTC)

Re:問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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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訴我是哪一天的編輯嗎?時間比較久,剛才在歷史裏面沒找到是哪次編輯的。--Alexcn 14:17 2005年8月24日 (UTC)

我原來以為你說的是「抗日戰爭」。刪除的根據來自這裏,baidu一下就能發現。而且百團大戰下面的所有內容都來自同一系列報道,因為後來我沒能查到連結就沒有刪掉。--Alexcn 06:46 2005年8月25日 (UTC)
google一下,找到第二段的出處。--Alexcn 06:53 2005年8月25日 (UTC)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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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標註的資料來源是新華網,我在那裏沒能查到相關的文字。而且tom發佈的日期晚於你第一次編輯半年,應該是tom從維基抄襲過去的。我檢索侵權文章的時候太草率了,向你道歉!--Alexcn 07:25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想新華網也是不會用中立表述的:)以後檢查侵權的時候我會仔細一些。-Alexcn 07:39 2005年8月25日 (UTC)

關於我上傳的Image:太陽在銀河的位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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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傳的Image:太陽在銀河的位置.jpg來自http://www.bjkp.gov.cn/bjkpzc/kpxx/42719.shtml,根據該網頁上的文字說明這應該是美國宇航局公佈的圖片。另外是否我每次上傳圖片都需跟你說明。


我喜歡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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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對電腦技術不是很感興趣,而是對網絡中所顯現的文化很感興趣,因此我最頭疼的就是電腦使用的問題,維基的手冊我已經看了好多遍,還是似懂非懂,所以希望你能幫助我,使我能成為維基的一員,為其作出貢獻。 我是在讀的大學生,北京的,在天津上大學,你可以發郵件給我tust_guo@yahoo.com.cn 衛嘴子裏的京油子 03:40 2005年8月27日 (UTC)寂平

版權要求不需要太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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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才看到你驗證了好多版權,我覺得版權驗證不需要這麼嚴的,您覺得呢?--究極人類(找我?) 來給我的機械人投票啊~ 07:19:54 2005年8月28日 (UTC)

同感,我寫了半天的金仲華條目,不應該是侵權的啊。--農夫 11:11 2005年8月28日 (UTC)
好說好說,:) --農夫 00:42 2005年8月29日 (UTC)
你說的不錯,如果有名人傳記的專著,幾百頁的,然後根據這類專著編寫條目,這樣應該不會侵犯版權。但大部分人都沒有這類傳記專著,所以僅僅根據幾篇網上的文章,「修改部分語氣、換幾個詞,但結構和內容以及大體形式跟某個網頁相似」,這個確實讓我也感到疑惑,有掩耳盜鈴之感。以後我爭取找傳記著作,然後編寫條目,這樣更具有原創性。

關於條目 新帆新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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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在討論頁留的內容了。新帆新聞組今年是5周年慶,對一個非營利性網站來說,如果是自力更生的話,5周年確實已經是很長一段時間,條目中提到的內容並沒有刻意去宣傳他。我已經儘量做到中立,客觀。但是新帆的特別之處在於他是完全本地化的新聞組,這在國際上可能是屈指可數的。中文的特別之處在於他無法使用字母縮寫來表示組名,因為中文不是拼音文字。這裏並不是推銷,雖然微軟新聞組也有中文內容,但是中文用戶用起來不是很方便,特別是很多中國人英語不是太好。

新帆新聞組的內容涉及比較廣,這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專業性上不如上面所說的新聞組。一個新聞組的存在不是根據他的影響力,而是為了更好的為廣大用戶服務。--qquchn 23:03 2005年8月28日 (UTC)


關於一些圖片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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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BAYERNMUNICH.GIF來自英語wiki,http://en.wikipedia.org/wiki/Image:Fc_bayern_munchen.gif

 --User:Xdtk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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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成為管理員! -- Tonync (talk) 16:34 2005年8月29日 (UTC)

嗤!原來是這樣。我還奇怪怎麼用戶頁沒說呢??哈哈。老實說,我從當了管理員之後覺得壓力挺大的,尤其試過一次連續碰見大量灌水的用戶,提請侵權刪除累死我。 :( -- Tonync (talk) 16:49 2005年8月29日 (UTC)
《從「超級女聲」看中國人的十大賤性》...妙啊!!! hahahahah -- Tonync (talk) 17:12 2005年8月29日 (UTC)

不好意思~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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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知道怎麼的,我個人覺得你會很帥的樣子(可惜我不帥~>.<~)……還有的就是你的名字常常給我看錯為Rinnsal了=_=

哦……我來這裏不是說這些閒話的……老實說我到現在都不怎麼敢推薦一個條目出來呢……結果隨手拿一個喜歡的ACG條目給翻譯過來OS娘……原來覺得很少人會為作業系統同人的……剛翻譯完才知道還有很多事情發生呢…… --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6:18 2005年8月30日 (UTC)

圖片我從英文Wiki加過來了……等有時間還可以翻譯OS娘的列表呢(人數太多了……)…… 不過,真的,我真的對EVA等不敢興趣……=o= p.s.你不會比我丑的=_=bbb……555……--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6:42 2005年8月30日 (UTC)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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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極人類(找我?) 來給我的機械人投票啊~ 09:17:02 2005年8月30日 (UTC)


嗨,關於對李宇春相關話題的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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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你刪去的那幾句說明,個人認為其實是十分重要的,因為這些話題雖然發源於李宇春,但之後的討論卻未必針對她個人,她只不過是這些討論的誘因,刪除這兩句說明,導致描述模糊而且不完整,似乎李宇春是討論的核心,又似乎李宇春和中性美及同性戀之間存在某種必然的聯繫。 另,我想,這個社會,關心李宇春是不是穿裙子的人大有人在,不僅僅局限於她的歌迷。

09:27 2005年8月31日 (UTC) 我、我的家長和大部分同學就對這些八卦話題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她們僅僅是單純的喜歡她的歌。你所說的範圍有一定的道理,但我相信真正關心那種話題的,還是以她的Fans居多。維基百科不是追星或炫示仰慕之意的場所,而且行文BPOV,我沒有理由保留。

我不是李宇春的歌迷,我只對由她引起的這兩個話題十分感興趣。圍繞在李宇春身邊的這兩個若隱若現的話題,它們的誘發以及大眾對其地反映是一個很好的社會心理及女性學的研究題目,我本打算藉此地打開關於這兩個題目的一些索引,現在看來似乎不太合適。無論如何,尊重你的意見。

11:23 2005年8月31日 (UTC) 維基百科不能將一個人或是一個群體對某件事的主觀評價作為百科全書的絕對參考。所謂「尊重我的意見」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我並非權威。想探究社會心理學和女同性戀不完全需要從一個人來入手——您可以直接進行相關的深入編輯,但請注意不要再添加有主觀見解或者BPOV的文字。

多謝指點!呵呵,是我造次。我的本意,是原本可能不太會有人關注這些問題,即使有,也只不過當作花邊兒與八卦處理,除非專業人士,有多少人會刻意去檢索這幾個詞彙呢?本想借這個相對熱門的平台引發一些更廣泛的關注,看來不太恰當。與此同時,我不認為我所補充的那兩句話帶有任何的主觀見解,那是兩個幾乎沒有形容詞的陳述句。另,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是以表達尊重,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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