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Non-free use rationale album cover


對於唱片專輯封面是否有必要提供網際網路鏈接來源?

這是我比較疑惑的點。因為唱片本身就是可供查證的出版物,出版物本身就是有效來源,那為何還要額外附加一條網際網路鏈接來源呢? 英文維基頁在06、07年有做過兩次討論:12。共識是唱片封面不必再次額外提供網際網路鏈接來源(所以此後英文維基的唱片封面即便未提供網際網路來源鏈接,也不會再被標記提醒刪除。)。模板中的label參數(即唱片公司)就是圖片的來源方與版權方。 中文維基是否可以沿用此方針?--Andrew318留言2023年12月21日 (四) 03:05 (UTC)

基本上同意,不可能要求一本書作為來源必須提供電子掃描版。不過為了方便查證,建議附上網際網路來源。--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2月21日 (四) 12:24 (UTC)
我是認為有必要,畢竟用自家掃描機掃出來的成果肯定跟串流平台上的封面不一樣,除非上傳者有本事可以無中生有生出一張封面。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2月22日 (五) 17:08 (UTC)
有必要附上還是有必要強制附上。沒完全看懂意思,是指必須聲明材料來源(途徑)嗎,這我贊成。AI時代造假更容易了。--YFdyh000留言2023年12月23日 (六) 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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