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牙買加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也曾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1]目前對牙買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兼轄[2]

中華民國—牙買加關係

中華民國

牙买加

政治 编辑

外交 编辑

 
藍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對於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棄權,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牙買加

1943年,中華民國在英屬牙買加英语Colony of Jamaica首府設立京斯敦领事馆。1950年,英國承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撤銷領事館。

1962年8月6日,牙買加獨立,8月9日,中華民國與牙買加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9月3日,於首都京斯敦設立中華民國駐牙買加大使館

1966年,開始派駐牙買加大使

1972年11月1日,牙買加與中華民國斷交。2日,關閉大使館。[3]

牙買加與中華民國建交期間,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91年11月,牙買加於首都台北設立牙買加商務暨貿易辦事處。同時邀請中華民國政府前往牙買加設處以推展雙方關係,中華民國政府提議先在首都京斯敦設立冠以正式國名的商務代表團,經由牙買加內閣英语Cabinet of Jamaica會議通過,並分別以口頭及書面確認邀請設立中華民國商務代表團。但之後牙買加內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強大壓力下,藉口避免民眾混淆、影響牙買加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以及該國大選等理由,要求駐館改用其他名稱。經過1年多的交涉,1993年6月9日,中華民國外交部決定中止雙方的代表機構。[1]

1991年11月18日,牙買加公共事業暨運輸部長抵臺訪問六天。期間前往拜會外交部、交通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中央銀行台北市議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長榮集團等政府部門與民間機構,並參加牙買加港務局駐華商務辦事處開幕典禮暨酒會。[4]

1998年8月19日,簽署《中牙(牙買加)國際快捷郵件業務細則(換文)》。[5]

中華民國駐京斯敦領事(1943-1950年) 编辑

姓名 任命 免職 離任 職務
黃澤光 1944年4月5日 1949年3月11日 领事
邵挺 1949年3月11日 1950年1月 領事

中華民國駐牙買加大使(1966-1972年) 编辑

姓名 任命 到任 遞交国书 免職 離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職務 備註
于彭 1962年9月3日 1962年9月3日 1966年10月5日 參事 臨時代办
孫碧奇 1966年9月12日 1966年10月5日 1966年10月7日 1968年7月30日 大使 特命全權大使 駐巴貝多大使
凌崇熙 1968年7月30日 1968年9月17日 1968年9月24日 1972年11月3日 大使 特命全權大使

經濟 编辑

貿易 编辑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6]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至牙買加 年增減 排名 自牙買加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23,500,304 15.832% 129 12,806,532 9.584% 117 10,693,772 24.320% 111
2019 18,959,129 19.324% 130 10,500,928 18.003% 125 8,458,201 20.905% 114
2020 14,328,015 24.427% 131 8,496,642 19.087% 125 5,831,373 31.057% 119
2021 17,369,573 21.228% 131 9,055,417 6.576% 127 8,314,156 42.576% 117
2022 18,702,204 7.672% 131 10,831,455 19.613% 122 7,870,749 5.333% 116
2023 22,432,421 19.945% 125 9,687,546 10.561% 123 12,744,875 61.927% 106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牙買加的主要項目依序為:新橡膠氣胎、合成纖維絲紗梭织物;空氣泵真空泵、空氣或其他氣體压缩机风扇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家具楼梯、車具、衣箱首飾箱;車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鋼鐵製螺釘螺栓螺帽、螺旋鈎、車用螺釘、鉚釘、橫梢、開口梢、墊圈與類似製品;橡膠或塑料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含糖或香料與未含酒精飲料針織鉤針織圈絨織物、其他家具及其零件;內科外科牙科兽医家具以及理髮用椅英语Barber chair丙烯或其他烯烃聚合物、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塑膠板、片、箔、薄膜與扁條;供運輸、包裝或保藏用玻璃製品;活植物、插穗與裔芽、菇類菌種;其他塑膠製品與其他材料制成品;物品用栓塞、旋塞與類似用具;紙漿、纖維素胎或纖維素紙所製之衛生紙面紙餐巾床單與類似品;針織或鉤針織衣服或服飾附屬品;以石棉、其他礦物纤维素為主要成分之摩擦材料及其製品,供製造煞車離合器者;衣服或服飾附屬品或零件;塑膠製自粘性板、片、條或膜;特定用途機器之零件與附件手工具噴燈老虎钳夹子、手提鍛爐、磨輪;經護面、鍍面塗面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醫學用儀器與用具;鋼鐵製圖釘、肘釘、平頭釘、波紋釘與類似製品等。[7]

自牙買加進口的主要項目依序為:鐵屬廢料、重熔用廢鋼鐵鑄錠英语Ingot廢料、咖啡或含咖啡成分之代替品;未變性之乙醇以及烈酒利口酒與其他含酒精成分之飲料;離心分離機、液體或氣體過濾與淨化機具;回收紙或纸板、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光學透鏡稜鏡反射鏡與其他光學元件;塑膠板、片、箔、薄膜與扁條;女用或女童用服飾、精油及其類似品;紡織材料製之標籤、徽章與類似品;各種木製桶、盆及其零件;供計量或檢查液體或氣體之流量英语Flow measurement液位英语Magnetic level gauge壓力或其他可變因素之儀器與器具;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其他現象之媒體等。[8]

簽證 编辑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牙買加可以落地簽證
 
牙買加護照英语Jamaican passport牙買加國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Jamaica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身分切結書(Affidavit of Identity,須事先向牙買加駐外使館英语List of diplomatic missions of Jamaica申請)的中華民國國民可於抵達牙買加的國際機場英语List of airports in Jamaica後申請觀光落地簽證入境。停留最多30天。[9][10]

持有牙買加護照英语Jamaican passport牙買加國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Jamaica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1][12]

事件 编辑

2020年2月,牙買加對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在全球擴散,宣布禁止兩岸四地與義大利、韓國、伊朗、新加坡等國籍人士入境。中華民國外交部已向牙買加政府嚴正澄清,台灣不屬於中國大陸疫區,將持續透過管道要求改正。[13]

交通 编辑

航空 编辑

客運 编辑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4日):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0 1.1 公眾外交協調會. 牙買加政府數年前主動與我洽談改善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3年6月10日 [2015年10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2.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3.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4. ^ 公眾外交協調會. 牙買加公共事業暨運輸部部長皮克斯基爾訂於本(十一)月十八日抵華訪問六天.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11月17日 [2015年10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5.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6.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7.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8.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9.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10. ^ 落地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11.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12.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13. ^ 蔡晉宇. 牙買加禁台人入境 外交部調升旅遊警示燈號「橙色」. 聯合新聞網. 2020年2月29日 [2020年3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3月3日). 
  14.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