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等爵
二十等爵,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爵位制度,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西漢時中下層爵位的性質由軍功爵轉化為普通的吏民爵,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爵制沿革编辑
秦编辑
一般認為,二十等爵起設自秦國的商鞅变法,以賞軍功,共設二十级,每一級都有相應的經濟待遇。临战,斩敌首一级,則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1]。秦始皇時,改徹侯為列侯,內侯為倫侯[2],西漢時改回舊稱。據高敏,《秦漢史論集》中《秦的賜爵制度試探》,「中更」(更,音「郎」)[3]、「右更」出現於商鞅死後,「關内侯」出現於統一之前,「大上造」則出現在統一後。無爵者則稱為「士伍」,二十等爵以賞軍功為主,但也有例外,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
漢编辑
西漢時,二十等爵分為三個階層,高層為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中層為卿(十八級—十級),低層為五大夫(九級)以下[4]。二十等爵之上設有諸侯王。漢武帝時,因避諱改稱“徹侯”為“通侯”,後又稱“列侯”[5]。從西漢開始,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但爵不得超過公乘[6]。汉初朝廷赏赐爵位的同时根据爵位等级授予不同大小的田和宅[7]。
東漢時,列侯始分為縣侯、鄉侯、亭侯三等。漢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對二十等爵制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十八級到十五級爵位分別改為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以賞軍功。[8]
魏晉南朝编辑
魏晉南朝承襲二十等爵制,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設置五等爵,位於王爵之下,二十等爵之上。[9]
北朝到宋编辑
北魏孝文帝推行孝文漢化改革,在華北恢復了對百姓的賜爵制度[10]。北魏以後,賜爵制度漸衰,唐朝時已稱之為“古爵”[11][12],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二十等爵表编辑
爵級 | 秦爵名 | 漢爵名[13] | 漢初受田[14] | 漢初受宅基地[15] | 漢末魏晉南朝爵名[8] | 北朝隋唐宋爵名[10][16] |
一級 | 公士 | 公士 | 1.5頃 | 1.5宅 | 公士 | 公士 |
二級 | 上造 | 上造 | 2頃 | 2宅 | 上造 | 上造 |
三級 | 簪裊 | 簪裊 | 3頃 | 3宅 | 簪裊 | 待考 |
四級 | 不更 | 不更 | 4頃 | 4宅 | 不更 | 待考 |
五級 | 大夫 | 大夫 | 5頃 | 5宅 | 大夫 | 待考 |
六級 | 官大夫 | 官大夫 | 7頃 | 7宅 | 官大夫 | 待考 |
七級 | 公大夫(七大夫) | 公大夫 | 9頃 | 9宅 | 公大夫 | 待考 |
八級 | 公乗 | 公乗 | 20頃 | 20宅 | 公乗 | 待考 |
九級 | 五大夫 | 五大夫 | 25頃 | 25宅 | 待考 | 待考 |
十級 | 左庶長 | 左庶長 | 74頃 | 74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一級 | 右庶長 | 右庶長 | 76頃 | 76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二級 | 左更 | 左更 | 78頃 | 78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三級 | 中更 | 中更 | 80頃 | 80宅 | 待考 | 待考 |
十四級 | 右更 | 右更 | 82頃 | 82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五級 | 少上造 | 少上造 | 84頃 | 84宅 | 五大夫 | 無 |
十六級 | 大良造 | 大上造 | 86頃 | 86宅 | 關外侯 | 無 |
十七級 | 駟車庶長 | 駟車庶長 | 88頃 | 88宅 | 關中侯 | 無 |
十八級 | 大庶長 | 大庶長 | 90頃 | 90宅 | 名號侯 | 無 |
十九級 | 內侯→倫侯[2] | 關內侯 | 95頃 | 95宅 | 關內侯 | 無 |
二十級 | 徹侯(通侯)→列侯[2] | 通侯→列侯[5] | 無 | 105宅 | 列侯 | 無 |
繼承法编辑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後律》中有對二十等爵繼承法的詳細規定。[4]
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均原級世襲。徹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孺子子、良人子。關內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
若死者屬於正常死亡,卿(十八級-十級)的後子均降襲為公乘,五大夫(九級)到簪裊(三級)均降兩級世襲,上造(二級)與公士(一級)不可世襲。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若死者因公事而亡,其爵位則一律原級承襲,無爵者的繼承者為公士。第一到第十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妻、祖父、祖母、戶中同居者。
印綬冠服编辑
漢魏编辑
爵級[8][17] | 爵名 | 印 | 綬 | 冠 |
二十級 | 列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三梁冠 |
十九級 | 關內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八級 | 名號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七級 | 關中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六級 | 關外侯 | 銅印龜鈕 | 墨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五級 | 五大夫 | 銅印環鈕 | 墨綬 | 進賢二梁冠 |
南朝编辑
爵級[18][19] | 爵名 | 印 | 綬 | 冠 | 服 |
二十級 | 列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三梁冠→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九級 | 關內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八級 | 名號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七級 | 關中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六級 | 關外侯 | 銀印珪鈕 | 青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賜爵事件列表编辑
秦朝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始皇 | 二十七年(前220年) | 賜爵一級[20] |
三十五年(前212年) | 益發謫徙邊,拜爵一級[20] | |
三十六年(前211年) | 拜爵一級[20] |
西漢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高帝 | 二年二月五日(前205年3月4日) | 施恩德,賜民爵[21] |
五年五月(前202年) | 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22] | |
十二年二月(前195年) | 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22] | |
漢惠帝 |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前195年6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23] |
元年十二月(前194年) | 賜民爵,戶一級[23] | |
五年九月(前189年) | 賜民爵,戶一級[23] | |
漢前少帝 | 元年二月(前187年) | 賜民爵,戶一級[24] |
漢後少帝 | 八年春(前180年) | 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24] |
漢文帝 | 八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前180年11月14日)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25] |
元年正月(前179年) |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25] | |
漢景帝 | 元年四月(前156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6] |
三年六月(前154年) | 賜民爵一級[26] | |
四年六月(前153年) | 賜民爵一級[26] | |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前150年6月18日) | 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6] | |
中元年四月(前149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6] | |
中五年六月(前145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6] | |
後元年三月(前143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26] | |
後三年正月(前141年) | 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6] | |
漢武帝 | 建元元年二月(前140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元光元年四月(前134年) | 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27] | |
元狩元年四月二十一日(前122年6月1日) | 立皇太子,賜中二千石爵右庶長,民為父後者一級[27] | |
元鼎四年十月(前114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7] | |
元封元年四月七日(前110年5月5日)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7] | |
漢昭帝 | 始元五年六月(前82年) | 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28] |
元鳳四年正月二日(前77年2月25日) | 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28] | |
漢宣帝 | 本始元年五月(前73年) | 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29] |
本始二年五月(前7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9] | |
地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前67年5月24日) | 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29] | |
元康元年三月(前65年) | 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三老、孝弟力田帛[29] | |
元康二年三月(前64年) | 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元康三年春(前63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元康四年三月(前62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鰥寡孤獨各一匹[29] | |
神爵元年三月(前61年) | 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神爵四年二月(前58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神爵四年四月(前58年) | 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29] | |
五鳳元年正月(前57年) | 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29] | |
五鳳三年三月(前5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甘露二年正月(前52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29] | |
甘露三年二月(前51年) | 賜民爵二級[29] | |
漢元帝 | 初元二年正月(前47年) |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0] |
初元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前47年6月17日) | 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30] | |
初元四年三月(前4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30] | |
永光元年正月(前4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30] | |
永光元年三月(前43年) | 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
永光二年二月(前42年) | 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30] | |
建昭五年三月(前34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30] | |
竟寧元年正月(前33年) |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30] | |
漢成帝 | 建始三年三月(前30年) |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1] |
河平元年三月(前28年) |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31] | |
河平四年正月(前25年) |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1] | |
鴻嘉元年二月(前20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1] | |
永始四年正月(前13年) |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1] | |
綏和元年二月九日(前8年3月20日) | 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31] | |
漢哀帝 | 綏和二年四月八日(前7年5月7日) |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32] |
建平四年五月(前3年) |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32] | |
漢平帝 | 元始元年正月(1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33] |
元始四年二月七日(4年3月14日) |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33] |
新朝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王莽 | 始建國元年正月一日(9年1月15日) | 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34] |
東漢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光武帝 | 建武三年閏正月二十二日(27年3月16日) | 賜天下長子當為父後者爵,人一級[35] |
建武二十九年二月四日(53年3月10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6] | |
建武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55年7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36] | |
漢明帝 | 建武中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57年6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粟,人十斛[6] |
永平三年二月十九日(60年4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6] | |
永平十三年五月十日(70年6月5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永平十五年四月五日(72年5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令天下大酺五日[6] | |
永平十七年五月五日(74年6月1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永平十八年四月十一日(75年5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
漢章帝 | 永平十八年十月二日(75年10月28日) | 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7] |
建初三年三月二日(78年4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7] | |
建初四年四月四日(79年5月2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7] | |
元和二年五月三十日(85年7月8日) | 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37] | |
元和二年九月十六日(85年10月20日) | 加賜男子爵,人二級[37] | |
漢和帝 | 永元三年正月十九日(91年2月23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38] |
永元八年二月十九日(96年3月2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 |
永元十二年三月十四日(100年4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8] | |
元興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6年2月12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8] | |
漢安帝 | 永初三年正月九日(109年2月25日) | 賜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占者人一級[39] |
永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12年7月5日) | 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39] | |
永初七年八月二日(113年8月29日) | 賜民爵[39] | |
元初元年正月二日(114年2月23日) | 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穀,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39] | |
永宁元年四月十一日(120年5月24日) | 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39] | |
延光元年三月二日(122年4月24日) | 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39] | |
延光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24年3月26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39] | |
漢順帝 | 永建元年正月二日(126年2月10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0] |
永建四年正月十一日(129年2月16日) | 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40] | |
陽嘉元年正月二十八日(132年3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40] | |
永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39年6月6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0] | |
建康元年四月十五日(144年6月2日) | 賜人爵各有差[40] | |
漢質帝 | 永憙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45年4月2日) | 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40] |
本初元年六月三日(146年6月28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0] | |
漢桓帝 | 建和元年正月八日(147年2月24日) | 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1] |
漢靈帝 | 建宁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68年3月18日) | 賜民爵及帛各有差[42] |
漢獻帝 | 建安二十年正月十八日(215年3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一級,孝悌、力田二級[43] |
曹魏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魏文帝 | 黃初元年十一月一日(220年12月13日) | 賜男子爵人一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二級[44] |
黃初三年九月九日(222年10月31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44] | |
魏明帝 | 太和元年十一月(227年)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5] |
青龍元年二月六日(233年3月4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45] | |
景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39年2月15日) | 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45] | |
魏元帝 | 景元元年六月二日(260年6月27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6] |
晉朝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晉武帝 | 泰始元年十二月十七日(266年2月8日) | 賜天下爵,人五級[47] |
晉安帝 | 義熙元年正月十六日(405年3月3日) | 賜百姓爵二級,鰥寡孤獨穀人五斛,大酺五日[48] |
南朝宋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宋武帝 | 永初元年六月十四日(420年7月11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49] |
宋文帝 | 元嘉十七年十月三日(440年11月14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0] |
宋孝武帝 | 元嘉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453年5月2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51] |
孝建元年正月二十八日(454年3月14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1] | |
孝建元年七月二十一日(454年8月3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1] | |
大明二年正月十七日(458年2月17日) | 吏身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51] | |
大明四年正月十二日(460年2月20日) | 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51] | |
大明六年正月十日(462年2月25日) | 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51] | |
大明七年二月十七日(463年3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51] | |
宋前廢帝 | 景和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65年12月22日)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52] |
宋明帝 | 泰始元年十二月七日(466年1月10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3] |
泰始二年九月九日(466年10月4日) | 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53] | |
泰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469年2月20日) | 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53] | |
宋後廢帝 | 元徽二年十一月十九日(474年12月14日) | 賜民男子爵一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級[54] |
元徽四年正月九日(476年2月20日) | 賜力田爵一級;貸貧民糧種[54] |
南朝齊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齊高帝 | 建元元年四月二十三日(479年5月30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進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55] |
齊武帝 | 永明四年閏正月十五日(486年3月7日) | 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56] |
永明十一年四月十四日(493年5月16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6] | |
齊明帝 | 建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94年12月31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從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57] |
建武三年閏十二月二十日(497年2月8日) | 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57] | |
齊東昏侯 | 永元元年四月二十四日(499年5月20日) | 立皇太子誦,大赦,賜民為父後爵一級[58] |
南朝梁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梁武帝 | 天監元年四月八日(502年5月2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加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9] |
天監十三年二月八日(514年3月21日) | 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59] | |
天監十四年正月一日(515年2月2日) | 皇太子冠,赦天下,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59] | |
天監十八年正月十一日(519年2月27日) | 輿駕親祠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59] | |
普通元年正月一日(520年2月6日) | 大赦天下,賜文武勞位,孝悌力田爵一級,尤貧之家,勿收常調,鰥寡孤獨,並加贍卹[60] | |
普通四年二月十八日(523年3月2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大通元年正月一日(527年2月19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中大通元年正月九日(529年2月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中大通三年正月十日(531年2月1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中大通三年七月七日(531年8月7日) | 立晉安王綱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為父後者及出處忠孝文武清勤,並賜爵一級[60] | |
中大通五年正月二日(533年2月13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中大通六年二月十日(534年3月12日) | 輿駕親耕籍田,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大同三年正月五日(537年2月2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大同五年正月十七日(539年2月22日) | 輿駕親祠南郊,詔孝悌力田及州閭鄉黨稱為善人者,各賜爵一級,並勒屬所以時騰上[60] | |
中大同元年四月十四日(546年5月31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賚宿衛文武各有差[60] | |
中大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547年3月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 |
太清元年四月二十一日(547年5月27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在朝群臣宿衛文武並加頒賚[60] | |
梁元帝 | 承聖元年十一月十二日(552年12月15日) | 孝子義孫,可悉賜爵[61] |
梁敬帝 | 太平元年九月二十五日(555年10月27日) | 大赦,孝悌力田賜爵一級,殊才異行所在奏聞,饑難流移勒歸本土[62] |
南朝陳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陳武帝 | 永定元年十月十日(557年11月18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逋租宿債,皆勿復收[63] |
陳文帝 | 永定三年六月二十一日(559年8月11日) | 文武內外,量加爵敘;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4] |
天嘉元年正月一日(560年2月14日) |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立者,賜穀人五斛;孝悌力田殊行異等,加爵一級[64] | |
天嘉元年正月九日(560年2月22日) | 賜民爵一級[64] | |
天嘉三年正月十日(562年2月1日) | 普賜民爵一級;其孝悌力田,別加一等[64] | |
天嘉三年七月二十一日(562年9月7日) | 皇太子納妃王氏,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二級[64] | |
天嘉六年正月十一日(565年2月28日) | 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64] | |
天康元年四月九日(566年5月15日) | 皇孫至澤生,在位文武賜絹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4] | |
陳廢帝 | 光大元年正月三日(567年1月30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5] |
光大元年七月十日(567年8月31日) | 立皇子至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卿士已下賚帛各有差[65] | |
陳宣帝 | 太建元年正月四日(569年2月7日) | 大赦天下;在位文武賜位一階;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異等殊才,並加策序;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66] |
太建五年三月二十三日(573年5月12日) | 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66] | |
太建十年四月十三日(578年5月7日) | 應在軍者可並賜爵二級,并加賚卹,付選即便量處[66] | |
陳後主 | 太建十四年正月十三日(582年2月22日) | 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為父後者,並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穀人五斛、帛二匹[67] |
太建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582年6月1日) | 立皇子永康公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已下賚帛各有差[67] | |
至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584年9月4日) | 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各賜一級,鰥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7] |
前趙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劉曜 | 光初五年(322年) | 大赦天下殊死已下,賜民爵二級,孤老貧病不能自存者帛各有差[68] |
後趙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趙明帝 | 六年(324年) | 農桑最修者賜爵五大夫[69] |
趙武帝 | 建武二年(336年) | 賜百姓爵一級[70] |
前秦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宣昭帝 | 永興二年(358年)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鰥寡高年穀帛有差,丐所過田租之半[71] |
建元十二年(376年) | 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孝悌力田爵二級,孤寡高年穀帛有差,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三日[71] |
後秦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文桓帝 | 弘始四年(402年) | 立皇子泓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72] |
南燕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燕獻武帝 | 建平六年(405年) | 立超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子為父後者人爵二級[73] |
北魏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魏孝文帝 | 太和十七年七月五日(493年8月3日) | 以皇太子立,詔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10] |
太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493年9月21日) | 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10] | |
太和十七年九月二十日(493年10月17日) | 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 |
太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493年11月13日) | 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10] | |
太和十八年正月十七日(494年2月9日) | 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 |
太和十八年十一月一日(494年12月14日) | 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95年2月8日) | 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四月十三日(495年5月23日) | 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495年6月2日) | 賜兗州民爵及粟帛如徐州[10] | |
太和十九年六月十五日(495年7月23日) | 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百年以上賜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賜以穀帛;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 |
太和十九年十月九日(495年11月12日) | 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縣令,八十以上賜爵三級,七十以上賜爵二級;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10] | |
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八日(497年2月26日) | 立皇子恪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10] | |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497年5月15日) | 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0] | |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四日(497年6月20日) | 雍州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10] | |
魏宣武帝 | 延昌元年十一月十日(512年12月5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量給粟帛[74] |
北齊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齊文宣帝 | 天保元年五月十日(550年6月11日) | 百官進階,男子賜爵,鰥寡六疾義夫節婦旌賞各有差[75] |
齊孝昭帝 | 皇建元年十一月四日(560年12月8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76] |
齊武成帝 | 太宁二年正月十六日(562年3月8日) | 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77] |
隋朝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隋恭帝 | 義寧元年十一月十五日(617年12月21日) | 复天下勿出今年租赋,赐民子孙承後者爵一级[78] |
唐朝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唐高祖 |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日(618年6月21日) | 官人百姓,賜爵一級[79] |
唐高宗 | 乾封元年正月十日(666年2月22日) | 天下百姓年二十一已上八十以下,赐古爵一级[11] |
唐中宗 | 神龙元年九月五日(705年10月1日) | 天下百姓为父後者,各赐古爵一级[11] |
唐玄宗 | 天寶八载闰六月五日(749年7月27日) | 天下百姓丈夫户头者,宜各赐爵一级;天下侍老,并量赐爵一级[80] |
唐德宗 | 大曆元年六月一日(779年7月22日) | 百姓為戶者,賜古爵一級[12] |
北宋编辑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宋太宗 | 端拱元年正月十七日(988年2月12日) | 民年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6] |
端拱元年閏五月十日(988年7月1日) | 賜諸州高年爵公士[16] | |
淳化五年正月二十一日(994年3月11日) | 諸州能出粟貸饑民者賜爵[16] | |
宋真宗 | 咸平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03年2月1日) | 賜京城百歲老人祝道嵓爵一級[81] |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十八日(1010年4月11日) | 赤縣父老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攝官,賜粟帛終身;八十者爵一級[82] |
相關條目编辑
研究書目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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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年律令·户律》:关内侯(田)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五(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
- ^ 8.0 8.1 8.2 《三國志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裴註:“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 ^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晉文帝為晉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萬戶,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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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 ^ 《二年律令·戶律》:“關內侯九十五頃。大庶長八十頃,駟車庶長八十八頃,大良造八十六頃,少上造八十四頃,右更八十二頃,中更八十頃,左更七十八頃,右庶長七十六頃,左庶長七十四頃。五大夫廿五頃,公乘廿頃,公大夫九頃,官大夫七頃,大夫五頃。不更四頃,簪三頃,上造二頃,公士壹頃半。”
- ^ 《二年律令·戶律》:“宅之大,方卅步。壹徹侯受百五宅,關內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良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三宅,上造二宅,公士壹宅半。公卒、士五、庶人壹宅。司寇、隱官半宅。欲為戶者,許之。”
- ^ 16.0 16.1 16.2 16.3 《宋史 卷五 本紀第五 太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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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書 卷十八 志第八》:“縣、鄉、亭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三梁冠……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關外侯,銀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 ^ 《隋書 卷十一 志第六》載梁陳之制:“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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