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台灣桃園市的政府機構
(重定向自桃園縣政府

坐标24°59′36″N 121°18′04″E / 24.993416°N 121.301025°E / 24.993416; 121.301025

桃園市政府(簡稱:桃市府)是中華民國桃園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屬於直轄市位階,受行政院直接監督及管轄。

桃園市政府
(國家語言府名列表)

Taoyuan City Government(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桃園市市徽
基本信息
員額職員:6,313人(108年度)
職工:2,849人(108年度)
消防人員:1,611人(108年度)
警察人員:3,853人(108年度)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145.11億元(108年度)
授權法源地方制度法》、《桃園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主要官員
市長張善政
副市長王明鉅
蘇俊賓
秘書長詹榮鋒
副秘書長賴淑華
金志聿
組織編制
附屬機關26局、5處、1委員會、6直屬機構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5年10月25日
(設新竹縣政府)
1950年10月25日
(現分出轄區,改稱桃園縣政府)
2014年12月25日
(改制直轄市,改稱桃園市政府)
聯絡信息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電話+886 3 332-2101
網站www.tycg.gov.tw

沿革 编辑

組織架構 编辑

市府團隊

桃園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與副市長之下,設有26局、5處、1委員會,7個地政事務所、13個衛生所;動物防疫處、風景區管理處、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藝文設施管理中心、15個分局(大隊)等69個二級機關。設有12個區公所,復興區公所是擁有自治能力的原住民區,非桃園市政府派出機關。另有設監督行政法人「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

辦公廳舍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