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禁制方針/存檔二

由Jimmy-bot在話題重提編輯禁制記錄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修改WP:編輯禁制方針,新增「解除禁制」一節

原標題為:修改WP:編輯禁制,新增「解除禁制」一節

考慮到編輯禁制方針根本沒有詳細的解除禁制的指引,現提議參照WP:BLOCK新增如下條文:

現行條文

例外

被禁者要求闡明禁制範圍,或提出禁制上訴不得在編輯禁制之限。上訴者應使用{{Unban}}模板於其用戶討論頁上訴。

提議條文

例外

被禁者要求闡明禁制範圍,或提出禁制上訴不得在編輯禁制之限。

……

解除禁制 解除禁制可以有許多種原因,包括:有管理員認為禁制不妥當、更改禁制設定及發現有用戶被錯誤禁制,被禁制的使用者可以透過{{Unban}}進行申訴,讓執行禁制管理員以外的管理員重新審理。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禁制申訴 如被禁制用戶認為禁制並不合理或有所疑問,可要求管理員或社群對禁製作出覆核。如要提出覆核,請把{{Unban}}連同對禁制決定的疑問或要求複審的理由(詳細請參照模板的使用說明)置於自己用戶討論頁頂並於頁中展開討論。模板會把用戶分入Category:封禁及禁制申訴中讓其他用戶得悉。

進行覆核的管理員必須不是對該用戶作出禁制的管理員,以避免利益衝突。

覆核後結果應加入模板中,顯示此複審已完成。如確認禁制屬於不適當,需在解禁原因中說明,並移除被禁制用戶的對話頁中相關的禁制通知。用戶如仍不服裁決,可在新的模板加入新的理據繼續上訴。而先前負責複審該禁制的管理員不應負責複審其後再次提出的覆核申請。

此外,所有禁制均可使用電郵申請覆核,所有郵件均應寄到封禁申訴專用電郵列表。如打算提交與閣下私隱有關的資料,也建議使用電郵方式提交。

注意︰如被禁制用戶濫用申訴渠道,可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及/或使用郵件功能,以避免重複的無理申訴影響維基百科運作。

如果你反對某個禁制 如果你反對管理員對其他用戶的某項禁制,請與該管理員聯繫並討論,該討論可以在被禁制用戶或該管理員的用戶頁、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其他站內你認為合適的地方。一般需要以下理由中的一個:

  • 禁制理由不成立;
  • 禁制理由已不存在;
  • 禁制時間太長。

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禁制,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禁制。

如果禁制決定明顯錯誤,而實施禁制的管理員又不在線,其他管理員可以解除該禁制。但務必解禁之前通知實施禁制的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或對應日誌中進行說明。明顯錯誤禁制如:禁制理由是違反三回退原則,但很明顯該用戶只進行了三次回退。

更改禁制設定 需要更改禁制設定的情況一般只有兩種:若被禁制用戶被發現涉及其他需要被禁制的行為,管理員會透過更改禁制設定來避免進一步的擾亂;禁制原因有誤,管理員需要重新輸入正確的禁制原因。

若編輯禁制通過部分封禁實施,MediaWiki系統允許在不解除禁制的大前提之下更改封禁,只需要在用戶頁再次點選封禁按鈕即可,舊有設定會繼續顯示;若禁制原因時有誤,管理員也會透過此程序來重新輸入正確的禁制原因,但原先輸入的禁制原因仍會在封禁紀錄顯示。若編輯禁制通過其他手段實施,則應相應修改這些手段。

現行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維基百科:編輯禁制紀錄。如果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其執行動作將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但管理員仍應在編輯禁制紀錄上記錄

提議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更改或解除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編輯禁制紀錄。如果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其執行動作將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無需在編輯禁制紀錄頁面上另行記錄

以上。--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30日 (日) 15:06 (UTC)

(+)支持。~~Sid~~ 2021年5月30日 (日) 15:28 (UTC)
(+)支持。--TNLHK (Talk) 2021年5月31日 (一) 11:56 (UTC)
建議刪除「但管理員仍應在編輯禁制紀錄上記錄。」日誌已經有紀錄的事項沒必要重複寫入編輯禁制紀錄,非常麻煩。--AT 2021年5月31日 (一) 12:43 (UTC)
已經更改為「創建或更改記錄」,避免出現每筆禁制更改都需要記錄的情形。這一條主要是考慮到部分編輯禁制以過濾器或口頭形式執行,沒地方找封禁日誌。--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31日 (一) 13:23 (UTC)
我的意思是連通過封禁而實現的禁制(或應稱為部分封禁)也沒有寫入編輯禁制紀錄的必要,其他像過濾器什麼的可以照樣寫進編輯禁制紀錄,部分封禁已有封禁日誌作為紀錄,沒必要重複多寫一次。--AT 2021年5月31日 (一) 14:15 (UTC)
理解了,已經修改部分表述。--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1日 (二) 00:11 (UTC)
(+)支持。--Gluo88留言2021年6月1日 (二) 19:06 (UTC)
留意到上面的討論串中出現一些意見。我建議與上方的討論進行聯動,如果該討論最後的結果認為「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封鎖,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並不合理,此提案中的「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禁制,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禁制」一句也聯動取消;該討論中含「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封鎖,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句的提案獲公示或決定不通過時,此提案在同時符合WP:7DAYS的前提下方可開始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4:49 (UTC)
  • 上下兩案涉及普通用戶的部分,都可以整理為一句話:「普通用戶是否有權力,通過WP:7DAYS或其他方式達成的社群決議,指令管理員執行、修改、取消封禁?」--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4:58 (UTC)
    @Temp3600:請留意我對上面的討論串的提案進行了分案處理。我認為上面的討論串的提案和這裏的討論串的提案中產生你在上方留言中所提及的效果的其實只有「如果你不是管理員,可在討論時請其他管理員覆核該禁制,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封鎖(禁制)」一句,因此如果該句以外的部分沒有任何其他的問題的話,我不建議全案推倒。我會建議就該句與該句以外的部分分開討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2日 (三) 15:11 (UTC)
    在下理解,所涉及的提案不是: "普通用戶是否有權力,通過WP:7DAYS或其他方式達成的社群決議,指令管理員執行、修改、取消封禁? "。 請注意,上面Itcfangye已經指出: 本提案不是討論「封禁權」是否為管理員的專屬,而是「申訴權」和「意見權」。--Gluo88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7:50 (UTC)
    @Temp3600:即使是我的提案,最終也是需要管理員來覆核封禁或禁制,並由管理員決定是否修改或取消的。普通用戶的工作是指出封禁或禁制的不合理之處。Itcfangye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0:46 (UTC)
    @temp3600itcfangyesanmosagluo88:我昨晚思考了一夜,認為「(認為封禁時間)過短」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沒有上訴還加封禁期的道理,誠然如temp3600所言。本案中,已經將「封禁的時間過長或過短」改為「封禁的時間過長」。本人認為,刪去這一句之後,本案所涉及問題就是純粹的申訴和意見權。--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3日 (四) 03:39 (UTC)
    同意悔晚齋閣下的看法。 --Gluo88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2:51 (UTC)
    詳細的回應留在上方寫。總的來說,是要介定這個「申訴和意見權」到底有幾大,這項權力與原有的制度(如ANM的討論版、被封禁用戶的討論頁中的求情)之間的關係。--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00 (UTC)
  • 社群並不一定是一個理性的角色——尤其是存在拉幫結派的現象時。可以回顧一下守望者愛孟事件的前後經過。--GZWDer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15:42 (UTC)
    如果你真的覺得對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是合理的話,我無話可說。--悔晚齋臆語

根據實際情況,暫時摺疊本討論,直到上方有關封禁方針的討論告一段落。--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4日 (五) 08:49 (UTC)


上方討論因未有進展遭存檔,復原此討論折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7月22日 (四) 09:41 (UTC)

重提編輯禁制記錄

已通過:
公示期間無反對意見,按WP:7DAYS視作通過--A1Cafel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08:5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編輯禁制紀錄。如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其執行動作將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管理員仍應更新編輯禁制紀錄

提議條文

紀錄 管理員實施編輯禁制後,應同時更新編輯禁制紀錄。如該禁制可完全以封鎖日誌自動紀錄,管理員則無需另行更新編輯禁制紀錄頁面

日誌已經有紀錄的事項沒必要重複寫入編輯禁制紀錄,且現時管理員普遍不會另行記錄日誌操作。故此重提此修改以反映現實情況。--Jimmy Xu 2021年9月15日 (三) 17:04 (UTC)

(+)支持,早就應該了。--AT 2021年9月15日 (三) 17:35 (UTC)
不如改成只要系統有自動日誌記錄,就無需在編輯禁制紀錄頁面上另行記錄。(大概意思,措辭可以再考慮)省得以後再有什麼變動還得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16日 (四) 02:15 (UTC)
(+)支持,但考慮到仍然有可能出現單純以日誌無法紀錄之情況,反對現行草案措辭,請再修訂以符合實際需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16日 (四) 06:35 (UTC)
@Jimmy XuEricliu1912:於2021年9月16日 (四) 07:32 (UTC)調整提案用詞,請覆查。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6日 (四) 07:32 (UTC)
漏了Shizhao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6日 (四) 07:34 (UTC)
"如該禁制是以部分封鎖功能方式實行"可以刪掉,「如該禁制可被封鎖日誌自動紀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16日 (四) 07:50 (UTC)
 完成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16日 (四) 08:11 (UTC)
感謝,調整應該沒有問題。--Jimmy Xu 2021年9月16日 (四) 14:59 (UTC)
若日誌紀錄之禁制內容僅有象徵性意義,如DarkWizard21案這種如何處理?又,是否會確保日誌摘要能夠如編輯禁制紀錄完整呈現禁制決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17日 (五) 08:04 (UTC)
其實ban分類內條目和ban分類頁還是有區別的,要象徵記錄也許還不如列出港鐵而不是Category:港鐵。鯤之大日誌記不下的場合就跟現在沒差依然是靠管理員自覺吧,如果其他用戶發現呈現不完整了也可以聯繫管理員處理。--Jimmy Xu 2021年9月17日 (五) 10:52 (UTC)
我認為應該規範詳細一點以免漏洞,改為「若該禁制決定及其內容可完全以封鎖日誌自動紀錄,則管理員則無需另行更新編輯禁制紀錄。」閣下以為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17日 (五) 14:05 (UTC)
加上了完全。--Jimmy Xu 2021年9月17日 (五) 14:08 (UTC)

考慮到暫無重大的反對意見,現就上述提案公示七日,期間如無合理的反對意見,則視作通過。--A1Cafel留言2021年9月19日 (日) 02:30 (UTC)

@A1CafelJimmy Xu:公示期已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26日 (日) 05: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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