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投票頁

投票結果公示及修改討論 編輯

最終決議 編輯

在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之前,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有100次或以上中文維基百科編輯數,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3個月內有一次編輯數(不包括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的名字空間頁面);
  2. 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

投票前管理 編輯

第2點合資格用戶會登記至一項目頁面上,減少驗票難度。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動驗證的腳本則可以取消預先登記。

聯署管理 編輯

聯署者必須依規範格式提解任案,並附有原因、理由及證據,否則申請無效。罷免案,聯署理由參考維基百科歷史記錄但為歪曲實情或偽造者,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

投票期管理 編輯

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時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選舉或投票後,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不合資格當告作廢。資格受爭議者,抽出而交社群討論,並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資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版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適當處理。 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如發生意見衝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將確切證據提交投票項目討論頁展示並討論。